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中的艰苦岁月 作者:苏珊娜·穆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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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林中的艰苦岁月 作者:苏珊娜·穆迪- 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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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雪后期,雪已大大减少,取而代之的是冰层,这就使得脚底打滑,行走非常危险。姐姐在丛林里已住了将近二年,她穿了一双印第安人的鹿皮靴,这样她就能行走自如,而我却几乎每走一步都跌跌撞撞。那天阳光明媚,空气清新,真是让人浑身是劲,所以,尽管地上打滑;心里也可笑地害怕,我对这第一次林中散步还是感到很高兴。姐姐生性开朗乐观,热情洋溢地赞美这片树林,把丛林里的夏天生活描述得栩栩如生,引人入胜,以至于激起了我对这种生活的兴趣,还开始为我们也将生活在这里并与她为邻感到兴奋。这样的环境使我很好地适应了移民生活。

  因为希望着丈夫能从所投资于汽船的股票上获得与他刚辞去的那项工作相当的收入,我并不担心日子贫困。我们得到的七百英镑遗产足够我们购置土地,修建房屋,清理大片荒地,就这样,手头还余下了相当一笔现金。我们未来的前景并不令人沮丧。

  当我们走到山顶,从那儿可以俯瞰我们的小屋时,姐姐停下脚步,指着林中的一幢木屋,“你看那边,”她说,“那就是你的房子。等把挡住湖的那片黑松林清除掉,你就会看到景色非常迷人。”她的一席话,令我对乡村的看法大为改观,也教育我从最好的方面看问题。我看到穆迪和莫纳汉在房子附近忙着堆灌木枝,在烧荒之前,他们要先烧掉这堆灌木枝,免得房屋有着火的危险。木屋是用雪松圆木建成,与大多数同类木屋相比,它显得更舒适。房子长三十六英尺,宽三十二英尺,有一个漂亮的客厅,一间厨房,两间小卧室,都用厚厚的隔板隔开。没有食品间或贮藏室。厨房里有一些做工粗糙的架子,客厅的角落里有一个松木衣橱,这就是我们全部的家庭设施了。

  女仆玛丽·塔特正忙着擦洗客厅和卧室。紧挨着的厨房和睡房里仍然堆着高及膝盖的木屑,挤满了木匠的长凳、短凳,以及我们所有的行李。尽管如此,但与老撒旦的小木屋相比,或者与1833年严冬时节我们赖以蔽身的破房子相比,它无疑就是宫殿了,因此我也就心满意足地把它认做了今后我们的安身之所。

  就在我们站在屋外和穆迪说话的时候,来了一位年轻绅士摩根,他最近才在邻近地区购置了土地。摩根走进厨房,凑在壁炉前点着烟斗,然后带着丛林居民十足的随便态度,任由火星四溅到地板上散乱的干木屑中。几分钟后,整个木屑堆都烧了起来。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穆迪和R先生才将火扑灭。这样,我们还未搬进新家,新房就险些不复存在。

  农村里,大部分住宅的建筑材料都是可燃物,然而就在这样的地区,人们对火的危险却如此满不在乎,确实令人惊讶。壮实的乡村汉子们,早已对石灶里熊熊燃烧的烈火熟视无睹,他们习惯睡在火堆前,晚上常常有飞溅出的火星打在被子上,烫得满是窟窿眼,火甚至就在他鼻子底下燃烧,他们却从来不把火当做敌人那样害怕,而视之为朋友。然而,这种令人胆战心惊的疏忽大意中,将滋生出多么可怕而又致命的灾难呀!不仅对他自己也对别人。——

  这场险情过后不久,我们就告别了姐姐,搬进了新住宅,正式开始了“丛林生活”。

  第一年春天,生活是相当舒适而惬意的。牛群冬天时留在了旧一宅里,土地要彻底清理后才能种植农作物,我无事可做,只有在湖边或树林里闲逛,自找乐趣。

  这就是在丛林中的美好时光,穆迪买了一只很轻的雪松做的独木舟,给它安上了龙骨和帆。雪化之后,我们大部分空闲时间都在湖上荡舟。

  钓鱼、打猎这样的短程游玩实在是饶有趣味。清澈美丽的加拿大湖水,周围全是广阔无边的森林,阴沉但却威严壮观。森林把我们与外界隔绝,它的神奇魔力很快就笼罩了我们的心灵,我们开始为这种无拘无束和寂谧安静的氛围而陶醉。每一样景物对我们来说都是那么新鲜。那吸引我们的每一朵美丽的花,每一棵挺拔的树,似乎都是第一次看到。我们给奇模怪样的石头、神话般的岛屿都一一命名。漫游水上的时候,每经过一个风景如画的地方,我们都给它架起臆想中的桥梁和房屋。我已学会了用桨,驾舟技术已相当熟练。

  不久就有印第安人来访。这个民族的美貌、才干和优秀品质历来说得稍有过头,他们被说得具有诗人气质,其实名不符实。真诚和热爱真理是印第安人品格中最好的两条,没有这两条的话,他们的品格就阴暗、不可爱了。但这两条是极其神圣的品质,有了这两条,才有了他们身上豪爽高贵的气质。

