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心留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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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心留给你-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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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首先回到台湾老家一趟,在取得邵予蘅的同意与支持后,把向来不爱四处走动的外婆劝去美国,表面上是担任清洁妇的工作,实际上却是要协助于敏容戒毒、戒酒的。

    以他在道上见过毒瘾发作的例子,他认为循序渐进,以教理感化的手段是救缓不救急的,将于敏容往戒毒所送他压根不放心,只好找自己最亲信的外婆来相助。

    外婆不愧姜是老得辣,将烟毒酒三恶清得干干净净,任于敏容怎么苦苦哀求、撒泼、叫骂与使诈,都不改其正气凛然之色;但于敏容总是有办法取得货源,只是消耗不到几日,又会给外婆没收掉……

    这样三番两次地斗法后,于敏容使出绝计,打算以身体跟毒贩换取毒品,却在前一刻被跟踪在后头的外婆与齐放给逮个正着。

    避不见面的唐震天因为这件事特地来到纽约,神智不清的于敏容甚至把他错认为佟青云。

    她求「青云」发发慈悲,给她「药」吃。

    「青云」当然不答应,反而在她毒瘾发作最剧烈时,要求齐放与外婆将瘦骨嶙峋的她架好,然后将她的四肢缚在床柱上,要她活在床板上直到情况转好。

    整整一个礼拜,他对她的咒骂与哭喊不作响应,见她的毒瘾暂时退去,才将她松绑,但只要她一发作,他又刻不容缓地将她的手脚绑起来;若无第三者在场帮衬时,他则是靠自己的武力与身体来压制她。

    他因此被她咬伤了几处,但是于敏容会用计,假装可怜他被咬伤,然后会故意以美色来诱惑他放手。

    有毒瘾在身的人发作时,是什么事都干得出来的,他明白,却得死命把持住定力,才没让她得逞。

    这样反反复覆、时好时坏地大战了十来场后,于敏容毒发的间隔与频率才逐渐递减、缓和。

    唐震天见该走的时机已到,但他仍不放心,托人到「苏活区」雇了两位体能绝佳,且会说中文的壮妇来当外婆的帮手,又千叮嘱、万拜托地恳求三位长者一番后才离开。

    这一走,他没再上纽约探访于敏容一次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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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佟青云辞了法国的工作,正要飞回台湾另起炉灶,得知于敏容不幸的际遇后,特地改变计划在纽约停留。

    佟青云与唐震天取得默契,除了监视于敏容以外,还要在事业上拉她一把。他对她阐述了自己的创业理念,询问她的意见与看法,最后邀她担任经理人。

    这给了于敏容信念,驱走了她的自悲,不再自以为是一无是处之人。

    复元后的于敏容认为是好心的佟青云拯救了自己,在移情作用的情况下,对他产生了仰慕之情。

    知情的人看在眼里,谁都不愿点破,就怕「真相」的代价太大。

    佟青云是个不夺人所爱、有原有则的人,他从未直言拒绝于敏容,却又聪明地与她保持情感上的距离,除了公事以外,他俩从没什么好谈,比起从前,又是更加的冷淡。

    于敏容是个极懂暗示的女孩子,在了解佟青云无心恋爱的用意后,便将感激之心收藏好,倾全力为他效劳。

    而唐震天的外婆,则是应了古人「功成身退」那一句话,离去时一点也不拖拖拉拉,连让于敏容说声谢谢的机会都没留,就藉买菜之名一去不返。

    她一去不返的原因当然是因为她急着看孙子,但她没跟任何人交代一声就跑的行径,让人更将她看成「仙」。

    她上芝加哥探访乖孙,了解他完全不懂得照顾自己后,便决定暂时不回台湾养老。

    唐震天因为外婆硬赖着不走,只好认输地搬出宿舍,另寻他处跟老人家相依为命。

    当他到学校上课时,外婆便忍下不喜欢外国人的偏见,上公园打太极拳,打着打着,竟也收了十来位洋徒弟;当他上图书馆时,外婆则是拎着菜篮去买菜回家烧;当他伏在案桌上苦读时,外婆则是坐在摇椅上替他打毛衣。

    打好尺码大的一件给他穿,小的那一件情人装则包扎起来拿去邮局寄。

    唐震天曾好奇的问:「给谁的,那么神秘?」

    外婆也不相瞒,直说了。「给那个记性不好的蠢囡。」

    「她跟我又不是情人,送人家情人装!何必多此一举呢?」

    外婆也响应得理直气壮,「你们从有缘可以闹到无缘,连让我作一下白日梦都不行吗?」狠狠地直戳中唐震天的心头痛处。

    他摆出一脸的无所谓,「我变心了啦!」

    哪知外婆也不以为然地回他一句,「心早就给人偷走了,还能变得出什么新花样!」

    「再啰唆,我就送妳回台湾。」他有点老羞成怒,忍不住威胁。

    外婆当然也不示弱,「回去就回去,谁希罕待在这里当个化外之民,」

    当然,做孙子的他根本没敢将话付诸行动。

    而做外婆的她也终究舍不得放唐震天独自一人在异乡当个化外之民。

    唐震天的外婆在美国这一住就是三年,亲眼目睹了他披挂上阵成了经济学博士,随后跟着他返回初到美国的落脚地纽约,知道是因为那个健忘囡早离去,孙子才肯回到这个人山人海的夭寿城市就业。

