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之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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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之悲剧-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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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呢?这小子迷信吗?”
    “巡官,德威特的信息并非以迷信不迷信来指称伍德或史托普,”雷恩回答,
“坦白说,我并没花心思去解析这个手势,怎么说?我觉得这太神奇太异想天开了,
因此当时我对这个手势的意义也完全没有概念。事实上,若能弄清德威特这个手势
和凶手的关联,其实对解决整桩罪案非常有效——我得很丢脸地承认,手势和凶手
的关联非常直接非常清楚,从头到尾摆在我眼前瞪着我看……
    “总而言之,这两根交缠的手指,唯一合理的解释是,德威特借此指出凶手是
谁,而你们晓得,德威特能够留下凶手身份的线索,证明他认得凶手,熟悉要杀他
的人是谁,他才能留下个信号指凶手某种独有的特征。
    “而从这个手势,我们可知道更多的事。不管它代表什么意义,它出现在左手,
表示面对凶手当时,德威特所惯用的右手正做着某件事,如同我刚才说过的。现在,
我们就来想想,他的右手可能在做什么?现场并无任何格斗的痕迹,会不会他当时
用右手抵着凶手呢?但依现场看起来,德威特以左手做手势时。右手似乎也不太像
做这事——我们再强调一次,做这个手势颇费几分力气。我不断问自己,还有没有
更适合的解释呢?从尸体发现的情况,有没有任何象征显示出右手可能做些什么呢?
有的,有特征!——就是我所知道车票换了口袋这件事。
    “我立即检验各种可能。比方说,可能德威特再凶手找上来之前,自己把车票
给换了口袋——是有可能没错,但如此一来,车票换了口袋这事就跟整极命案毫无
牵连,有关他当时右手做些什么这问题也只好原地踏步了。然而,如果车票换了口
袋这事是发生在谋杀前后,那我就能一举解释当时右手在做什么,也能让德威特不
以惯用右手、改用左手留下讯息的现象合情合理。后一种想法的延展性十足,它的
确让所有的事实得到解释,也正因为牵涉如此广泛,所以需要更缜密的检验分析。
这里,我们先问:这样一种想法会引领我们到哪里?
    “比方说,它导出这样的推论:何以凶案发生当时,德威特的右手会拿着他的
回数票?这只有唯—一种解释——他正打算使用。而我们知道,柯林斯和德威特分
手之前,列车员并未前来收票检票,当天凌晨警方到他公寓逮捕柯林斯时,查出他
的车票并未被撕走亦未被剪洞;如果说列车员来过,那柯林斯身上至多只会出现剪
了洞的票根。所以说,德威特独自走入那一节加挂车厢时,列车员尚未前来收票。
当然,这个推论我不是案发当晚在车上完成的,那得等到你,巡官,追查柯林斯发
现那张未被撕走的车票时,但我当时的确已完成了这样的基本推论。因此,你的新
资料进来时,立刻有清楚的意义,也证实了我的推断。
    “于是这个假设得到证实了,德威特在进入加挂车厢之前,列车员尚未前来收
票。然而,依据我进一步推论,何以在他死前一刻右手会拿着回数票呢?最自然最
合理的解释是什么?答案很简单:列车员来了。偏偏两名列车员都宣称并未看见德
威特,如此,是我的推论有误吗?不,不见得,我们不难想到,如果这两名列车员
之一,会见过德威特,那他就是凶手,而正因为他是凶手,所以他得谎称并未见到
德威特。”
    布鲁诺和萨姆的坐姿已推进到椅子前端,身子几乎掉地了,全副注意力投注在
雷恩的精巧案情解析之中,雷恩以柔和却震撼力十足的声音继续说:“德威特死前,
右手拿着车票的这个说法,是否合理解释了已知的所有事实呢?是的,的确是这样。
    “第一,它解释了何以德威特用左手留下手势。
    “第二,它解释了为何右手有事忙着,以及右手正在做什么。
    “第三,它解释了何以车票未经列车员处理。因为,若凶手果真是列车员,当
他杀了德威特后,发现他手上的车票,列车员绝不会如常撕票剪洞,这票根上所剪
