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流行病系列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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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流行病系列 ii)-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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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学家James Thompson 博士由人工受精胚胎中的囊胚里取出细胞团,并成功培养出能不断增生,且能分化成各种细胞类型的干细胞株,称爲胚胎干细胞。
  
  等待水烧开的同时,秀菁坐在桌子边,擡头望著墙上挂著的一张摄於十年前的照片。照片中的她笑得很开朗,双手放在女儿的肩膀上;女儿笑起来有两个小酒窝,就像秀菁一样。
  
  十三年了,很多事情都改变了,照片中娇俏的小女孩已经长大了,也越来越像照片中年轻的秀菁。这十三年来,秀菁日以继夜地投身在干细胞研究行列中,几乎可说是从干细胞研究锋芒初露之时,就一直坚持著干细胞的研究直到今天。
  
  十三年前的干细胞研究才刚起跑,就在大家还在观测的时候,对干细胞研究拥有极大的信心的秀菁,早就随著当时的教授加入干细胞研究。而到了今天,即使干细胞研究进入一个备受争议的阶段,她一点也不後悔。
  
  依据干细胞的分化能力,干细胞可分类成三种:单效性、多功能性和全能性。单效性的干细胞只能分化成一种特定细胞,多功能性干细胞能分化成胚胎同源细胞,而全能性干细胞能分化成身体内任何一种细胞。干细胞也能分成成体干细胞和胚胎干细胞两种,成体干细胞是从成熟的组织中取出的,它能被用来治疗疾病;胚胎干细胞则是由受精卵发育而成。而拥有最大医疗潜力的全能性干细胞,就是胚胎干细胞。
  
  要取得胚胎干细胞,必须先杀死胚胎,因此带来了干细胞研究中广泛被质疑的伦理争议。卫道人士、教会等等认爲人类胚胎是一种生命,而爲了取得胚胎干细胞必须先毁灭一个生命,不符合伦理道德。另一方面,道德层面的争议也包括了干细胞研究带出的克隆技术。虽然1997年出现了第一头克隆羊“桃莉”,但遭到极大的伦理争议,克隆人技术仍只能化作纸上谈兵。
  
  即使是这样,克隆羊“桃莉”给利用克隆动物器官进行移植方面带来的新希望,也没有持续太久。生産桃莉的研究单位指出,桃莉的染色体末端结构特别短,导致细胞分裂速度过早到达终点,因此衰老的速度比正常快太多了,人类不可能靠克隆动物的器官来进行人体移植。
  
  “哔——”烧水器响了起来。秀菁站起身,把烧水器拿起来,把烧水缓缓倒入装有胎菊的紫砂壶里。菊花香味随著热水加入,瞬间散发开来,秀菁忍不住深吸了一口气。
  
  她把烧水器放下,把紫砂壶盖上。
  
  目前科学家试图开发别的方式以取得胚胎干细胞,包括对细胞进行再编程,制造人造胚胎干细胞、利用病毒促使皮肤细胞异变成拥有胚胎干细胞性质的诱导性干细胞等等。与此同时,也已经有科学家开始利用胚胎干细胞治疗疾病,甚至利用培养干细胞作爲药物安全性测试的样本。
  
  当然,干细胞并非百利而无一害。通过检测美国联邦政府准许培养的九种人类胚胎干细胞系,科学家发现干细胞经过不断地增殖培养、增生分化数十次之後,其中的八种干细胞系都会出现类似癌细胞病变的基因变异。而且,接受造血干细胞移植的病人也面临比正常人群高两倍的二次癌症风险。
  
  虽然干细胞研究面临许多挑战,但其神乎其技的再生功能,仍让人们趋之若鹜。如果人类的病痛、苦难,都是源自于被打开的潘多拉的箱子,那麽能拯救这一切的“希望”,就是干细胞。而这一份雅典娜女神的礼物,一直被压在箱底,现在就是人类终于找到再度打开潘多拉箱子的时候,让干细胞研究带给人类无穷的“希望”。
  
  而对於秀菁而言,干细胞不仅仅是希望,甚至是一种信仰。她比谁都虔诚地相信干细胞的未来,并不仅仅是前景、利润可观,而是因爲自己的女儿。爲了让女儿和其他正常人一样,干细胞研究一定要成功。就算其他人不相信干细胞的魔术也好,她一定要相信,并且相信到最後。
  
  因爲只有干细胞能拯救她的女儿。只剩下干细胞这个希望了。
  
  秀菁提起紫砂壶,倒了一杯菊花茶,把茶杯举到鼻子前,嗅了一下扑鼻的菊花香,轻呷了一口。






☆、第二章:潘多拉的箱子 (2)

  2
  
  叶晶晶总共拥有三十双各式各样的高跟鞋和高跟靴。
  
  爲什麽要买那麽多双鞋子?她并不真的理解,也不想去理解。她只知道,望著那琳琅满目的鞋子,穿上一对对让双腿瞬间显得修长的高跟鞋,她就感觉到非常满足。
  
  满足,就像被救赎了一样。
  
  晶晶在一家活动企划公司任职,每天都要接触各式各类的人,而高跟鞋已经成爲她工作的必需品,逐渐地也成爲了她的生活必需品。
  
  她知道自己沉迷在穿著高跟鞋时带来的自信、瞬间提升的美感,但是却不自拔,也不想自拔。
  
  怎麽还会有人要穿平底鞋?
  