    在纽约住了两年,孝顺的唐震天周末都会固定上超市同她买菜,她就打电话回台湾和老朋友话家常,「我乖孙很能干,会读书又会赚大钱,我现在能这样用大哥大,一边陪他买菜,一边跟妳聊上两个小时的长途电话,都是他的功劳。」

    「真行啊!老太太妳好福气,总算熬到太平日了。」

    朋友欣羡的话刚说完不到一日,外婆就驾鹤西归,永享太平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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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孙子的唐震天知道外婆一向不爱这个人山人海的夭寿城市,她的骤然仙逝也让他无法再在异地生活下去,也许是倦了,想家了,他与雷干城在电话中长谈一番后,便辞去干了两年的股市分析师职务,捧着外婆的骨灰搭机返国了。

    一向对唐震天极为照顾的雷干城亲自到机场接他,他们一边握手,一边互拥。

    雷干城敞开胸怀对他说:「震天,欢迎你归队。」



第十五章
更新时间:2013…04…24 23:35:39  字数:10112

    上班途经的绿林大道不知在何时偷偷地变了容颜,褐黄的卷叶也逐次翻飞落魄,被一阵骤来的狂风纷腾带起,却又因狂风的后继无力而遽降。

    行车中的雨刷慢条斯理地刮扫着尘粒与枯枝,吱嘎吱嘎地清了模糊视线,流入眼底的,是灰白鱼肚般的台北天空。

    肃风侵袭,无孔不入,寒意在四方车里酝酿,但又不至于冷得像冰窖,让人不觉恍然大悟,原来时令已入秋。

    一向爱憎分明的于敏容对诗意翩翩的秋天,向来抱持着莫名的排斥感,不论是流浪到异国,亦或是回到家乡安居,当界定不明不白的秋天和那股多愁善感的诗意并肩合作来敲你家大门时,可比流行性病毒还防不甚防。

    尤其是对一个现在正身怀六甲,情绪不稳的「寡妇」而言,诗意可是会诱发无名的泪水;而病毒,恰巧是两管鼻水的始作俑者。

    于敏容目前很难面对的是工作伙伴的同情目光,如果伙伴们盯在她的颈子以上,那还算可接受,可偏偏他们这票标榜真情流露的小弟与小妹,压根不屑装模作样谈客气。

    只要于敏容前脚踏进店门,就会有几十道目光往她日渐微凸的小腹与胸部关爱过来,「人」前已殷勤的问候过她,「人」后也不忘大鸣大放地争论,她怀胎了五个月的种苗,究竟是谁秧下的?

    连半路换跑道,改去演戏的型男「阿奇」拎着五盒点心回老东家探旧友时,都忍不住藉职业病,发戏瘾地当众消遣她,教着大家起哄,猛唱一对调侃联--

    所谓冰山美人未自持,若非霸王谁尽功?

    让于敏容有着哑巴吃黄连,无处可吐的委屈。

    她忍不住对天发誓,果真知道撒种人的名字的话,她绝不会对自己的员工那么小心眼。

    倘若有人斗胆不识趣,乱嚼舌根让她知道的话,哈!就依「流言」难听不入耳的程度来发放边疆了。

    现在,于敏容终于体会到大权在握的快感,以前学的美容管理全部往脑后一搁,全任肚里的小祖宗和贺尔蒙来调兵遣将了。

    「哦!怎么这么快又饿了?」于敏容的肚子说着就唱起了空城计。

    她抽了张纸巾用力擤着红鼻头,撇开摊在办公桌上的订单,提着杯子往员工休息室散步过去。

    她前脚甫入方盒子空间,原本沸腾的交谈声已遽然中断。

    她敏感地环顾四周,只见跟自己学化妆与仪容学的女徒弟那绫摊着一份报纸,面对丁香坐着,两人守口如瓶的模样活脱像是在演谍对谍的戏码。

    于敏容从冰箱取出一盒燕麦饼干,在两名年轻女孩中间落坐,若无其事地说:

    「怎么?有新鲜事?说来给我这个侏罗纪时代的人听听吧!」

    她嘎啦的破锣嗓子,不悦耳地传入两人的耳里。

    那绫和丁香隔空迅速地交换一个眼神,那模样之有问题,让于敏容不多心都不成。

    坐在右侧的那绫挑起一眉,左边的丁香则迅速拧眉摇了头,看样子,两人没有达成共识。

    那绫将肩一耸,坦然面对于敏容。「我们只是在谈论报上健身版里刊出的一篇有关研究费洛蒙的报导。」

    「费洛蒙?他是谁?」于敏容还是一脸狐疑不信,横了丁香一眼,知道这个女孩若决定当个闷声鼓的话,就算自己的手敲到残废,都不见得能套出任何口风,于是知趣地扭过身,坦然地将肚里的宝贝往活泼的那绫一挺。