的洞将成为铁证,证明他可能是最后一位见到被害者的人,也因此必然涉嫌重大,
或至少成为警方调查的重点对象——自然,对一名计划周详的凶手而言,这绝不是
件愉快的事。
    “第四,它也解释了何以回数票出现在外套内口袋里。如果凶手真是列车员,
他当然不可让警方发现车票握在死者手中,理由和前面所说的不可剪票收票一样—
—这类被害者临死前说明意义十足的特殊迹象,是凶手最该避免得——它说明了德
威特看到列车员,未及收票,随即遭害。而另一方面来看,列车员又不能把车票拿
走,因为回数票上的日期是案发当天,德威特又有数名同伴随行,这批人中间可能
有人目睹购票经过,而一旦尸体发现时回数票不翼而飞,警方顺理成章会产生‘车
票——列车员’这样对凶手的不利联想。不行,拿走车票行不通,最好的方式是保
护列车员未和被害人碰面、从头到尾置身的案之外的干净印象。
    “好,既然——最聪明的方法是不把车票带走,那该如何处置这张出现在德威
特右手的醒目车票呢?当然是重新放回德威特口袋里——这最合理是吧?但放哪个
口袋呢?有关这个,不管是凶手原来就察觉了德威特放置车票的固定口袋,抑或经
过检查知道了德威特放置车票的口袋,当他在德威特外套的口袋中找到过期的老回
数票,自然会将新回数票也一并放入,试想,还有什么地方比这里更自然更不引起
怀疑呢?退一步来说,就算凶手知道德威特的新回数票其实是收在背心左胸口袋中,
他也无法把车票放回原处,理由是,这个口袋已被射杀德威特的那颗子弹贯穿,把
一本完好的车票摆回一个有弹孔的口袋里,这等于宣告世人,这本回数票是谋杀之
后才放过去的,这样的疑点凶手也非避免不可。
    “第五,从上述四点,我们可简单归纳出——德威特死前右手拿着车票这个推
论,也合理解释了回数票上何以没有弹孔。列车员无法再对着车票再开一枪制造一
个一模一样的弹孔,以便把车票神不知鬼不觉放回原来的背心口袋之中。而且,我
还可以再加一个理由,再开第二枪等于要再次冒着被听见枪声的危险,而这第二枪
也很可能在车上留下弹头或弹痕被警方发现。总之无论如何,这些补救手法显然都
太冒险、太费事、太容易留下破绽也太不明智了,不行。因此,经由每一方面的分
析,凶手只能选择最自然,也是看起来最安全的一条路。”
    “到此为止,”雷恩继续,“这个推论已通过每一处细节的检验,但我们是否
有确证证明凶手就是列车上的列车员之一呢?有一个极有意思的心理学方面的证据。
我们知道,列车员是整辆列车上最不容易被留意到的一人,他出现在列车上任何地
方都不会引起怀疑或注目,也就不容易有人记得他的一举一动。也就是说,车上其
他任何人有什么不太寻常的举止,很容易被注意到——而一名列车员,正如实际上
所发生的,可堂皇穿越车厢,跨入最后的加挂车厢,而不在任何人脑中留下记忆。
事实上,尽管我应该是当时全车最警觉最留心有任何异状的人,连我也没注意到这
点,凶手定是在柯林斯跳下车之后通过我们进到加挂车厢里去的,但我完全没任何
他走过的印象。
    “另一个确证是,凶枪的消失和最后的寻获结果。这把左轮手枪没留在车上—
—它的发现地点是距谋杀发生后五分钟车程的一条小河之中。很明显,凶手在作案
五分钟之后才处理凶器,这难道只是个偶然之事?——而且又那么偶然,手枪哪里
不掉,准准确确地沉入到沿线的小河中几乎不被发现?常理来说。凶手作案后立刻
处理凶器,远比他带着凶枪等五分钟要安全多了,但他决定等——为什么?
    “我的推论是,凶手心中雪亮,尽管车外漆黑一片,车子开到哪里会经过那条
小河——这是处置凶器的最佳地点——因此,他宁可多等五分钟,等到车开到他所
熟知的小河再扔。这意味着,凶手极其熟悉这列车的沿线状况,而这列车上谁最可
能如此熟悉沿线状况呢?不言自明,当然是长期服勤的列车雇员,他们每天同一时
间同一路线经过沿线同一处地方,这些人包括司机、机务员和列车员……列车员,
又是列车员!凶手是列车员这个推论又一次吻合,尽管这纯粹只是心理学上的佐证。
    “我还有另一个确证,一个最有力最直接的确证,但这先保留到一会儿再谈。
    “案发之后,我就从相反方向倒回来思考凶枪的问题。我问自己:如果我是这
名凶手列车员,我将会怎么处置这把棘手的枪械?如何处置最不容易被发现?最惹
眼之处——沿线两旁或甚至就在铁轨路基边——是警方的必搜地点,这应该放弃。
而说真的,在这条路线两侧的所有可能地点,既适合丢弃凶器又能保证凶器不容易
被找到,我纯靠推论,马上就想到最合这些条件的所在,一条河流……于是我察看
了沿线的地图,标定出所有符合这些条件的沿线河流,终于成功找出这把凶枪来。”
