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杰杂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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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杰杂文集- 第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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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幸灾乐祸的时候,我们背离了真理。

什么是“真理”?人们各自有各自的理解。在这里,我采用甘地的定义——这次事件,再次显示出“甘地在中国”的必要性和急迫性。

在甘地看来,真理就是非暴力。

什么是真正意义上的非暴力?

甘地说:“非暴力是我们人类所遵循的自然法则,正如暴力是野蛮的动物所遵循的自然法则一样。对于动物这一精神蛰伏于体内,反映出来就是只有体格强壮才能生存这一法则。而人的尊严要求其遵循更高的法则,即服从于精神的力量。”

他又说:“非暴力不是逆来顺受,而是要全身心投入与强权的斗争,是以仁爱同情对待敌人。”

“暴力只是打着解决问题的幌子播下苦痛仇恨的种子,最终落得两败俱伤。非暴力则是用爱来解决所有的难题,最后让敌对双方都走向幸福。”

非暴力的力量究竟有多大?它是柔弱的还是强大的?

甘地说:“非暴力像活动中的镭。无论量多小,它一旦介入肿瘤的生长就将无声、平稳而又永不停息地发挥功效,直至将有病的肌体组织完全转化为健康的组织。同样,一点点非暴力也会微妙无声地发挥效力,并从不知不觉中使整个社会日新月异。”

那么,非暴力的斗争对象是什么?

甘地说:“东西方的暴力往往是东西方文明的差异造成的,其实,非暴力不是要消灭对手而是要把对手变成朋友。非暴力的基本出发点是对一人运用的原则便可用于万物。人类从本质上是相似的,于己可行则人人可行。”

他又说:“真理力量不像暴力那样将对手排斥在问题的解决之外;相反,它重在改变对手,让他参与到问题的解决之中并从中获益,从而使双方共同升华。真理的力量不是把对手看作一个要攻克的敌人,而是一个携手探寻消除争端的至真办法的伙伴。真理的力量不是试图消灭对手,而是要将对手争取到真理的一边,要他弃暗投明。”

“如果一个人不能在人际交往中运用非暴力,那么他就彻头彻尾错了。非暴力如同博爱宽容一样必须从内部做起。”

非暴力的目的性是什么?

甘地说:“不管怎样,非暴力是工具,真理是目标。工具必须触手可及,所以非暴力是我们至高的责任。只要我们注意方法,我们终有一日会达到目标,一旦我们掌握了这一点,最终的胜利势必属于我们。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无论遭受多大的挫折,我们都不会放弃对真理的渴求。”

以上就是甘地一生寻求并用生命来捍卫的真理。这也正是中国人最需要的真理。中国的历史是“成王败寇”的历史,是“枪杆子里出政权”的历史。几千年来,暴力在中国上升为一种信仰、一种对成功具有决定意义的因素。几乎所有的“历史的胜利者”都是暴力的服从者和实施者。尤其是到了二十世纪,暴力更是披上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实践”的美丽外衣,侵入我们每个人的日常生活。毛泽东是暴力文化的集大成者,他的最可怕之处就在于让我们怀着激情接受并实施暴力、让我们所有人都成为被他所催眠的“乌合之众”——直到今天,他的催眠术依然在对我们发挥着强大的作用。我们的日常生活完全地“暴力化”了。

在半个多世纪以前,鲁迅就天才地发现了,中国的历史和文化其实是“吃人”的历史和文化。所有的文化典籍和现实生活都可以被置换成“吃人”这两个字。既然都是“吃人者”,那么对大洋彼岸发生的恐怖事件表示一点幸灾乐祸又算得了什么呢?

甘地的“非暴力”精神对中国太陌生了,与中国文化几乎是格格不入的。但是,要想重建我们当下的生活,重建我们对爱、对真、对善、对美、对人性本身的信心,我们必须吸取甘地给我们留下的这一丁点“镭”。

我想,通过这一次的“国难”,如果有更多地朋友和同胞能够意识到改造我们当下的生活状态的重要性、能够对真理焕发出追求的热情、能够开始认识“非暴力”的价值,那么,这一次的“国难”就不再是一次“历史的无用功”;那么,这一次的“国难”就有可能是我们重生的起点。






北大与哈佛 



1998年6月29日,美国总统克林顿在向北大图书馆赠书的仪式上,致词说:“参议员阿卡卡说一些人把北大看作中国的哈佛,而我想说,所有没有去过哈佛的美国人可能正在想哈佛是美国的北大。”这种说法,让骄傲的北大人腾云驾雾一般,继而以热烈的掌声回报总统。

