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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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通-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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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夏侯家等学,马融、郑玄、王肃诸注废,而《古文》孔《传》独行,列于学官,或作“宫”,非。永为世范。



齐建武中,吴兴人姚方兴孔颖达作“方兴”。《隋书》“方”字在下。



采马、王之义以造孔《传。舜典》,云于大航《隋书》作“杭”。购得,诣阙以献。举朝集议,咸以为非。原注:梁武帝时,博士议曰:孔叙称伏生误合五
篇,盖文句相连,所以成合。《舜典》必有“曰若稽古”,伏生虽云昏耄,何容□□。由是遂不见用也。及江陵板荡,其文入北,中原学者,得而异之。隋学当
作“博”。士刘炫遂取此一篇,列诸本第。故今人所习《尚书。舜典》,元出于姚氏者焉。



当周室微弱,诸侯力争。孔子应聘不遇,自卫而归。乃与鲁君子左丘明观书于太史氏,因鲁史记而一误作“所”。作《春秋》。上遵周公遗制,下明将来之
法,自隐及哀一有“尽”字。十二公行事。经成以授弟子,弟子退而异言。丘明恐失其真,故论本事而为传,明夫子不以空言说经也。《春秋》所贬当世君臣,
其事实皆形于传。故隐其书而不宣,所以免时难矣。



及末世,口说流行,故有《公羊》、《谷梁》、《邹》、《夹》之传。



邹氏无师,夹氏有录无书,故不显于世。汉兴,董仲舒、公孙弘并治《公羊》,其传习者有严、颜二家之学。宣帝即位,闻卫太子私好《谷梁》,乃召名儒
蔡千秋、萧望之等大议殿中,因置博士。



平帝初,立《左氏》。逮于后汉,儒者数廷毁之。会博士李封卒,遂不复补。一作“用”。逮一无“逮”字。和帝元兴十一年,郑兴父子奏请重立于学官。
至魏、晋,其书渐行,而二传亦废。今所用《左氏》本,即杜预所注者。



又当春秋之世,诸侯国自有史。故孔子求众家史记,而得百二十国书。



如楚之书,郑之志,鲁之春秋,魏之纪年,此其可得言者。左丘明既配经立传,又撰诸异同,号曰《外一讹“小”。传国语》,二十一篇。斯盖采书志等文,
非唯鲁之史记而已。楚、汉之际,有好事者,录自古帝王、公侯、卿大夫之世,终乎秦末,号曰《世本》十五篇。春秋之后,七雄并争,秦并诸侯,则有《战国
策》三十三篇。汉兴,太中大夫陆贾纪录时功,一作“政”。



作《楚汉春秋》九篇。



孝武之世,太史公司马谈欲错综古今,勒成一史,其意未就而卒。子迁乃述父遗志,采《左传》、《国语》,删《世本》、《战国策》,据楚、汉列国旧本
脱“国”字,今照班彪《略论》补。时事,上自黄帝,下讫麟止,一误作“趾”。作十二本纪、十表、八书、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凡百三十篇,都谓之《史记
》。厥协一本二字例置。《六经》异传,整齐百家杂言,藏诸名山,副在京师,以俟后圣君子。至宣帝时,迁外孙杨恽祖述其书,遂宣布焉。而十篇未成,有录
而已。原注:张晏《汉书。注》云:十篇,迁殁后亡失。此说非也。元、成之间,一多“会稽”二字。褚先生更补其缺,作《武帝纪》、《三王世家》,《龟策
》、《日者》等传,古本脱“等”字,今本于“等传”下有“其龟策日者”五字。辞多鄙陋,非迁本意也。晋散骑常侍巴西谯周,以迁书周、秦已上或采家人诸
子,不专据正经,于是作《古史考》二十五篇,皆凭旧典以纠一作“砻”。其缪。今则与《史记》并行于代焉。



