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励志]与神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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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与神对话- 第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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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如果婚姻是自由选择的,那不是自由的表现吗?不跟你的妻子以外的人有性,以此来表明爱,这不是限制,而是选择。选择不是限制,而是自由的展开。   
当那仍旧是选择时——没错。   
哼,必须是。因为那是承诺。   
这就是麻烦开始之处。   
请说明。   
你看,有时候你会想在跟人的关系中体验很高的特殊性。对你来说,并非某人比别人更特殊,而是你选择此特殊的方式表达对某个人的爱——你的爱原是对一切人、对生命的深沉的爱。 
你对某个人将此爱表达出来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你不可能对两个人用完全相同的方式表示爱。因为你是原创性的造物,也是原创性的创造者。你所创造的一切,都是原创性的。任何的意念、言词和行为,都不可能是重复的。你无法重复。你只能原创。 
你知道为什么没有两片雪花相同吗?因为不可能。“创造”不是“重复”,创造者只能创造。 
这是何以没有两片雪花相同,没有两个人相同,没有两个意念相同,没有两个关系相同,没有任何两个东西相同了。 
这宇宙——以及其中的任何东西——是以独特的样子存在;无物与之真正相像。   
这又是神圣二分法了。样样东西都是独特的,而样样东西又都是一个。   
正是。你每根手指头都不一样,却都是同一双手。你屋子里的空气就是任何地方都一样的空气,但每个房间的又都不一样,感觉到明显的不同。 
人也如此。所有的人都是一个,没有两个相同,因此即使你想要,也无法以相同的方式爱两个人;而且你也不会想要,因为爱是对独特之物的独特回应。 
因此,当你对某人表示爱,你是以不可能对他人相同的方式表示。你的一思、一言、一行——你的回应——实际上是不可能重复的。每次都不一样……正如你对之产生这些感受的人,个个都不一样。 
如果你想要独独对某人表示这特殊的感受,那么,就如你说的,选择它就是了。去表达,去承认,去宣示。但你的宣示要时时刻刻都是自由的,而非义务。因为真正的爱永远是自由的,在爱的领域中,没有义务存在的余地。 
如果你将你以特殊方式对唯一对象的爱视为神圣承诺,永不可毁,则将有一天你会感到此承诺是义务——你将为之恼怒。然而,如果你不将它视为承诺,一言无悔,却视为随时随地所做的自由选择,则恼怒之念永不致来临。 
记住:神圣承诺只有一个:去表达、去实践你的真实相。一切其他的承诺都是对自由的毁弃,不可能是神圣的。因为自由就是你之所以为你。如果你毁弃自由,你就像丧失了你的本我。那不是神圣,那是亵渎。       
13、只有两颗心才能宣布的事   
哟!这些话让人很难以消受。 
你是在说我们永远不该做承诺我们永远不该对任何人承诺任何事?   
以你们大部分人的生活而言,你们每件承诺中都含有谎言的成分。谎言在于你们以为知道明天你们对某件事会有某种感觉,或者明天会做某件事。但如果你们以反应(reactive)的方式来过活——你们大部分人正是如此——则你们就不可能知道明天会怎么感觉,怎么做。只有那以创造的方式过活的人,才能在诺言中不含谎言。 
创造性的生命能够知道在未来的某个时刻,他们对某件事会有什么感觉,因为他们是去创造他们的感觉,而不只是去经验。 
只有到了你能创造你的未来的阶段,你才能预言你的未来。只有到了你能预言你的未来的阶段,你才能真的做承诺。 
然而,即使那能够创造、能够预言未来的人,也有权改变。改变,是一切生物的基本权利。其实,那不仅是“权利”,因为“权利”是被赋予的东西,“改变”却是那本是的东西。 
改变即本是(IS)。 
你即是改变。 
这不能被给与。你即是它。 
由于你是“变”——由于变是你唯一的恒常之物——你就不可能有信守的去承诺你永远一样。   
你是说宇宙中没有恒常之物?在一切的创造行为中,没有任何东西是恒常不变的?   
你们所称为的生命历程,是一种再创造历程。生命中的一切都在每一个当下不断的再创造它的自身。在这个历程中,“同一”是不可能的,因为如果某个东西是同一的,它就完全不能改变。“同一”固然不可能,“相似”却不可能。在改变的历程中产生的结果与原先的样子相似,则是可能的。 
当创造产生很相似的结果,你们就称为同一。从你们有限而粗略的角度看,那就是同一。 
因此,以人类的用语来说,宇宙显得很恒常。也就是说。事物看起来相似,行动相似,反应相似。你们在此处看到的是恒常。 
这很好,因为提供了一个架构,让你们可以在其中思考和体验你们在物质界的生存状态。 
不过,我告诉你:从一切生命——物质界生命和非物质界生命——的视角来看,恒常的表象就会消失。事事物物都会以它们真正的样子——也就是恒常在变——来被体会。   
你是说,改变有时这般微妙,以致在我们不甚明察的眼光看来,它们显得没变有时显得完全一样而事实并非如此?   
