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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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通-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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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沓,迹实同于莽、卓,言乃类于虞、夏。且始自纳陛,迄于登坛;彤弓卢矢,新君膺九命之锡;白马侯服,旧主蒙一作“加”。三恪之礼。徒有其文,竟无其
事。此一脱“此”字。所谓虚设也。



古者两军为敌,二国争雄,自相称述,言无所隐。何者?国之得丧,句,以兵形胜负言。如日月之蚀焉,非由饰词矫说所能掩蔽也。逮于近古则不然。



一有“至如”二字。曹公叹蜀主之英略,曰“刘备吾俦”;周帝美齐宣之强盛,云“高欢不死”。或移都以避其锋,或斫二作“断”。冰以防其渡。及其申
诰誓,降移檄,便称其智昏菽麦,识昧玄黄,列宅建都若鹪鹩之巢苇,临戎贾勇犹螳螂之拒辙。并当时诰檄中语。此所谓厚颜也。



古者国有一脱此二字。诏命,皆人主所为,故汉光武时,第五伦为督铸钱掾,见诏书而叹曰“此圣主也,一见决矣”。至于近古则不然。凡有诏敕,皆责成
群下。但使朝多文士,国富辞人,肆其笔端,何事不录。是以每发玺诰,下纶言,申恻隐之渥恩,叙忧勤之至意。其君虽有反道败德,唯顽与暴,观其政令,则
辛、癸不如;读其诏诰,则勋、华再出。此所谓假手也。



盖一无“盖”字。天子无戏言,苟言之有失,则取尤天下。故汉光武谓庞萌“可以托六尺之孤”,及闻其叛也,乃谢百官曰:诸君得无笑朕乎?是知褒贬之
言,哲王所惧。至于近古则不然。凡百具寮,王公卿士,始有褒崇,则谓其珪璋特达,善无可加;旋有贬黜,则比诸旧脱“诸”字斗筲下一作“不”。



才,罪不容责。夫同为一士之行,同取一君之言,愚智生于倏忽,是非变于俄顷,帝心不一,皇鉴无恒。此所谓自戾也。



夫国有否泰,世有污隆,作者形言,本元定准。故观猗与之颂,而验有殷方兴;睹《鱼藻》之刺,而知宗周将殒。至于近代一作“古”。则不然。



夫谈主上之圣明,则君尽三、五;述宰相之英伟,则人皆二八。国止方隅,而言并吞六合;一作“国”,非。福不盈■,或讹作“时”。而称感致百灵。



虽人事屡改,而文理无易,故善之与恶,其说不殊,欲令观者,畴为难的?



此所谓一概也。



于是考兹五失,以寻文义,虽事皆形似,而言必凭虚。夫镂冰为壁,不可得而一无此二字,下同。用也;画地为饼,不可得而食也。是以行之于世,则上下
相蒙;传之于后,则示一作“世”。人不信。而世之作者,恒一作“复”



不之一作“知”。察,聚彼虚说,编而次之,创自起居,起居注。成于国史;连章疏一作“毕”。录,一字无废,非复史书,更成文集。



若乃历一作“类”。选众作,求其秽累,王沈、鱼豢,是其甚焉;裴子野、何之元,抑其次也。陈寿、干宝,颇从简约,犹时载浮讹,罔一作“本”。



尽机要。唯王劭撰《齐》、《隋》二史,其所取也,文皆诣一作“谙”。实,理多可信;至于悠悠饰词,皆不之取。此实得去邪从正之理,捐华摭实之义也。



盖山有木,工则度之。况举世文章,岂无其选,但苦作者书之不恐当有“皆可”二字。读耳。至如诗有韦孟《讽谏》,赋有赵壹《嫉邪》;篇上中下分篇,
故曰“篇”。则贾谊《过秦》,论则班彪《王命》;张华述箴于女史,张载题铭于剑阁;诸葛表主以出师,王昶书字旧作“家”,误。以诫子;刘向、谷永之上
疏,晁错、李固之对策;荀伯子之弹文,此所取未允,其人好讦沽直。山巨源之启事:此皆言成轨则,为世龟镜。求诸历代,往往而有。



苟书之竹帛,持以一作“之”。不刊,则其文可与三代同风,其事可与《五经》齐列。古犹今也,何远近之有哉?