《史记》所书,年止汉武。太初已《班彪传》作“以”。后,阙而不录。



其后刘向、向子歆及诸好事者,若冯商、卫衡、扬雄、史岑、梁审、肆仁、晋冯、段肃、《班固集》作“段肃”,固本传作“殷肃”。金丹、冯衍、韦融、
萧奋、刘恂等相次撰续,迄于哀、平间,犹名《史记》。至建武中,司徒掾班彪以为其言鄙俗,不足以踵前史;又雄、歆褒美伪新,一作“伪褒新室”,又一本
“新室”作“新莽”。误后惑众,不当垂之后代者也。于是采其旧事,旁贯异闻,作《后传》六十五篇。其子固以父所撰未尽一家,乃起元高皇,终乎王莽,十
有二世,二百三十年,综其行事,上下通洽,为《汉书》纪、表、志、传百篇。其事未毕,会有上书云固私改作《史记》者,有诏京兆收系,悉录家书封上。固
弟超诣阙自陈,明帝引见,言固续父所作,不敢改易旧书,帝意乃解。出固,征诣校书,受诏卒业。经二十余载,至章帝建初中乃成。



固后坐窦氏事,卒于洛阳狱。书颇散乱,莫能综理。其妹曹大家博学能属文,奉诏校叙。又选高才郎马融等十人,从大家受旧作“授”。读。其八表及《天
文志》等,犹未克成,多是待诏东观马续所作;而《古今人表》尤一无“尤”字。不类本书。始自汉末,迄平陈世,为其注解者凡二十五家,至于专门受业,遂
一无“遂”字。与《五经》相亚。



初,汉献帝以固书文烦难省,乃诏侍中荀悦依《左氏传》体一无“体”



字。删为《汉纪》三十篇,命秘书给纸笔。经五六一无“六”字。年乃就,其言简要,亦与纪旧作“本”,误。传并行。



在汉中兴,明帝始诏班固与睢阳令陈宗、长陵令尹敏、司隶从事孟异《班固传》作“异”,旧木作“冀”。作《世祖本纪》,并撰功臣及新市、平林、公孙
述事,作列传、载记二十八篇。



自是以来,春秋考纪此句旧本作“春秋世”三字,王本“世”字下空一字。亦以焕炳,而忠臣义士莫之撰勒。于是又诏史官谒者仆射刘珍及谏议大夫李尤或
讹作“充”。杂作记、表,名臣、节士、儒林、外戚诸传,起自建武,光武元。讫乎永初。安帝元。事业垂竟而珍、尤一作“等”。继卒。复命侍中伏无忌与谏
议大夫黄景作诸王、王子、功臣、恩泽侯表,南单于、西羌传,地理志。



至元嘉元年,桓帝元。复令太中大夫边韶、大军营司马崔实、议郎朱穆、曹寿杂作《孝穆》、《崇》二皇“孝穆”五字,传写讹脱,当作“献穆、孝崇二皇
后”。及《顺烈皇后传》,又增《外戚传》入安思等后,《儒林传》入崔篆诸人。实、寿又与议郎延笃杂作《百官表》,顺帝功臣《孙程》、《郭愿》及《郑众
》、《蔡伦》等传。凡百十有四篇,号曰《汉记》。



熹旧讹“嘉”。平中,熹平是灵帝改元。光禄大夫马日碑,议郎蔡邕、杨彪、卢植著作东观、接续纪传之可成者,而邕别作《朝会》、《车服》二志。后坐
事徙朔方,上书求还,续成十志。本传作“十意”。会董卓作乱,大驾此二字,一本脱。西迁,史臣废弃,旧文散佚。及一元“及”字。在许都,杨彪颇存注记。
至于名贤君子,自永一作“本”,误。初已下阙续。



魏黄初中,文帝元。唯著《先贤表》,故《汉一脱“汉”字。记》残缺,至晋无成,泰始中,晋武帝元。秘书丞司马彪始讨论众书,一作“说”,一作“作”。
今依《彪传》。缀其所闻,起元传作“于”。光武,终于孝献。



