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线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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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线救国-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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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得一把把手表抢过去,立刻李富贵从他的眼中看到了两道贪婪的目光,李富贵知道自己的计策成功了。其他的外国人围了上去,也各自发出了惊呼。

“亲爱的李,我承认我输了,赌注我马上就给你,不过你可不可以把这块表卖给我?”

看着那张肥脸上挤出的笑容,听着那温柔的语气,再加上一口一个亲爱的,李富贵非常庆幸自己还没吃午饭。李富贵作出一幅为难的样子,汤姆森和另外几个外国人急忙上前劝说李富贵把表卖了,并且表示他们也愿意买。

“路得先生,大家都是朋友,可表只有一块,你们都要买,这怎么办呢?”

“这没问题,就我们几个举办一个拍卖会,价高者得。”

“那也只好这样了。”

叫价的过程真是高潮迭起,最后由路易把价钱叫到了八万两银子,路得猛地站起来一拳捶在桌子上“十万两。”趁着其他人发愣的一瞬间李福贵急忙连问三声,然后一锤敲下“好,神表,就有路得先生十万两购得。”其实李福贵一开始就打算把表卖给路得,同意拍卖只是为了尽量抬高价钱而已。接下来,路得开了一张支票,李福贵拜托汤姆森把这些钱直接存在汇丰银行里。看见路得欢天喜地地把手表接过去,李福贵在心里想:TNND,坑的就是你,你个王八蛋,这还是收一点利息,等老子一朝权在手,还有你好看的。

回去的路上李福贵对自己没有在最潦倒的时期卖掉这块手表感到非常满意,在那时候能卖到十两银子就要烧高香了,可现在卖到了十万两啊。彼得虽然是个神父,可还是对李福贵得此横财表示了极大的兴奋和羡慕,大概因为他同时还是个美国人吧。

注:神表的后记:路得把表拿回去以后,一开始24小时戴在手上,这表也没有让他失望,一直没有停过,而其走时及其精准,后来路得不舍得戴了,专门作了个大玻璃柜子把这块表供在家中最显眼的地方。直到两年后有一天早上起来发现神表不走了,而这时候李福贵早就不在上海了,路得没有别的办法只好请了最有名的钟表匠来看看出了什么事。诊断结果使路得大吃一惊,这块表不但以后再也不会走,而且肯定从来就没走过。路得呆呆得看着表壳里面几个简单的零件,按表匠的说法,表里面该有的它都没有。最后的结论是一定有人仿制了一块外表一样的假货把神表换走了,那一年上海的巡捕房为了寻找神表费尽了力气,可它还是如同消失了一般。而神表的再一次降临人间几经是一百多年后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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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
 
就在李富贵准备睡觉的时候,比埃尔叫人请他过去,一路上李富贵心里直打鼓,不会是自己刚发了财就要向自己化缘吧?刚才告诉他这件事的时候为什么比埃尔没表示呢?走进书房比埃尔示意李富贵坐下,“李,你对将来有什么打算?”

该死,难道是想让自己做神父?来个以攻为守“我决心把我的一生都奉献给主,不过我怕我还不够资格,因为我一直没有感觉到主对我的召唤。”

比埃尔凝视了李富贵一会,想到:嗯…这个小子挺聪明的,也挺会说话,明明不想做神父,主怎么会管什么人做神父这种小事,不要说你我坐到主教主也没召唤过我啊,呸、呸、呸、什么住的召唤嘛这么不吉利,亲爱的主啊,我可不是抱怨您没有召唤我,虽然我不是不想见到您,可您也知道教会里还有很多事等着我去做呢。对这小子还是开门见山吧,不然他还以为我和那个傻彼得一样呢。“李,你知道你有很突出的才能,用这种才能去做神父太可惜了,彼得是个神职人员可他的工作却不能令人满意,主管理天国,可在人间许多事情神职人员反而做不好,所以主也需要世俗的代言者,代言者用财富与权利说话。你愿意做主在世俗的代言者吗?”

“我愿意,为了基督的荣光,我将替主用剑扫平这块大陆上的所有障碍。”

“那你有什么打算吗?”

