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夭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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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夭短篇-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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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口好痛。 
医生说要在医院里呆上三个月,休养半年。 
一听,差点让我晕倒。 
至少有三个月,我不能满足镇的需要,没有了健康的身体,要我如何呆在他的身边? 
三个月,不仅镇忍不住,连我自己也受不了。 
如果说慕容的行为有什么地方使我愤怒的话,那只有这一点。 
干脆让我死掉,或者让我躺上很长一端时间也就算了。偏偏只有半年,半长不短,变数最大,最令人忐忑不安。 
有希望,也有绝望。不能想,也不敢想,半年会有怎样的变化。这样的折磨,很早以前就已经尝过,我不想再试一次。 
就冲着这一点,慕容,我保护放过你的。 
我是冷淡,但不是麻木,更不是善良。虽然我不会要他的命,但至少我会让他和我一样的痛。作恶,其实是很简单的啊。 
——我知道我现在的面目一定很狰狞,但无所谓。报仇是很有趣的事情,时间拖得越长,快乐累积得越多。为了那份快乐,狰狞一点又何妨? 
至于镇——唉,只好走一步算一步了。 

也许是患难中见真情。 
银的重伤让我看到了镇的真心。 
没见过他这么狂暴的模样。温文的绅士眨眼间变成暴徒。看者他一路闯红灯神速地奔去医院,我坐在启的车子里,忍不住咋了咋舌。 
镇很爱银啊! 
身边的男人铁青着一张脸,以不比镇稍差的速度赶向医院,冷酷的表情让我有一些害怕。 
手上的伤其实蛮痛的,但是并没有痛的很可怕。比较夸张的是血而已。我自己也是学医的,当然知道如何止血急救。否则,凭银的伤势,八成没到医院就翘了。而我的手比起银的伤势,好太多了。 
那么。启的脸干嘛黑成那样? 
严格地说,我还没搞清楚他和我到底有什么关系。 
没错,我是和他沙锅床了,但那只是一晌贪欢而已,如果硬要用这个理由把我们扯在一起的话,基础太薄弱了。 
也许他的确是我前半生记忆的一大部分。但是我完全没有印象,那么这个不算。 
这样以来,他为什么要黑着一张脸?是因为他在乎我吗?或者他爱上了我? 
爱情究竟是什么? 
虽然曾经问过银爱与不爱的问题,但是对我而言,那只是一种仪式,一种宣布两个人可以厮守的仪式,类似于异性恋中的婚礼。因为有爱,相守会是理所当然的,如果没有爱,只有一夜情就足够了。 
我不象银是个享受主义者。虽然我也享受与人肌肤相亲的快乐,但是,我并不专注于某个人,也不在乎某一夜没有人陪伴的孤独。我想我是有一点孤僻。性对我而言,有些类似饭后的甜。喜欢,但非必要,有吃就吃,但绝不强求。 
唯一令我偶尔不接的是,在最初的最初我是怎么接受男人的?明明残存的记忆片段中有与女人交欢的感触,而且直到今天我也没有很讨厌女人。那么为什么离开医院后,我会很自然地接受男人?我生命中最初的印记,到底是如何烙上去的? 
也许,这个叫启的男人会知道,毕竟和他上床的时候,我的身体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九) 
虽然与浓上了床,却感受不到接近他的味道。 
弄的身体是熟练的,习惯于接受与享受。激|情时活色生香的媚态,是久经战阵才有的放荡,这令我非常嫉妒。 
我承认他给我的感觉非常非常棒,简直无与伦比他的身体在我的怀中舒展跳跃,取悦了我,却无法感受到他的真心。 
纯粹,只是泄欲而已。 
这令我有写沮丧。 
浓真的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忘了我,忘了一切。 
忘记了他曾多么深切地爱着我,忘记了我曾多么深刻地忠诚于我,也忘记了,他曾多么痛切地忍受我的花心,然后,离开我。 
还记得他清丽温柔的笑容,还记得他温暖舒适的怀抱,甚至还记得他离开时流下的最后一滴泪,但他却完全忘了我。 

终于可以体会他当年的感受。嫉妒和愤怒如燎原的火焰;一发不可收拾。可是他完全无法感觉到,对现在的他而言,我不过只是他的一个性伴侣而已。 
气急败坏,为他明显轻易和男人上床的身体和毫不恋栈毫不在乎人心人情的态度,只是我没有资格责备他。因为追根究底原因也许就在我的身上。现在的我,唯一能做的事情,只有尽力把他的心重新拉回到我的身上。 
在这一方面,他把一切都忘了,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不过在那之前,我必须保证他的安全。我不愿意再看到他的身上有任何一道新伤口。即使我常常让别人受伤,但浓的鲜血会让我疯狂。 
幸好,我有一群很好的手下,他们不仅是一流的杀手,同时也会是一流的护卫——当然,这仅仅是对浓而言。 

