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人同人)库洛洛,我只是一个普通人+番外 作者:漫空(晋江vip2012-7-28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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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人同人)库洛洛,我只是一个普通人+番外 作者:漫空(晋江vip2012-7-28完结)-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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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看了我一眼,身子一跃将那张飞得老远的素描纸用食中两指夹住。我跑过去,不顾石子路咯脚,在篱笆门里对篱笆门外的他笑着说:“回来了,幸好你接住,不然掉到地上好运就会跑光。”
  
  “好运?”他将手里的纸看了两遍,显然不懂这跟好运有什么关系。
  
  “是啊,这些纸都是好运呢。”我拉开仅到腰上的门,“第一天工作还适应吧。”
  
  “我没吃饭。”他走进了没头没尾说了句。
  
  我将他手中的纸拿过来,“咦,难道堂堂艾斯米六星级大酒店不供应员工午饭?”
  
  他停住脚步,眼神有些飘忽,看了看我才说:“有吧,不过我没进他们的员工餐厅,因为味道不对,我又转身走了。”
  
  味道不对?难不成大厨烧焦厨房把你熏跑了?一个集休闲美食为一体的大型旅馆不至于这么差吧。
  
  “就是,不像你做的饭的味道。”他扒拉下头发,“我不喜欢。”
  
  这么说我的菜已经好过人家六星级认证大厨了,我发呆,自己的手艺自己清楚,家常菜精湛是可以的,可跟专业比就不是一个层次。话说你鼻子怎么长的,不用吃就全盘否认一脚扫开,不过也难怪,他还有个无法拒绝不喜欢食物的鬼毛病,草木皆兵的心态应该也有。
  
  用我的菜的味道去比较,是因为习惯了吧。
  
  我对这个挑食偏执狂的少年说:“明天开始你带便当。”如果认定那个员工餐厅味道不对他九成九从此会视而不见,尽饿肚子,与其花大力气去说服他,还不如让他带个便当省事。
  
  “恩。”他走几步突然停下来侧身往下望。
  
  我蜷蜷脚趾头,不太自在,你自己还不是老光着脚乱跑,干嘛用那么不顺眼的目光看我没穿鞋的脚?
  
  二话不说他过来手一伸就将我抱起来,我忙抓着他的衣服,“喂,石子道我天天洒水,很干净,没穿鞋走也没事。”
  
  他听而不闻走着,怀抱在很温暖,比我偏低的体温好得多,而且有种不会因为抱不起来而摔倒的安全感。
  
  比起摔倒,把我随便扔的可能性更大。
  
  他将我放在地板上,看着因风扫乱满地板的纸,“你画的?”
  
  “是啊,花祭节用的,都是好运呢。”我站起身,“你帮我收一下,还有一张飞到小吊灯上我够不到,我去拿填肚子的点心。”
  
  从冰箱里拿出一盒早上刚摘的藤玫瑰制作而成的玫瑰糕,走出来时见他已经光着脚坐在地板上,手边是一沓整理好的素描纸,他翻着一本花草图册大全正在对比我画的的那些花。
  
  我坐到他面前,将点心递给他,“今年第一盒玫瑰糕,可以补血养颜。”
  
  他很显然对我后一句不感兴趣,不过见到食物还是伸手抓,将一块粉红色内馅是碎花瓣的糕点塞到嘴里。
  
  我抚额,想笑又不敢笑,蹭到小几边把上面的水壶拿下来,倒了一杯水送过去。
  
  他噎到了,没有平常人堵住喉管的面红耳赤,挠地窒息的痛苦模样。
  
  他只是微皱起眉,有点茫然,一般人绝对看不出这家伙快被食物噎死。
  
  见他将水喝下去我才无力地说:“这种东西不能硬吞,就是想吞也吞不下去吧,真是的,还没人敢把粘性的糕点一大块硬噎下去。”
  
  我拿起一块玫瑰糕递到他嘴边,“试试用牙咬,一块至少分四五次才吃得下去,味道很好。”
  
  他没有迟疑张口就要了一口,我忙说:“含着,不准吞。”一次吞不了就打算分几次吞,你胃是铁打的也迟早会被这种不良进食习惯搞崩。
  
  “不喜欢……”
  
  含着食物的他说得含糊,我听得出他不是不喜欢吃而是不喜欢这么麻烦的进食方式。
  
  很多正常人的生活方式对他而言都是麻烦,正因为感到麻烦才那么肆无忌惮地糟蹋身体,仅仅是因为不喜欢,就可以否定一切,真是任性死的习惯呢。
  
  “用牙分解,一点一点磨开。”我将手上被他咬剩下一半的玫瑰糕放到自己嘴里,感受到浓郁的香气随着酥软腻融在牙齿间弥漫。
  
  舔了舔手指,笑眯眯地感受到玫瑰花瓣的香气,能吃到这么好吃的食物真幸福。
  
  “怎么样,不会噎到了吧。”
  
  他用手指磨磨颊边,眉一皱说:“牙痛。”
  
  大大的问号在我头顶浮现,牙痛?
  