  高跟鞋是如此伟大的发明,穿起它,走起路来仿佛一切都能掌握在自己手中。
  
  对,就是那种仿佛能掌握一切的自信,让她无可救药地迷上高跟鞋。
  
  就连逛夜市、驾车也要穿著高跟鞋。
  
  她是如此频繁地穿著高跟鞋来去自如,以致一段时间以後,她穿著平底鞋走路的话,反而会感觉有点脚步不稳。
  
  晶晶那麽地习惯高跟鞋,以至於有一天她突然发现自己的脚形开始出现了变化,她也不是太惊讶,反而还带著一点窃喜的心情。
  
  那有点像杂志上看过的三寸金莲般缩在一起的尖形脚趾,那越来越凹陷的脚踝……虽然只是一点一点发生的变化,但她知道那是实实在在正在发生的脚形改变。
  
  变得越来越符合高跟鞋的内部设计,几乎就要和高跟鞋融为一体。
  
  想著,晶晶感觉到心跳又开始加速了起来,不禁把油门踩得更用力了一些,飞奔回家。
  
  回到和大学时的朋友合租的公寓单位,她把车子停泊好,搭电梯到达居住的楼层,拿出钥匙转开了单位前门。
  
  她一推开门,就见到屋友王瑞芬坐在斜对著门口的沙发上,缩著腿,“簌簌”地吃著手中的杯面。王瑞芬一看到晶晶回来,就笑著放下筷子,摇了摇手:“晶晶!回来了哦?”
  
  晶晶把门关上:“是啊。又在吃杯面?这星期都第几次了?”
  
  瑞芬傻笑著搔了搔头:“最近懒得出门打包嘛。”
  
  他们几个住在同一个公寓单位的都是上班族,个个忙著打拼事业,没有人有空下厨。
  
  晶晶耸耸肩:“杯面别吃太多,对身体不好。”
  
  “高跟鞋也别穿太多,专家说对脊椎不好。”瑞芬眨眨眼。
  
  “吃杯面掉头发,穿高跟鞋变漂亮,这没有得比较啊。”晶晶笑著,继续踩著高跟鞋走进自己的房间,关上房门。
  
  她打开自己的专属鞋柜,脱下穿了一天的裸色鱼嘴镂空高跟鞋,摆好在鞋柜里,然後坐在床边,轻轻地按了按自己的双脚。
  
  晶晶翘起二郎腿,仔细地端详自己的左脚。大脚趾头、二脚趾、四脚趾和小脚趾像朝著阳光生长的根茎,往第三脚趾的方向靠拢生长,像在争夺什麽似地,甚至挤压得第三脚趾都变得有点歪了。大脚趾头向右弯曲得那麽厉害,趾骨下方的那块凸起显得更凸出了,看起来整个脚很畸形。
  
  她伸手试图拉动小脚趾,但它却像粘了万能胶一样,很顽固地贴在四脚趾边上,晶晶稍一用力,反而感觉到一阵类似快要骨折的剧痛。
  
  於是她松开自己的脚趾,转而检查自己的左脚踝。左脚踝上还残留著一道摸起来有点粗糙的血痂,是她之前常穿著高跟鞋磨破皮留下的伤痕。然而不久前开始,她的左脚踝开始越来越凹陷了,现在她伸手试图圈住脚踝已经差一点就可以一手圈完了。因爲越来越凹陷了,所以也不再会被高跟鞋磨破皮了。
  
  晶晶放下自己的左脚,转而端详右脚。右脚的情况和左脚差不多,现在她光著脚走路也要稍微踮著才能正常行走了。
  
  她取出一星期前添购的带有坡度的休间式凉鞋,穿上,才感觉双脚的压力得到了疏解。
  
  “晶晶!”门外传来瑞芬的叫声。
  
  晶晶缓缓走向门边,打开:“瑞芬,怎麽了?”
  
  “刚刚忘了告诉你,今天来了一封你的信。”瑞芬说著,把一封粉红色信封递给晶晶。
  
  晶晶接过信封,向瑞芬道谢,便又关上了房门。
  
  回到床边坐著,晶晶打开了信封,里面是一个红色的帖,上面印著汤金的“囍”字。
  
  喜帖?她的心漏跳了一拍,但她旋即又安慰自己:她年纪也不小了,同龄的朋友结婚,送她喜帖也不是什麽好大惊小怪的事情。
  
  反倒是她还小姑独处,才是亲朋戚友间的“奇闻轶事”。
  
  晶晶以有点颤抖的手指翻开喜帖,一看,内页竟然真的印著一个她害怕看到的名字。她连新娘的名字也没看完,就盖上喜帖,深吸了一口气。
  
  她把喜帖丢到床边,弯身侧躺在床上,右手压在枕头下紧紧地攥住枕头一角,呆呆地望著前方,一直到眼睛开始感觉乾涩。
  
  终于,她站起身,从包包里取出随身听,戴上耳机,按下小红莓乐队的“When You’re Gone”,让主唱多丽丝有点慵懒的唱腔,随著高高低低像不会停止的圆圈的键盘旋律,唱著明明很悲伤的歌词,却像在嬉笑平常般的歌曲。
  