录世十二,编年二百,通综上下,旁引传作“贯”。庶事,为纪、志、传凡八十依本传。旧作“一十三”。篇,号曰《续汉书》。又散骑常侍华峙,删定《
东观记》为《汉后或作“后汉”,误。书》,帝纪十二、或讹作“三”。



皇后纪二、典十、一作“十典”,又以“三谱”置“十典”上。列传七十、谱三,峤本传作“三谱序传目录”。总九十七或误作“二”。篇。其十典竟不成
而卒。自斯已往,已往,犹云已上,总前而言也。旧作“后”,非。作者相继,为编年者四族,创纪传者五家。推其所长,华氏居最。而遭晋室东徙,三惟一存。
所存惟三分之一也。



至宋宣城太守范晔,乃广集学徒,穷览旧籍,删烦补略,作《后汉书》,凡十纪、十志、八十列传,合为百篇。会晔以罪被收,其十志亦未成而死。



先是,晋东阳太守袁宏抄撮《汉氏后书》,依荀悦体,著《后汉纪》三十或误作“十三”。篇。世言汉中兴史者,唯范、袁一作“袁范”。二家而已。



魏史,黄初、太和中始命尚书卫觊、缪袭草刨纪传,累载不成。又命侍中韦诞、应璩,秘书监一无“监”字。王沈,大将军从事中郎阮籍,司徒右长史孙该,
司隶校尉傅玄等,复共撰一作“择”。定。其后王沈独就其业,勒成《魏书》四十四卷。其书多为时讳,殊非实录。



吴大帝之季年,始命太史令丁孚、郎中项峻撰《吴书》。孚,峻一作“峻孚”俱非史才,其文不足纪录。至少帝时,更敕韦曜、周昭、薛莹、梁广、华核访
求往事,相与记述。并作之中,曜、一作“推”。莹为首。当归命侯时,昭、广一作“广昭”。先亡,曜、莹徙黜,史官久阙,书遂无闻。核表请召一无“召”
字。曜、莹续成前史,其后曜独终其书,定为五十五卷。



至晋受命,海内大同,著作陈寿,乃集三国史,前但述二国,此云三国者,据陈所撰书为言也。撰为《国志》,凡六十五篇。夏侯湛时亦著《魏书》,见寿
所作,便坏己草而罢。及寿卒,梁州大中正范頵表言《国志》明乎得失,辞多劝诫,有益风化,愿垂采录。于是诏下河南尹,就家写其书。



先是,魏时京兆鱼豢私撰《魏略》,事止明帝。其后孙盛撰《魏氏春秋》,王隐撰《蜀记》,张勃撰《吴录》。异闻错出,其流最一作“甚”。多。宋文帝
以《国志》载事一作“纪”,伤于简略,乃命中书郎裴松之兼采众书,补注其阙。由是世一无“世”字,言《三国志》者,以裴《注》为本焉。



晋史,洛京时,著作郎陆机始撰三祖纪,佐著作郎一脱“郎”字,束皙又撰十志。会中朝丧乱,其书不存。先是,历阳令陈郡一作“留”。王铨一误作“钤”,
下同。有著述才,每私录晋事旧误作“晋书”。及功臣行状,未就而卒。子隐,博学多闻,郭作“文”。受父遗业,西都事迹,多所详究。



过江为著作郎,受诏撰晋史。为其同僚虞预所诉,旧作“斥”,误,坐事免官。家贫无资,书未遂就,乃依征西将军庾亮于武昌镇。亮给其纸笔,由是获成,
凡为《晋书》八十九卷。咸康六年,始诣阙奏上。隐虽好述作,而辞拙才钝。其书编次有序者,皆铨所修;章句混漫者,必隐所作。时尚书郎领国史干宝,亦撰
《晋纪》,自宣迄愍七帝,五十三年,凡二十二卷。其书简略,直而能婉,甚为当时所称。



