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身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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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身情人-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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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灯光很暗,彼此都没有看清彼此脸上的表情。
久久,林夏才开口:“现在怎么办?”
江在铖说:“女人确实是个麻烦。”
真毒舌,林夏心里憋屈。可是下一秒,一双手环住她的腰,落进一个温暖的怀抱里。鼻尖还有微微烟草香,缱绻得让她恍惚。
林夏呆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心口多出来的心跳上是谁的,靠得这样近,她的脸微红,和喝了酒般。
“现在没有观众,你可以不用演。”她垂着眸子冷冷说。
江在铖脸色有些阴翳:“不知好歹的女人。”手上依旧抱着某个不知好歹的女人,闷闷地问了一句,“几楼?”
林夏抬头看看自己家的那个窗子,第一次觉得她住的有些高了,脚上还疼着呢,要走上去应该很困难,权衡利弊她才说:“七楼。”
江在铖抱着她觉得很轻松,林夏很瘦,抱起来觉得有些咯手,江在铖蹙着眉头不说话。进了电梯,江在铖也没有把林夏放下来,林夏突然觉得江在铖其实也不是那么恶劣。
“这间。”林夏指了指家门口。微微动了动,示意江在铖放她下来。
江在铖放下林夏,她掏了钥匙,开了门,一拐一拐地进去,门自始至终半阖着,林夏转过身,道了一声:“我进去了。”手搁在门把上,似乎要关门。
江在铖有些恼怒,问:“不请我进去。”这个没有良心的女人,将她送上来后就这样将他打发了?
林夏理所当然地说:“替身也会下班,现在是私人时间,恕不接待。”
对啊,她只是替身,似乎除了这个身份的维系,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别的关系,林夏想就算将来要真有别的什么关系那些是游戏需要,现在还是一步一步来的好。
江在铖怒极反笑,语气阴测测的:“怎么?怕我会对你怎么样?”江在铖脑中莫名闪过了林初的脸,是林初他知道,和林夏不一样的眼神,不一样的笑。
林夏面无表情,一语中的:“不怕你,但是怕林初。”
她是个安守本分的替身,而且绝不兵行险招,其实林夏也想过,如果现在趁热打铁,这个男人的心必定更难虏获,而且林初一定会将自己判出局。这场游戏得慢慢来,一颗心只有一点一点被蛊惑,才会彻底变成另一颗。
林初,你的男人也许也并没有那么牢不可破……
江在铖眸光很冷,林初两个字似乎让他有些无处遁寻。
林夏浅浅一笑,道了一句:“再见。”便关了门。
江在铖对着门,冷笑:“这个女人真的碰不得,总能一眼窥视。”
林初啊,这个名字不允许他一丁点的混乱。这两张一模一样的脸孔,他不能错认一分一毫。
这个精明的女人,就两个字让江在铖止步,退居到各自的场地。
江在铖转身,嘴角噙着深意的笑,自言自语着:“江在铖,你遇到对手了。”
这个女人她总有办法立于不败之地,揣测不透的想法,她的目的,她甚至连表情都是假的,感情也是假的。
这个有些有些迷惑了,这个赌局是江在铖第一次没有丝毫把握的。
林夏摸着黑一瘸一拐地坐到沙发上,脚踝上疼得有些麻木了,火辣辣的疼,但是似乎还有凉凉的触觉没有散去,那是江在铖的温度啊。
黑暗中,她看着自己的脚,真疼啊,却全然不知道,她的手覆在了心口的位置,只觉得莫名其妙,怎了扭伤了脚,却是一种酸涩的味道呢。
林夏没有开灯,这是她的习惯,从七年起就这样了,她不喜欢很亮的地方,因为黑暗可以隐藏一切,包括她心在的思绪,不会有谁看得清,她脸上的表情,这样林夏才觉得安心,她告诉自己,不管是什么,都不能被窥透,只有这样才能保护自己。
林夏突然觉得很累,倦意一阵一阵,连洗漱的力气都没有了,她直接窝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沉沉地睡着。
月光透过窗台打在她的脸上,黑暗中依旧可以看的出来,她眉间缠绕的孤寂,还有酸涩……