昔夫子修《春秋》,别是非,申黜陟,而贼臣逆子惧。凡今之一无“之”



字。为史而载文也,苟能拨浮华,采贞一作“真”。实,亦可使夫雕虫小技者,闻义而知徙矣。此乃禁淫之堤防,持雅之管辖,凡为载削昔,可不务乎?



补注第十七



昔《诗》、《书》既成,而毛、孔立传。传之时义,以训诂为主,亦犹《春秋》之传,配经而行也。降及中古,始名传曰注。盖传者转也,转授于无穷;注
者流也,流通而靡绝。进一作“惟”。此二名,其归一揆。如韩、戴、服、郑,钻仰《六经》,裴、李、应、晋,训解《三史》,开导后学,发明先义,古今传
授,是曰儒宗。儒宗者,即训诂为主之意,是注家正体也。



既而史传小书,人物杂记,若挚虞一作“赵岐”。之《三辅决录》,陈寿之《季汉辅臣》,周处之《阳羡风土》,旧二字倒。常璩之《华阳士女》;文言美
辞列于章句,委曲叙事存于纫书。此之注释,异夫儒士者矣。



次有好事之子,思广异闻,而才短力微,不能自达,庶凭骥尾,千里绝群,遂乃掇众史之异辞,补前书之所阅。若裴松之《三国志》,陆澄、刘昭《两汉书
》,刘彤《晋纪》,刘孝标《世说》之类是也。



亦有躬为史臣,手自刊补,虽志存该博,而才阙伦叙,除烦则意有所吝,毕载则言有所妨,遂乃定彼榛楛,列为子注。注列行中,如子从母。若萧大圜《淮
海乱离志》,羊炫之《洛阳伽蓝记》,宋孝王《关东风俗传》,王劭《齐志》之类是也。



榷其得失,求其利害,少期松之字。集注《国志》,以广承祚所遗,而喜聚异同,不加刊定,恣其击难,坐长烦芜。观其书成表献,自比蜜蜂兼采,但甘苦
不分,难以味同萍实者矣。陆澄所注班史,多引司马迁之书,若此缺一言,彼增半句,皆采摘成注,标为异说,有昏耳目,难为披一作“搜”。



览。窃惟范晔之删《后汉》也,简而且周,疏而不漏,盖云备矣。而刘昭采其所捐,以为补注,言尽非要,事皆不急。譬夫人有吐果之核,弃药之滓,而愚
者乃重加捃拾,洁以登荐,持此为工,多见其无识也。孝标善于攻缪,博而且精,固以“已”通。察及泉鱼,辨穷河豕。嗟乎!以峻之才识,足堪远大,而不能
探赜彪、峤,网罗班、马,方复留情于委巷小说,锐思于流俗短书;可谓劳而无功,费而无当者矣。自兹已降,其失逾甚。若萧、羊旧误“杨”,之琐杂,王、
宋之鄙碎,言殊拣金,事比鸡肋,异体同病,焉可胜言。大抵撰史加注者,或因人成事,依文设训者。或自我作故,另出意见者。



记录无限,规检不存,难以成一家之格言,千载之楷则。凡诸作者,可不详之?



