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案追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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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案追击-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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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案追击》
作者:莫伊莱

 
文案:
听说的未必都是传闻,
眼见的也不一定是事实。
华丽面具的背后,或许面目狰狞,
想要还原真相,必须洗刷人为的粉饰。
扭曲的事实背后,
总有扭曲的人性和心灵。
想要看透迷雾,
还请睁大眼睛。
?《凶案背后》姊妹篇,精彩故事to_be_continued。。。】

小说类别:推理侦探

精品长评欣赏

    《当水仙花遇上包子》——韩天垠

    早在小安子和若男这对蜗牛情侣还在《深度罪恶》里兜兜转转的时候,就听闻作者下一本小说不但要换主角还要换地图,而主角不是别人,正是《深度》里的大熟人

    ——钟翰。待笔者忙了个天昏地暗、日月无光之后再爬上来看文的时候,钟先生已然带着包子女主走在了主角的康庄大道上,开始了新的探案之旅。

    钟先生若看到此文,大约会斜睨我一眼,淡淡道:“怎么?我做主角,你有意见?”笔者被他眼风一扫,滴汗:“没——没意见!”

    额,擦汗。

    作者笔下迄今为止的几个男主:程峰稳重、陆向东孤傲、安长埔随和。那钟翰呢?笔者避开钟先生的眼风,颤颤巍巍地小声说:自恋。

    一

    直看小莫书的读者大概都发现了,小莫有个习惯,她喜欢把下一部书的主角放在这本书里拉出来遛遛,跟大家混个脸熟:嘉逸和程峰的故事里,陆向东遛了;陆向东

    和田蜜的故事里,安长埔遛了,安长埔和若男的故事里,就轮到了钟翰童鞋。(p。s:照这个趋势,我们只要看看这部里遛的是谁,就能知道下部的主角是谁了

    吧?思考ing……)鉴于他在《深度》里急读者所急、想读者所想:不但案子有疑难的时候出手相助,还为小安子和若男这对蜗牛情侣的修成正果添了一把柴、加

    了一把火的出色表现,笔者就小小地夸他一把吧:

    论外貌,此君不输安长埔:要知道,像陶音音这样的“集邮女”,虽然性格JP,但被她纠缠上的,无一

    不是条件好,相貌佳的“绩优股”。能让陶音音主动追求,钟翰的外形条件可见一斑(不了解的童鞋可参见《深度》里陶音音劈腿事件)。跟何况,他还会穿会食,

    讲究生活品质(三明治委屈地:偶真的是三明治来着,为啥嫌弃我?顾小凡安慰:额,真不是你的错,是某人太挑剔了!),绝对是一位身形颀长,风度翩翩的型

    男。

    论能力,他是安长埔第一次维和时候的小伙伴,综合能力肯定是过硬的啦。更何况,这部里他可是主角呢,还担心没机会让他露一手吗?单看他在跟包子女主跟踪代梅时的随机应变、游刃有余,就知道这个男主绝不是只有嘴上厉害的绣花枕头了。以后嘛……

    小莫,就交给你了!笔者搬好凳子,准备看好戏!

    最后,我们来说说性格。

    满世界大叫:“我是天才!”的男人,以前我只知道樱木花道,《深度》之后,我又认识了一个钟翰。“像我这种天才……”这句话,他在《深度》里说得让人印象深刻,到了《凶案背后》,顶着正牌主角的身份,钟先生名正言顺地自信满满。

    在

    《深度》里初见这个男人的时候,领教了他的骄傲及一张利嘴,还有出人意表的行事作风(不了解的童鞋请依旧参见《深度》里陶音音劈腿事件),还以为在警队这

    个注重团队合作的地方,以他张扬的性格会是“生人勿近”的独行侠。谁知,初来乍到的钟先生实在令人意外:对同事彬彬有礼,虽不亲近,亦不疏远,看不出半分

    骄矜。要不是女主与他另有渊源,怕也看不到他孩子气和促狭的一面。

    他有张扬、骄傲的一面,对于自己的能力从不怀疑。面对跟自己熟稔的人,如安长埔,他毫不掩饰自己的自信、甚至自恋。但是在工作中,他又把这份骄傲和张扬内化,控制在大家都可以接受的范围内,你会觉得他很能干,但不会觉得他是在显摆。从这个角度看,钟翰其实很有职场智慧。

    但是……

    水仙花就是水仙花呀!!再内化,还是看得到你举手投足间的自恋气息呀……

    办公室里的同仁暂时没有发现你的自恋、挑剔、洁癖的一面,但是女主看见了,我们也看见了;“像我这种天才……”,办公室的各位,没有听见,女主听见了,我们也听见了,水仙花的自恋之名早在《深度》的时候就坐实了!

    且看看,水仙花会开出什么的风姿吧,我很期待哟!

