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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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残局-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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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有一件乾隆年间的“拍花”案(档案内“拍花”案件极多),与安三此案极为类似:河北文安人刘进喜,十三岁那年
净了身,到庄亲王府内当太监,後因“打碎茶盅,心里害怕”,乃逃出王府,投奔别家作了佣人。一日,主人令其出外
放驴,遇到一个道士,“他让我吃了一袋烟,我就迷了。他拉了我住店……我心里明白,又不能说话。他又给了我一袋
烟吃,我越发迷了,他夜里就奸了我了。到第二日,将我的驴子卖了,我还糊涂,有当差人拿冷水给我吃,我才苏醒”。
除了没被鸡奸,天津木匠店学徒被“拍”的遭遇和进喜一模一样。
    作为勤于公务的地方长官,曾国藩稍加访查,便可对“拍花”一事了若指掌。但是,在天津教案的结案文件内,曾
氏却说,教堂不但无“采生”、“折割”之事,且“无被拐情事”。要知道,除了王三的口供、安三的旧案,当日经他
亲讯,业已知道“仁慈堂救出之男女,即有被拐者二人”。按:仁慈堂是隶属教会的慈善机构。这些证据恰可用以令
“洋人理曲”,他却只字不提,这又是为什么?
    且不说曾国藩在天津教案中何以要隐瞒对己有利的证据,先探讨一下传教士是否有“迷拐”的动机。
    美国驻华公使镂斐迪对“迷拐”、“折割”传闻嗤之以鼻:“这些谣言之荒谬是任何受过教育和信奉基督教的人们
都无法相信的”。但是,同为美国人,同为外交官的西华(美国驻上海总领事)却说:“在中国人当中流行的关于洋人
杀害儿童的流言蜚语,也并不是完全没有现象的依据”。他的第一条“依据”是:“天主教徒据说对儿童受洗後灵魂得
救的效验深信不疑。结果是,他们在幼孩病倒的濒危之际,将其接到他们的育婴堂施行洗礼。这种做法和死亡的频繁发
生,支持了人们相信他们需要幼孩躯体供诡秘目的之用的看法。”其次,他说:“天主教育婴堂和孤儿院所遵守的保密
制度,或者应该说幽闭状态,引起了人们的许多怀疑”。即此可知,那么多小孩死在“幽闭”的教堂内——尽管都是即
将殇亡的儿童,他们的父母往往将“洗礼”当作挽救儿女生命的最後一次努力,并不一定具有教士所谓“灵魂得救”的
宗教自觉——不能不令“暴民”们心生疑虑。
    此外,教堂在华开展“福音事业”,除了用宗教义旨召唤那些迷途的羔羊,对耶稣基督负责,还得对业务拓展的
“指标”负责。“指标”不够,则拿不到源自本国的“慈善”款项;因此,千方百计扩充慈善堂、育婴堂的收养员额,
乃是传教士们的必修功课。在普遍不具宗教信仰的中国民众中发展业务,其难度可想而知,于是,某些“不肖”教士便
琢磨出一套迹近教唆的发展策略:“这些机构的管理人员(为了完成指标),便对那些把幼孩交给他们看管的人,按人
头逐个提供一笔钱”。于是,“一些教民及社会上的不法之徒为了赚钱,便拐骗幼孩送入堂中”。以上都是驻华外交官
