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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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通-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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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事,自具《外戚》。譬夫成周成王。为孺子,史刊摄政一作“正”。之年;厉亡流彘,历纪共和之日。而周、召二公,各世家有传。



句必有误,详此句当云“各有世家”。班氏式遵曩例,殊合事宜,岂谓虽浚发于巧心,反受嗤于拙目也。



刘祥撰《宋书。序一脱“序”字。录》,历说一作“序”。诸家晋史,其略云:“法盛《中兴》,荒庄草盛貌。一作“拙”。少气,王隐、徐广,沦溺罕华。”
夫史之叙事也,当辩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若斯而已可也。一作“矣”。必令同文举之含异,疑当作“末异”。等公干之有逸,如子云之含章,
类长卿之飞藻;此乃绮扬绣合,雕章缛彩,欲称实录,其可得乎?以此诋诃,知其妄施弹射矣。



夫人废兴,时也;穷达,命也。而书之为用,亦复如是。盖《尚书》古文,《六一作“七”。经》之冠冕也;《春秋左氏》,三《传》之雄霸也。



而自秦至晋,年逾五百,其书隐没,不行干世。既而梅氏写献,一作“状”。



杜侯训释,然后见重一时,擅名千古。若乃一无“若乃”二字,一止有“乃”



字。《老经》撰于周日,《庄子》成于楚年,遭文、景而始传,值嵇、阮而方贵。若斯流者,可胜纪哉!故曰“废兴,时也;穷达,命也。”适使时无识宝,
世缺知音,若《论衡》之未遇伯喈,《太玄》之不逢平子,逝将烟尽火灭,泥沉雨绝,安有殁而不朽,扬名于后世者乎!



探赜第二十七



古之述者,岂徒然哉!或以取舍难明,或以是非相乱。由是《书》编典浩,宣父辨其流;《诗》列风雅,卜商通其义。夫前哲所作,后来是观,苟失其指归,
则难以传授。而或有妄生穿凿,轻究本源,是乖作者之深旨,误生人之后学,其为谬也,不亦甚乎!



其夫子之刊一作“作”。鲁史,学者以为感麟而作。案子思有言:吾祖厄于陈、蔡,始作《春秋》。此四字旧脱,今补。夫以彼聿修,传诸诒厥,欲求实录,
难为爽误。是一讹“事”。则义包微婉,因攫莓“莓”一作“莓”,皆误,当作“煤”。而创词;时逢西狩,乃泣麟而绝笔。传者“传者”集内凡三见,并作
“儒者”,当由书佣讹“传”作“■”故,徒知其一,而未知其二;以为自反袂拭面,称吾道穷,然后追论五始,定名三叛。此岂非独学无友,孤陋寡闻之所致
耶?



孙盛称《左氏春秋》书吴、楚则略,苟悦《汉纪》述匈奴则简,盖所以贱夷狄而一无“而”字。贵诸夏也。案春秋之时,诸国错峙,关梁不通,史官所书,
罕能周悉。《传》本不略,此但据时势折之耳。异乎炎汉之世,四海一家,马迁乘传旧多“以”字。求自古遗文,而州郡上计,皆先集太史,若斯之备也。况彼
吴、楚者,僻居南裔,地隔江山,去彼鲁邦,尤为迂阔,丘明所录,安能备诸?且必以蛮夷而固略也,若驹支预于晋会,长狄埋于鲁门,葛卢之辨牛鸣,郯子之
知鸟职,斯皆边隅小国,人品最微,犹复收其琐事,见于方册。安有主盟上国,势迫宗周,争长诸华,威陵一作“凌”。强晋,而可遗之者哉?《传》书楚事甚
多,正辩在此。又荀氏著书,抄撮班史;其取事也,中外一概,夷夏皆均;非是独简一作“略”。胡乡,而偏详汉室。