  从未有一个民族像他们那样对别人的帮助如此敏感,或对任何一点施予他们的小小恩惠如此感激。我们赢得了他们的信任,和他们做买卖,总是以最诚实的方式进行交易。他们开始喜欢我们这样的人,也从未做过一件令我们对他们丧失好感的事。

  居住在内陆湖沿岸,也就是大湖区这一边的部落属于齐柏威或密撒撒加印第安人部族,不管从外表还是智能来说,他们或许可称得上是所有这些荒野民族中最不讨人喜欢的一支。

  这个部落的男子一般身材矮小,性情粗鲁,令人厌恶。他们的前额低而后凹,观察器官长得大,智力系统发育不良。耳朵大而招风,大眼睛斜向太阳穴,目光锐利如蛇,两眼离得甚远。颧骨突出,鼻子又长又扁,鼻孔很圆,下巴骨大而前凸,看起来很狰狞。嘴长得凶狠,阴沉果断,牙大而整齐,白晃晃发亮。女人的嘴巴和男人的相比就截然不同,嘴唇丰满,下巴也不那么往前翘,笑容朴实,招人喜欢。她们快快乐乐,无忧无虑,不时发出阵阵笑声,还不停地叽叽呱呱谈天说地。这与她们那令人生畏的丈夫们的冰冷面孔和寡言少语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13.伐木会

  烧荒之后,是理所应当举行一次代木会的‘在人手缺乏的边远地区,劳动力的工资高得惊人,这样的聚会便被视为必不可少,赞扬这些聚会的文章也有不少。但对我而言,这只不过是最令人倒胃口的一幅荒野生活的画面。聚会上,吵吵嚷嚷,放纵狂欢,酒气熏天,通常在激烈的争吵声中结束,有时甚至会发生流血事件。雇工人数众多,酒和食物的消耗量惊人,还时常有性质非常严重的事故发生,而工作却进展缓慢。

  就我们家的情况而言,如果把花在聚会上的开销用来雇两三个又勤快又卖力的工人,我敢肯定,现在早该完成了两倍的工作量,而且还干得相当好,最终我们还有利可图。

  在丛林中生活的人们都疯狂地迷上了聚会,他们参加聚会就像农夫奔向赛马场或集市那样满怀期望、急不可待。聚会上有大量的酒喝,还有娱乐刺激,这两样是主要的引人之处。

  在修房或谷仓时,开聚会也可能是件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但这种聚会要比伐木会有秩序。这类活计需要的人手较少,一般都由搭建框架的木匠来管理。如果在修房的时候,他们喝得大醉,就很容易发生严重事故。

  这次聚会我们邀请了三十二位彬彬有礼、憨厚纯朴的客人。在这个重要的日子来临前两天,我和女佣就忙着为客人们烤制烹调食物。看着准备完毕的那一大堆食品,我还想,即便是三十二个人,也不可能全吃光的。那是七月底一个炎热的日子,伐木工人们收工归来,四野遍响着他们赶牛的“吁”、“嘘”之声。

  来的人中有我的哥哥,他有一张英国人坦率的脸,他自己也是主人。有一位上尉,身着制服,宽宽的白裤,红色的授带,阔边草帽下罩着一张阳刚气十足的脸,那应该是一个土匪头子最引人注目的标志。还有四个快活的年轻人,放荡不羁、游手好闲,他们是弟兄几个,无论哪个狂欢会上都很有名,但是连最简单的体力或脑力劳动都干不了。他们认为生活的惟一目标和任务就是狩猎和钓鱼。这几个小伙子自己帮不上什么忙,也使其他一些本想干活的人也懒散了。

  还有两位R先生,既干活也监工。我的好姐夫,自告奋勇为我做“酒老板”,还帮着招呼其他客人。这些客人中,我认出了有一头稀疏红发、一张长满雀斑的长脸的丹·辛普森,他是穆迪的旧识。有猎人扬一家,个个长着圆脑袋,头发黑两卷曲,一口爱尔兰土腔。有可怜的C,又瘦又高,患有肺病,瘦脸上一脸病容。可怜的小伙子,自从开工以来,他早就盼着好好歇息歇息了。

  还有个从克利尔湖来的矮胖子恶棍,所有正直之士都避之不及。有蛮汉M,用杠子赶牛,就像敲木头一样。有老威托斯,前额扁平,长鼻子,如果他庞大的贪欲器官和缺乏自觉可算做证据的话。他就生动地体现了看相知人的颅相学原理。尽管他绝非诚实,但仍算得上是个脾气好又肯干的男人。他或许会在交易中欺骗你,或许会从你家中错拿走一些有用的物品,但他从不在日常工作中耽误雇主的事。

  他是个怪人,既狡猾又朴实——只有他才会有这样的性格——他也是我所见过的胃口最大的人。由于他天性贪吃,吃起东西来像一匹饿狼,所以才得了这么奇特的一个名字“威托斯。”