完全对。   
没有〃同卵双生儿〃这种东西。   
完全对。你说得很妙。   
但我们可以用非常相似的样子将自己重新创造,以致产生出〃恒常〃的效果。   
没错。   
在与人的关系上我们可以做到这一步以我们是谁、我们如何做事为人而定。   
是的——不过,你们大部分人会发现,这很难做到。 
因为真正的恒常(这不同於看起来的恒常)违背自然律;这是我们刚刚说过的。即使要创造看起来一样的表象,也非大师莫辨呢。 
大师得去克服种种自然倾向(记住:自然是倾向改变的)才能显得同一。事实上,他也没办法一直显得同一。他只能显得很相似,以此创造出同一的表象。   
然而,那些不是〃大师〃的人,却一直可以显得〃一成不变〃。我知道有些人的行为与表现完全可以预料,你可以用性命来打赌。   
然而要有意的这样做,却极为困难。 
大师是那有意的创造出极为相似(你们称为“恒常”)情况的人。学生则是那并不一定有意的创造出恒常情况的人。 
比如,对某种处境总以相同方式反应的人往往会说:“我不得不这样呀!“ 
大师永远不会这样说。 
有些人的反应即使会令人赞欢,他们也往往会说:“哈。其实没什么。是自动的。谁都会这样。” 
大师绝不会这样做。 
因此,大师是那名副其实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的人。 
她也知道为什么要这样说,这样做。 
那些不以精纯程度做事的人,往往既不知自己在做什么,也不知为何而做。   
这就是为什么遵守承诺这般困难?   
这是原因之一。我已说过,除非你能预言自己人的未来,否则你就不能真正做任何承诺。 
第二个原因是,他们跟自己的实情冲突。   
你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他们演化的实情跟他们说的实情不一样。因此,他们就在深陷在冲突里。要遵从什么?遵从我的真情实况?还是遵守我的诺言?   
你要给我们的忠告是?   
我以前就给过你们这样的忠告: 
为了不背叛他人而背叛自己,终是背叛。那是最高的背叛。   
但这会使所有的承诺全部破产!没有任何人的任何话还能当回事。没有任何人的任何事是可靠的了!   
噢,所以你在想靠别人的说话算话是吗?无怪你这麽惨了。   
谁说我惨?   
那你认为你是在快乐的时候这样看、这样做的?   
好吧。我很惨,有时候。   
啊,其实是很多时候。就连你有种种理由快乐的时候,你还是让自己很惨,只因为怕不能保持快乐而担忧! 
而你之所以担忧,是因为你的快乐有很大一部分得靠别人的说话算话。   
你是说我无权期待至少是期望别人讲话算话?   
为什么你要这样的权利? 
别人如果不能说话算话,唯一的原因是因为他们不想——或觉得不能——而这其实是同一回事。 
一个人如果不想对你遵守诺言,或他觉得他做不到,那究竟为什么你认为他该做到呢? 
你真的想要一个人去信守她不想信守的诺言吗?你真的觉得人应当被迫去做他们觉得不想做的事吗? 
为什么你应该去强迫别做违背他心愿的事?   
好吧,至少有一个理由可说:如果他们不做他们说过要做的事,那就会伤害我或我的家人。   
所以,为了避免被伤害,你宁愿去伤害?   
我不懂为什么只是叫人信守诺言就会伤害他。   
可是他一定是觉得受伤害,不然他就心甘情愿去信守了。   
所以,我就该眼睁睁的看着自己或我的孩子、家人受伤害,而不去〃伤害〃别人不去要求别人信守诺言?   
你真的相信如果你强迫他人信守诺言,你就能避免伤害? 
我告诉你:那暗中走投无路的人(也就是必须去做那他“不得不做“的事的人),对人造成的伤害远比那自由去做想做之事的人造成的伤害要大得多。 
当你让人自由,你就除去了危险,而非增加危险。 
没错,当你让人脱却诺言的“枷锁“,短期来看,你好像受到伤害,但长远看来,却绝不会伤害到你,因为当你给别人自由,你也给了自己自由。当你强迫别人对你守信,你无可避免的会遭受攻击,你的尊严与自我价值会受辱;你将感到忧愁和苦恼;当你不强迫他人守约,这一切均免。 
长期的伤害要远远大于短期的——这几乎是任何曾要他人守约的人都亲身发现过的。   
商业也可以这样吗?这个世界用这个方式,怎么做买卖?   
