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情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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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情歌- 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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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星期过后林岸带着她重新回来纽约了,是为了参加毕业典礼,她和我说那个没有来追她,似乎认为自己把一段没有感情的婚姻加在一张纸上是错误的,那个男人是个温情的人,把一大笔钱打给了她,而后来她爸爸因为女儿的事情放弃了事业,认为自己女儿的幸福远比事业还要重要,现在转行和朋友搞起投资,一样把生活过得精彩,他们拿着那笔钱,在巴厘岛搞了一个秘密婚礼,只有他们两个,没有婚纱没有任何饰品没有任何人的祝福,就连度蜜月都在巴厘岛完成了……
转眼间,大一也要过去了,林岸和沈君泽也要毕业出社会,陆则朗也要全身心投入工作中,没打算再回来学校混日子了。
那天下午学院没有课,陆则朗来找我说让我一起去参加他们的毕业典礼。
“林岸和沈君泽毕业了,那我也不回来学校了,真的很不舍的这里,那时候上大学整天盼着出来工作赚钱,但是现在回头想想只有在学校的时间才是自由的,越是到最后无法挽留的地步我才去珍惜。”他看着树叶之间打来的光辉,觉得这一生真的很难熬。
“你该怎么办,我走后,你在这里没有朋友了,谁管你吃喝拉撒睡?”他叹了口气。
“你干嘛搞的那么娘们啊,你又不是我爸管着我干什么……何况出社会了不一定以后再也不会相遇了,有时间约出来吃个饭这总是可以的吧!”
“真的从来没有想过,我把某个人视为我这一生最珍贵的,但是那个人却总没能陪我走到最后,偏偏一个陌生人,一个自己不在意的过客,却占据了自己一半的心,很奇怪吧!”他笑笑耸耸肩膀。
“是啊,我也没有想过究竟这么一个我讨厌的人,后来可以成为我这一辈子最喜欢的人……”我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尖。
陆则朗停下脚步等待我,“你是个恋旧的人……”
我抬起头,微笑:“是啊,所以很要命……我之前是多讨厌他,爱欺负我打压我,爱欺骗我挑逗我,但是我又不得不承认这个人身上有很多优点,所以我慢慢改变了自己对那个人的看法,我以为我这一辈只是和他作为朋友,他陪着我上初中、高中那只不过是同学朋友之间的难舍之情,但是,后来我发现自己慢慢的喜欢上他了,我以为他不过是我生命中一个过客罢了,但是他却一天一天占据我的心,我以为我只要不喜欢他偷偷暗恋他,我一样是作为他生命里的一个过客……我觉得这样一切都够了,但是我却不知足,偏偏要篡改这个位置,所以才这样吧,一切都是我自己活该啊!”
我吸了一口气,继续回忆:“初中的时候我做过一段时间班级的纪律委员,他老爱上自习课打扰别的同学,我每次都威胁他如果再说话我就记下他的名字,他似乎不害怕照样说话,而我从来都没有写下他的名字交给班主任,而是拿另外一个本子写下他每次讲话的次数,知道我被撤职的时候,我发现我写了他的名字整整一本,已经烂熟于心,他渐渐的在我生命中越来越重要。”
“小的时候情窍初开,总喜欢把喜欢的人的名字写在本子上,谁是同桌就写谁的名字就喜欢窝边草我同样那么愚蠢,发现那个本子上全部都是他的名字,因为我从来没有换过同桌,他一直都是我的同桌,即使有些时间我们闹变扭他不和我同桌了,但是我旁边的那个位置一直留给他,我知道他始终会回来的……后来他离开我了,我一遍一遍质问自己到底有多喜欢他有多舍不得他把自己害成这个样子,等我翻开以前的东西,那个课堂记录本,那个让人害臊的小本子,满满都是他的本子,我才知道我或许注定一辈子忘记不了他了!”
“忘不忘记已经无所谓了,我可以不忘记,让他沉到海底好了,直到海枯石烂,再后来同学聚会,他们和我说起何焕宸,我疑惑有这么一个人吗?我觉得这样的遗忘方式更加好。”
…………
沈君泽和林岸是不同学院的,我们率先到林岸地教育学院和他们会和,沈君泽后来穿着博士服坐车赶了过来教育学院,其实沈君泽和林岸长得不错,或许是平时穿衣服比较休闲,正儿八经的穿个博士服带个博士帽感觉上挺帅气的。
陆则朗带我去更衣室随便领了一套博士服,让我陪他一起穿上去参加林岸毕业典礼,充其量和沈君泽一起进去看林岸上台拿毕业证书。
换好后我看着镜子前的人发呆,觉得博士服很好看,终有一天我也要正真穿上博士服,那么到最后是谁陪我换上,谁和我牵着手一起去拎毕业证,又有谁回来看我的毕业典礼,我那天会成为怎样的一样人呢?
林岸的老婆也跟着新鲜换了一套混了进去礼堂,我们坐在一起看着林岸匆匆走上台高兴的从教授手里拿过毕业证,不知什么时候他的老婆已经冲上台用力的拥抱了他,这是最好的毕业典礼了!