的观察与分析,堪称“自供”;由此,可以确定天津的传教士们具有“迷拐”的动机——尽管他们自己不参加“迷拐”,
而委托中国人执行。
    回头再说曾国藩。他对洋人教唆“迷拐”、国人受托“拍花”并非全不知情,定案却矢口不提此事,原因有二:一、
迫于中外强弱悬殊之势,办案之初他即确立了“曲全和好”的原则;二、洋人并未亲自“迷拐”,要以此追究洋人责任,
说他们被杀是咎由自取,实在不能理直气壮。故此,他以杀天津暴民二十人、赔款五十万两结案,落得个“汉奸”的骂
名。

    刺马(1 )

    同治九年七月二十六日上午,两江总督马新贻阅兵回府途中,遇其同乡王某跪道求助,新贻正欲询问,道旁突然窜
出一人,向新贻打千请安,而不转瞬间,此人已自靴筒拔出一把利刃,直刺新贻左胁。匕首由下至上刺入後,此人又急
转刀刃自上而下拽出,据目击者称:碎肠随刃而出,匕首也卷成螺旋弯刀。行刺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随行军士救护不
及,待一拥而上捉住刺客,总督已奄奄一息,不省人事。午夜,新贻伤重不治身亡。
    消息传到北京,慈禧“不胜骇异”,即命江宁将军魁玉对所获刺客“严行讯究”,同时,又命直隶总督曾国藩火速
赶往南京,接任两江总督,弹压局势。这一边,魁玉提审刺客,孰料此人除了自称张文祥、河南人氏以外,便不再言语,
故审讯多日,茫无头绪;那一边,曾国藩闻命调任,即上摺告病,请朝廷收回成命,另请高明。这么一拖延,便过去了
五十多天。
    自太史公首创《刺客列传》之体,大力表扬曹沫等五位刺客,其後,吾国史书中便再无显著的刺客事迹。秦以前之
春秋、战国时代,群雄割据,无一定之尊,故匹夫行险,以刺敌君,或有望于改变局势;秦汉以後,中央集权制度不断
完善,帝王承继俱遵血统,即能刺杀皇帝,不过令其子孙兄弟提早继位而已,并不足以改换天下。以此,刺客逐渐消亡。
张文祥实为元、明以来六百年间出现的第一位刺客,其动机究竟如何,实在令人困惑。慈禧亟欲解惑,故对临事告假的
曾国藩十分不满,于九月末急召国藩入京,促其赴任。
    二十六日,养心殿内。慈禧先慰问曾国藩的病状,国藩称右眼已经失明,慈禧曰:我看你行走磕头,精神尚好?国
藩说:“精神总未复原”。见他还有请病假的意思,慈禧不再客气,单刀直入问道:“马新贻这事,岂不甚奇?”国藩
答:“这事很奇。”又问:“马新贻办事很好?”答曰:“他办事和平精细。”尔後,又问了幾句何日启程的话,国藩
便退出殿门,回寓整理行装。只是,他这一去,又是十幾日不见动静,慈禧不得已,于十月九日,又将他召进宫里,问
他到底准备什么时候动身。国藩盖欲采用能拖一天算一天的对策,答曰:“明日进内随班行礼,礼毕後三两日即启程。”
慈禧对这种态度很不满意,加重了语气,说:“江南的事要紧,望你早些儿去!”再拖不下去了,十五日,国藩启程南
下。
    去南京之前,曾国藩刚被天津教案搞得焦头烂额。撇开排外、媚外的道德判断不说,自今日平心而论,曾氏办理此
案,确实不尽人意。他既未坚持独立自主的外交及法律原则,也未能实现一己心愿,大事化小,安抚民众,而终于落得
个进退失据、里外不是人的下场,所谓“外惭清议,内疚神明”。这时候,中央命他南下去处理谋杀案,正可借机离开
是非之地,何尝不是一举两得的好事;他却迟迟不动身,难道真的心力交瘁,不堪任重?或者,江南那件案子竟有隐情?
