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黑相公很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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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黑相公很倾城- 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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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四个临死前笑着对我说“夏页,魔教从今以后靠你了,这是我们四个活着的唯一愿望。现在你已经闯过了三关,我们也可以瞑目了,刚刚十三娘给你吃的就是绝情丹,传说当年若水用自己的血研制了两颗。若水的血是时间的宝物,因为她的血不仅百毒不侵,而且还可以和蛊毒抗衡,那两颗丹药用尽了她全身的鲜血,是世间少有的宝物,至于你如果真的动情了会怎么样那就不知道了,但情字伤人,有前车之鉴还是勿动的好。”你看,她们临死都要摆我一道,她们四个用她们的死来换我为她们魔教卖命,她们利用对我的好让我对她们四个心存愧疚,她们就这样活生生的死在我的眼前让我以后无数个晚上都记得她们那句“夏页,灭了逍遥派,统一江湖,实现我们死去所有人的愿望。”“夏页,你的命是我们救的,你的武功是我们传授的,你不能违背我们。”
这一年,江湖上发生了很多事情,其中一件大事便是:一盘散沙的魔教重新统一了,听说新任教主和前任教主一样是个绝色美女,听说新任教主心狠手辣,把企图谋反的副教主凌迟处死。听说这任教主武功是前有未有的高强,在武林上掀起了一翻波浪,没人见她怎么出手,也不知道她师出何门何派,武功诡异,但每招必定致命,一时间,武林中人心惶惶,黑白两道闻风丧胆。
第二件大事:江湖上以残忍闻名,情报第一,惨绝人寰的魅楼换了一个楼主,有人说那个楼主是个少年,也有人说楼主是个老人,众说纷纭,真相无人得知。
在一个茶馆,说书的在那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的讲述着江湖上发生的大事情,说到精彩处人群中还时不时传来附和声,在这群听众里,靠窗的墨色衣袍的翩翩公子最起眼,不仔细看的话很难注意他对面还有个身穿灰色衣服的小厮,因为注意力全被这个公子给吸引了。
他身穿墨色的衣袍,袍内露出银色镶边,腰系玉带,手持象牙折扇,整个人看起来放荡不羁,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被高高束起,一双剑眉下却是一对桃花眼,充满了多情,高挺的鼻子,此时他眉毛微挑对着对面的小厮不悦的说道“你没见这儿已经有人坐了吗?”言下之意,换桌,我不喜欢和你坐一块。
他对面的小厮身穿灰色小斯服,长长的刘海把眼睛都遮住了,脸上全是灰尘,看不清五官,不知道多少天没洗脸了,真个人看起来灰头土脸,像从土里爬出来一样。
只见小厮双手一拍,一跃而起“你大爷的,你眼睛长脑门上去了吗?明明是我先占这个位置的,你怎么可以睁着眼睛说瞎话,真是日风渐下。”
桃花公子看着桌上那双从煤矿挖煤回来的黑黑鸡爪,眉毛一挑“这位置我买下了,开口价吧?”这人多少天没洗澡了,看脏的。
灰衣小厮满脸不屑“有钱了不起么?”
桃花公子微愣,虽然这人长的寒碜了点,但是没想到居然蛮有骨气的,不由带着欣赏的看着他,哪知
“你能出多少?”小厮满眼泛着金光,极其狗腿的问道
桃花公子轻蔑的一笑,从腰间取出一锭银子扔在桌上,摇着象牙折扇,头望向窗外。
小厮看见桌上的银子笑的比花还灿烂。
桃花公子坐了半天,扔发现那个脏兮兮的娃还在自己眼前,不由一愣,眉毛一挑“有事?”