至若郑玄、王肃,述《五经》而各异,何休、马融,论《三传》而竞爽。



欲加商榷,其流实繁。斯则义涉儒家,言非史氏,今并不书于此焉。



因习第十八



盖闻三王各异礼,五帝不同乐,故传称因俗,《易》贵随时。况史书者,记事之言耳。夫事有贸迁,而言无变革,此所谓胶柱而调瑟,刻船以求剑也。



古者诸侯曰薨,卿大夫曰卒。故《左氏传》称楚邓曼曰:“王薨于行,国之福也。”庄四。又郑子产曰:文、襄之泊,君薨,大夫吊。昭三。即其证也。案
夫子修《春秋》,实用斯义。而诸国皆卒,鲁独称薨者,此略外别内之旨也。马迁《史记》西伯已下,与诸列国王侯,谓诸世家。凡有薨者,同加卒称,此岂略
外别内邪?何贬薨而书卒也?



盖著鲁史者,不谓其邦为鲁国;撰周书者,不呼其上一作“王”。曰周王。如《史记》者,事总古今,势无主客,故言及汉祖,多为汉王,斯亦未为累也。
班氏既分裂《史记》,定名《汉书》,至于述高祖为公、王之时,皆不除沛、汉之字。凡有异方降款者,以归汉为文。肇自班《书》,首为此失;迄于仲豫,荀
悦字。仍踵厥非。积习相传,曾无先觉者矣。



又《史记。陈涉世家》,称其子孙至今血食。《汉书》复有《涉传》,乃具载迁文。案迁之言今,实孝武之世也;固之言今,当孝明之世也。事出百年,语
同一理。即如是,岂陈氏苗裔祚流东京者乎?斯必不然。《汉书》又云:“严君平既卒,蜀人至今称之。”皇甫谧全录斯语,载于《高士传》。



夫孟坚、士安,年代悬隔,至今之说,岂可同云?夫班之习马,其非既如彼;谧之承固,其失又如此。迷而不悟,奚其甚乎?



何法盛《中兴书。刘隗一作“魏”,误。录》,称其议狱事具《刑法志》,依捡志内,了无其说。既而臧氏荣绪。《晋书》、梁朝《通史》,于大连刘隗字。
之传,并有斯言,志亦无文,传仍一讹作“乃”。虚述。此又不精之咎,同于玄晏也。



寻班、马之为一无”为”字。列传,皆具编其人姓名;如行状尤相以者,则共归一称,若《刺客》、《日者》、《儒林》、《循吏》是也。范晔既移题目于
传首,列姓名于卷中,卷中,谓传中也。而犹于列传之下,注为列女、高隐等目。苟姓名既书,题目又显,是则一脱“则”。邓禹、寇恂之首,当署为公辅者矣;
岑彭、吴汉之前,当标为将帅者矣。触类而长,实繁其徒,何止列女、孝子、高隐、独行而已。



魏收著书,标榜南国;桓、刘诸族,咸曰岛夷。是则自江而东,尽为卉服之地。至于《刘昶》、《沈文秀》等传,叙其爵里,则不异诸华。原注:刘昶等传
皆云:丹徒县人也。《沈文秀》等传则云:吴兴武康人。岂有君臣共国,父子同姓,阖闾、季札,便致土凤之殊;二句顶父子。孙策、虞翻,乃成夷夏之隔。二
句顶君臣。求诸往例,所未闻也。



当晋宅江、淮,实膺正朔,嫉彼群雄,称为僭盗。故阮氏孝绪。《七录》,以田、范、裴、段诸记,刘、石、苻、旧作“符”。姚等书,别创一名,题为
“伪史”。及隋氏受命,海内为家,国靡爱憎,人无彼我;而世有撰《隋书。经籍志》者,其流别群书,还依一作“同”。阮《录》。案国之有伪,其来尚矣。
如杜宇作帝,勾践称王,孙权建鼎峙之业,萧察为附庸之王:而扬雄撰《蜀纪》,子贡著《越绝》,虞裁《江表传》,蔡述《后梁史》。考斯众作,咸是伪书,
自可类聚相从,合成一部,何止取东晋一世十有六家而已乎?