    P。S:英俊,挑剔,自恋,洁癖,笔者看到这些的时候总是想起藤木直人演的各种角色呀,于是钟先生就被我代入了藤木直人的脸……

第一卷 梦魇
“梦想成真”似乎是一句很美好的祝福语,可是,有没有想过这样的一种可能,有一天,当你梦见了身边某个人惨遭杀害的画面,之后这个梦便离奇的成了现实,那么,这种成真的梦境,还会美好么?为什么一个本该虚无缥缈的梦,却变成了一场货真价实的命案呢?

 第一章 “见面礼”

    【新书开坑,求收藏,求推荐票,感谢小猪滴评价票,抱住~】

    一大清早,其他人都还没有来上班的时候,一个身材略显圆润的年轻姑娘正忙着仔仔细细的擦着一张办公桌,地面上还有没有完全干透的水渍,显然也是被擦过的,外面是寒冷的冬天,办公室的窗子上结着一层水雾,这姑娘却额头上挂着薄汗,脸颊因为忙碌而微微泛着红潮。

    “方圆,你又来这么早啊?你怎么每天都来这么早!”

    听到说话声,名叫方圆的姑娘直起腰,用手指把额头上被汗水黏住的发丝拨到一边,转过身去,对站在门口正一脸惊讶瞪着自己的大眼睛姑娘笑了笑,说:“住得近,方便,所以就早点过来帮忙打扫一下嘛。”

    “我怎么记得你们家离这边不近的呢?”大眼睛姑娘一边和方圆攀谈,一边顺手拿起方圆放在一张办公桌上的抹布,有一搭无一搭的在桌子上随便擦擦。

    这姑娘名叫林飞歌,和方圆是同专业但不同班的同学,在开始实习之前,两个人虽然彼此认识,却也没怎么实实在在的打过交道,好在林飞歌是那种特别容易和别人熟悉起来的性格,不管是跟男生还是女生,都可以短时间内打成一片,称兄道弟也不在话下,所以和方圆两个人一起被分到A市公安局刑警队里面来实习以后,也很快便熟识起来,没有显得多么生分。

    方圆一边擦桌子一边语气轻描淡写的说:“我在这附近租了一间房。”

    “啊?你在外面租房子住啊!”林飞歌有点吃惊的抬眼看了看方圆,“你爸妈可真是够放心的,我也想搬出来自己住,多自由啊,可是我爸妈死活不同意,说是我住在外面他们不放心,你说咱们都这么大了,学的本身又是这种专业,有什么好不放心的,回头我把你的事情跟他们说说,你爸妈怎么就那么放心你呢!”

    方圆的脸上还是方才那种笑呵呵的表情,似乎没有什么变化,但她的眼神却因为林飞歌的话而瞬间黯淡了许多。

    林飞歌却好像并没有留意到自己同伴细微的情绪变化,依旧滔滔不绝的说着:“我爸昨天晚上还唠叨我,说我太懒了,实习的时候应该表现得够勤快才能给人留下好印象,这下更得了,你本来就比我勤快,现在住的还比我近,要不干脆这样得了,以后打扫办公室卫生算咱俩合伙好不好?你给我留点儿事情做,或者回头我请你吃好吃的,怎么样?好方圆,你就帮帮我吧!”

    方圆有些无奈的点点头,笑着说:“行,算咱们俩合伙,不过吃东西就算了,我最近减肥,不敢吃那些容易胖的东西。”

    “好好的减什么肥嘛!是不是因为马凯那张破嘴?你根本不用搭理他,他就是那什么嘴里吐不出那什么的牙!”林飞歌笑嘻嘻的凑到方圆跟前,伸手捏了捏方圆软软的腰间,“我就觉得你这样肉肉的特别可爱!”

    方圆对这种肢体接触并不是十分喜欢,本能的想要躲开,眉头也微微皱了一下,但最终还是没有动,只是略显局促的笑了笑,还不等她开口对林飞歌说什么,办公室门口出现了一个高大的男人,目测身高至少也有190公分,人高马大,短短的圆寸头,下巴泛着胡茬的淡淡青色,这个大个子朝办公室里看了一眼,然后对两个年轻姑娘一招手:“方圆,还有那个女同学,跟我走,出现场。”

    说完,他就先大步流星的走开了。

    林飞歌看着大个子的身影消失在门口,有些略显哀怨和夸张的叹了口气:“你说,这事哪儿说理去啊,论起来,我才是师傅的‘嫡亲’徒弟,你和马凯都是被别人推给师傅捎带着一起带上的,结果这都三天了,他除了你的名字,我和马凯居然谁都没记住,成天‘那个女同学’、‘那个男同学’的叫我们俩!你说大家都是一样来实习的,居然差距这么大,再这么下去我都要吃你的醋了呢!”

    这话说完,看到方圆的表情都有点僵住了,林飞歌噗嗤一声笑出来了,把手里的抹布随手放桌上一扔,拍拍手上沾着的灰尘,冲方圆摆摆手:“我开玩笑的啦,亲爱的,你什么都这么认真的性格真是太可爱了!没想到咱们才来三天就能捞着机会出现场,看来这个不靠谱的师傅还有点实力呀,我先下去了,你也快一点啊,不然马凯那小子的嘴巴又该不老实了!”