小厮狗腿,谄媚的说道“桃花公子,我会端茶,倒水,跑腿,啥都会,你就让我跟着你吧?”边说边两眼巴巴的看着眼前这人,那神情像极了主人要把自家小狗说给别人。
桃花公子下巴微扬。
灰衣小厮看着眼前这人摆明了一幅看好戏的模样,左手掐了自己的大腿一下,硬是挤出了几滴眼泪“哇,公子,你不能扔下我啊,小姐如果知道我帮你逃婚,你又不把我带在身边,要是被小姐抓住了非拨我一层皮不可,你做人怎么可以这么不厚道,好歹我也为你出生入死这么多年。”边说边有往地上耍泼的架势。
周围传来忿忿不平的声音“看那公子长的人模人样的居然逃婚。”“是啊,还过河拆桥。”“真是披着羊皮的狼。”
地上耍泼的人嘴角微微上翘,桃花公子满脸黑线。
耍泼的人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悄悄对桃花公子抛了个媚眼,桃花公子只觉得自己吃了个死苍蝇,慢慢走到小厮身边“少爷我怎么会抛弃你呢,走,咱们去把你脸上的灰尘洗洗。”
众人为桃花公子还有一点良知,浪子回头,全部都高兴不已,只有地上的那个小厮才听到了他说这话的时候青筋爆出,咬牙切齿,秋后算账的话外音,显然是气愤到了极点。(大家应该知道这小厮是谁了吧!)
在一家客栈内,林丰看见眼前那个一只脚站在地上,一只脚踏在凳子上,左手拿鸡腿,右手拿鸡翅,眼睛还看着盘子里的烤鸭,只觉得眼冒金星,半天,终于忍无可忍“喂,我说,你全身脏兮兮的怎么就吃的下去?”
我舔了舔手指头,头也不抬“我又不吃我自己的肉,何况我刚才不是洗手了吗,江湖人不拘小节。”继续埋头奋斗,恩,这家酒楼的烤鸭味道不错,等下吃不完一定要记得打包。
林丰拿出象牙折扇,气呼呼的扇了扇“你该知道天上不会掉陷阱,今天你吃了我的霸王餐,说吧?是我要砍你的手呢,还是砍你的脚?”
我把他全身从上看到下,这人看起来不就是一个花花公子么,怎么这么小气,不就是蹭了他餐饭,顺便玷污了一下他的形象么。
林丰被他像看猪肉般的眼光看的发毛,不悦说道“我知道我长的风流倜傥,玉树临风,但你也犯不着这么看着我,本少爷我可不喜欢男的。”
他哪只眼睛看见我欣赏他美色了,我明明是很鄙视额看着他好不,既然他这么说,那我就不客气了,来而不往非礼也,伸出左手,轻轻的拽着他的墨色衣袍。
他嫌弃的看着我的那只手,脚步一点,离我三尺远。
我继续可怜巴巴的看着他,像小媳妇样“公子,你真了解我,我刚刚还准备以身相许呢。”边说边害羞的用灰色袖子掩面。
林丰先是一愣,后来像吃了死老鼠般一蹦一丈远,逃命般离开。
看着他逃跑的背影,我脸上再次露出一丝不怀好意的微笑。
今年的品剑大会改在逍遥山庄举行,看着逍遥山庄那块门匾,有种过了几个世纪的感觉,变的不是物,而是人心,二年后,物是人非事事休,以前那个夏页已经在修罗场就死了,还沉浸在自我感伤之时,张二娘轻轻推了我一把“牛美丽,发什么呆,出去一趟就野了心了?”
我装害羞状摸摸头,跟在张二娘身后进了逍遥山庄。然后两人往厨房的方向走去,一进厨房,李大爷慌慌忙忙的拉住我。
“李大爷,有啥事?”