盛既疑丘明之摈吴、楚,遂诬仲豫之抑匈奴,可谓强奏庸音,持为足曲者也。



盖明月之珠不能无瑕,夜光之壁不能无颣;故作者著书,或有病累。而后生不能诋诃其过,又更文饰其非,遂推而广之,强为其说者,盖亦多矣。



如葛洪有云:“司马迁发愤作《史记》百三十篇,伯夷居列传之首,以为善而无报也;项羽列于本纪,以为居高位者非关有德也。”案史之于一作“所”。



书也,有其事则记,无其事则阙。寻一作“马”。迁之驰骛今古,上下数千载,春秋已往,得其遗事者,盖唯首阳之一作“山”。二子而已。然适使夷、齐
生于秦代,一作“氏”。死于汉日,而乃升之传首,庸谓有情。言如此或可云发愤之故。今者考其先后,随而编次,斯则理之恒一作“常”。也,乌可怪乎?必
谓子长以善而无报,推为传目,若伍子胥、大夫种、盂轲、墨翟、贾谊、屈原之徒,或行仁而不遇,或尽忠而受戮;何不求其品类,简一作“同”。



在一科,而乃异其篇目,各分为卷。一作“分为数卷也”。又迁之纰缪,其流甚多。夫陈胜之为世家,既云无据;项羽之称本纪,何必有凭。必谓遭彼腐刑,
怨刺孝武,故书违一讹作“为”。凡例,志存激切。若先黄、老而后《六经》,进奸雄而退处士,此之乖刺,复何为乎?言此等乃为被刑而发耳,若《项纪》岂
关怨刺乎?



隋内史李德林著论,称陈寿蜀人,其撰《国志》,党蜀而抑魏。刊之国史,以为格言。案曹公之创工业也,贼杀母后,幽逼主上,罪百田常,祸千王莽;文
帝临戎不武,为国好奢,忍害贤良,疏忌骨肉。而寿评皆依违其事,无所措言。是未尝抑魏者。刘主地谓门地,居汉宗,仗顺而起,夷险不挠,终始无瑕。方诸
帝王,可比少康、光武;以宗室言。譬以侯伯,宜辈秦缪、楚庄。以功烈言。而寿评抑其所长,攻其所短。亦不似党蜀者。是则寿之意。



以魏为正朔之国,典午攸承;蜀乃僭伪之君,中朝所嫉。故曲称曹美,而虚说刘非,安有背曹而向刘,疏魏而亲蜀也?此下旧有注,引陈寿《上诸葛集表》
语,殊无取义,去之。夫无其文而有其说,不亦凭虚亡是者耶?



习凿齿之撰《汉晋春秋》,以魏为伪国者,此盖定邪正之途,明顺逆之理耳。而檀道鸾称其当桓氏执政,故撰此书,欲以绝彼瞻乌,防兹逐鹿。历观古之学
士,为文以讽其上者多矣。若齐冏一作“赵”。失德,《豪士》于焉作赋;贾后无道,《女史》由其一作“之”。献箴。斯皆短什小篇,可率尔此二字一作“俯”
字。而就也。借讽之作,只有短篇,从无巨帙。安有变三国之体统,改五行之正朔,勒成一史,传诸千载,而藉以权济物议,此六字旧作“藉其权以济物”。取
诫当时。岂非劳而无功,博而非要,与夫班彪《王命》,一向异乎?《王命论》亦止一篇,非如习书大部也。求之人情,理不当尔。理不当然也。或讹“尔”作
“耳”,非。



