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世绘--女人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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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世绘--女人香- 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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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不敢奢望作家本人一定要如何,至少,他在写作时,不要忘了“人”。    
    新鲜。文本新鲜、语言新鲜、视野新鲜……桌边有一篇小说《太太不在家》,作者香港人何索(2000年11期《读者》);我刚阅读了一篇英国人安妮写的《回家》(广东旅游出版社名家精品辑),不能断言这里存在抄袭,两篇文章大意却是差不多,不同处仅是文字无新意的排列组合。尽管,人,都是站在他人肩膀上写作,但这个偶然事例似乎能说明一个事实:这些年的中国小说几乎在国外都有其范本,都属于别人的改头换面版。不必否认,重复能迅速传播。可中国作家的创造力上哪里去了?对于一部新鲜的作品,我能容忍其糟糕之处。    
    有趣。思想再深刻,内心再有爱心,结构再别出心裁,若面目乏善可陈,把别人,也把自己说教成一个糟老头儿,当然不妙。写小说是乐趣,读小说也应该是乐趣。女子是好。小说若能写成头上倭堕髻、耳中明月珠、缃绮为下裙、紫绮为上襦的罗敷女,那当是妙不可言。嘿嘿,行者见罗敷,下担捋髭须。少年见罗敷,脱帽著哨头。耕者忘其犁,锄者忘其锄。来归相怨怒,但坐观罗敷。如此四种,小说的精、气、神也就有了。    
    小说“它是如何写的”,则包含小说技术层面上的四要素--立意、语言、情节、人物。    
    一曰立意。    
    立意让文章立起来,骨头。它指的是作者独特的眼光,能在为我们所熟视无睹的生活中找出值得思索的东西,纵然我们是坐在马桶上读完它的,可某日走在大街上,会忽然想起文章中的某句话,然后若有所思,若有所得,若有所失。在第一时间感受到别人还没有感受到的,更能在平常的熟视无睹中发现不平常。每一个东西都是不平常的,关键在于认知了解它们的角度。一篇小说立意若好,纵抽去其他,仅留供其存在最基本的东西,仍然是极富有美学价值的。格言、哲学,数学都是例子。    
    很多朋友或许读过“黄丝带”那个故事。丈夫坐牢归来,写信给妻子,若欢迎他,就在村头树上系根黄丝带,不然,他只能坐车黯然离去,结果那天,一树都是黄丝带。这个立意本来是很巧妙的,是“一树的黄丝带”,而非“一根”,这简直就是他妈的催人泪下。可惜读过的人多了,摹仿的人多了,也就变成陈腔滥调了,但如果把结尾再改一改呢?    
    譬如,那丈夫的妻子其实早已离开,在树上系黄丝带的,只是拆开他来信的一伙顽童,而他们只是想开一个玩笑,这篇文章的立意就出来了。是滑稽,是苦笑,是人类生存的窘状,而再非庸俗的“爱”。又譬如,那丈夫的妻子其实早已死去,在树上系黄丝带的,是她的妹妹想要报复他,等到他兴高采烈地下了车,家里却老鼠成堆,房梁上还搭着一根绳子。立意,并不难。凡事,多换一种思路,把小说弄曲折点,主题往我开始所讲述的“永恒之物”上多靠靠。    
    立意还指向文本的形式,结构的层叠。    
    二曰语言。    
    语言让文章动起来,摸一摸,凹凸不平,曲线抑扬顿挫。它指的是文字的活泼,不可拘束的生气,天马行空,羚羊挂角,鱼在水里泼喇喇响。它就像三伏天里一瓶冰镇啤酒灌下肚,怎一个爽字得了?语言光是清楚明白流畅是不够的,还得好看、生动、机智、幽默。不好看不行。如今美女就是财富,好看就是通行证。不生动也不行,脸一张,光五官端正,看久了,也郁闷死你。不机智仍不行,嘴角还得噙着笑,不时吐出几粒珠玉,才会迷死人呐。不幽默还是不行,最好是让那帮后生仔笑出眼泪来,这样,你才是他们心目中不可替代的红粉佳人。语言包括文字的颜容是殊丽雅淡,还是凶猛暴戾,也包括文字与文字之间是否干干净净如同水洗过一般,还包括节奏是否收放自如,叙述是否张弛有度,等等。    
    譬如我在《上帝保佑男人》中写朴晓德知悉伤害他初恋情人的家伙死翘后:“朴晓德喃喃自语,他躺在地上的影子被光线切割成首尾两截。他一屁股坐下,那些原本以为已经遗忘的事情沿着石阶钻入尾椎骨,蓦然间化作柄大锤,当胸重重一击。”这句话若用传统的语言描述可以写成:“朴晓德喃喃自语,他踩着地上的影子往前走,心里难受得紧。他慢慢坐下,胸口如受巨石,那些原本以为已经遗忘的事情又浮出脑海。”    
