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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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通-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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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所成每篇续奏,而依违荏苒,竟未绝笔。



皇家贞观初,其子思廉为著作郎,奉诏撰成二史。于是凭其旧稿,加以新录,弥历九载,方始毕功。定王本作“述”。为《梁》书五十卷、《陈书》三十六
卷,今并行世焉。



十六国史,前赵刘聪时,领左国史公师或撰《高祖刘渊。本纪》及功臣传二十人,甚得良史之体。凌修谮其讪谤先帝,聪怒而诛之。刘曜时,平舆子封号。
和苞撰《汉一脱“汉”,字赵记》十篇,事止当年,不终曜灭。



后赵石勒命其臣徐光、宗历、傅畅、郑惜等撰《上党国记》、《起居注》、



《赵书》。其后又令王兰、陈宴、程阴、徐机等相次撰述。至石虎,并令刊削,使勒功业不传。其后燕太傅长史田融、宋尚书库部郎郭仲产、北中郎参军王
度迫撰二旧无“二”字。石事,集为旧无“为”字。《邺部记》、《赵记》一作“纪”。等书。



前燕慕容廆、皝隽、■。有起居注,杜辅全疑“诠”字脱旁。录以为《燕纪》。后燕垂、宝、盛、熙。建兴元年,董统受诏草创后书,著本纪并佐命功臣、
王公列传,合三十卷。慕容垂称其叙事富赡,足成一家之言。但褒述过美,有惭董、史之直。其后申秀、范亨各取前后二燕,合成一史。



南燕有赵郡王景晖,尝事德、超,南燕二主名。撰二主起居注。超亡,仕于冯氏,官至中书令,仍撰《南燕录》六卷。



蜀初号曰成,后改称汉。李势散骑常侍常璩撰《汉书》十卷。后入晋秘阁,改为《蜀李一脱“李”字。书》。璩又撰《华阳国志》,具载李氏兴灭。



前凉张骏十五年,命其西曹边浏集内外事,以付秀才索绥,作《凉国春秋》五十卷。又张重华护军参军刘庆在东苑“苑”通。专修国史二十余年,著《凉记
》十二卷。建康太守索晖、一作“珲”,从事中郎刘晒又各著《凉书》。



前秦苻坚。史官,初有赵渊、车敬、梁熙、韦谭相继著述。符坚尝取而观之,见苟大后幸李威事,怒而焚灭其本。后著作朗董谊追录旧语,十不一存。及宋
武帝入关,曾访秦国事,又命梁州刺史吉翰问诸仇池,并无所获。



先是,秦秘书郎赵整参撰国史,值秦灭,隐于商一作“南”。洛山,著书不辍,有冯诩车频助其经费。一作“始”。整卒,翰乃启频纂成其书,以元嘉九年
起,至二十八年方罢,定为三卷。而年月失次,首尾不伦。河东裴景仁又正其讹僻,删为《秦纪》十一篇。



后秦姚弋仲,扶风马僧虔、河东卫隆景并著《秦史》。及姚氏之灭,残缺者多。泓从弟和都,仕魏为左民尚书,又追撰《秦纪》十卷。



夏赫连勃勃,天水赵思群、北地张渊,于真兴、勃勃元。承光昌元。之一无“之”字。世,并受命著其国书。及统万夏城。之亡,多见焚烧。一脱“烧”字。



西凉李暠。与西秦,乞伏国仁。此下误衍“北燕”二字。其史或当代所书,或他邦所录。此下当补“累经过转,今并失传”八字。段龟龙记吕氏,后凉。宗
钦记沮渠氏,北凉。失名记旧本“宗钦记”误粘“秃发”,脱去沮渠一家,今照史补此六字。秃发氏,南凉。韩显宗记旧衍“吕”字。冯氏。