“也没什么要紧的事,就问你明天什么时候来厨房,明天我的儿子来厨房帮忙。”李大爷笑的比花还灿烂。
看着李大爷那模样,我心知肚明,当下笑道“这我也说不准,这得问问张管事的,我也想看看李大哥呢,听说山下的人都怕他,我也想学学他的本事。”
李大爷的儿子是出了名的恶霸,方圆十里没有不怕他的,已经娶了三个老婆,一个被他打死了,一个跟别人跑了,另一个死因不明。
李大爷不由老脸一红,自然知道人家牛鲜花跟他留面子,他自家儿子他清楚的很,在这样下去恐怕难娶老婆了。
挥别有些尴尬的李大爷,不由往花园走去,不知道那花长的怎么样了,昨天下了那么一场雨,有没有凋谢,步伐不由加快。
刚走了一半,就被张二娘领着的一个肉球的男子走了过来,我赶紧走到旁边,笑呵呵的打着招呼“张管事好啊!”
张管事一见我。眼睛忽然亮了,忙把旁边的满脸横肉的那人拉了过来。“鲜花,来的正巧,有事找你呢。”
显见着那肉球男不乐意,挤眼弄鼻,硬是被张二娘给推到我前面“鲜花,这是我侄子,今年二十有三,在逍遥山庄打杂的…”
肉球不乐意了,吹眉毛瞪眼睛“姑姑,你这什么眼光,她长的这么丑,比大黄还黄,比小黑还瘦,眼睛是死鱼眼,全脸的麻子,怎么能佩的上我,她连逍遥容儿的一个手指头都配不上。”
一席话简直字字珠玑,连字带血,把我说的一愣一愣的。
他忽然像我这边横来一眼“喂,我警告你,你可别缠着我,你应该有点自知之明,有羞耻心。”
我慌忙点头“那是那是,我怎么能佩的上你。”看向肉球的肚子,那肚子真是又大又圆,忽然微微一笑“你长的这么风度翩翩,英俊潇洒,人见人爱,车间车爱,马桶见了都翻盖,当然只有想逍遥蓉儿那样的美女才能佩的上你
肉球一声闷哼“算你识相,”说完喜滋滋的挺着肉球肚开心的离开“我走了。”
我连忙点头“你走好,慢走。”
张二娘尴尬的看着我“鲜花,其实他本性不坏,就是…”
我慌忙打断她“我知道,你侄子心直口快,豪爽的很,不做作,事实求是,这才是真男儿。”
一席话说的面不改色,脸不红,心不跳。
张二娘微微叹气,牛鲜花这孩子实在是个好孩子,嘴甜的恰到好处,奈何自己的侄子眼高于顶,虽然牛鲜花才进山庄一个月,但是却让人打心眼里喜欢。
牛鲜花这孩子什么都好,就是长相长的实在对不起观众,细眼塌鼻,满脸麻子,脸色像几百年没吃饱饭似的蜡黄蜡黄,身上也没几两肉,真担心会被风给吹跑了,放在人群堆里实在是不起眼的很,眨眼间就会被吞没。
看着张二娘像打量猪肉般的看着我,小声打断“管事,你找我有啥事?”
张二娘从怀里掏出一个盒子“这是大小姐逍遥容儿要的东西,你给她送去北殿,我手头上还有一堆大大小小的事。小心点,别打碎了,打碎了少不了又要挨板子。”
我点点头,转身向北殿走去。
未到北殿,先是被一阵悠扬的笛声给吸引了,笛声清越悠扬,音色空灵,涤去体内诸般哀怨,另人精神不由一阵。
在这个小小的殿宇里或多或少的聚集着数十位女子,或坐或站围着白色台阶,台阶上站着一个人,他慵懒的斜靠在一根石柱上,手上拿着一根通体碧绿的横笛,抵在嘴巴悠然吹奏。
一曲完毕,离他最近的一个女子欢呼的拉着他的手,不知道和他说着什么。他头微微抬起,在阳光的照耀下,他微微一笑,另人心神荡漾,那笑容让人觉得比阳光更温暖,一袭白衣胜雪,风姿特秀,不浓不淡的剑眉下,一双狭长的丹凤眼眸似潺潺春水,温润得如沐春风,鼻若悬胆,似黛青色,唇如涂朱。
“瑾瑞。”远处传来一声甜甜的叫唤,远处走来一个粉红的身影,只见她柳腰莲脸,雾鬓风鬟,一双眼睛却黯淡无神。
哐当!物体落地的声音。
大门被人打开,所有的人都向我看来。
一个白色的身影走到我面前,我低着头,内心的汹涌澎拜只有自己知道,瑾瑞这个名字已经深深的引入了我的脑海里,往事如排山倒海般涌进来…
“陌生人,你叫什么名字呢,我叫逍遥瑾瑞,和你说话我很开心呢,好像以前我们已经认识了般,我告诉你件秘密,我十三岁以前的事情我全都忘记了,师傅只告诉我说我是摔下悬崖才这样的,可是我很想知道以前的事情是怎么样的,我好想把很重要的东西忘记了。”
“陌生人,你为什么接连几天不理我了呢,我已经在心里把你当做我朋友了。”
“陌生人,你叫什么名字,你长什么样,我很好奇,我还第一次对别人产生好奇,你有没有当我是朋友。”
“你曾经对我说过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你心目中的那个人是谁呢?”