    我们先看看他动身之际,南京方面的办案情况。魁玉、张之万经过两月之久的“熬审”,终于向北京提交了案情综
述:张文祥前曾加入太平军,太平天国覆亡後,又与海盗有染。马新贻曾任浙江巡抚,捕杀海盗甚众,其中多为张氏死
党,故文祥怀恨在心。又、张妻被人诱逃,文祥尝至抚署击鼓鸣冤,新贻却不受理这桩绿帽案,文祥乃萌杀心。此後,
文祥私设当铺,以为糊口,新贻却发布一道禁令,将全省私当尽行关闭,文祥因此“本利俱亏”。于是,家破人亡的文
祥“追念前仇,杀机愈决”。在同治七、八年间,文祥即数次图谋行刺,因种种原因不克得手,直到本年七月二十六日,
才找着机会,刺杀成功。
    粗一看,魁、张的报告用层层渐进的方式,揭示了张文祥在友谊、爱情、财富等方面受到马新贻“无情”打击的事
实,似能重构张文祥的杀人动机;但是,慈禧仔细一琢磨,觉得尚有“不实不尽”之处。毕竟,捕杀海盗是政府行为,
而非马氏一己所能决定;老婆跟人私奔了,丈夫机算憋屈,终究不能拿地方官做出气筒;因宏观调控而导致生意破产,
心生怨恨,情有可原,而以此便决定刺杀一省之长,且历三年之久不改其志,也不能令人信服。既有这么多疑窦,慈禧
便不甘心就此将此案了结,乃批示:此奏“不足以成信谳”,著曾国藩抵任後再审再报;同时,命刑部尚书郑敦谨也赶
赴南京,会同审讯。此案定性似已由恶性刑事案升格为政治案;若是政治案,则张文祥背後必有“主使”,或另具更为
险恶的动机。
    当然,若说曾国藩因此案过于复杂而惮于南下,则是小瞧了他;他能率兵平定大半个中国的叛乱,难道还搞不定一
件谋杀案?但是,他又确实表露出不愿南下的意思,莫非,其时哄传于士民之口的“非官方”案情版本吓住了他?
    张文祥为何刺杀总督?除前述魁、张所奏案情外,还有以下幾个版本。
    一说。张文祥原为捻军,眼看造反事业江河日下,遂“怀反正之志”。适逢清军徐姓者被己军俘虏,文祥乘机与其
结纳,共誓:苟富贵无相忘;随後,二人一齐逃出太平军营。徐为山东人,与时任浙抚的马新贻有乡戚之谊,因此关系,
作了巡抚标兵营材官;文祥以“髪逆”卑职投诚,无法在清军中谋职,徐氏便给他本钱,助他在宁波开了间小当铺。虽
未富贵,文祥对徐氏慷慨疏财还是十分感激,日思有所报效。一日,文祥到杭州看望老友,二人畅饮叙旧,酒酣,徐慨
然曰:老话说窃钩者诛,窃国者侯,可真一点不假!我辈小人,不幸被掳,辛苦逃归,官老爷们犹时刻提防,动辄以
“重治贼党”相威胁。早知今日,当日我竟从了贼党,也落得个清爽!更教人寒心的是,那堂堂节帅实为大大的奸臣,
却无人识破。老弟你说,天下更有比这不平的事体么?文祥一听,徐大哥话里有话,“固询之”。徐氏这才透露了一桩
阴谋:马新贻是“天方教”(即伊斯兰教)徒,半个月前,西北回部“叛军”颁给马氏一份密诏,说目今大兵已定新疆,
不日便将“剿灭”与之作对的左宗棠楚军,入关东下。所有江浙一带征讨事宜,俱都委托马氏办理。马氏旋即复函,称
“大兵果定中原,则东南数省悉臣一人之责”云云。文祥一听,拍案大呼:“此等逆臣,吾必手刃之!”不久,马氏下
令禁止私人开当,文详失业破产,遂正式谋划刺马。
    一说。被捻军俘虏的不是什么徐某,而是马新贻本人。新贻善辩能言,被俘後,说动了张文祥及曹二虎、石锦标,
与三人结拜为兄弟,一齐出逃。新贻随後官运亨通,文详等人也鸡犬升天,各得优职。然世间自有一种贵人忘旧的传统,