晋江左史,一有“官”字。自邓粲、孙盛、檀道鸾、王韶之王韶之,旧在檀道鸾上。已下,相次继作。远则偏记两帝,近则唯叙八旧作“六”,误。



朝,至宋湘东太守何法盛,始撰《晋中兴书》,勒成一家,首尾该备。齐隐士东莞臧荣绪又集东、西二史,合成一书。



皇家贞观中,有诏以前后晋一脱“晋”字。史十有八家,制作虽多,未能尽善,乃敕史官更加纂录。采正典与杂或作“旧”。说数十余部,兼引伪史十六国
书,为纪一讹“记”。十、志二十、列传七十、载记三十,并叙例、目录合为百三十二卷。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内有编年体,并弃之矣。



竟从新撰者焉。



宋史,元嘉中,文帝元。著作郎问承天草创纪传。自此以外,悉委奉朝请山谦之补承天残缺。后又命裴松之续成国史。松之寻卒,史佐孙冲之表求别自创立,
为一家之一无“之”字。言。孝建初,孝武元。又敕南台侍御史苏宝生或讹“山”,下同。续造诸传,元嘉名臣,皆其所撰。宝生被诛,大明孝武改元。六年,
又命著作郎徐爱踵成前作。爱因问、孙、山、苏所述,勒为一作“成”。一书,其《臧质》、《鲁爽》、《王僧达》诸传,又皆孝武自造。而序事多虚,难以取
信。自永光废蒂元。已后,至禅让十余年中,阙而不载。



至齐,著作郎沈约,更补缀所遗,制成新旧讹作“杂”。史。始一脱“始”



字。自义熙肇号,晋安帚改元。终乎升明三年,顺帝末。为纪十、志三十、列传六十,合百卷,名曰《宋书》。永明末,其书既行,河东裴子野更删为《宋
略》二十卷。沈约见而叹曰:“吾所不逮也。”由是世之言宋史者,以裴《略》为上,沈《书》次之。



齐史,江淹始受诏著述,以为史之所难,无出于志,故先著十一作“其”,非。志,以见其才。沈约复著《齐纪》二十篇。梁天监中,太尉录事萧子显启撰
齐史。书成,表奏之,诏付秘阁。起升明宋顺帝元。之年,尽永元东昏元。之代,此八句诸本脱简,今据本传补入。宁冒妄缀之讥,不敢疏率了事也。为此亦补
字。纪八、志十一、列传四十,合成五十九篇。



时奉朝请吴均亦表请撰齐史,乞给起居注,并群臣行状。有诏:“齐氏故事,布在流俗,闻见既多,可自搜访也。”均遂撰《齐春秋》三十篇。其书称梁帝
为齐明佐命,帝恶其实,诏燔之,然其私本竟能与萧氏所撰并传于后。



梁史,武帝时,沈约与给事中周兴嗣、步兵校尉鲍行卿、秘书监谢吴相承撰录,已有百篇。值承圣元帝元。沦没,并从焚荡。庐江何之元、沛国刘潘以所闻
见究其始未,合撰《梁典》三十篇,而纪传之书,未有其作。陈桐部郎中姚察有志撰勒,施功未周。谓加功于前人所未完者。但既当朝务,兼知一作“修”,非。
国史,至于陈亡,其书不就。



陈史,初有吴郡顾野王、北地傅縡各为撰史学士,其武、文二帝纪即顾、傅所修。太建初,宣帝元。中书郎陆琼续撰诸篇,事伤烦杂。姚察就加删改,粗有
条贯。及江东不守,持以入关。隋艾帝尝索梁、陈事迹,察具一讹作“且”。



以所成每篇续奏,而依违荏苒,竟未绝笔。



皇家贞观初,其子思廉为著作郎,奉诏撰成二史。于是凭其旧稿,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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