  晶晶坐在地上,面对著打开的鞋柜,望著面前一双双各种顔色、各种款式的高跟鞋和高跟靴,一遍又一遍地听著小红莓乐队的“When You’re Gone”,缩起来的双脚轻轻地随著旋律摇摆。
  
  反正,每段感情不会总有始有终,有的人注定要别离,有的人注定不是你的。
  
  反正。
  
  晶晶听著那首1996年的小红莓乐队的歌,想起1996年正是他们相识的那一年。十多年了,十多年。一个人,有多少青春可以挥霍?
  
  多丽丝的歌声唱著:“And in the night; I could be helpless; I could be lonely; sleeping without you。 And in the day; everything’s plex; there’s nothing simple; when I’m not around you。”
  
  “But I’ll miss you when you’re gone; that is what I do。”
  
  望著眼前的鞋子,她的泪模糊了双眼。
  
  她只剩下高跟鞋能够拯救她的快乐了。






☆、第二章:潘多拉的箱子 (3)

  3
  
  富德喝了一口带有像日本抹茶雪糕一样独特味道的绿茶拿鉄,望著文素在耀眼的阳光下跑过马路,转到对面街的会馆里去。
  
  这世界真小。想著,富德扬起一抹似笑非笑的笑容。
  
  这世界上发生的事情,只有30巴仙是偶然,其馀都是已知与预设。
  
  富德又啜了一口绿茶那鉄。绿茶拿鉄是这家饶有特色的咖啡馆的其中一个热门特调;咖啡馆里因圣诞佳节将至,玻璃落地窗上零零落落地贴了好几个雪花剪纸,墙上还有圣诞老人驾著驯鹿拉车的歌德式贴纸,穿过夜空中一颗皎洁明月,很有TIM BURTON的一番风味。
  
  窗外艳阳下,车水马龙、尘土飞扬,行人形色匆忙,与咖啡馆里播著翻唱版“Baby It’s Cold Outside”、戴著圣诞红帽低头看著一本书的侍应生、店里空调有点大的氛围极度地格格不入。
  
  是不是某个美国电视剧里的一群年轻人翻唱的?
  
  富德还在试图记起那部电视剧的剧名,咖啡馆门被推开了,进来的是满头大汗的小强。
  
  “师——”小强看见富德,那张脸马上亮了起来,但一看到富德皱起的眉毛,就吞了口口水:“师——是你啊!”
  
  富德只是笑著点点头。
  
  小强忙走到富德的对面,拉出椅子坐下。侍应生马上站起身,把菜单递给小强。小强随意地望了菜单一眼,点了个红酒咖啡冰酿。
  
  侍应生离开後,富德瞄了小强一眼:“刚刚转得太生硬了一些吧。”
  
  “不好意思,我忘了不该在公共场合公开我们的关系……”小强摸了摸头。
  
  “停,停,什麽公开我们的关系,别再説这个了。”富德的眉紧紧缩皱在了一起。小强什麽都好,就説话措词总是有点笨拙,常叫人啼笑皆非。
  
  小强惟有呵呵地笑了一声。
  
  “我们今天的课程是?”小强傻乎乎地问道。
  
  “喝咖啡。”富德扬起嘴角,举起咖啡杯:“这里的不错。”
  
  小强还想问下去,侍应生这时送上小强点的红酒咖啡冰酿,马上又引走了小强的注意力:“这东西看起来果然好特别呢。”
  
  侍应生笑著给小强介绍了一下咖啡冰酿的制造过程,小强听到侍应生说这咖啡经过发酵,因此带有独特酒味,就觉得很新奇。
  
  侍应生转身回到柜台,小强举起杯子轻啜了一口,红酒香醇的口感占据了他的舌头味蕾,让他精神爲之一振。
  
  “真的很好喝也,你要不要试一试?”小强问富德,富德笑著摇了摇手。
  
  “我们今天的课程,和观察力有关。”富德放下咖啡杯,説道。
  
  “是?”小强也放下杯子,聚精会神地望著富德。
  
  “在我们的四周,充斥著许多讯息。只要留意观察,你就能获得许多宝贵的讯息。”富德凝视著小强的双眼:“一个人的穿著打扮,他的谈吐行爲,他的语调变化,他的表情、眼神变化,他对其他人的应对方式,他衣服上的蓝笔痕迹,他穿错的鸳鸯袜,他鞋印带著的泥巴,他吃著什麽,他看著什麽书,他在做什麽……这一切讯息你如果能够观察得到的话,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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