夫王室将崩,霸图云构,必有忠臣义士,捐生殉节。若乃韦、耿谋诛曹武,钦、诞问罪马文,司马昭。而魏、晋史臣书之曰贼,此乃迫于当世,难以直言。
至如荀济、元瑾兰摧于孝一讹作“李”。靖之末,王谦、尉迥玉折于字文之季,而李百药,刊齐史,颜师古,述隋篇,时无逼畏,事须矫在,而皆仍旧不改,谓
数君为叛逆。书事如此,褒贬何施。



昔汉代有修奏记于其府者,遂盗葛龚所作而进之;既具录他文,不知改易名姓,时人谓之曰:“作奏虽工,宜去葛龚。”及邯郸氏撰《笑林》,载之以为口
实。嗟乎!历观自古,此类尤多,其有宜去而不去者,岂直葛龚而已!何事于斯,独致解颐之诮也。凡为史者,苟能识事详审,措辞精密,举一隅以三隅反,告
诸往而知诸来,一多“者”字。斯庶几可以无大过矣。



邑里第十九



昔《五经》、诸子,广书人物,虽氏族可验,而邑里难详。逮太史公始革兹体,凡旧作“惟”。有列传,先述本居。一作“太古”。至于国有弛张,乡有并
省,随时而载,用明审实,案夏侯孝若撰《东方朔赞》云:一少“云”



字。“朔字曼情,平原厌次人。魏建安中,分厌次为乐陵邵,故又为郡人焉。”



夫以身没之后,地名改易,犹复追书其事,以示后来。则知身或讹“生”,或作“在”。生之前,故宜详录者矣。



异哉!晋氏之有天下也,自洛阳荡覆,衣冠南渡,江左侨立州县,不存桑梓。由是斗牛之野,郡有青、徐;吴、越之乡,州编冀、豫。欲使南北不乱,淄、
渑可分,得乎?此二字一作“其于”,属下句。系虚名于本土者,虽百代无易。二句有讹脱,文亦可省。既而天长地久,文轨大同。二句入唐。



州郡则废置无恒,名目则古今各异。而作者为人立传,指现在事。每云某所人也。其他皆取旧号,施之于今。原注:近代史为王氏传,云“琅琊临沂人”;
为李氏传,曰“陇西成纪人”之类是也。非惟王、李二族久离本居,亦自当时无此郡县,皆是晋、魏已前旧名号。欲求实录,不亦难乎!



旦人无定质,旧讹作“所”。因地而化。故一无“故”字”。生于荆者,言皆成楚;居于晋者,齿便从黄。涉魏而东,已经七叶;历江而北,一作“左”。



非唯一世。四句谓南北互徙,本唐而言,不蒙南渡。而犹以本国为是,此乡为非。是则孔父里于昌平,旧讹“平昌”。阴氏家于新野,而系纂微子,源承管
仲,乃为齐、宋之人,非关一作“曰”。鲁、邓之士。求诸自古,其义无闻。原注:时修国史,子被配纂《李义琰传》。琰家于魏州昌乐,已经三代,因云:
“义琰,魏州昌乐人也。”监修者大笑,以为深乖史体,遂依李氏旧望,改为陇西成纪人。既言不见从,故有此说。



且自世重高门,人轻寒族,■即“竞”字,或误“竟”。以姓望所出,邑里相矜。若仲远之寻郑玄,先云汝南应劭;文举之对曹操,自谓鲁国孔融是也。爰
及近古,其言多伪。至于碑颂所勒,茅土定名,虚引他邦,冒为己邑。若乃称袁则饰之陈邵,言杜则系之京邑,姓卯金者咸曰彭城,氏禾女者皆云巨鹿。原注:
今有姓邴者、姓弘者,以犯国讳,皆改为李氏,如书其邑里,必曰陇西、赵郡。夫以假姓犹且如斯,则真姓者断可知矣。又今西域胡人,多有姓明及卑者,如加
五等爵,或称平原公,或号东平子,为明氏出于平原,卑氏出于东平故也。夫边夷杂种,尚窃美名,则诸夏士流,固无惭德也。在诸史传,多与同风。原注: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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