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少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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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少帅- 第1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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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斯拉可怜巴巴的看着孙复,希望他能够赶快的把门打开。
王萱呆在孙复怀里本就脸红透了,只是一个劲的给自己催眠,别人看不到,可是现在特斯拉都看过来了,王萱再也骗不了自己了,急忙挣脱孙复的怀抱,羞红着脸躲着了孙复身后。
失望的看了一眼身后的小美人,孙复很回味刚刚的娇香满怀,不过也知道现在只能先安抚特斯拉了,不然以王萱的脸皮,肯定是没有机会了。
右侧的金属门框有一处方框,里面有一对手掌凹纹,孙复把手掌放了上去,用力一恩,门就缓缓打开了。特斯拉刚刚也看到那对手掌凹纹了,不过那对手掌凹纹和他是手掌相差太大,他担心有什么机关,不敢把手掌放上去。
金属门被打开的一瞬,里面的景象也开始展露出来,里面并不像通道一样黑暗,相反里面亮如白昼,看似和白天并没有什么区别。
“上帝啊……”



 一百一十一章 父女

“凤姐,你说他还有多少秘密是我不知道的?”王萱皱着小眉头,苦着脸,像极了受了气的小媳妇。
这种事情该怎么回答,难道说我们是克隆人,只是主人派给你保护你安全的,那些事情我们不知道?这肯定不行的,而且泄露主人的秘密,是要付出生命的代价的。虽然孙凤不畏惧死亡,但是因为泄露主人秘密死亡,却不是她可以承受的,也不是她愿意承受的。
孙凤眼珠子一转,就把眼神投向了孙鸾,也成功的把王萱的注意力转向了孙鸾。
冷冰着脸的孙鸾,狠狠的瞪了孙凤一眼,“小姐,主人的秘密有很多,我不觉得你有必要知道。主人是这个世界上最厉害的人,他有自己的事情要做,你能够帮助他一些已经是很厉害了。我觉得对于女人来说,能够为男人提供一个温暖的家,就已经是最大的帮助了,如果能够得到他的宠信,你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哼”皱着琼鼻,王萱不满的嘟囔道“我就知道你们向着他,还叫他主人,一看对他就比我亲!”
孙凤灿灿的陪笑着说“小姐是我们最亲的人,而主人是我们最尊敬的人,这是没有可比性的。”
白了孙凤一眼,王萱无奈的扶着光亮的额头,暗自着恼。
王克征很兴奋,在华明的照料下,他脸色的淤青和浮肿竟然五天就消失了,这简直是奇迹。就连华明都说,这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只有王克征明白,他是思念女儿,不想让她看到自己的悲催样,特意把药物的用量加了三倍,每天晚上都要承受着药物传来的炙烧和刺痛,才能够在五天里就消去那些浮肿。
现在能够看到女儿了,王克征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了。
“呃……”王克征以前就知道孙复给自己的女儿派去了两个女护卫,所以才放下心来让女儿去万里之外的异国他乡,可是他从来不知道那两个女护卫竟然有这么高,竟然比自己都高出一头,这让王克征有种自惭形秽的感觉,止住了脚步,准备离开这里,等下次再来。
“爹爹……”这声熟悉的充满亲切的声音如果在往日,王克征肯定会欣喜不已,可是现在正准备退出去,就被喊住了,脸色顿时就僵住了。
好一会,王克征才转过头来,准备破罐子破摔,不在顾忌脸面,挤出笑容亲切的应道“萱儿,爹爹来看看你……”
王萱一声轻呼,猛地就朝王克征扑去。父女两人自其母过世之后,就相依为命。王家的家族宗祀之内一向没有什么隔阂,族内相亲堪称典范,但是那些人终归不如一家人亲近。王萱因为家中缺乏母爱,曾被送到广州读了两年的教堂女校,后来又离家三年多,父女之间更见亲近。
“爹爹,我想你……”王萱哽咽着嗓子,泪水已经流了下来。虽说刚一回来,王萱就随孙复去了浮山岭,并没有直接回家,可这并不意味着她不想家,实际上,如果不是孙复直接拉着她去了浮山岭,王萱肯定会先回家看看老父的。
“乖萱儿,都快嫁人的大姑娘了,怎么还这么哭哭啼啼的,当心没人要……”擦去女儿眼角的泪水,王克征的眼角也有些湿润,强撑着没有让泪水流下来,对女儿调笑道。
“才不会呢……”王萱一声娇吟,又羞红着脸扑倒了王克征的怀里。
良久,王克征才想起那两位身材“高大”的女护卫,急忙搜索了一圈,确认没有她们的身影,终于舒了口气,心里不住赞叹女护卫真有眼色。王克征却不知道,在一处角落里,这对无良的姐妹正在嘀咕着什么。
“小鸾,你看小姐的爹爹,比小姐还低,要不是小姐屈着腿,他都要扑倒小姐怀里了!”大嘴巴的孙凤指着王克征对孙鸾说。其实王克征的身材并不能算低,一米七的个头在这个时代,怎么都不能算是低个子,只是碰到了一米七五的女儿,就显得有些矮了。当然在孙复的面前就更显得矮了,孙复整整比他高出了一个头,所以没事的时候,王克征都不愿意站着和孙复说话。
孙鸾虽然冷着脸,但是并不是木头,只是天性使然,不喜欢笑吧了。听到孙凤的话,虽然觉得不大合适,但还是点了点头,说道“却是不高!”