然而,北大真能够与哈佛相提并论吗?北大与哈佛之间有多大的可比性?北大与哈佛有哪些差距?这些问题,是许多只会鼓掌的北大人不会思考的。

对整个国家政策的制定和对历史进程的影响来说,北大无法与哈佛相比。除了五四时代北大的学生运动切实推动的中国社会的进步以外,在其他的时段里,北大对中国社会的影响力极其有限。在大多数时候,北大充当的是在野的角色。而哈佛则是真正的“在朝”。

哈佛是美国最古老的大学,她建立于1636年。350年以来,美国有6位总统、32位诺贝尔奖金获得者和美国500家大财团中三分之二的决策经理们从这里走出。仅仅阅读一下哈佛的校友名单,人们除了能够感受到350年的历史潮流是如何激荡人心,还能感受到哈佛影响校外世界的力度、实际分量和范围。美国的教育界、学术界、政府部门、法律界、医学界、企业界和文学界都感受到哈佛对他们具有莫大的魅力。说美国被控制在哈佛人的手里,是毫不过分的。而北大则从来就没有掌握过中国。北大是中国的游离体。

多年以来,哈佛形形成了一种学术标准,对真理的认真探索以及道德水准的提高至今仍然是这一标准的核心,也是其他学校一直努力仿效的。这些比较深刻的特性也许可以追溯到创办这所学校的清教徒身上。而创办京师大学堂的则是一批老练的官员,一批缺乏理想的、热衷于权力的官员。创办京师大学堂有着明显的功利目的,而缺乏纯粹的追求真理和知识的态度。

哈佛的另一个影响则没有这样一目了然。这就是哈佛的社会势力,它由现实和想象中的各种派系、关系网和社会名流之间的联系组成。在里根政府中任国防部长的哈佛校友温伯格就曾愉快地承认自己对哈佛毕业生有一种亲切感。他还补充说,他努力不让自己盲目地偏袒这些人,但上过哈佛“肯定不会对他们有碍”。

哈佛的学位依然具有某种不可思议的声望,上过几年哈佛可以使人具备各种有价值的资格,结识许多有用的人。这一点每每会使其他名牌大学——这些学校很可能提供与哈佛一样优良甚至更好的教育——徒叹奈何。

温伯格曾经在哈佛呆了7年,先上哈佛学院,然后上法学院。他热爱这所学校,热爱老师的严格治学的态度和敢于怀疑的精神。他回忆说:“他们简直就是在教你如何思考。”他在哈佛上学时成了读书迷,现在依然常常想起托马斯·沃尔夫在《时间与河流》一书中所描写的那位醉心于书籍的浪漫主义者在怀德纳图书馆的书架之间走来走去,想看完图书馆里的每一本书的情形。

温伯格还记得,当年他听到有人说“波士顿茶叶事件”不过是当地商人雇佣的一群暴徒的所作所为时,觉得很惊诧。他说:“我进哈佛时基本上是个坚定的保守派。”他在政府中的表现依然如此。

哈佛不仅对战争与和平,而且对政府的一般经济政策都有巨大的影响。例如,对罗斯福新政时的经济政策就有很大的影响。经济学家加尔布雷思回忆说:“凯恩斯革命并不是直接发生在华盛顿。它是通过哈佛传到华盛顿的,华盛顿最早的凯恩斯主义者都来自哈佛。”

历史学家唐纳德·弗莱明写到:“在哈佛的黄金时代,哈佛大学许多人文学者的基本文化政治思想都是怀旧的。”哈佛的学生在学生时代对政治并没有太大的兴趣,很少直接参与跟政府对抗的政治活动,在一点与美国西部的加州柏克利大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也与北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但是,一旦他们进入社会,他们很快就占据了要害部门,从而得心应手地实施自己的鸿图,成功地对政府进行改造。

哈佛大学的毕业生、著名的思想家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曾经说过:“一所学校就像一个变长了的人影。”哈佛本身的经历则把这句格言的含意延伸了。它表明,哈佛的神秘力量来自于建校350年以来校友们的卓越成就,哈佛现在虽然有几家对手和它争夺美国首屈一指的大学这一殊荣,但它颁发的学位仍然具有某种至高无上的声望。对哈佛的校友来说,服务于政府部门已经成为一种传统。他们同华盛顿外交政策的制定工作有密切的、牢固的联系,对教育也有惊人的影响力。

相对与哈佛的保守而言,北大则显示出激进的一面。北大似乎不善于韬光养晦,少年意气暴露无遗。北大人在大学期间就直率地表现出自己对政治强烈的不满或者对政治强烈的兴趣,从而使政府对它充满了戒心。哈佛人在大学里接受严格的、正规的政治、法律的训练,逐步具备了从事实际的政治活动的方法和策略,为今后的政治事业奠定了牢固的基础。而北大人则急于表达自己的意见,急于对国家产生影响,结果反而弄巧成拙。许多北大人在没有经受过起码的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经济学训练的前提下,匆匆地介入现实政治运作中,能够有怎样的结果呢?