一夜无梦。林夏是被身上的衣服给缠醒的,长长的裙摆变得皱巴巴的,全数乱七八糟地缠在身上,她醒来之时,那礼服就不堪入目,她觉得自己有些暴殄天物了,这么天假的衣服就被她给糟蹋了。脚踝还是肿了,不过没有预想之中的那么严重,她还是可以下地,只不过用不了里,她想应该是昨晚江在铖的方法见效了。
脑子里乱得莫名其妙,打了电台请了病假,她便窝在窗台上,写稿子。一天也就这么过去了。
林夏在家休养了好几天,脚已经好的差不多了,这几日,江在铖也没有找过她,她也乐得自在地做自己要做的事。平日里也没有休过什么假,这几日她权当放假好了,原本过得听悠然自得的,如果没有接到那个电话的话。
林家啊,如果可以还真不想去,演戏太累了。
黄昏时候,太阳下了山,林夏吃了一顿好的,才出发去林家,这样才有力气应付。
林夏规规矩矩地坐在沙发上,自始至终浅笑盈盈,礼貌却也疏离。抬头望望这个不算太大,却装修考究典雅的房子,明明生活了那么多年的地方呢,怎么会如此陌生啊?还是太久没来了?多久了,都要记不住了。
外界都传,市委书记一双乖巧懂事又出息的女儿好福气,是啊,外人看来是如此,那是因为他们一家子都是戏子啊,骗了所有人,营造了一个父慈女孝的假象。
亲情早就如一潭污水,腐烂得不成样子了,却还守则地继续演着,多可笑啊,所以她总是这样笑着。
沙发首位上的中年男人说:“书记,那么市委大会那天就如此安排了。”男人五十多岁的模样,有些微微发福,端坐着的身子显得彪悍,看着像北方汉子的粗犷,只是说话的时候斜长的眼睛像条缝,倒是柔和了不少。
另一端的林志诚端着茶杯微微抿了一口:“老程费心了。”
老程大名程进言,是市里的正厅局长。和林志诚一通进入政界,二十多年的交情了。平日里也熟稔,气氛显得随和。
林夏安安静静地坐着,也不说话,垂着眸子看着面前漆木桌上的白菊花茶。
说来也好笑,这是家,她姓林,可是她的杯子确实客人专用,林夏不着痕迹地瞟了一眼林志诚。他戴着一副金色边框的眼睛,眉目很是温和,唯有唇线削薄了些。林志诚年轻的时候倒也是个儒雅公子,林夏很小的时候觉得林志诚是世上最好看,最温柔的人呢,现在想想倒觉得可笑至极。
林夏有些走神,似乎又陷入那些很久以前的回忆中,只听得老程嘿嘿一笑,露出几颗有些泛黄的牙齿:“书记哪里的话,我们的关系用不着这么客套,而本来就是我分内的事。林书记放宽心,不出意料竞选应该会很顺利,书记在中央局都是有目共睹的,竞选也不过是走个过场。”
林志诚眸光一沉,立马出声制止了:“老程,这话可不能随处说去,现在只有我们在场,让外人听去了,还以为我们暗箱操作呢。该走的程序一道也少不得。”



第十四章:流水无意
林志诚眸光一沉,立马出声制止了:“老程,这话可不能随处说去,现在只有我们在场,让外人听去了,还以为我们暗箱操作呢。该走的程序一道也少不得。”
林志诚做的很端正,就算是在家也穿着衬衫西裤,头发疏得一丝不乱的。林夏没有来得想到了一个词,衣冠禽兽。
原来啊,一年多没有召见过她,这次老爷让她回来果然有目的,人啊,真是奇怪的动物呢,一身正装之后便衣冠楚楚了,连林志诚也要当市长了。
老程也察觉到自己说错了话,立马改口,样子有些憨厚:“书记说得对,是我最快了,不过好在没有外人在。”说着,老程看了一眼一旁静默的林夏,神情很和蔼,笑起来眼睛更是眯成了缝,“小夏啊,叔叔可是很久没有见到你了,工作很忙?”
林夏熟稔随意:“还好,只是电台经常日夜颠倒,所以在外面租了个房子,方便些。”
林夏成林志诚是衣冠禽兽可不是空穴来风,他们父女关系早就破裂了,可是就连相视二十多年的老程也不知道。林夏想大概是林志诚想要遮丑吧,毕竟政界很敏感。林夏也乐得自在,偶尔演演戏,装装合家欢乐。
老程是看着林夏长大的,比较林初,老程更是喜欢林夏,老程是老实巴交的军人不喜欢扭捏,从小就对调皮捣蛋的林夏喜欢得紧,就算后来林夏母亲突然离世之后性子大变,这喜欢却是不见半分。
老程对着林夏说话的时候总是笑眯眯的,不像对着旁人的公式化:“你还年轻,别那么拼,身体要紧。”
“程叔叔,现在不拼,等到老了就拼不动了。”林夏打趣。似乎比起林志诚,老程与她更像父女呢。
老程眉头一挑,有些许皱纹,看着很柔和:“拼不动就不拼,等你爸爸竞选上了市长,我们小夏就是市长千金,是该被捧在手心里。”老程去看一边的林志诚,却发林志诚脸色有些阴沉,说不清哪里不对,老程只觉得这对父女之间气氛很怪,仔细想想以前,好像都没见过他们父女亲昵过,老林也不是这样死板的人,他和林初也是亲的。
哎,大概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吧,老程就不明白了,林夏多好的姑娘啊,可是老林似乎从小就不太喜欢这姑娘,自己都是心疼得紧。