如果王克征听到两人的议论,铁定会气晕过去的,不过显然他听不到。
“萱儿,这次回来恐怕在家里也呆不久了。你的未来公公已经和我商议过好几次了,准备等明年就为你们举行婚礼,眼看着自家女儿成人了,我怎么觉得心里不是滋味啊……”王克征莫名的有些伤心,心里不由得想起了早逝的发妻,这些年一直都过来了,没觉得怎样,到老了,却感到有些孤单了。
王萱本来被说的羞红了脸,可以听到父亲的孤独感,又有些伤心。王萱知道父亲对母亲极为深爱,再加上对她的死有些愧疚,一直不愿意再续纳妾。
“爹爹,我不嫁了,我要在家陪你……”王萱低声说了一句自己都不信的话。
呵呵一笑,王克征并没有把女儿的话当回事,三年前能为了他出过留学,三年后怎么可能舍得不嫁。
“萱儿,你不用担心我,我现在又算是个官了,以后闲下来的机会也不多了,等你有空了能够陪陪我也就是了。”王克征抚着女儿的秀发,怜爱的说。
“爹爹要当什么官,要是官小了我就找他去要大的……”王萱兴冲冲的说。
“哈哈……,我的官可不能算小,说起来你那未来夫婿可是个稀罕角色,占了三个省竟然没有一套像样的官制,就由那群人胡乱稳定着,如果不是他把军队都派到各县去了,我都担心会不会有人听他的。”王克征也是对孙复有些无语了,别人一占了省会第一时间就是封赏官位,把官制建好,他倒好,只设了一个民政长和一个警备司令,然后把武警派到各地,在成立警察局,其他的都是一片空白,让各地的老官吏稳定着局势。
这要是换到其他地方,铁定乱成一碗粥了,可是随着一纸免税令下去,再加上武警震慑,竟然奇迹般的稳定了下来。
王萱闪着大眼睛,好奇的问道“他真够傻的,为什么不封官啊?”
“他可不傻,别看他年纪不大,但是看事情都看到根子里去了。现在全国都乱成了一锅粥,只有广东最是稳定,现在贵州和广西也算是稳定下来了,西南也就云南还在打仗,不过我估计也打不久了。如果在广东刚刚独立的时候大肆封官,虽然可以暂时稳定局势,可是这样就不可避免的要以来立宪派和那些士绅,导致他们的实力做大,甚至会控制住政权,以后就会被那些士绅们逼着一步一步的让权……”
“可是他手里不是有军权嘛,那些人敢逼他嘛?”王萱插嘴问道。
“你啊,是小看了那些士绅对权力的追求,为了权力他们都敢搏上一家的性命去拼,而且一旦这些士绅预感到威胁,他们会迅速抱成团,到那时,你就要考虑一下动他们值不值得了,如果不动他们,他们势必会步步紧逼,如果动了他们,就会造成自己实力大损,甚至民心尽失。”
见女儿依然一脸不解,王克征也来了兴致,解说道“平时你看那些士绅好像一直在欺负老百姓,其实他们也在向其中一些人施加恩惠。凡是士绅,必是一方大姓,宗族姻亲极多,一旦他们出了事,那些受过他恩惠的人和他的宗族姻亲就会心怀不满,当然也会有不少人对你感激不已。如果只是动了一家,这些人肯定不敢有什么动作,但是如果动了一批士绅,那些得到好处的人和失去利益的人就会对立,一旦处理手段过激,就可能激发民乱,民乱一出,你就是再正义,也不正义了。”
“当然,这是我说的最恶劣的情况,也有其他温和高明的手段可以解决这些问题,可是不管是什么手段,花费的功夫都不会少了,既然如此,那就干脆什么都不做,让那些士绅去猜去吧,如果他们争了权势,那就准备在他心中留下不好的印象,如果什么都不做,那就正和他意了。所以啊,别看他年少,手段却是高明,现在大局已定,不管他实现什么政策,都让那些士绅无法拒绝,就像温水炖青蛙一样,最后只能上餐桌,受人摆弄!”
王萱听到父亲夸自己的意中人,心里甜丝丝的,“父亲,他到底给你了一个什么官啊?”