    意思一样,但不同的语言,却让两段话的张力大小迥异。    
    语言精妙,并不是说要滥用形容词,而是把握住你所要表达的实质。再譬如写光线,“暮色已重,一盏盏灯光从无数个窗口迸射而出,这些长短不一的光线跳跃在空中,像一把把剔骨小刀来回挥动,并从空气中挑出一丝丝的甜腥味。”这种对景物的描写,尤其是那个“挑”字,完全是为主人公秦愿以后挨揍倒霉埋下伏笔。    
    三曰情节。    
    情节让文章看得下去,用我挺喜欢的“涂鸦”的话来说,玩的就是蓦然回首,那人在灯火阑栅处。其间过程大开大合大忽悠,放得出去,收得回来,有穿插,有突袭,有遭遇,有迂回,海陆空立体作战,场面之壮观令人叹为观止。它像一部好莱坞大片能充分刺激人的口鼻耳眼舌等人的各种感知器官。    
    我在情节设计方面把握并不是很好,这一点上,凡自以为在搞纯文学的,都应该向通俗小说、尤其是金庸先生学习。《鹿鼎记》一文当真牛逼死掉了。我佩服的小说家不多,在我的阅读范围内,中国人、外国鬼子加在一起数,不会超过十根指头,金庸老先生当是在前五名之内。    
    情节是小说人物脸庞凝聚定形的过程,它是读者的命根子,关键在于一个“流”字。水流自然,窜高伏低,其轻重缓急当按人物性格演变,或“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待到人物性格欲崩欲裂欲决眦怒目时,便当是“银瓶炸破,铁骑突出”。我写的《时代三部曲》及《网人》情节都不强,所以现在写的《上帝保佑女人》及《上帝保佑男人》的情节性强了,当然,后者是不能与前者相提并论,它们仅仅是好看的故事,是为稻梁谋的产物,但在情节方面,一曲一折,水流花飘,倒也让我学到不少东西。    
    星垂平原阔,月涌大江流。情节如斯,实臻化境。    
    四曰人物。    
    人物让文章能被人记得住,它必须有血有肉有脊梁骨,拍一下,也能当当作响。整个小说最后将浓缩到这两三个字符的人名中,成为一个符号,代表着一种理念、一种人生、一种性格。这就譬如孔乙已、于连、高老头、林黛玉。    
    塑造人物,实在是一个水到渠成之事,但要注意人物性格的概括性、普遍性、典型性。把一种普遍的性格概括起来,然后加以斧凿,使其立体丰满,切莫把人物写成京剧脸谱,纵使要将人物掐头去尾,在片断中表达,也得在其一言一行一举手一投足间,写足他的性格。性格不会从天而降,一个忧郁的人,他也曾开心过也欢笑过,没有人从娘胎里挣出后就一直苦着张脸。    
    当然,如果投公众所好,故意这么写,我就没话说了。不过,我怀疑在小说发展至今天的格局下,让小说流播天下的已非说书人的那张嘴,要再有某些古典名著的好运怕是不大可能,只能是文化快餐的结果。    
    小说“写了什么”指向主题的永恒及表现的艺术,它衍生出小说的四个特征。特征是感性的,仁者见仁,智者见者,但毕竟可以此为参照物,对小说作出适当的评价,不至于捡起芝麻,丢了西瓜。    
    小说“是如何写的”则包含四个要素,它们构成小说的内容及形式。应该说,它们是可以学习的,通过训练,是可以掌握其中技巧的。后文将对此逐列章节详加分析,如何立意构思、打磨语言、铺设情节、煅造人物。    
    


寻求出版作品《我对小说的一些看法》(6)

    六,我所佩服的几个作家    
    谈论现代小说这种话题实在令人沮丧,各种标尺游移不定,更何况书海无涯,就算把有限的生命全部奉献给无限的阅读,那也是浩瀚星辰间漏下的一束微弱的光。书是读不完的,且如恋爱,还得讲一个缘。所谓缘,大抵是指在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    
    风吹得时间遍体彻寒,尘埃扬起,遮天蔽地,所湮没的大师也不知几几。有幸走上祭台的总是少数。而凡人如我,又不懂那些会跳舞的外国字母,只是从译文中感受大师的风采。译文,是一种再创造的语言,如王小波所言,一首《青铜骑士》可以被查良铮先生译成“我爱你,彼得兴建的大城;我爱你严肃整齐的面容……”,亦可被另一位先生译成“我爱你彼得的营造;我爱你庄严的外貌……”。一念及此,甚是惶然。也罢,只能在自己的阅读范围,根据自己的理解,来谈自己所佩服的几个作家。请原谅我一连用了三个“自己”,在他们面前,我深知自己是何等渺小。    