北燕。唯有旧讹“此”。三者本有四种,其一大名,故云三者。可知,自余不详谁作。



魏世黄门侍郎崔鸿,乃考核众家,辨其同异,除烦补阙,错综纲纪,易其国书曰录,主一讹“正”。纪曰传,都谓之《十六国春秋》。鸿始以景明之初魏世
宗宣武元。求诸国逸史,逮正一讹“至”。始元年,亦宣武元。鸠集稽备,而一本有“以”字。一本“而”作“已”。属土句。犹阙蜀事,不果成书。推求十有
五年,始于江东购获,乃增其篇目,勒为一百二此三字旧讹作“十”。卷。鸿殁后,永安中,魏庄帝元。其子缮写奏上,请藏诸秘阁。



山是伪史宣布,大行于时。



元魏史,道武时,始令邓渊著国记,唯一脱“唯”字。为十卷,而条例未成。暨乎明元,废而不述。神祇二年,太武元。又诏集诸文士崔浩、浩弟览、高说、
旧作“闾”,误。邓颖、晁继、一讹“维”。范亨、黄辅等撰国书。为三旧脱“三”字。十卷。又特命浩总监史任,务从实录。复以中书郎高允、散骑恃郎张伟
并参著作,续成前史“史”字疑衍。书。叙述国事,无隐所一无“所”字。恶,而刊石写之,以示行路。浩坐此夷三族,同作死者百二十八人。自是遂废史官。
至文成帝和平元年,始复其职,而以高允典著作,修国记。允年已九十,手目俱衰。时有校书郎一有“中”子。刘模,长于缉缀,乃令执笔而口占授之。如是者
五六岁。所成篇卷,模有力焉。



初,国记自邓、崔以下,皆相承作编年体。至孝文太和十一年,诏秘书丞李彪、著作郎崔光始分纪传异科。宣武时,命邢峦追撰《孝文起居注》。



既而崔光、王旧脱“王”字。遵业补续,下讫孝明之世,温子升复修《孝庄一讹“武”。纪》,济阴王晖业撰《辨宗室录》。魏史官私官私谓官木、私木。
所撰,尽于斯矣。



齐天保二年,显祖元。敕秘书监魏收博采旧闻,勒成一史。又命一作“令”。



刁柔、辛元植、房延祐、睦一讹“陆”。仲让、裴昂之、高孝干等助其编次。



收所取史官,惧相凌忽,故刁、辛诸子并乏史才,唯以仿佛学流,凭附得进。



于是大征百家谱状,斟酌以成《魏书》。上自道武,下终孝靖,纪、传与志,凡百三十卷。收谄齐氏,于魏室多不平。既党北朝,又厚诬江左。性憎胜己,
喜念旧恶,甲门盛德与之有怨者,莫不被以丑言,没其善事。迁怒所至,毁及高曾。书成始奏,诏收于尚书省与诸家论讨。前后列诉者百有余人。时尚书令杨遵
彦,一代贵臣,势倾朝野,收撰其家传甚美,是以深被党援。诸讼史者皆获重罚,或有一无“有”字。毙于狱中。群怨谤声不息。孝昭世,敕收更加研审,然后
宣布于外。武成武成,孝武弟世祖谥也。王本改作“书成”,非。尝访诸群臣,犹云不实,又令治改,其所变易甚多。由是世薄其书,号为“秽史”。



至隋开皇,敕著作郎魏檐与颜之椎、辛德源更撰《魏书》,矫正收失。



澹以西魏为真,东魏为伪,故文、恭列纪,孝靖称传。合纪、传、论例,总九十二篇。炀帝以泡书犹未能善,又敕左仆射杨素别撰,学士潘徽、诸亮、欧阳
询等佐之。会素薨而止。今世称魏史者,犹以收本为主焉。



高齐史,天统初,后主纬元。太常少卿祖孝征述献武起居,名曰《黄初传天录》。或谬改为“录”。时中书侍郎陆元规常从文宣征讨,著《皇帝实录》,唯
记行师,不载它事。自武平后,亦后主元,史官阳休之、杜台卿、祖崇儒、崔子发等相继注记。