“是五老第二的地老!”王克征轻捛着胡须得意的说道。
“听起来挺不错的,可也不像什么大官啊?”王萱皱了皱琼鼻,不明白父亲为什么这么高兴。
“呵呵”呵呵一笑,王克征解释说“五老三长设立的目的有两个,一个是改变千年以来政权不下乡的制度,增强政府对乡村的控制力;另一个就是改变士绅们在乡村间的无上地位,使庶民和士绅能够公平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这五老的地位最是崇高,一旦就任就自动成为县议会的议员,虽说没有选举权,但是影响力却别那些正经议员还有大上一些,以五老在乡间的地位,如果他们对县议会的决策不满意的话,县议会也不得不对他们的意见进行考虑。
而我的这个地老,又和乡中的地老有些不同,因为五老的地位比较超然,所以他们的德行就显得极为重要了,五老院就是对五老进行考核和审查的机构,其中天老是五老之长,掌管礼仪祭祀诸事,而地老则是掌管各地五老的户籍资历的记录,对他们的身份进行考核,是五老院的实际权力的掌控者,其余的师老、支老、卫老则是各自审查自己的范围之内的事情,权力更见减少。”
挠了挠小脑袋,王萱嘟囔了一句,“好麻烦啊!”
“哎……”王克征叹了口气,感慨道“其实老百姓来说,没有那么多的官府机构,让官员们尽可能少的插手他们的生活,就已经是天大的德政了。中国人哪,就是太聪明了,只有给他们一丁点的机会,他们就能捞到钱,所以啊,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大家监督那些当官的,而不是政府监督。五老三长的设立,就让农村的事情农村自己解决,减少官员们给他们生活捣乱的机会,除了国家必要的权力机构,乡一级的事物都交给五老处理,这样就已经是最好的了。”
王萱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就不在追问,对她来说,只有父亲满意,做什么都无所谓。与其问那些当官的学问,还不如享受一下父女亲情来的重要。



 一百一十二章 石林之战

硝烟飘荡在战场之上久久不愿散去,让人庆幸的是,这里的血腥味并不浓郁,战场上的尸体也是寥寥无几,能够看到多是些残腿断臂,应该是撤退时留下来的。
太阳似乎不想看到这人间的战争,躲在云层后面不愿露出身来,低沉的云层有些压抑,像是要有降雨出现,想要洗涤这战场上的戾气和污秽,重新还给人们一个清新的大地。
一群看似散乱的士兵在各自的长官的带领下,压低着身子,缓缓的向前方的阵地逼近。数百名士兵中夹杂着一些身着官佐军服的军官,提着狭长的军刀,极为小心的指挥士兵保持阵势。
军官们能够活到现在,还能够统帅士兵进攻,积累的经验已经极为丰富了,没有谁比他们更清楚在战场上应该怎么更好的保护自己了。弯腰是为了降低被机枪射中的概率,方便快速的卧倒,缓步是为了便于控制身体,更加容易卧倒。总而言之,一切都是为了可以快速的卧倒。
在战壕战的时代,及时的卧倒,就能最大限度的保住生命,当然快速的冲锋也可以最大限度的保住生命,可是那要付出更多人的生命,在这样的战场上,显然没有人愿意去做。
壕沟里,一个长着独眼的士兵发现了前沿阵地上的一些异状,转头朝身边的魁梧汉子低声喊道“班长,他们又来了!”
班长是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眼睛很小,眯着的时候几乎都看不到眼珠。不过班长的眼睛却极为有神,刚刚听到独眼的话,班长就睁开了眼睛,那是一双乌黑发亮的眼睛,望了一眼前沿的阵地,就变得浑不在意,再次眯起了眼睛。
“独眼,一会儿,你把那几个指挥的军官给撂倒了就行了。记住了,别再打脑袋,上次你打死了三个军官,害的老子被连长训了一顿。”班长叮嘱了一句,就不在理会。自己这边有轻重机枪十多挺,几百号人的进攻,实在是起不了太大的作用。
班长半睡不醒的样子让所有人的紧张情绪都消散了,实际上,打了几天仗,这里的士兵也都算是老兵了,没几个人会真的有那么紧张。
独眼并不是只有一只眼睛,而是他的右眼的眼睛在幼时生过病,现在已经全白了,看不到任何物体了,平时都靠一只左眼来看事物,不过射击的时候独眼这个劣势就彻底成了优势。
三百米以内独眼几乎可以做到弹无虚发,手里的银色毛瑟步枪就是他的证明,能够获得这种长枪,本身就是实力的一种体现。说起来独眼并不是训练营里出来的士兵,而是随着陈炳焜、谭浩明先期入滇的广西防营,不过在战争开始后,蔡锷出于自己的目的,从军中抽调了大批的神射手,其中就包括独眼在内的部分防营射手。
独眼对于射击的天赋是毋庸置疑的,第一天的时候他就在三百米的线上干掉了十一个军官,其中三个被击毙了。这件事传到蔡锷耳朵里之后,当即就奖励了独眼一支银色毛瑟步枪,不过他的班长却被训斥了一顿,因为击杀了三名军官。
“班长,改天你去连长那里要个装作枪上的望远镜给我怎么样,那样我就不会打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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