    天空低垂,鸟从开满油菜花的金黄色的大地上掠过。不见头顶的太阳,它似乎正隐藏在蓝色的帷布之后为自己神奇的手笔而低声窃笑。明晃晃的光如洪水洗涤大地,清清爽爽、干干净净,以至矗立其上的树、房屋、矮的小山坡都变成线条生动的雕塑品。它们是伟大的。把书本放下,坐在田坎上,点燃烟,想起少年时那些在田边弯腰耕作弯着脊梁的人,心里澄清空明。    
    就现代小说而言,我喜欢的洋鬼子不少,一长串。卡夫卡、博尔赫斯、昆德拉、马尔克斯,加缪、劳伦斯、川端康成、索尔仁尼琴、卡尔维诺……这些洋鬼子的书读得其实并不多,只看过他们的代表作,譬如《变形记》、《小径交叉的花园》、《生活在别处》、《百年孤独》、《局外人》、《查太莱夫人的情人》、《伊豆舞女》、《古拉格群岛》、《看不见的城市》。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只读过简单的文字介绍,也想看,下载过电子版,却一直没耐心打开。坦率说,这些大师们的随笔比其小说更能影响我,也许是因为文化背景、译笔以及令人头痛的外国人名等缘故,又或许是随笔直接表达出他们隐藏在小说后面的东西,而我则不必煞费苦心地去与文字捉迷藏。惭愧。    
    把中国的作家与他们相提并论,应该说并不大合适,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的文学起码落后他们一百年。当卡夫卡、博尔赫斯他们放弃以巴尔扎克、托尔斯泰、狄更斯为代表“复制世界”、强调写实的审美趣味及相应表现手法,视线投向个体那幽暗极深处,将矛头从那些浮在河面上的波光鳞鳞处,直指整个世界文明的本质及思想、宗教各领域时,中国的作家们还在左翼、右翼折腾争吵。尽管鲁迅、沈从文、老舍、巴金、矛盾与他们所生活的时代差不多,但《狂人日记》、《阿Q正传》、《边城》、《骆驼祥子》、《围城》、《金锁记》、《子夜》、《激流三部曲》,只能被视为近代小说,而非我所定义的现代小说。中国的现代小说,我以为是从高行健、王小波、马原、余华等人开始的。当然,我还喜欢贾平凹、金庸、阿城、莫言、沈从文这五个人。尤喜沈从文,他写信给张幼和,“我以为要比那些作家高明一点点”,实在深合我意。    
    天下莫非我意。    
    社会渗透一切,且至高无上。个体成为虚弱的代名词,“团结就是力量,力量是钢,力量是铁”。物的膨胀借助“社会”对人的控制,覆盖了个体人的意义。现代文明对人的奴役可谓大矣,而人却不自知。新人类及新新人类,不过是现代文明压断其脊梁挤出来的一团血糊糊的内脏。时尚打着个性、叛逆的招牌铺天盖地。在此森严现在,在一个以白痴为幸以小丑为荣的悲剧时代,我如何确立自己的审美趣味?    
    潮流所趋,必有可疑处。两种可能,一则是被夸大;二则是人们还远远未曾认识到他的伟大。前者以张爱玲为代表,虽然我在本文第一节即提及《金锁记》,并以为是小说写作者不可不读的几篇近代小说之一,但她太把自己的病态当成才能,我曾在《网人》一文中言,非嫌其从旗袍中抖落下的跳蚤,其笔触太华美斑斓反衬得人物面目的苍白。笔调虽落寞,却只在一口不足尺余宽的井里汲水,情节琐碎,刻薄有余,从容不足,徒有井水之幽与碜骨之寒,而乏大漠孤烟日落长河,更乏了在高山巅将整个自己拎出万丈红尘时意态睥傲的悲怆。每个人身上都有一件旗袍,里面不仅会有跳蚤,还有吃人的兽。被它包裹得紧紧的“我”,或许就是最凶猛的一只。    
    后者是以王小波为代表,他排在我最佩服的十大小说家之首。嘿嘿,我是中国人,我承认,这里有点私心。中国人有个凡事讲十大的传统,这固然不好,却让人在选择之际,费一番思量,如斯,沉淀过滤,却也有点好处。我写小说,也研究它,尽管目前写得并不如何,但自信还能辩出大致端倪。王小波的杂文不咋的,讲的无非是一些常识,靠有趣与机智的语言穿织全文。时过境迁,语境消失,其质地当失去光泽。而小说不然,纵横时空,打破了梦与现实的界限,想像恣意浩荡,色彩瑰丽眩目。文本跳腾、震荡,理性被其精细的大脑一点点筑起,然后近乎顽童式的一把推翻。他虚构出一个真正的小说世界,尽管其表现手法有诲淫辱道之嫌,却因生命力的活泼,而笔直掷向当下人类文明。    
    不想过多赞美他,我想他也是不会喜欢的。只是希望能看懂其《时代三部曲》的人多一点,而非人云我云,鹦鹉学舌。    
    我佩服的第二个人是马尔克斯。    
    他写了《百年孤独》,“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恩地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这段文学已成为凡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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