自二京板荡,五胡称制,崔鸿鸠诸伪史,聚成《春秋》,其所列者,十有六家而已。魏收云:鸿世仕江左,故不录司马、刘、萧之书;又恐识者尤之,未敢
出行于外。以上并收语,见鸿本传。案于时中原乏主,海内横流,逖彼东南,更平。为正朔。适使素王再出,南史重生,终不能别有异同,忤非其议。安得以伪
或作“魏”。书无录,而犹罪归彦鸾者乎?且必以崔氏祖宦一作“官”。吴朝,故情私南国;必如是,则其先徙居广固,委质慕容,何得书彼南燕,而与群胡并
列!爱憎之道,岂若是邪?且观鸿书之纪纲,皆以晋为主,亦犹班《书》之载吴、项,必系汉年;陈《志》之述孙、刘,皆宗魏世。何止独遗其事,不取其书而
已哉!但伯起躬为《魏史》,传列《岛夷》,不欲使中国著书,推崇江表,所以辄假言崔志,用纾魏羞。追出诃鸿心曲。且东晋之书,宋、齐一脱此四字,之史,
考其所载,几三百篇,而伪邦坟籍,仅盈百卷。若使收矫鸿之失,南北混书,斯则四分有三,事归江外。



非唯肥瘠非类,众寡不均;兼以东南国史,皆须纪传区别,兹又体统不纯,难为编次者矣。收之矫妄,其可尽言乎!



于是考众家之异说,参作者之本意,或出自胸怀,枉申探赜;此云探赜,贴论史者说。或妄加向背,辄有异同。而流俗腐儒,后来末学,习其狂狷,成其诖
误,自谓见所未见,闻所未冈,铭诸舌端,以为口实。唯智者不惑,无所疑焉。



卷八模拟第二十八



夫述者相效,自古而然。故列御寇之言理也,则凭李叟;扬子云之草《玄》也,全师孔公。符朗《晋书》作“苻朗”。则比迹于庄周,范晔则参踪于贾谊。
况史臣注记,其言浩博,若不仰范前哲,何以贻厥后来?盖模拟之体,厥途有二:一曰貌同而心异,二曰貌异而心同。



何以言之?盖古者列国命官,卿与大夫为别。必于国史所记,则卿亦呼为大夫,此《春秋》之例也。当秦有天下,地广殷、周,变诸侯为帝王,目宰辅为丞
相。而谯周撰《古史考》,一脱“考”字。思欲摈抑马《记》,师仿孔《经》。其书李斯之弃市也,乃云“秦杀集内“杀”多作“煞”。其大夫李斯”。夫一脱
此三字。以诸侯之大夫名天子之丞相,以此而拟《春秋》,所谓貌同而心异也。



当春秋之世,列国甚多,每书他邦,皆显其号,至于鲁国,直云我而已。



如金行握纪,海内大同,君靡客主之殊,臣无彼此之异,而干宝撰《晋纪》,至于天子之葬,必云“葬我某皇帝”。且或作“但”。疑当作“时”。无二君,
何我之有?以此而拟《春秋》,又所谓貌同而心异也。



狄灭二国,君死城屠;齐桓行霸,兴亡继绝。《左传》云:“邢迁如归,卫国忘亡。”言上下安堵,不失旧物也。如孙皓暴虐,人不聊生,晋师是讨,后予
相怨。而于宝《晋纪》云:“吴国既灭,江外忘亡。”岂江外安一作“被”。



典午之善政,同归命之未灭乎?以此而拟《左氏》,又所谓貌同而心异也。



春秋诸国,皆用夏正;原音:征。鲁以行一作“用”。天子礼乐,故独用周家正朔。至如书“元年春王正月”者,年则鲁君之年,月则周王之月。



原注:考《竹书纪年》始达此义。而自古说《春秋》者,皆妄为解释也。如曹、马受命,躬为帝王,非是以诸侯守藩,行天子班历。而孙盛《魏》、《晋》
二《阳秋》,每书年首,必云“某年春帝正月”。夫年既编帝纪,而月又列帝名。以此而拟《春秋》,又所谓貌同而心异也。



五始所作,是曰《春秋》;三《传》并兴,各释经义。如《公羊传》屡云:“何以书?记某旧作“其”。事也。”此则先引《经》语,而继以释辞,势使之
然,非史体也。如吴均《齐春秋》,每书灾变,亦曰:“何以书?记异也。”夫事无他议,言从己出,辄自问而自答者,岂是叙事之理者邪?以此而拟《公羊》,
又所谓貌同而心异也。