哈佛学生在毕业后进入社会的要害部门,并且形成一个联系紧密的群体,发挥着这个群体的巨大力量。而北大人进入中国社会之后,如同一粒粒的水融进沙漠里,很快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他们没有形成一股能够对中国社会产生巨大推动作用的合力,他们在泥泞一样的社会里各自为战,最后往往被社会所同化、所改造、所吞噬。他们的命运往往是悲剧性的。他们永远是社会的批评者,而无法在建设上做文章。他们被批评为“只说不会做”,这个弱点是致命的。

哈佛人之间有强烈的亲和感,而北大人只是一个一个的“精英”,每个“精英”都不认同另一个“精英”。校友之间形不成真正的关系网络。北大人进入社会后,校友的观念十分淡漠,即使在同一个部门工作,他们也很少互相帮助。北大的校友会比较松散,一如北大本身。在海外的校友会,要召开一次会议都很不容易。北大人很少考虑群体的利益,永远把自己放在最中心的位置。而在现代社会,即使是一个天才,力量也是很有限的。北大人最缺乏的还是“合作”的意识。

哈佛学生的策略是:在校时吸取知识、抓紧时间进行能力的训练,而毕业后则迅速进入重要部门,运用已有的知识和能力,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而北大学生则过早地耗尽了自己天赋的才华,在学校时锋芒毕露,进入社会后逐步平庸化。他们与社会的关系是:要么全面拥抱社会,随波逐流;要么与社会激烈对抗,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这两种方式都很难真正对社会作出正面的影响。他们缺乏在批判与认同的张力中生存并创造的能力。许多才华卓绝的北大人,后来都避免不了“古道,西风,瘦马,断肠人在天涯”的命运。
哈佛改变了美国,而不是美国改变了哈佛;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北大没有改变中国,中国改变了北大。这正是北大与哈佛相比难以企及的地方,这也是一个让人痛心的悲剧。
曾经担任哈佛大学文理学院院长的亨利·罗索夫斯基谈到哈佛产生的复杂的影响时说:“一部分是神话,一部分是习惯心态,一部分是实际情况。”实际影响很明显,就是学术和科学领域的实际成就。罗索夫斯基认为,关于哈佛的神话被人们夸大了,但是确实有一种哈佛习惯心态,影响着哈佛的教师和学生,令他们恪守传统,认真学习和工作,因为这是对他们的希望。

罗氏认为,哈佛大学至今仍然是最雄心勃勃的,从图书馆到物理学到医学,样样都想办得出类拔萃。而其他名牌大学大多倾向于专业化,有些则根本不屑于在某些领域竞争。他说:“哈佛和伯克利是美国大学中仅有的两所立志要把各门学科都办好的大学。”哈佛大学在经济学、法学、古典文学、拉丁语系各语种、化学、生物物理学、数学等学科实力雄厚,具有世界影响力;历史、物理和哲学系,虽说名声极大,但需要补充新鲜血液;而天文学、地质学、英语、社会学和艺术系的实力则比较弱。

对于哈佛的宗旨,哈佛历史学家伯纳德·贝林认为,哈佛的创始人是希望建立一所与宗教上堕落的欧洲旧式学校截然不同的清教大学。当时,推动他们的还有一种所谓的“恐惧”心理,即恐惧这片新的殖民地会倒退,牧师们会变得愚昧无知。“追求真理”已成为哈佛的格言,这个真理指的是上帝的旨意。贝林写道:“正是一种带有浓重的宗教色彩的苦行僧式的清教文化产生了这所学校,使之度过了不稳定的岁月,进入稳定的18世纪。”

哈佛的创始人强调勤奋、律己、守分,这一点至今不变。它令哈佛人一丝不苟地进行学术研究,努力工作。曾经在哈佛学院和哈佛商学院两次获得学位的美国财政部副部长查理德·达尔曼说过,哈佛灌输的是“人人必须有所贡献”的观念。

与哈佛大学的学科广谱性相比,北大不能算是一所真正意义上的综合性大学。而整个中国的高等学校,也没有一所能够算是“综合大学”。这是50年代院系调整的恶果。目前,北大的学科体系有很大的残缺性,它没有医学院、工学院、农学院等重要的学科,而艺术、宗教等学科刚刚建立,教学和研究力量都非常薄弱。1952年以前,老北大的学科体系相对来说还比较齐全,但在50年代被阉割以后,它的元气至今还没有恢复过来。

哈佛人标举“追求真理”的旗帜,而北大人至今还弄不清什么是自己的传统——自由主义?民族主义?为学术而学术?为政治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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