《桃夭短篇》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桃夭短篇- 第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白血病?晚期扩散?潮只能再活三到六个月? 
医生的话把我们都打懵了。这怎么可能?潮才二十一岁,正是风华正茂青春焕发可以肆意张 
扬的时候,他怎么可能患上这种要命的绝症?怎么可能? 
我不敢相信,我不能相信。上天不会这么残忍的,不会残忍地夺去我唯一的朋友的,不会残 
忍地夺取他祝福生命的歌声的,不会残忍地再给我一次生离死别的打击的,是不是? 
我失魂落魄,潮自己却很坦然。他说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既然上天注定是这样,那就这样吧 
。他希望我能在和他合作一次,完成他最后的专辑《合音》和最后的演唱会。 
我无法不答应,我无法拒绝他的请求。今生今世,他还能向我请求几次?我又还能帮他几次 
? 
准备的工作,很累很累。我从未在工作中品尝到绝望的滋味。看着潮在短短的时间内迅速地 
憔悴,看着死亡一天一天接近,我竟然无计可施。心的压力是显而易见的,若不是潮一直强打 
精神全力投入工作的神情支持着我,我早就崩溃了。 

演唱会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潮的歌迷们早就听说了他病危的消息,这一天,他们早早地来, 
含着眼泪听完潮的歌。结束的时候,全场掌声雷动。 
轰鸣的掌声中,潮倒在舞台上,再也无法站起来。他被送进了医院,几三天后,在春寒料峭 
中,他紧握着我的手,走了…… 

紧握着潮的手,感觉他的体温一点一点流失,我的血也慢慢冰冻…… 
潮的丧礼,我没有参加,我无法参加。医院里的生离死别已经耗尽了我所有的精力。我已无 
力再走出房门一步。 
用悲或痛,已经无法形容心的感受。潮的离去非但不能缓解心中沉重的压力,反而使失去支 
持的我,再也无力对抗悲哀。 
狂饮烈酒,巴望着酒精能麻醉我的灵魂。可是伤是那么重痛是那么深,酒精的刺激反令神智 
更加清醒。无奈间,我看到了水果刀…… 
血流了一地,头脑开始模糊。我没感觉到痛楚,心里只有解脱。或许,这下子,我可以脱离 
所有的痛苦,得到我想要的平静。 
迷迷糊糊间,大门被人撞开,一个神情惊惶的男人出现在我的面前,是聂千帆。我不知道他 
从何而来,但他惊恐的神情却触动了我的心。 
聂千帆亲手把我送上了救护车。他的怀抱中有的久违了的怀念的温暖,他在我耳边焦急的呼 
唤勾起我埋藏已久的冲动,于是,在他的怀抱里,我失声痛哭。 
大哭!这是自安情走后我第一次掉眼泪。往昔无论是怎样的委屈伤悲我都不曾有过这样软弱 
的表现,为的是无人能理解——即使是在潮的面前,也一样。只有在聂千帆面前,我才会哭泣 
。也许,当年初见他时的感觉是正确的,这辈子,我可以信赖的人,除了潮,还有聂千帆—— 
我血脉相连的哥哥。 

医生抢救得及时,我没死。伤愈后聂千帆把我接回了聂家,——他根本没管我是如何反对。 
在某些地方,聂千帆也拥有他父亲霸道狂傲的特性——并放下手里的工作陪我。 
我很感激他,但是我却活得很茫然。在通宵达旦地完成纪念潮的专辑《往日的歌》后,我找 
不到活着的动力,在我努力地思考寻找活下去的目标时,我只能委靡不振地荒废日子。 
我的委顿令老爷子担心。虽然心结还在,但恩怨已经随风。我无法涉入当年他们的恩怨中纠 
缠中,当年的阴影我背了十几年已经足够了,我不想再倍它束缚。聂老爷子这么多年的关爱我 
不是不懂,只是不愿意接受。当我再次看到鬓发斑白的他时,我看到我给他的伤。虽然我依然 
无法原谅他,但是,我愿意给自己,也给他一个机会。 
失魂落魄了半年后,我决定振作起来。伤悲虽然还在,但是有聂千帆的陪伴,我已经学会了 
平静地面对。我决定离开流行音乐,去国外看看。 
聂千帆和老爷子并没有拦我。他们送我上了飞机。聂千帆对我说,想回来的时候,他随时迎 
接。 
迎着阳光走向飞机,阳光暖暖的,有一种情不自禁的温柔。回眸的时候,我看到老爷子与聂 
千帆的笑脸。我的心掠过暖流。今生今世,无论我漂泊到哪里,身后有这样支持包容的笑脸, 
我已无憾。 
我不知道我几时回来,但我知道,回来的时候,我会是一个全新的我。 
伤悲已经走过,所以的人,都有资格重新开始自己的人生,不是吗? 