林夏也看着林志诚,眸中笑意微荡,玩味的语气却又似乎认真:“我哪里像千金了,还是捧着林初吧。”
林志诚的千金,她可担当不起……
老程性子豪爽,嗓门有些大:“这说的什么话,你和林初能有什么区别的。”
“自然有区别的,程叔叔不是喜欢小夏吗?”林夏笑着应着。
“是是是,只恨不是自家闺女啊。”老程也夸张地捶胸顿足起来。说的倒也是真话,老程一向疼宠林夏。
林夏笑得有些孩子气:“一样一样。”似乎也只有在这个从小护着她的长辈面前林夏才会这般毫不设防。是啊,她也恨不得做老程的女儿呢,就算不是老程也好,只要不是林志诚就好。
林志诚抿着手里的茶:居然是苦的,凉了吧。放下杯子,余光看了一眼那边言笑晏晏地林夏,蹙了蹙眉:林夏的母亲也喜欢这样笑。想到自己的妻子,林志诚心里一阵酸涩,看着林夏的眼神也越发厌恶起来。
老程坐过去,林夏给她挪了挪座位,两人便促膝而谈。老程笑眯眯地神神叨叨:“小夏啊,前几日报纸上是你还是你姐姐,和那个江氏江在铖等在一个版面的。”老程倒是诧异,林家这两个女儿,林初声名在外,可是林夏一向低调,看到报纸时还着实吓了一跳了,就等着好好询问一下。
林夏没有打算隐瞒:“是我,程叔叔。”
林夏有些哭笑不得,老程一个正厅局长,居然也学着年轻人八卦了,不过林夏心里却是暖暖的。
老程瞪着单眼,还是很小:“是记者空穴来风,还是真的?”据老程观测调查,那个和自家小夏写在一个版块的女人而不是个简单的男人啊,看样子关系匪浅,得好好帮小夏把把关。
老程很理所当然地做了本该林志诚做的事。
林夏端起杯子,喝了一口才不疾不徐地说:“我不是林初,记者费不着心思对我空穴来风,那自然是真的。”
老程一听,立马一本正经:“那个江在铖可不是个好交往的人,做生意很有一套,中央厅里,不少官员都仰他鼻息,太自负的年轻人,怎么找了个这么费心的人交往呢。”
那个江在铖,老程也见过几次,第一次见面只觉得那个男人长得太……男人长成那确实不入老程的眼,在老程看来男人就该像他自己这般,可惜了自己那个儿子不像自个啊……偏题了,继续江在铖,然后老程在中央局有见过几次,才发现那个年轻人手段着实狠辣啊,像他自己大半辈子混军队官场的人都有些佩服他的雷厉风行啊。
小夏和那个男人……老程怎么也难以联系到一起。
林夏漫不经心地回应了一句:“是有些费心。”
老程一声叹:“哎呀,本来还想让小夏做我们程家的媳妇呢,看来我家那个小子没有指望了。”
还在林夏很小的时候,老程就想着等自家儿子长大了,就把这林家二姑娘娶回他程家的门,可是天不从人愿,他那个没有眼界的儿子非巴着林家大姑娘,为了这事,他还没少和家里的臭小子吵呢。
林啼笑皆非:“程叔叔,你打了这么多年算盘还没弄清楚吗?”
忽而那张俊逸温婉的脸闪过林夏的脑海,都有些模糊了,程奕然……三年未见了,林初入演艺圈也三年了……
林夏怀疑,是不是就是老程从给自己灌了这样的思想:长大要嫁给程奕然做媳妇……
那时候她还小,就几岁的模样,成天缠着程奕然,跟在他屁股后头,说:“奕然哥哥,我长大了,要嫁给你做媳妇。”
那是奕然总是很无奈地翻翻白眼:“谁说的?”
小小的她便咧着嘴,还不懂害羞:“程叔叔说的,让我当你们程家的媳妇。”
那时程奕然,总是冷哼,很不以为然,毫不做作地回她:“我才不要娶你,我要娶你姐姐。”
然后她便会缠着问:“为什么,我和姐姐长得一样,她也没有我好看。”
程奕然像个小大人一样,似乎很懂“这和长相无关,我就是喜欢她。”
她听了这话,也不难过,只觉得自己心爱东西被人占了一样憋屈:“不行,不行,你不能喜欢林初,你只能喜欢我,因为你长大了要娶我的。”
“林夏,也不害臊。”程奕然鄙视,走得很快,背着小小的书包,把林夏落到很远。
林夏跑着去赶他,嘴里不依不挠:“我就不害臊,你要是不娶我,以后你不爱吃的胡萝卜我才不替你吃掉。”
程奕然很无奈,还是屈服某个小鬼的威胁:“好了,好了,小气鬼,等我长大了再说。”
便便呵呵地笑开了,比打赢隔壁班的小胖还高兴:“那说好了。”
那时他们还那样小,小小书包本在背上便遮住了背脊。在童言无忌的年纪了,她便痴缠着那个还是孩子的他要得一言名分,只是童言毕竟是童言。他们长大了,她没有变,一心想着嫁入程家,也没有变,一心喜欢着林初。林初呢,哦,高傲地她总是一脸无动于衷。然后程奕然默然守候,然后她自己再也不吃胡萝卜了。
回忆很远啊,原来人的记忆这样了不起,那样久远地想上辈子发生的事她也能想起来。
挣扎在回忆里她出不来,耳边总是不厌其烦地荡漾着那句而是的戏言:奕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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