    在师父面前,那绫也不装模作样,抬手对于敏容的肚皮打了一下招呼后,俨然无惧她日渐暴戾的坏脾气,慢条斯理地答道:「他是贺尔蒙的表弟。」

    一听到「贺尔蒙」这词,于敏容便有一股不祥的预感,直觉告诉她,现下若是能躲开这个话题是再好不过,说着便起身。「我对贺先生已有多方面的了解,不想认识他的表弟,妳们这两个不知……」

    于敏容将「不知死活」梗在喉问,改口道:「嗯……不如……不如慢慢聊吧!」

    偏偏那绫很不识相,视线紧盯着于敏容的肚皮,硬要把话说穿,「于姊,以妳现在的身心状况,我觉得妳认识认识费先生会比较好,顺便可以帮我们评评理。」

    「评理?」于敏容看着被咬缺的饼干,纳闷不已。有没有搞错?找最近连道理都不想讲的人来评理?

    她犹豫片刻,狐疑地问:「评什么理?」

    「我这边有一则剪报,上面说英国科学家正在对费洛蒙进行科学研究,说费先生是人体分泌的一种无色、无味化学物质,可以决定两性吸引力的高低,撩起异性双方的性欲,并撞破人类一见钟情的神话。」那绫停了下来,等待于敏容的反应。

    那绫这女孩是很精明的,善良归善良,但有时精过头,让于敏容无法摸透她真正的用意时,那就只有「讨厌」两个字可形容了。

    于敏容像个啃着麦饼的天竺鼠,净是顾着吃却不答腔,那绫只好自编自演地继续说了,「我个人是很赞成这个论点,但丁香却反对。」

    丁香适时地开口反驳,「我没有反对,我只是说研究人员通常都会捕风捉影,找一些有力于自己实验理论的数据来当证据,反而会掉进自己所设的证辩陷阱里,这不算反对吧?」

    「但妳不赞成。」那绫睨了丁香一眼,怪她不合作。

    丁香又解释道:「我没有不赞成,只是不支持罢了。人跟动物毕竟不一样,如果把两性之间的关系比拟成动物行为的话,达尔文的进化论对于人类的大脑来说,似乎还有好一长段的路可走。

    「好了,那绫,这事没什么好辩的,我们不必为这种事争得面红耳赤。我休息的时间已过,该上工了。」接着跟于敏容打过招呼,径自离去。

    「丁香受佟老师的影响,说话变得一本正经,听起来跟当当响的报时钟一样,很不顺耳。」那绫转头缠着于敏容,「于姊,妳认为呢?」

    于敏容将饼干挪开嘴。「我认为丁香说得有理,我赞成她的看法。这些专家研究半天后又能有什么用处呢?还不是解决不了社会问题。

    「一拍即合的照样一拍即合,谈恋爱的依旧照样大谈恋爱,结婚的照样结婚,想离婚的则说离就离,二三其心的大行外遇,如果研究出来的结论能够有效解决地球上的社会问题,那我就信。」

    那绫随即拍桌子附议,「这就是了!于姊,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有些人大谈恋爱、结婚、生子后,却依然会有外遇,因为是我们人体内的费洛蒙在作祟。

    「就像上礼拜来保养的王太太这个例子,王太太是个大美人,气质姣好不说,全身上下皆是真材实料……而她那当年拚命追她的先生在外面包养了一个女人时,她居然也有样学样……

    「当我问她难道不爱她先生吗?她说,爱啊!但关起房门相爱时,就是兴奋不起来。我当时觉得很不可思议,现在想想,也许那份研究费洛蒙的论点真有点道理在。」落落长的发表着心得。

    于敏容很想笑那绫无稽,但想了一下,又无法完全推翻她的举证。她觉得人心不定才应该是答案,但为什么会搞得人心不定?

    就因为费洛蒙这个化学物质吗?

    如果是的话,那么搞外遇不再是品行道德的问题,犯错后的责任全数都可推给费洛蒙,届时市面上可能又会出现一种另类小精灵药丸,专门提供给失去爱情的旷男怨女施用,以挽回恋人物质化的心。

    「对了,这份报告还指出,当一个女人想怀孕时,她身上所散发出的费洛蒙能够帮她找到一个令她轻松受孕的男人。」那绫将话兜得那么远,其实主要目的还是打探于敏容肚里孩子的父亲是谁。

    于敏容听到这里,忍不住抬眼瞅了那绫一眼,她突然觉得自己中了埋伏,掉进一个预设的坑里,被人算计成功。

    她开门见山地说:「那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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