 丑狐 

狐中,也有我这般的丑狐。就连修炼成|人,也只是一张丑陋的脸。 


从此离群索居,怕我的丑颜,污了仙乡的美景。 


隐居的地方,绝高,绝寒,毫无人烟。 


我已经习惯了清净,与风雪为伴,倒也平和。 


直到,遇到了他,救起了他。 


是个人,伤重,昏迷,身上负剑。 


我识得剑,当年还是幼狐时,曾被它斩伤右臂,从此,便不易动手。 


天寒,我用我的皮毛温暖他,从鬼门关将他拉回。 


他睁开眼的刹那,清澈的眸中映出丑陋,眸中的倒影,令我自惭形秽。 


然而,我知道,我爱上他了,为了他的眼。 


于是,我给他我的内丹。 


妖狐的内丹,是医中的圣品,有了它,他的痊愈指日可待。 




伤好后,他离了山。说是下山办事,不久后就回来。 


然而,他一去不回。我耐不住寂寞,下山寻他。 


半年后,在江南一个院子里,找到了身披新郎服饰的他。 




他说什么,我已经听不到了,因为,他当着我的面,将内丹,作为礼物,交到了一身凤冠霞披的女人手里。 


——那个女人,一望便知,是我的天劫。 


然后,内丹被污,尽毁。 


然后,剧痛袭来。 


然后,再也无法保持原形。 


然后,魂飞魄散。 


然后…… 




“妖狐中,竟也有这样的丑狐狸。” 


“正因为是丑狐,才好骗取内丹。妖狐的内丹,可是希世奇珍呢,天价,足够一声富贵荣华了。” 
百年狐 
那一日,在湖边遇见你。 
春雨霏霏,如丝如缕,青绸伞下小小的方寸之地,被你的笑脸映得仿佛艳阳高照。 
进一步,靠近你,走进你的世界,仿佛此刻心里的情感,足以延续一生一世。 
然而,我是妖。然而,人妖殊途。 
是谁定下这不近人情的规矩,要生生割裂我们牵着的手? 
得道高僧又如何?一个不问世情的避世之人,怎么评判人世间的感情? 
长剑抽出,横在身前,为了两只手的联系,我遇佛杀佛! 
可是,竟然伤了你。就算是失误,也不可原谅。 

心下,大痛!手中的剑,咣啷落地。 
然后,被和尚压制,渐渐现出了原形,最后,被压制在巨石下。 
不甘,不甘!想再次握住你的手,然而,咫尺竟成天涯。 

和尚带走你,一去竟已百年。 
用了很长的时间脱离牢笼,我去寻你。可是,这细与微风的岸边,谁人是你? 
是那蓑衣垂钓的长者吗?或是尽情嬉戏的孩童? 
百年时间,人间变化了模样,我到何处才能寻你? 

暮色低沉,人影渐散,风中传来淡淡的暮鼓,我竟似有所觉。 
循声而去,百年前空荡荡的山腰,已立起一座庙,庙堂上垂眉的众生中,竟然有你。 
大喜!走过去,靠近你。众僧的经文化做无形的刀,一寸一寸切割我的身体,我竟毫无所觉。我只想,看你眸中映出我的容颜,看你为我展颜微笑。 
我看到你嘴角勾起的弧度,我看到你眸中清澈的倒影,我只来得及伸出手,你便在我指尖处,化为烟。 

冲过去,怀中竟然空荡荡的,你在哪里?你在哪里?耳朵里听得众僧一声长叹,我回身,横剑怒视。 
“人身肉体,岂能等待百年光阴?他为了等你,不惜放弃成佛的机会,只一抹幽魂尚羁留人世等你的消息。情深若此,便是佛祖也无力阻挡啊。” 
众僧叹息中,退。只留我,凝视着空空的指尖,无语凝噎。 

我无能,累你等待百年。从今以后,我去寻你,百年情债,我不死,定还你。 
等我!! 
《灭狐》 
作者:深蓝的海水(xxx。xxx。xxx。xxx) 2003/09/16 16:58   字节:1K 点击:961次 帖号:57968 
当前论坛: 夜月飞翔原创文库 'danmeiyuan。bbs。'   互换联接:纯粹聊吧,纯粹心情  

好想好好爱你,不过,怕是再没有机会了。 
几道灭妖的符化在酒里,已让我一口饮下,烟熏火燎刀割针刺般的巨痛令我连人形都无法多保持一刻,眼前一片混沌让我连你的最后一面都无法清楚地看见。 
是的,我是妖,狐妖。 
此刻,我就在你的面前,慢慢地死去。 
这样的结果,其实早就知道了。 

半年前开始,时时响在天边的惊雷已预示大劫的来临。只要能平安度过,三千年的修行将令我成为神仙,否则我只有魂飞魄散,永不超生。 
我惜命,于是到这雷峰塔下隐居,不料,却遇上了你。 
只一眼,便知是劫。 
但是,那一刹那的眼波缭绕,却让我迈不开步子。我将三千的命,交到你的手上。 


一夜,换三千年。值得不值得? 
值得。 
至少,可以填补心中永远不曾满足的空虚和寂寞。在你的怀抱里,我知道了动心的滋味。 


好想好好爱你,好想好好爱你,好想好好爱你…… 
用三千年的累积的感情来交换你的真心,够不够? 
即使明明知道,你就是劫。 
用最温暖的手拥抱我好不好? 
让我相信,没有爱错你。 


不恨你,真的。 
时间太短了,爱都不够,哪有空闲给恨啊。 
天命注定,是我选择了你。唯一的遗憾,是不能再好好爱你。怕是从今以后身魂俱灭,再也没有机会了。 


“这样就死了?千年狐妖也不过如此。不过,倒是留下一张上好的皮。”男人轻笑,“相爷的小姐,应该会喜欢这白狐皮吧。” 


《恋人们的日常生活》I…II 
作者:紫懿_07(xxx。xxx。xxx。xxx) 2003/07/24 23:11   字节:10K 点击:847次 帖号:56974 
当前论坛: 夜月飞翔原创文库 'danmeiyuan。bbs。'   互换联接: 黑色的神秘,冰的世界!  