  他在丛林里安家落户的第一年,由于要养活一大家子人,所以常常缺乏足够的食物,一天,他哭丧着脸来找我的哥哥。

  “S先生,我不是讨饭的,可是不得已要向您要一条面包。我以我的名誉发誓,告诉您实情,整整两天我一点儿东西都没得吃了。”

  他真是找对了人。S先生慷慨地给了他想要的东西,却给他取了“老威托斯”这样一个名字做为部分报偿。

  他的女儿,非常漂亮,偷偷地和一个他根本瞧不上眼的小伙子私奔进了树林。待她回来,这位老人就威胁她和她的情人,我猜想这或许是他所能做到的自认为“最可怕”的惩罚了。他说:

  “进屋去,丽亚女士(玛丽亚)。如果再让我抓住你和那个恶棍,我要把你绑在柱子上,一天都不给你东西吃。”

  当我无意之中听到老威托斯和他的小儿子之间的谈话时,真是忍不住地好笑。他的小儿子是个长得像美国佬的机灵男孩,失去了一只眼睛,但剩下那只看上去灵活异常,有眼观六路的样子。

  “我说,索尔,昨天你咋能去给S先生撒那种该死不要脸的谎呢?你不晓得会结结实实地挨一顿接吗?大人撒谎还说得过去,小孩子撒谎就不是好习惯。”

  “老天啊,父亲,那可不算撒谎。我给S先生说我们的母牛没有吃他的豌豆。它不再吃豌豆了。它只吃了他的麦子。”

  “可是它一个晚上都在豌豆地里吃,小子。”

  “那可不关我的事,反正那时候它没吃。我不会为这挨顿揍;吧?”

  “不,不,你是个好孩子。但是记住我给你说的话,不要真的说谎,可别给我惹事儿。”

  搪塞。是最坏的撒谎,但在他的眼里,这是优点。这就是这位老人的道德观。

  莫纳汉正得意扬扬地准备干活或打架,不管先干哪件事。还有林区拓荒承包商老托马斯和他的几个儿子,聚会就是为了加快拓荒进度而办的。老托马斯在他那一行当里是个雄心勃勃的人。尽管他连字母A和B都分不清,但深信不疑他是上承天命,要在荒野地区感化异教徒。每个星期天,他都要在我们伐木工人的小屋里做礼拜,其目的是要让罪人醒悟,为“不信教的印第安人”带去真正的信仰。为了完成这个任务,他的办法真是高明。他让妻子佩吉——或“我的佩吉”,他这样叫她——为他大声朗诵《圣经》上的篇章,一直到他记熟为止。正如他说的那样,他有一个“优秀的记忆系统”,尽管从未听过任何振奋人心的布道,但他能记住《圣经》中最重要的章节,再转述给他的丛林听众。

  我必须承认,有一个星期天我去听他讲道时,对这位老人的口才实在吃惊不小。有几个野小伙儿想拿他开开玩笑,但那次他讲的题目是“我们都将在基督的宝座面前接受审判”,这是个非常严肃的话题,不可能随便开玩笑,即便布道人是老托马斯。一切进行得都很顺利,直到老托马斯开始唱赞美诗。他带头领唱,声音响亮还跑调。一直站在穆迪膝前的小凯蒂,突然抬起头说,“妈妈,老托马斯的声音可真难听!”这句话顿时使屋里炸开了锅,几个小伙子再也憋不住他们憋了很久的笑声,闹闹哄哄、拉拉扯扯地跑出了小木屋。

  我本可以把这个小家伙打一顿,但对于一个从未听过布道的两岁小孩,只消略略责备几句也就行了,何况是这样一个荒郊野地的老传道人,她更没听过了。可怜的老人!他根本没有察觉到引起混乱的原因,礼拜结束后,他对我们说:

  “我说夫人,我们干得还不坏吧?这次讲道很精彩,是吧?”

  “的确精彩,比我预料的好得多。”

  “对,对。我知道您会喜欢的。也对那几个野孩子起了作用。再来几次这样的传道保准让他们学得规规矩矩。唉!丛林地区对年轻人来说不是好地方。我老说,住得越偏僻,离上帝就越远,离地狱就越近。有个星期天我对那个从达默尔来的混帐上尉就是这样说的。他说:‘如果你还不闭上你的臭嘴,老傻瓜,我就把你一脚踹出去!’您看,夫人——您看,先生,对我这样一个上帝的谦卑仆人说这种粗话,难道不是堂堂绅士有失大雅吗?”

  就这样,老人滔滔不绝地讲了一个小时,吹嘘他的优点,控诉邻居们的罪状。

  还有从史密斯镇上来的约翰,他是那个地区远近闻名的脏嘴巴。这人自认为很聪明,其天赋确实不错,但他的嘴巴就像是一个罪恶的渊薮,这就把他整个人给毁了,只有那些性情软弱又没有思想的男人才愿意和他在一起。我曾试图说服约翰——(因为他常藉口借书到我家来)他经常胡说乱道是大罪过,这会给他的家庭也带来伤害。可是,他脑子里的毛病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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