事情,在银还没有动手的时候就结束了。 
银的复原状况很好所以提前一个月出院。当他回到久违的家的时候,从镇的口中得知了结果。 
“刺伤你的人已经处理好了。”银坐在沙发里闭目养神的时候,镇一边煮着咖啡一边说。 
“什么?” 
“伤你的慕容和他的同伙已经被送入监狱了,几年之内你不会再看到他了。” 
“你做的?”银睁开眼睛,看着厨房里忙碌的镇的身影,了然。“辛苦了。” 
“就这样?你的表示还真无情。”镇端着咖啡走出厨房,坐在银的身边。“你不称赞我吗?” 
“你破坏了我报复的乐趣。”端起放在茶几上的杯子,啜了一口里面温热的牛奶,忍不住,皱了一下眉头。这把年纪了还只能喝这种小孩子的玩意,实在让人沮丧。明明旁边的黑咖啡正散发着诱人的焦香,却碍于伤口不能饮用,这实在是个酷刑。 
“我不能容忍别人伤害你。”放下杯子,搂住银,小心不压到他的伤口。镇把头埋在银的肩膀上,长长地吐了一口气,“这一次我吓坏了。” 
“我知道,我在这里。”拍拍环在胸前的手臂,银的心里流过暖流。这个男人是在乎他的,否则平日里最爱躲在幕后笑看风云的人是不会轻易出手的。这一次他却动手了。虽然每人只是一格在风尘中晃荡的灵魂,但是要把几乎没有留下任何证据的人送入监狱,至少也需要某种力量。 
从没想过镇会出手。镇没有外表看来那么深情,他的宣告在最初的时候真的让自己吓了一大跳,只能楞楞地回应他而没有其他反应。 
“有的时候我真想把你就这样关起来,关到任何人都看不到的地方。你的一切都只能归我所有,任何人都不能碰你一丝半毫。”镇收紧手臂,将银完全囚入自己的怀中。 
“我是属于你的,身心都是。在你厌倦之前,我只呆在你的身边。你想对我干什么都可以。”银微微笑了,温柔溢满双眸。这一刻他再一次肯定,自己是爱镇的,最爱的是他。而镇在乎自己在乎到起了独占欲,这一点表示,让忐忑了两个多月的心安定下来。无论日后的分离有多么无法想象,但这一刻的心情,是满足的。 
“那么发誓,发誓永远不会离开我。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你都会好好活着,为我,活在我的身边。”抬起脸,是难得的认真,一瞬,令银心情剧烈地动荡。 
“这句话听起来好象有一些奇怪,不是只有在教堂才有类似的话吗?”皱皱眉,银感觉有一点不对劲。 
“如果只有在教堂你才肯说的话,我们现在就去。”镇做势要站起来,吓了银一跳。 
“等等,你是什么意思?”拉住镇,银真的开始有种奇怪的预感。 
“我在想你求婚啊,傻瓜。”镇微笑,拉起银搂在怀里。“我知道你一直爱着我,也知道你一直不愿意想我承认,可是你难道不知道我也爱你吗?早在读中学的时候你就是最特别的,我一直害怕你知道我对你的感情之后会离我远远的甚至再也不会理我,所以我才在我们发生关系后马上出国。我怕你翻脸不认人啊。” 
“你好自私,你知不知道我等你等了好久?你连个交代都没给我啊。”回想起当年那段时间的暧昧和挣扎,银只能苦笑。 
“我知道,我后来全知道了。所以我才回国找你。没想到却看到了一个在男人中周旋的花蝴蝶。我后悔死了,我再也没办法看着你对别的男人微笑,所以我才开口让你属于我。我不敢肯定你会爱我,但是我已经下了决定,我会用一辈子的时间来陪你,直到你肯承认为止。可是这件事情的发生让我没办法再忍耐下去,我不要在没有说出爱意之前就阴阳永别。所以我们结婚毫不好?” 
告白,情真意切,也让银措手不及。一丝苦笑浮上嘴角。“镇,你这是在为难我啊。两个男人是不能结婚的。” 
“嘿,你什么时候也顾虑那些凡规俗矩了?来吧,我们到教堂去,我找启和浓当证婚人,你看,我连结婚戒指都准备好了。来吧。”大笑,拉起人,捞起外套,走出门外。 