    丢下这么一句提醒,林飞歌就自己先三步并作两步的出了办公室跑下楼去了,方圆抿了抿嘴,叹了口气,从桌子上捡起被林飞歌随手丢在那里的抹布,整整齐齐的把抹布收好,这才拿了大衣下楼去和其他人汇合。等她到了楼下,其他人都已经上车了,林飞歌和马凯正一左一右的坐在后排,把方才还被林飞歌称作是“不靠谱的师傅”的大个子夹在中间,有些兴奋的向他询问马上要去出现场的是一起什么样的案子,大个子被他们两个你一言我一语问得也有些头疼,表情很是无奈,而前排驾驶位坐着的那位更是沉默,一言不发,即便后面自己的同事快要被两个好奇宝宝抛出来的疑问淹没了,他似乎也没有任何“拔刀相助”的打算。

    这三天下来,方圆差不多已经能把刑警队里的人认得差不多了,这个“不靠谱的师傅”名字叫做戴煦,原本应该是林飞歌一个人的师傅,马凯的师傅就是驾驶位上那个一言不发的叫做汤力的前辈,汤力这个人,惜字如金,除非是因为工作,需要讨论案情,否则能不说话就尽量不出声,马凯和林飞歌差不多,也是个话篓子,所以一天下来,被自己的师傅汤力差一点憋出病来,就跑来投奔了戴煦,而自己原本则应该跟着一个叫钟翰的刑警实习,结果来报道的第一天,带队老师才一走,那位钟前辈就以他的性格不适合带实习生为由,也把自己塞到戴煦这里来了,而戴煦倒是一副一只羊也是赶,三只羊也是放的态度,一点都没计较。

    在这个过程中,林飞歌大致是有两点感触的,第一点是觉得惋惜,因为他们刚一被分到刑警队实习,就已经听说了钟翰是刑警队乃至A市公安局里出了名的帅哥,就这么错事了一个和帅哥亲密接触的机会,作为当事人的方圆倒是不大在意,却让林飞歌扼腕不已。林飞歌的第二点感触,就是方才的那一幕,三天下来,三个实习生里,戴煦就只记住了方圆一个人的名字,不管什么事,永远都是用“方圆还有那两个同学”来称呼,这让林飞歌这个自称是“嫡亲”的徒弟心里面或多或少的感觉有些不平衡。

    “哇!真的假的?师傅,一上来就是碎尸案啊?我们的运气这样到底算是太好,还是太不好?”

    后排已经坐满了,方圆也没有挑选的余地,只能硬着头皮,厚着脸皮,开门坐在了副驾驶的位置上,屁股还没坐稳,就听到林飞歌的一声惊呼,当“碎尸案”三个字钻进她的耳朵时,方圆的心里冷不防的打了个突,之前虽然在警校学习了三年多,但毕竟都是理论远多于实践,实验中心的标本室虽然也参观过很多回,但标本毕竟是标本,和血淋漓的尸体并不完全是同一回事,没想到这才实习的第三天,居然就被他们遇到了性质这么严重的案子,并且他们三个人还被允许跟着一起去出现场,方圆的心里实在是不知道该喜还是该忧。

    戴煦可能也是被林飞歌和马凯吵得有些头大,表情十分无奈的嘿嘿笑了两声,半开玩笑的说:“就权当是帮我给你们三个一份‘见面礼’了吧。”

    方圆没有林飞歌那么不拘束,再加上坐在前排,就更不好意思扭着身子问东问西,生怕惹了人讨厌,只能竖着耳朵听马凯他们和戴煦的对话,很快她就听明白了,就在今天早上,公安局接到一起报案,在一个单位的家属住宅小区里,有人发现了疑似人体残肢的东西,体积不大,应该是已经经过了肢解处理之后的一小部分,并且已经被流浪猫狗啃食得不成样子,要不是上面有身体的某个部位,让人一看就联想到了人体器官,可能根本不会引起注意。

    戴煦介绍这些情况给他们的时候,语气非常镇定自若,似乎已经对这种案件和场面都习以为常,并不稀奇,开车的汤力表情也始终是一成不变的淡漠,反倒是三个第一次跟着出现场的年轻实习生,在听过了大致的介绍之后,心情从最初的兴奋,渐渐变得更多是忐忑了。

    “前辈,”方圆作为本地人,那个报案人提供的现场地址她是知道的,并且家里的一个远亲就住在那附近,周围并不荒凉,所以即便开口的时候有点忐忑,怕自己问了傻问题会让人留下不好的印象,但还是忍不住开了口,小心翼翼的扭过脸问戴煦,“假如是杀了人肢解,一般不是抛弃或者掩埋在荒郊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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