新贻未能免俗,对把兄弟们逐渐冷淡起来;世间又有一种朋友妻尽可欺的陋德,新贻不幸沾染,一来二去竟勾搭上曹二
虎的美貌娘子;世间更有一种奸夫淫妇谋杀亲夫的恶行,新贻躬蹈其辙,设下毒计,终以谋反罪冤杀了二虎。文祥笃于
友道,经此人伦巨变,伤心欲绝,乃辞职亡命,隐藏形迹,苦练近身格杀之技,终于复仇成功。
    前说谓其为国锄奸;以常理论,文祥对大清国之爱似无此深沉,至多检举而已,毋庸轻生犯难。後者称其为友复仇,
较合乎人情。但是,还有两种版本,更为惊险。

    刺马(2 )

    两江总督,名义上管理江苏、安徽、江西三省事务;而仅在江苏一省之内,总督(南京)、巡抚(苏州)、提督
(清江浦)、漕督(淮安)便构成四分天下之势,总督“号令不出一城,遑问皖、赣”。两江是全中国最富之区,若督
抚不和,争执必较他省更形激烈。同治元年至七年,两江总督由曾国藩担任,苏州巡抚则依次为李鸿章、李瀚章和丁日
昌;鸿章为曾氏弟子,瀚章是曾氏老下级,日昌则由鸿章一手提拔。此四人不啻一家人,故无所谓争斗。直到同治七年,
慈禧将曾氏调到直隶,任命马新贻为两江总督,久违了的督抚相争才开始上演。演到激烈处,丁日昌连儿子也赔了进去。
    八年九月某日,乘其父因公出差,丁公子惠衡带了帮朋友出外嫖娼。在妓院内遇到一群水师勇兵,双方争风吃醋,
导致群殴。惠衡一帮打不过,急招巡抚亲兵营助拳。亲兵人多势众,将水勇全部拿下。丁公子下令“棍责”,不想行刑
者下手太狠,竟将水勇钱有得乱棍打死。闹出人命,事情就搞大了;何况,水师一贯嚣张——曾国藩都称之为“长江之
害”——要摆平此事,难度极大。当然,日昌与李鸿章交情极深,倘由李氏出面斡旋,水师的元老新贵——元老是杨岳
斌、彭玉麟,新贵是李朝斌、黄翼升——都会给面子;只要处理及时,局面亦非全不可控。只是,命案发生後,日昌尚
在外地,总督马新贻得以审办此案。对于盘踞两江、一贯耀武扬威的湘、淮势力,新贻早就看不惯了,如今有机会给淮
系红人上嚼子,他那里会放过。于是,不留情面,将丁家公子破坏风纪、酿成刑案的报告递到北京。若由日昌处理此案,
必有另一种写法;例如,只讲水陆兵勇械斗,找一个替罪羊(直接用刑的亲兵)销案,完全不用提及主持策划的高干子
弟。
    马奏一上,事情无可挽回,更糟的是,丁惠衡闻讯竟畏罪潜逃了。管区出事,要负领导责任;儿子跑了,还得背上
不能齐家的批评,这一回,日昌的脸可就丢尽了。他不能不对落井下石的马新贻“深致怨怼”;明年,马被刺死。于是,
江湖传言:文祥刺马乃丁日昌主使。传言且愈演愈烈:日昌与湘、淮二系都有渊源,他若杀总督,则亦可将此次谋杀解
读为湘淮集团对中央政府人事任命的激烈反对。
    慈禧问:“马新贻这事岂不甚奇?”曾国藩答:“很奇”。“奇”在哪?我说,就“奇”在这个版本。
    前面讲了刺马案的三个版本,都不是空穴来风,不过,下面讲的才是实情:道光末,捻乱方作,苏、皖一带地方不
靖,地方官多在刑名、钱谷以外,特聘一位“司捻事”的幕友以为辅佐。马新贻恰于此时署合肥县令,也请了位“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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