  “怎么那么软,完全没有实质感。”
  
  我懂了,你以为你咬的玫瑰糕是金刚钻做的,所以用可怕的力气去对付,一咬下去发觉不对磕到牙齿顺便还咬到自个舌头,这家伙平时不是面对计算题冷静得可怕,怎么不把那种筹划分配能力用在嘴里,在生活方面笨拙得可以。
  
  “没人要你用那么大的力气去咬,慢慢地把握力道,糕点的软度会在牙齿间自行分解,食物美好的味道就会出来。”
  
  我又拿起一块递给他,他凑过来咬了一口,不太习惯地感受着食物过久停留在口腔的异样,想要自如地将咬到嘴里的东西用牙齿分解开,却有几次咬空。
  
  当见他勉强将那口糕点吞下去时,我好奇地问:“怎么样,味道很好吧。”
  
  “味道?”他凑过来将我手上的半块糕点叼走,“很香,是门外那种玫瑰的香气,不过这个浓得多。”
  
  我青筋浮上额头,最后忍耐住,对于孩子要有绝对的耐心,所以笑着说:“不是闻的味道,而是舌尖的味道,舌头知道吗?”
  
  “舌头?”他含着糕点,试着咬几口就囫囵吞枣进了胃。
  
  “就是舌头,例如我刚才吃的时候,牙齿感受到软腻清黏,玫瑰的甜与微酸在舌尖融化,真是幸福的味道。”这家伙吃东西除了闻一下来分析食物成分,几乎就从没想起舌头的品尝功能。
  
  他回想了一下,然后将我的手抓过去,我指尖还有些玫瑰糕的残遗,他低下头伸出舌头舔了舔,我浑身一僵,这暧昧的姿势怎么像花花大少在调情啊。可见他抬头时双眼纯洁,我又觉得太冤枉他,大人的思想不纯洁,不纯洁。
  
  他不太确定地开口,“甜的?”仿佛对于舌尖的味道陌生得像另一个星球的产物。
  
  “还有呢?”我鼓励地看着一脸被挑起兴趣的他。
  
  他抓着我的手又要舔,我用另一只手将他那张天使般无辜的脸用力按回去,你这是非法骚扰,调戏,调戏懂不懂?
  
  “不准舔,给我试着用牙齿咬,然后再用舌头感受,你又不是阿猫阿狗,难不成以后吃东西都要用舔吗?”
  
  他一脸好可惜地放开我的手,自己拿起块糕点啃起来。
  
  啃一口,犹豫一下,“酸?甜有四五个层次,香也可以在舌尖感受到,酸味很微量,还有一点点的涩?”
  
  涩?我做坏了吗?
  
  自己拿起一块吃了口,感受各种材料交织而成的复合式味道在舌头上跳舞,“原来你以为这种味道是涩啊,难怪你一直嚷着我的泡的茶难喝,这不是涩,而是甘味。”
  
  “恩,是茶的味道,甘味?”他疑惑。
  
  “甘中带涩的茶水以前你没喝过,所以不习惯时就会忽略甘味,每次喝茶时总有一股回味,那就是甘。我做玫瑰糕会放些处理过的茶叶,糕点的甜腻才会被甘味溶解掉。”
  
  “是甘?食物也有这种味道吗?”他兴趣盎然,一切未知的他都蛮想分析。
  
  “如果你只靠闻,一辈子都尝不出来各种滋味,别说仅仅一味甘。”
  
  “原来是这样。”他慢慢将食物放到嘴里嚼起来。
  
  就知道,如果他想学也只是那么几分钟的事,学习能力跟适应能力吓人的高,当然得在他有兴趣时,否则掐他掐到死也都弄不会。
  
  我松了一口气,在心里打了个胜利手势,终于让他学会用牙齿咬了,不用老担心他以后会胃癌,更重要的是他学会去品尝食物味道,这是最重要的。如果一个人连最基本的食物美味概念都没有,那他又能剩下什么。
  
  人这种生物啊,所谓的幸福感说小不小说大不大,最基本的就是满足心。一个连食物味道都懒得去搞清楚的家伙,要不一厌世,要不就是头仰太高,真难想象他会有知足的心态。
  
  无论哪种心态都是一种歧路,只有对食物的占有欲还不够,要懂得珍惜,因为美好味道而幸福的心态,这是每个正常人都会有。
  
  我拈起一块玫瑰糕,靠着他一起看那本十六开的花草图册。
  
  第一次,他进食速度几乎跟我同步,我们舔着手指上的甜味,喝着润喉的凉水交流起植物学心得。
  
  太阳慢慢往西边爬去,屋外的风铃同贝贝街外下班的自行车铃声交织,对门家的沙格利先生边唱着歌边用水管浇花。藤玫瑰在篱笆上一朵接一朵结苞,等六月的阳光。
  
  今天,也是美好的一天呢。
  
  ☆、你们通通会有好运的
  
  饭后我把今天换下的衣服拿到洗衣机前准备洗,将他的衣物挑起时不由疑惑,后面一大片污渍,应该是沾到陈年污垢,这个位置大概是在很脏的地方随便坐下,艾斯米广场及各街道包括艾斯米大酒店的卫生都有很好的保障,就算他往路边坐一天也不该有这大片污渍,也不像掉进沟里,他到底是坐在哪个乱葬岗才这么脏?
  