“世俗上的打算嘛,我打算先用今天赚来的钱从事商业活动,可不可以请主教大认为我招募一批陆军教官,不用多,十几二十个就够了。”

“看来你打算大干一场啊。”

“从现在的形势看,中国的变乱很快就会到来,如果我掌握了权势,基督的荣光必将覆盖在这片大陆之上,当然我也会为我们教中的弟兄争取更大的商业利益。”

“很好,只要你忠于教廷,你会发现我们对你的帮助有多大。”比埃尔考虑了一下是不是要威胁一下这个小子,他表现得太聪明了,可聪明人有时候反而会做傻事,最终比埃尔还是决定算了,因为中国实在太弱了,他就算再厉害也蹦不出自己的手心。

结束谈话后,李富贵一丝睡意都不剩了,如果以前他的所作所为还只能算是二鬼子的话,今晚就彻底被扫到了汉奸的那一群了。不过李富贵的心中却只有兴奋,因为从今天开始自己不再是个棋子,而是以棋手的身份站在棋盘上了。这盘棋该怎么下呢?对比埃尔来说刚才自己说的那些就可以算是计划了,可对于一个知道历史走向的人来说那个计划实在太笼统了,经过一夜的思考,李富贵确定了以后几年的计划,太平天国很快就会席卷长江,可他们最后失败了,这场战争的得益者是曾国藩、李鸿章,自己拥有财力和外国人的支持,招募乡勇的条件是得天独厚,尽自己所能得在这场战争中扩大力量。在这场战争中需要建立自己的根据地,根据地里的工商农业都必须大力发展,苏北不属于太平天国的范围,自己在哪里有很熟,可以把那里作为根据地,可是苏北很穷,商业气氛不浓,可以把商业的重心放在上海,等到太平天国覆灭的时候正好连起来控制整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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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章
 
第二天吃早饭的时候比埃尔忽然问道:“彼得,你打算什么时候回去?”

“主教大人,我过两天就回去。”

“好,这次你先回去,李还要留在上海一段时间。”

“李,那太遗憾了,看来我们不得不分手了。”

李富贵突然心里一动,“彼得,这次回去有什么打算?”

“我会更努力的传播上帝的教义,李,我一定要赶上你。”

“彼得,你知道你的传教有什么问题吗?”

“对啊,我也觉得有点不对,你可以教教我吗?”

“你的传教之所以有问题,主要是因为中国的老百姓不信任外国人?”

“可我对他们很好。”彼得站起来抗议,这个家伙似乎认为被人不信任是个很大的侮辱。

“中国的老百姓很保守,外国人想取得他们的信任很难。”

“那我该怎么办?”

“我打算用我这次挣的钱在教堂附近开一所学校,招收十一二岁的穷苦学生入学,免食宿费,等他们了解了西方就可以帮助我们化解老百姓的偏见,第一阶段完全学英文。这两天你可以在上海物色几个英语老师。”

“英语老师肯定是外国人,你刚刚说过中国的老百姓不相信外国人。”

“没关系,一开始你不要出面,叫李叔找几个老夫子先教,等半个月后再换上英语老师,要是这时候他们想不学就要他们的父母退还食宿费。”

“可是这样是在欺骗他们。”

“这是为了他们好,不算欺骗他们,何况我们在一开始也没有明说究竟要教什么,他们会理解的,在中国当学徒都是这样如果中途不学了就要退还师傅的食宿费。”

“好吧,我可以试试。”

“没问题的,我会让李叔帮你的。”

“办这样的学校,我也可以出一部分资金。”比埃尔也对这个计划有兴趣了。

接下来,李富贵又帮着彼得定了几条学校的规矩,首先伙食一定要好,在这时的中国这可能是穷人的第一动力;其次,强化教育,在学校学生说中文就要挨打;还有不叫学生读写汉字,李富贵对此的借口是中国人里读书人最顽固,要是让学生学了中文反而会坏事,可实际上是因为繁体字太难学了,自己那有时间等他们慢慢的学汉字,按自己这种教学手段语言天赋好的人大概半年后就可以凑合着用了,这时候李富贵已经完全忘记了自己学生的立场了,如果按照他以前的眼光来看,他一定是这前后两个世界上最恐怖最可恨的校长了。

英语老师很好找,只要是能读写英文,中国话能对付几句的就合格了。接着又有李富贵口述,彼得执笔(本来李富贵是想找个书记来写的,可彼得说不用,然后拿起毛笔写了一行工整的小楷,实在让李富贵觉得汗颜)给李叔写了一封信,虽然没见过李叔读书,不过李富贵相信李叔一定认识字。彼得在这时候才反应过来李富贵会写英文却不会写中文,立即对这个学校的前景大为看好,在他看来李富贵显然是在这种教育下长大的,不然他怎么会想出这些奇怪的法子。

一切办妥之后也就是离别的时刻了,彼得紧紧的拥抱了李富贵,热情而又猛烈的表达着惜别之情,李富贵淡淡的回应着,还一边安慰他说自己大概半年后就会回去的,在马车离去的时候彼得还一直向后挥手,直到马车在街角转弯。看到马车消失在街角之后,李富贵觉得自己的眼睛有点湿润,嘴里喃喃地说道:“再见了,你这个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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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章
 