逮一作“迄”。于齐灭,隋秘书监王劭、内史令李德林并少仕邺中,多识故事。王乃凭述起屠注,广以异闻,造编年书,号曰《齐志》,十有六卷。



原注:其序云二十卷,个世间传老唯十六卷焉。李在齐预修国史,刨纪传书二十七卷。至开垦初,一有“又”字。奉诏续撰,增多齐史三十八篇,以旧作
“已”。上送官,藏之秘府。皇家贞观初,敕其子中书舍人百药仍其旧录,杂采它书,演为五十卷。今之言齐史者,唯王、李二家云。



字文周史,大统年有秘书丞柳虬兼领著作,直辞正色,事育可称。至隋开皇中,秘书监牛弘追撰《周纪》十有八篇,略述纪纲,仍皆抵许。王本作“抵捂”。
皇家贞观初,敕秘书丞令狐德棻、秘书郎岑文本共加修缉,定为《周书》五十卷。



隋史,当开皇、仁寿时,王劭为书八十卷,以类相从,定其篇目。至于编年、纪传,并阙其体。炀帝世,唯有王胄等所修《大业起居注》。及江都之祸,仍
多散逸。皇家贞观初,敕中书侍郎颜师古、给事中孔颖达共撰成《隋书》五十五卷,与新撰《周书》并行于时。



初,太宗以梁、陈及齐、周、隋氏并未有书,乃命学士分修,事具于上。



上,谓梁、陈及齐、周、隋四节所云。仍使秘书监魏征总知其务,凡有赞论,征多预焉。始以贞观三年创造,至十八年方就,原注:唯姚思廉贞观二年起,
功多于诸史一岁。合为一脱“为”字。《五代纪传》,并目录凡二百五十二卷。书成,下于史阁。唯有十志,断为三十卷,寻拟续奏,未有其文。又诏左仆射于
志宁、太史令李淳风、著作郎韦安仁、符玺郎李延寿同撰。其先撰史人,唯令狐德棻重预其事。太宗崩后,刊勒始成。其篇第虽编入《隋书》,其实别行,俗呼
为《五代史志》。



惟大唐之受命也,义宁、隋恭帝元,武德唐高祖元。间,工部尚书温大雅首撰《创业起居注》三篇。自是司空房玄龄、给事中许敬宗、著作佐郎敬播相次立
一作“相与自立”。编年体,号为“实录”。迄乎三帝,世有其书。



贞观初,姚思廉始撰纪传,粗成三十卷。至显庆高宗改元。元年,太尉长孙无忌与于志宁、令狐德棻、著作郎刘胤之、杨仁卿、起居郎顾胤等,因其旧作,
一作“书”。缀以后事,复为五十卷。虽云繁杂,时有可观。龙朔亦高宗元。中,敬宗又以太子少师一作“卿”,误。总统史任,更增前作,混成百卷。如《高
宗本纪》及永徽高宗初元。名臣、四夷等传,多是其所造。



又起草十志,未半而终。敬宗所作纪传,或曲希时旨,或猥饰一作“释”。



私憾,凡有毁誉,多非实录。必方诸魏伯起,亦犹张衡之蔡巨焉。其后左史李仁实续撰《于志宁》、《许敬宗》、《李义府》等传,载言记事,见推直笔。
惜其短岁,一作“世”。功业未终。至长寿中,武后九年。春官侍郎牛凤及又断自武德,终于弘道,高宗未元。撰为《唐书》百有十卷。凤及以暗聋不才,而辄
议一代大典,凡所撰录,皆素责私家行状,而世人叙事谓家状。



罕能自远。谓远于俗。一作“远”,非。或言皆比兴,全类咏歌;或语多鄙朴,实同文案,四语皆谓家状所叙。而总入编次,了无厘革。其有出自胸臆,申
其机抒,发言则嗤鄙怪诞,叙事则参差倒错。故阅其篇第,岂谓可观;披其章句,不识所以。既而悉收姚、许诸本,缴去之也。欲使其书独行。由是皇家旧事,
残缺殆尽。