    雷恩的声音昂扬起来,“好,究竟哪个列车员是凶手——汤普森或勃登利?除
了最直接的一点,列车的后半部车厢属于汤普森的执勤责任区之外,我们并无其他
直接的证据来分辨出谁是凶手。
    “但等等!我既已推论出这第三桩命案的凶手是列车员,而第一桩命案的凶手
也是列车员,可不可能这两名列车员其实是同一个人呢?——也就是那个伍德?是
的,非常非常可能,毕竟,杀隆斯崔,杀渡轮上的不名男子,和现在的杀德威特,
无疑出自同一组缜密计划下的同一只手。
    “而伍德的身体特征我们知道的是什么?红头发和伤疤在这里不用谈,前者可
简单用假发来冒充,而后者则摆明了是假的——我所能掌握的最起码特征是,伍德
是个高而壮的男子。老列车员勃登利,小而瘦弱;年轻列车员汤普森,高而壮硕,
于是,汤普森便是我们要找的人。
    “至此,我终于走到这尽头的一点:德威特是汤普森所杀的,而我有充分理由
相信,这位杀人的汤普森,也必定是杀人的伍德。
    “但这位伍德一汤普森究竟是何许人?很明显,这三件案件源起于同一个动机,
而这动机至少已有五年之久,甚至更久。于是,我的下一步路就明白出现在我眼前
——我必须追回隆斯崔和德威特两人的陈年往事,去找出究竟是何人有如此强烈的
杀人动机,筹划多年,非置这两人于死地不可。
    “你们两位现在已知道凶手的真正身份是史托普了。但当时,我对过去这段往
事一无所知,我唯一察觉有迹可寻的是,从德威特管家乔肯斯口中,我听说不久前,
德威特家中曾住着个谜一样的南美访客——我由此出发,巡官,你得承认在这方面
我小小领先一步……这看起来是有用的一条线索,因此我立刻遍寻各个南美领事馆,
最后才追到乌拉圭的荷安·亚贺斯领事那儿,由他口中问出这段残酷的往事。这段
往事现在你们也都清楚了,但在当时对我而言,却是一道重要的环扣,让我可将德
威特、隆斯崔和另外两人联系起来——马丁·史托普,越狱的犯人;以及威廉·柯
洛奇,德威特一隆斯崔证券公司的隐名第三合伙人。在这两人之中,史托普必然就
是那个伍德一汤普森,他的杀人动机再清楚不过——复仇,而且目标直接指向其他
三人。因此,我做出结论,史托普就是该名列车员,而柯洛奇则是渡轮上的被害人
——史托普精心策划五年,刻意仿冒柯洛奇的一头红发和腿上的伤疤,以便除之而
后快。因此,柯洛奇尸首被发现时,由于身体其他可辨识的部分已摧毁殆尽,就被
误认为伍德。
    “这就是第二桩凶案发生后,我向两位要求失踪人口报告的理由。早在听亚贺
斯领事所说的往事之前,我一推论出尸体并非伍德开始,我就知道伍德一定杀了某
人,而这些失踪人口报告里也许有某些线索也说不定。直到听了亚贺斯领事所言,
我才知道死者就是柯洛奇,毕竟,史托普不可能只因为需要一具尸首诈死,而随便
杀个不相干的第三者来顶替,却得花整整五年时间去模仿他的红发和伤疤。至于史
托普是如何诱骗柯洛奇上渡轮来进行谋杀,我不知道,直至现在还不知道,布鲁诺
先生,史托普有没有说明这点?”
    “有的,”布鲁诺哑着嗓子说,“史托普一来为了不让柯洛奇认出他的笔迹,
再者为了不让他起疑,从未写过恐吓信给柯洛奇。作案前,他谎称自己是德威特一
隆斯崔证券公司因故被解雇的会计,写信给柯洛奇,说明德威特和隆斯崔在账上做
了手脚,侵占了柯洛奇应得三分之一收益中的绝大部分金额,那半年一次的大额支
票,其实和柯洛奇应得的数字相距甚远。当初,三人带着钱回到美国,柯洛奇坚持
要求分得未来收益的三分之一;而对于这位莽撞、残酷成性又极不可靠的同伙,他
只要一天手握三人在乌拉圭的秘密,德威特和隆斯崔也就别无他法,只好答应他占
有三分之一的股份,并分享未来三分之一的公司收益。我所了解的是,这些年来,
隆斯崔几次不愿再分钱给柯洛奇,但却被德威特挡了下来。总之信寄到柯洛奇手中,
史托普以公司会计的身份谎称他手中握有侵占的确实纪录,若柯洛奇肯前来纽约碰
面,他会提供这份证据结柯洛奇。史托普看得极准,抓住了三人的心事及一贯流言
——柯洛奇立刻就信了,认定这两个当年联手作伪证的老同伙要一脚踢开他了。史
托普在信上还说,要柯洛奇到纽约后留意纽约时报的个人通讯栏。柯洛奇完全上钩,
怀着一肚子怒气和担心打算到纽约兴师问罪,果然在纽约时报上见到史托普给他的
消息——要他悄悄结账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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