  算了,洗干净就好。
  
  回到客厅,他从门口进来,刚换上的一身衣服东歪西颓,领口的扣子从不好好扣,裤子长了一点,所以脚基本是踩着裤尾在走路。
  
  “那个篮子是干什么的?”
  
  他问的是我刚才交给他的一个竹藤编织的篮子,我让他把篮子用绳子挂在风铃下边。
  
  我走到他面前示意他蹲低些,伸手帮他正了正领子,又顺手扣上靠下面的两颗扣子,扣得太上他破坏狂的性子一来就随手扯掉,凡是有扣子的衣服没有一件能逃过扣子掉落的命运,不会扣扣子还算是最好的。
  
  “是装好运的。”我笑得神秘,美丽的花祭节已经悄悄开始。
  
  “好运?是这里的某种风俗吗?刚才看到其余几家门外都有挂这种篮子,如果是风俗,那应该是有某个节日相对应,而篮子里装的必定该有一种代表运气的东西,是什么东西呢?”他静默地思索。
  
  一个篮子也能猜个七八成,该说你脑子天才还是太无聊,什么都要挖出答案。都可以预知你未来一定过的很无趣,生活就是因为很多无答案的事情组合才会有趣的,所以很多事不用特意去寻找答案,等到自然揭开的那天,才有惊喜。
  
  这么浅显而容易幸福的方法,怎么会有人死脑筋地不懂呢。
  
  “待会就知道的事何必现在想,帮忙折好。”我将下午画好的一大沓素描纸放到地板上,招呼他一同坐下。
  
  我将画着松子叶的素描纸对折,一层一层直至七八公分的长度,从杂物竹篮里拿出一捆红色棉线,剪出十公分长,将纸条系个蝴蝶结。
  
  他拿起另一张纸学着我的手法一丝不漏快速折好,可能是觉得太简单,直接三四张在十根手指间几秒内就折成一个个小长方形。
  
  我用红绳系好,见他指尖压折的纸,灵活流畅得如某种艺术形式,赏心悦目。这家伙绝对是家务一把好手,不过想起他第一次洗碗的经历,算了,比起收拾,他的破坏性更大。
  
  “有人来了。”他冷冷转头望向窗外。
  
  “知道,不要出声。”我笑了笑,继续将他折好的纸条系上红绳。
  
  有人推开没锁的篱笆门,拐杖敲击石子路的清脆响声,不紧不慢告诉主人有客的来到。
  
  我都能看得到门外的他穿着一身正经的西装,却戴着与衣服完全相反格调的鸭舌帽,一双棕色的眼里含着让人惊艳的淡紫,明明双脚没事却喜欢拿着拐杖乱逛的鲜明形象。
  
  他拄着拐杖走到门前,青年儒雅温和的声音响起,“米露,祝你好运。”
  
  然后又如来时的步调,不紧不慢推门离开。
  
  “他在篮子里放了东西。”
  
  我浅笑回答,“对啊,放了好运。”我将那张画着清百合折好系上红绳的纸拿出,用黑笔在纸面上写上“清水先生收”。
  
  也祝你好运,清水先生。
  
  第二个来的是贝拉跟哈里斯,远远就可以听到贝拉风风火火走来时,画满大格桑花的长绸裙摆与风争斗的“咧咧”声。
  
  “老头子,拿好我的花,敢撒掉一朵就拧掉你的耳朵。”
  
  都可以看到贝拉一手叉腰,一手提着哈里斯的半边耳朵,而哈里斯唯唯诺诺地应着,“是是是,老婆大人。”
  
  风吻着风铃,贝拉在檐下挥手大声说:“小米露,祝你好运,记住要天天开心,有人敢欺负你告诉老娘,老娘帮你宰了他。”
  
  “贝拉,今天这种日子说这话也太血腥了,幸运之神会被吓跑的。”哈里斯小声地说。
  
  “什么,你是说我那么凶恶,连幸运之神都会跑掉,是不是啊?”
  
  “贝拉,别拧了,花快掉了,哎哟,我错了,错了……”
  
  哈里斯的求饶声一路远去,我忍不住哈哈笑出来,在画着紫藤铃的纸条上写着,“哈里斯与贝拉收”。
  
  你们通通都有好运的。
  
  坐在我面前的他将系好绳子的纸条从高处抛下,落到地板上,他抓起几张画这花卉的纸折起来,边恍然大悟地说:“他们扔的是这种纸啊。”
  
  你是顺风耳啊,我黑线地接过他折好的纸,听门外人家将纸条投掷到篮子里的声音,你将纸条扔到地板上的响声就可以比较出他们扔出什么,你确定你真是人而不是最新一代智能电脑
  
  最不可取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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