接下来的一次舞会上,李富贵向汤姆森表示自己想做生意,立刻有好几个人表示可以帮助他,希望能和他合作,这样李富贵的就成了一个买办。进入这一行之后,李富贵才发现,难怪历史书上说起买办都是咬牙切齿的,黑,真黑啊。其实办学校并没有花掉多少钱,彼得走的时候只带了三千两银子,本来李富贵打算把剩下的钱拿来做生意的,可当上买办才知道,这个行当全凭关系,几乎不用本钱。由于他在这些老外里面很吃得开,很快就谈成了两笔生意,每次都有上万两的银子落入口袋。在第一次谈生意的时候李富贵就发现,这些洋商人可不像彼得那么好骗,他们对于交易的各个方面都很注意,交情归交情,生意归生意。可他们的对手,大部分是中国官员,就完全不是一个级别上的对手。有时候彼得骗了他们都觉得有点胜之不武。这些官员对做生意不是一无所知就是不懂装懂,像他们这样被人骗也是没办法的事啊。

这样做生意来钱虽然很快,可自己手上的钱却起不了作用,这几天李富贵一直在想可以拿这些钱做点什么呢?一定要又保险利润又大,可这样的生意并不太好找尤其是他对各种生意还一知半解,最后实在想不到也只好以后慢慢找了。

这段时间李富贵过的可算是春风得意了,走到哪里都有人巴结,对于一个十八岁的青年来说这种生活可真是不错。要不是李富贵突然听到太平天国的消息大概他就会打算这么一辈子过下去了。

一八五二年初夏,太平军终于走出了大山揭开了它壮丽的篇章,听到对手的这个消息李富贵立刻决定迈出他在政治上的第一步,不过和他后来惊人的业绩相比这第一步似乎太平常了一些,李富贵花了五千两银子捐了一个候补道台然后又回去继续作他的生意了。

这天又谈好一笔生意,回到家里,这个时候李富贵已经有了自己的寓所,虽然本着勤俭的美德没有选很豪华的房子,不过比起自己在另一个世界的家可也好了很多了。这时候仆人进来(以李富贵这时候的收入雇个仆人应该不算忘本吧,何况那时候雇个人真是便宜)拿着个帖子说渣打银行的张老爷晚上请他到四马路飞凤里的宝月楼喝酒,这个张老爷也是个买办叫做张什么来着,不记得了,看自己和洋人的关系好平时挺巴结自己的,本来李富贵因为和这些买办没什么话好说,所以不大和他们应酬,虽然他自己也作了买办可看到那些人对洋人点头哈腰的样子心里还是不太痛快,不过今天李富贵心情不错“你去跟那个狭帖子的人说,我回去的。”四马路也不太远到时候走着去就行了,也顺便看看夜景。

和白天的上海不同,晚上街上的上铺都点起了小灯,远一点的地方就看不太清楚,倒有点江南小镇的味道。李富贵并不认得飞凤里在什么地方,找人问路居然两次被指错了方向,这帮该死的家伙。第三次李富贵在问路之前先用手杖在那个人头上狠狠敲了一下,算是报了他两个前任的仇,那个人立刻恭恭敬敬的给李富贵指了路。看来李富贵已经完全习惯了这个世界事务运行的规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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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章
 
走进飞凤里李富贵马上感到这个小巷与众不同,心也开始扑通扑通的跳起来。这个巷子两边矗立着各种各样的房子,大一点的好象酒楼,小的看起来也很考究。所有的房子大门口都点着灯笼,有些房子的门口还站着几个花枝招展的女人向李富贵抛媚眼,李富贵条件反射般的低头走过去,看来是到了红灯区了,看看倒没什么可今晚上不会是喝花酒吧,想到这里李富贵觉得自己的脸开始发烫了,心脏也跳得更厉害了。

找到宝月楼,还在门口犹豫是不是要进去,一个中年胖女人就迎了出来。奇怪,这个世界的社会分工难道都分在脸上吗,象这个女人一看就知道是老鸨。“哎呦,这位一定是李大爷了,赶快屋里请,您的朋友可都等急了。”说这就把李富贵给拉了进去,一把推开老鸨说道(我还是处男,哪能让你这个半老女人吃我豆腐)“好了好了,我自己进去,你怎么知道我是李先生的。”

“嗨,不是说了吗,您那些买办朋友都等急了,瞧见您这身行头还不知道您是在洋行里干事吗?”

走进那个张什么的包房就看到还有七八个买办在,大家一齐站起来吵吵闹闹的寒暄,奇怪的是这些家伙都穿着长袍马褂,一个穿西装的都没有,弄得李富贵坐在他们中间倒是很突出。有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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