且《史》、《汉》每于列传首书人名字,至传内有呼字处,则于传首不据文义刊正,旧作“已”。非,详。如《汉书。李陵传》称陇西任立政,此下当有
“至匈奴招陵”五字,脱简也。“陵字立政曰:“少公,归易耳。’夫上下不言立政之字,而辄言“字立政曰少公”者,此省文,从可知也。至令狐德棻《周书
》于《伊娄穆传》首云“伊娄穆字奴干”,既而续云太祖字之曰:“奴干作仪同面向我也。”夫上书其字,而下复曰字,岂是事从简易,文去重复者邪?以此而
拟《汉书》,又所谓貌同而心异也。



昔一本误多“谢承”二字。《家语》有云:“苍梧人娶妻而美,以让其兄,虽一多“则”字,一多“其”字。为让,非让道也。”又扬子《法言》曰:“士
一脱“士”字。有姓孔字仲尼”,其文是也,其质非也。如向之诸子,所拟古作,其殆苍梧之让,姓孔一有“而”字。字仲尼者欤?盖语曰:世异则事异,事异
则备异。必以先王之道,持今世之人,一作“民”。此韩子所以著《五蠹》之篇,称宋人有守株之说也。世之述者,锐志于恐“矜”



字之讹。奇,喜编次古文,撰叙今事,而一无“而”字。巍然自谓《五经》再生,《三史》重出,多见其无识者矣。



惟夫明识之士则不然。何则?其所拟者非如图画之写真,熔铸之象物,以此而似也。一作“彼”。其所以为似者,取其道木相会,义理玄一作“互”。



同,若斯而已。亦犹孔父贱为匹夫,栖皇旧作“惶”。放逐,而能祖述尧、舜,宪章文、武,亦何必居九五之位,处南面之尊,然后谓之连类者哉!



盖《左氏》为书,叙事之最。自晋已降,景慕者多,有类效颦,弥益其丑。然求诸偶中,亦可言焉。盖君父见害,臣子所耻,义当略说,不忍斥言。



故《左传》叙恒公在齐遇害,而云“彭生乘公,公旧脱一“公”字。薨于车”。



桓十八。如干宝《晋纪》叙愍帝殁于平阳,而云:“晋人见者多哭,贼惧,帝崩。”以此而拟《左氏》,旧多“又”字。所谓貌异而心同也。



夫当时所记或未尽,则先举其始,后详其末,前后相会,隔越取同。若《左氏》成七年,郑获楚钟议以献晋,至九年,晋归钟仪于楚以求平,其类是也。至
裴子野《宋略》叙索虏临江,太子劭使力土排徐湛、二字疑衍。江湛僵仆,于是始与劭有隙。其后三年,肩旧衍“徐”字。江湛旧无“湛”字。



为元凶所杀事。以此而拟《左氏》,亦一作“又”。所谓貌异而心同也。



凡列姓名,罕兼其字;苟前后互举,则观者自知。如《左传》上言羊斟,则下曰叔牂;一作“子减”,一止作“臧”,并误。前称子产,则次见国当作“曰”。
侨,其类是也。至裴子野《宋略》亦然。何者?上书桓玄,则下云旧误作“有”。敬道;后叙殷铁,则先著景仁。以此而拟《左氏》,又所谓貌异而心同也。



《左氏》与《论语》,忽添《论语》,是古文参错处。有叙人酬对,苟非烦词积句,但是往复唯诺而已,则连续而说,去其“对曰”、“问曰”等字。如裴
子野《宋略》云:李孝伯问张畅,“卿何姓?”曰“姓张。”“张长史乎?”以此而拟《左氏》、《论语》,又所谓貌异而心同也。



善人君子,四字通泛,恐有误。功业不书,见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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