“你觉得人之初,性本善还是人之初,性本恶呢?”
……如此你一来,我一语的,已经不知不觉和他成为笔友几个月了。
还记得得知他就是瑾瑞时的内心彭拜,还记得当时的手足无措,还记得初次见面时他那安抚人心的轻轻一笑,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尽量不去理他,可是每晚梦里都会梦见那个满身是伤的少年,每次都是哭着醒的,在梦里,那个孱弱的背影离我越来越远,不管我怎么跑,怎么追就是赶不上,当时的绝望是从所未有的。
还记得那是在一个狂风暴雨的晚上,傻鸟那天没有带来他的消息,我在屋檐下整整等了一个晚上,到了第二天,傻鸟带来了关于他的消息,我才安心如睡,因为感染风寒,整整在床上躺了七天。
我不知道我那么疯狂的是为了什么,甚至不明白那种感情,我自我欺骗般的把那种感情归根于同情弱者。
可是为什么在今后的每个夜晚,我都会梦见他,每天晚上都会哭醒。有天,我拿起毛笔写了几个字“我喜欢你。”
他的回复在我的意料之中“我有未婚妻。”
春天的天气一样,阴雨连绵,闻着空气中浑浊的空气,另人打着寒颤,努力使自己忘记,脑海里却一发清晰,关于他的点点滴滴,关于他身上的墨竹气味,关于他那清冷的眸子,关于他那暖黁的微笑,一切的一切。
食绝情丹者不能动情,动情者会受万蚁咬般的疼痛,每次想到他都会疼痛,可是有些事情却是生不如死。
从那以后和他谈的事情都是些无关紧要的,比如你吃饭了没,你啥时候睡觉,你多大了,全部都是些废话,但每写一次我的心就痛一次,其实我想问的根本不是那些,我想问他的是:你还记得我吗?那个背你的少年,那个害你眼睛失明的少年,那个晚上睡觉老蹭到你怀里的少年。你有没有想过我呢?我可是每天都在想念你呢,在我跳崖的时候,在我和狼群决斗的时候,在我受伤的时候,每次绝望的时候,都是你的影子里陪我撑下去的。甚至是在睡觉的时候。其实我也不想想你的,那样我觉得好累,可是这并不是我能决定的,要是我有选择的话,我选择我从来没认识过你!
再到后来,是该彻底结束的时候了。
“即未见过,永不相见。”
当时写这几个字的时候,我看着那场大雨下下停停,停停下下,好像没用终止般,就像自己的心,那场雨,把一些幻想,一些感情全都埋葬了土里,只不过在这场雨里,某人的心已经不在天晴,只有下雨甚至是雪而已。
事实也如那般,我依旧过着我的生活,也再没和他联系,他亦过着他的生活。
本是两条平行线,今天无意间靠近了点,仍然是平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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