(十) 
真是疯狂,银和镇结婚了。 
在酒吧里疯狂地喝了一夜以兹庆祝,醒来的时候已经在启的怀里。 
宿醉的头痛让我无力想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不过身边人赤裸的肌肤的触感和一身粘腻的感觉明明白白告诉我曾经做过什么。 
坐起来,轻柔的被子滑落只盖住了我的下半身。扶住隐隐做痛的头,我第一次认真地打量身边人的容貌。 
是一个很迷人的男人啊,我承认。 
浓黑的微卷的发丝覆盖在饱满的额头上,修长的眉毛下那双如晨星般明亮的眼眸藏在眼皮之后,平静而无害。他的睫毛出奇的长,从这个角度看过去,漂亮得不可思议,和他挺直的鼻,温润的纯一起构成了一张带着混血儿感觉的美丽非常也气概非常的脸。 
看这他,有一种熟悉的感觉浮上心头。仿佛很久很久之前我也曾这么专注地看着他,愿意直到天荒地老。 
头忽然有一阵剧烈的刺痛,一幕幕似曾相识的画面在脑海中如走马灯般一闪而过,心脏象被人用手用力揪住,好痛,好痛! 
黑夜,公寓,大雨,豪宅,客厅,车祸。 
头,好痛好痛;心,好痛好痛。我忍不住了,咬紧牙关也咽不下的呻吟惊醒了沉睡中的男人。 
“浓,你怎么了?”惊慌地拥着我,手足无措的男人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他的体温源源不断地传到我的身上,温暖我略微冰凉的皮肤。 
努力咽下口中的呻吟,我抬起头注视着他的脸,我觉得我有必要告诉他我的感受。 
“启,我想起来了。” 
“什么?” 
“我想起所有的事了。我的失忆,好了。” 
看着我,看着他,用一种从未有过的沉默注视着彼此,然后他说哦:“你全都记起来了?全部?” 
“是的,从开始到现在,没有一丁点遗漏。” 
“那么,谈谈好吗?”他深吸一口气,很努力地说。 
“我想我比较需要冷静一下。” 

是的,我需要冷静地想一想,想想我那被刻意遗忘的过去。 

遇到启的时候,我还是一个医科的实习生。 
那天晚上值完班,我赶着回公寓。天气真的太冷了,在四月的天里,这样低的温度实在是反常。 
在公寓楼下的暗巷里,我捡到了受伤的启。 
是枪伤,幸好子弹并没有留在体内。 
这个城市的治安并没有想象中的好,但是也没有想象中的差。至少我就没见过当街遗弃尸体的事件。带眼睛的都可以看出这受伤的人是哪个道上的。何况启的外貌带有混血的的味道和狂暴的气质,他不是我可以管得起的人,我应该把他叫给警察的。至少在我替他包扎好伤口之后,我应该这么做的。 
但是我没有。鬼迷心窍似的,我收留了他,然后为了照顾发烧的他彻夜未眠。 
至今想来,我仍然很疑惑,我为什么那么劳心劳力费心去照顾一个明显并非善类的人,难道,这就叫一见钟情吗? 

启的身体够强壮,一夜烧退后,伤口也渐渐痊愈。在养伤的日子里,他安静地呆在公寓里,看着我来来往往忙忙碌碌。他专注的眼神常常令我有某种心惊肉跳的感觉。只要被他盯住,我就再也找不到原本的从容和冷静。 
在夜里我们相偎而眠。公寓太小了,除了床就只有地板,而我没有多余的钱去买棉被,启偏高的体温正好可以温暖我时常冰冷的手脚,在这个反常的四月天里,他是我的暖炉。 
伤口痊愈的时候,我依偎一切就该结束了。可是一场爆炸炸掉了我的小窝,夜把我炸进他的怀抱。 
人为的,蓄意的爆炸是冲着启来的,我只是一只池鱼。侥幸逃过一劫后,启说要报恩,也要对我有所补偿,便强行把我带到了他的房子中。 
启不是善类,这我知道。我却不知道他是某个跨国大组织的首领。他在这里的房子,足足是我那间小公寓的几十倍(或者更多)。住在那里,我有一种恐惧。 
启执意把我留下来,甚至不惜软禁我。直到我再也无法忍受而在雨夜中冲出大门,他也随着我冲进雨里。 
大雨中他向我告白,淋得湿透的我们象疯子一样在雨里又叫又跳,并且用燃尽一切的热情狂烈地接吻。然后我成为他的人,然后我成了那栋豪宅中等待的那个人。 
第一次的痛苦,很难忘掉。我不曾接受过男人,他不曾拥抱过男人,在彼此的第一次的情况下,他没有把我弄死,已经是万幸。 
一张被血染红的床单,成为事后供我们放声嘲笑的以掩饰羞涩的借口。 
再后来就是我所自认的幸福。在实习结束取得资格以后,我安安心心地呆在启的身边,心里,即使有挣扎,也有了长相厮守的准备。 
其实并不是没交过女朋友,读大学的时候我也曾和女朋友同居。只是后来她嫁给了一个大款。在她的婚礼上我没有太大的难过,我想我也许不够爱她。 
呆在启的身边,我有着难以言明的快乐。我不管到底他是什么人,也不管他成天在忙些什么,我只在乎他有没有把眼光放在我的身上。 
我知道自己的确不是很黑白分明的人,也不会很在意俗世的规矩。陷入情海的我没有了从容不迫的冷静,只剩下狂热。 
日日厮守,夜夜缠绵,蜜月期间的纵情狂欲,使我开始习惯享受快乐。我几乎以为这就是我要的生活。 
甜蜜的日子过得很快。启开始越来越忙,白天里几乎见不到他的身影,而晚上他回来的时候,我已经睡了。他永远不知道等他的日子有多么的难熬,而习惯了他偏高的温度的身体回到无依无靠的冰凉有多么的难受。我开始变成一缕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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