I 
东海、龙宫,龙族公主龙姬的新婚大典。 
一向低调的龙王难得大摆宴席,三山五岳七湖八海的神仙们都应邀前往。当然,近在咫尺的花果山水帘洞美猴王齐天大圣孙悟空更是籍地利之便,成为龙王座上的一员贵客。 
龙族千年难得有一次婚礼,兼且出嫁的是龙王广最小的妹妹,水晶宫里摆开的排场,完全能以奢华无度来形容。就连向来不喜铺张的龙王也换上一身华服,愈发显得俊美无比,光彩照人,诱人至及。难怪在酒宴过程中,豪放洒脱的美猴王也一反常态地垂眉敛目不敢让眼睛多做保养,甚至在龙王几杯酒下肚脸飞红霞的动人模样出现时,称醉离开。 
堂堂齐天大圣会为几杯小酒醉倒,谁信?出于地主之义,龙王也随之起身,尾随美猴王而去。 
此情此景,众神仙看在眼里,心下却万般滋味横行。为什么?原因很多。 
首先,龙王广是天地间最骄傲的种族龙族的老大,除了天帝与西王母,他对谁都不假辞色,号称天界最无情的男人。从他成年到如今,无数佳人倾心于他,却没有一个能成为他的伴侣。这样一个男人,偏偏对花果山的主人爱护有加,怎不叫人心生疑惑? 
其次,花果山水帘洞的齐天大圣孙悟空,也不是个简单的角色。这里所谓的“不简单”,并非他的地位身份或武艺。而是他在对待感情方面,非常地随性。只要看得上眼,他与谁都能产生一段情。在神、仙、佛三界,被他甩过的男男女女不计其数。他可称得上是天界最大的一个花心萝卜。可是,他偏偏从未与龙族的人传出过诽闻。不知道是他真的从来不对比邻而居的龙族下手呢,还是他们隐藏地太好? 
不管怎么样,神仙们或多或少都抱了点看戏的心态,因为,虽然花心好色得没边没际,可孙猴子确实还真有一个情投意合的公认的伴侣。而且,那个红衣的神将还是天界有名的醋坛子。虽然今天他没来,但是,一旦发生什么事情,绝对会是精彩有趣热闹滚滚令人大呼过瘾,太平日子过得太久了,谁都期待有一场热闹可以看。 
在这种诡异心态的指引下,各位神仙都睁大眼睛竖起耳朵密切地注意着事态的发展。 

龙宫后花园,珍珠珊瑚尽成盆景,奇珍异宝随处可见。 
美猴王倚着栏杆,解开一直扣得紧紧的礼服的扣子,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对尾随在身后的人,露出一个绝色的笑容。 
“你怎么也出来了?” 
长着一头苍青色如水长发的龙王,走到他身边,掬起一束浅褐色的长发,在手心里把玩。 
“你看起来不太有精神,怎么了?” 
“你今天穿得太漂亮,害我心跳加快食不下咽。”猴子调笑,任由龙王的手伸到脑后解开束发的金环,也只淡淡地抱怨,“别把我的头发弄乱了。” 
“我喜欢看你散发的样子,就象海面反射的阳光,极美丽的。”手的主人无视猴子的抱怨,自顾自地把那及腰的长发散了下来。“再说,我不认为你的神经脆弱到这点诱惑都撑不住。以前我脱光了你还不一样面不改色心不跳?” 
“别说得那么暧昧行吗?我也不过是有事找你的时候正撞上你在洗澡而已。我又不是故意的。” 
“可是你知道龙姬怎么说我的吗?她说我呆板无趣到连你这么无节操的家伙都勾引不了。很伤我自尊呢。” 
“龙姬这是在贬你还是在骂我啊?”猴子苦笑,“她又不是不知道,我根本没办法对你下手。我可不喜欢在下面。” 
“谁叫你拿我当挡箭牌甩了她?对了,你见过她没有?” 
“还没机会参见。” 
“她今天可是非常漂亮,简直是当之无愧的天界第一美人。她说了,她要当一个最美丽的新嫁娘,让你目瞪口呆直后悔为什么要甩了她。” 
“那我更不能见她了。趁现在和你说一声,借我‘冰玉枕’用用。” 
“拿去做什么?”那玩意冰冰冷冷没什么用,也不甚显眼,眼光向来比天高的猴子怎么会看上它? 
“哪吒发烧了,借去给他退烧用。”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