长安中,武后十八年。余与正谏大夫朱敬则、司劫郎中徐坚、左拾遗吴兢,奉诏更撰《唐书》,勒成八十卷。神龙中宗元。元年,又与坚、一无“坚”



字,兢等重修《则天实录》,编为三或作“二”。十卷。夫旧史之坏,其乱如绳,错综艰难,期月方毕。虽言无可择,事多遗恨,庶将来削稿,犹有凭焉。



大抵自古史臣撰录,其梗概如此。盖属词比事,以月系年,为史氏之根本,作生人之耳目者,略尽于斯矣。自余偏一讹作“编”。记、小说,则不暇具而论
之。



卷十三疑古第三



盖古之史氏,区分有二焉:一曰记言,二曰记事。而古人所学,以言为首。至若虞、夏之典,商、周之诰,仲虺、周任之言,史佚、臧文之说,此皆言也。
凡有游谈、专对、献策、上书者,莫不引为端绪,归其的准。言则世多习知。其干事也则不然。至一作“乃”。若少果之以鸟名官,陶唐之旧有“以”字。御龙
拜职。夏氏之中衰也,其资有后羿、寒浞:齐邦之始建也,其君有蒲姑、伯陵。此皆事也。斯并开国承家,异闻奇事,而后世学者,罕传其说。唯夫博物君于,
或粗知其一隅。事而少僻,则闻者希矣。此则记事之史不行,而记言之书见重,断可知矣。



及左庆之为传也,虽义释本经,而语杂它事。遂使两汉儒者,嫉之若仇。



故二传大行,二传释言为多。擅名于一作“后”。世。又孔门之著录一作“述“。也,《论语》专述言辞,《家语》兼陈事业。而自古学徒相授,唯称《论
语》而已。由斯而谈,并古人轻事重言之明效也。然则上起唐尧,下终秦穆,其《书》所录,唯有百篇。而《书》之所载,以言为主。至于废兴行事,万不记一。
语其缺略,可胜道哉!故令后人有言,唐、虞以下帝王之事,来易明也。



案《论语》曰:“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又曰:“成事不说,原注:事已成,不可复解说。遂事不谏,原注:事已遂,不可复谏止。既往不咎。”
原注:事已往,不可复返咎。又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原注:由,用也。可用而不可使知者,百姓日用而不能知。自此引经四处,注皆全写,先儒所释也。夫圣人立教,其言若是。在于史籍,其义亦然。是以美
者因其美而一作“以”。美之,虽有其恶,不加一作“之”下同。毁也;恶者因其恶而恶之,虽有其美,不如誉也。故孟子曰:“尧、舜不胜其美,桀、纣不胜
其恶。”魏文帝曰:“舜、禹之事,吾知之矣。”汉景帝曰:“言旧脱“言”字。学者无一作“不”。言汤、武受命,不为愚。”嘶并囊贤精鉴,已有先觉。而
拘于礼法,限以师训,虽口不能言,而心知其不可者,盖亦多矣。



又案鲁史之有《春秋》也,外为贤者,内为本国,事靡洪纤,动皆隐讳。



斯乃周公之格言。然何必《春秋》,在于《六经》。亦皆如此。故观夫子之刊《书》也,夏桀让汤,武王斩纣,其事甚著,而芟夷不存。原注:此事出《周
书》。案《周书》是孔子删《尚书》之余,以成其录也。观夫子之定礼也,定礼即修《春秋》也。以《春秋》为周札旧法,故云然。隐、闵非命,恶、视不终,
而奋笔昌言,云“鲁无篡弑”。观夫子之删《诗》也,凡诸旧作“语”,误。《国风》,皆有怨刺,在于鲁国,独无其章。原注: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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