但这却是做买卖的唯一明智之途。 
你们整个社会目前的问题正在于以力量(force)做基础。法制力(legalforce你们称为“法律的力量”),但更常见的是赤裸裸的暴力(你们称为世界“武力”)。 
你们还没有学会说服人的艺术。   
如果不用法制力如果不用法庭所展现的〃法律力量〃我们怎么说服企业界去履行契约和信守协议呢?   
就以你们现行的文化伦理而言,确实可能别无他途。然而假如文化伦理做一些改变,则你们现行促使企业和个人守约的方式,便会显得非常原始。   
可以再解释一下吗?   
你们目前是以武力来确保守约。当你们的文化伦理做了改变,领会到你们所有的人都是一体时,你们就绝不会再用武力,因为那会伤害到你们自己。你们不会用右手去打左手。   
即使左手要把你勒死?   
这又是另一种不会发生的事。你们会不再去勒死自己。你们将不再互咬互唾。你们将不再毁约。当然,你们的契约也将会十分不同。 
你们将不会为了交换有价值的东西才把有价值的东西给人。你们将不会为了所谓正当的回报,才把东西给与别人或与人分享。 
你们会自动给予及分享,因此毁约的事也就少见,因为契约是为了交换物品与服务,可是你们的生活到那时,却是为了给与物品与服务,而不管可否交换。 
然而,就是在这种单向的给与中,你们找到了救赎。因为你们会发现神所体验到的事情:就是凡是你们给别人的,就是给自己。怎么去,怎么来。   
一切由你而出,一切回归于你。   
所以,不必去忧虑你能“得回”什么。唯一需要忧虑的,是你能“给出”什么。生活是为了创造最高品质的给与,而非最高品质的获取。 
你们一直忘记(forgetting)。但生活不是为了获取。生活是“为了给与”(for giving);而为了这样做,你们必须“原谅”(forgiving)别人——尤其是那些未能给与你们想获取之物的人! 
这样做会使你们的文化故事完全改观。今天,在你们的文化中,所谓的“成功”主要是以能“获取”多少来衡量:名气、钱、权力与占有物。在新文化中,“成功”是以你能使别人拥有多少来衡量。 
讽刺的是,你越让他人拥有,你就拥有得越多,而且无须费力。既不用“契约”,也不用“协议”,不用“讨价还价”,不用“谈判”,不用打官司去让双方“守约”。 
在未来的经济中,你们不会为了个人的利润而去做事,却为个人的成长;而这会是你们利润。然而,当你们真正是谁变得更大更恢宏的时候,物质的“利润”就会不请自来。 
到了那个时候,今日你们用武力要求他人守约的事,就会看来非常原始。如果有人不守约,你就会让他选择他自己的路,创造他自己的经验。而不管是别人未能给你什么,你都不会因之而缺,因为你知道“所来之处还有更多”——而所来之处,并非外在于你的渊源。你就是渊源。   
哇,我懂了!但是,我们好像又离了题。整个这大段讨论都始于我问你关于爱的事人类可以允许自己无限的表达爱吗?这又提到开放式婚姻的问题。然后我们突然又讲到这里来。   
其实并没有。我们所讲的这一切都是相关的。正好可以转入所谓启蒙的(开悟的)社会,或高度演化的社会。这本是你问的问题。在高度演化的社会中,既没有“婚姻”,也没有买卖——也没有你们为把社会凝聚在一起,而创造出来的任何人为的社会结构。   
好,好,我们马上谈这个。但是我想先把刚刚的话题说完。刚刚你说了一些非常惊人的话。因为,照我的了解,这些话归结起来等于说,大部分人是不能守约的,因此就不应缔约。而这对婚姻机构是一个很大的打击。   
我喜欢你这里所用的“机构”一词。大部分人对婚姻的经验,就是觉得身在“机构”中。   
没错,它要不是精神治疗机构或刑罚机构最少也算上是个高等教育机构!   
完全对,完全对!这正是大部分人对婚姻的体验。   
哼,我是在跟你逗着玩的,我并不认为〃大部分人〃是如此。仍旧有上百万的人爱这种婚姻机构,保护它。   
我仍旧维持我的立场。大部分人在婚姻中都吃尽苦头,不喜欢婚姻加给他们的东西。 
你们的全球离婚率证明此说不假。   
所以你是说婚姻应该〃拜拜〃吗?   
我没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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