陆则朗带了一部单反替他们两兄弟拍照,后来三个人抱在一起难舍难分,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这么亲密,还有没有时间约出来八卦这个八卦那个,不知道以后谁会变成什么样子,所以很不舍的,三剑客,从北京到纽约,十万八千里,隔洋望海,十几年不容易。
陆则朗找了个路人帮忙拍照,招手也让我一起来拍,从小我就对镜头没什么好感,拍出来的照片我或许不会特意拿出来怀恋哪一个人,想想那个人在哪里,做这些什么……
“我们不是说过吗,三分之一,三是我们三剑客,那个一就是你,怎么能缺了你呢!”陆则朗劝导我,林岸和沈君泽也跟着附和劝我。
我们相识还不到一年,发生了那么多的事情,感情也越来越浓厚,我开始怀疑我和他的十二年,我和楼兰若的七年,是不是比我们的一年还要轻,是不是我们比他们更加重要……
我还是硬着头皮入了镜头,按着他们的指示在三秒后把博士帽抛向天空。
他们围成一团看照片我没有参与,后来陆则朗把相机拿给我,说:“像不像你当年在尚德高中的五人帮。”
真的,很想很想……当年我们对着镜头跳起来,冲着天空大喊“时光不老,我们不散!”
我的眼眶莫名的感到湿润,不受我的控制,一颗一颗眼泪啪嗒啪嗒的滴了下来。
“你的记忆里再也没有尚德高中的五人帮,没有那十二年的真挚的友谊,你高中毕业后就来到了哥伦比亚大学想认识了我们,然后和我们相处在一起,结成了哥伦比亚的五人帮……五人帮这名字不好听……那么就叫敢死队好了!”
这是他唯一最后一次离开我能帮到我的忙,让我永远忘记尚德,永远忘记五人帮,取而代之的是哥伦比亚,永远的敢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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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VOL。20
一个月后我接到了他们三兄弟的电话,得知沈君泽这个技术宅被一家在外国设立分部的中国IT公司看中,刚进入职场的他还懵懵懂懂,一直做着简单的工作,人也没什么上进心,或许说他是安于现状,只喜欢平平淡淡,或许是这种心态让他在一次公司大会活动中脱颖而出,成为公司中炙手可热的一个话题,没多久一个大胆的外国女孩和他表白了,只能说这一个月他事业爱情双丰收。
林岸和他的老婆有计划的回了中国,林岸是教育学院出来的,或许拿着国外的毕业证书回来国内找工作很不吃香,但还是找到了一份高中代课老师的工作,他这个人长相斯文,非常适合搞文艺,平时爱写写文章赚赚稿费,在学校受老师和同学们的欢迎,他的老婆是美食杂志的一名编辑,回国后继续在原来的公司上班,有一套小房间,虽然不大但够他们两个人使用了。
陆则朗选择留在了纽约工作,因为他说他从小热爱美国的制度,在国内读书的时候就听同学们说外国的教育制度特别宽松,上午学习下午回家自己安排,平时家长和老师都不看重成绩,只看中做人的平行,家长宽松的对待小孩子,让他们自由发挥想象做自己喜欢的,而相比之下中国就是死读书和应试教育,多少人最美好的青春都在书海里浪费了,所以陆则朗选择跳级赶紧完成学业出国去,享受梦寐以求的生活,他和我一个商学院出来的,还没完成学业那会已经被纽约500强企业率先抢走,他一进公司就是某个部门的经理了,让人羡慕不已。
三剑客就数陆则朗最有出息了,但是他们三个人都获得了自己应有的幸福。
……
放假的那段时间我回了中国看望了爸妈,陪着他们吃了一餐饭,谈起邻居家和表姐家的事情,谁谁家那谁又填了一个孩子,表姐也结婚了,爸妈去补了婚纱照补了度蜜月……我才发觉人不能只活在回忆里,因为这样会越活越回去,无论你有多么不舍的那段回忆那个人,究竟生活还在继续,你必须忘记,其实并不难,现实就摆在你眼前必须要去接受。
饭后我帮妈妈洗完碗碟,拿着水果盘出来,帮爸爸切苹果,爸爸正看着足球比赛,我低头笑了笑,爸爸从我手上接过苹果,看着我说:“孩子,你比以前开朗多了!”
我微笑不语。
“别再重蹈覆辙之前的错误了,往前走,不要留恋别的,要争取眼前的幸福!”
爸爸的话像是在我疮疤上撒盐,一不小心刀子割到了自己的手指,我真的能忘记一切吗?
……
在家呆了几天,学校也快要开学了,必须启程回去纽约了,妈妈替我打包好大包小包的快递过去我的学校,爸爸偷偷私下又塞了一笔钱给我,我推脱,爸爸说:“你也老大不小的了,该找男朋友了,这谈恋爱哪能不用钱啊!”
我拉着行李过安检,看到妈妈拖着爸爸的手默默的看着我离去的背影,我觉得心酸,忍不住在远处低头流泪……
……
回到纽约,离开学还有段时间,我去咖啡屋做了几天兼职,开学了,课程比上个学期的要繁重,开始有大大小小的考试和竞赛,为了那点奖学金我拼了命去学习。
楼兰若回来了,准确的说是哭着回来了。
“妈妈坐牢了,为了爸爸的公司,为了把那间公司留给我,杀了那个男人,而爸爸却因为在监狱里的表现很好,被减刑了,爸爸还不知道妈妈的事情,从来没能让我觉得人生是那么难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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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VOL。21
楼兰若哭着告诉我:“我从小就不相信这个女人爱过我,但是她这么做是用命去弥补了那些年对我失去的爱,我说过我不能原谅这个女人,但是今天我不得不原谅她,她是为了我和我爸爸赌上了自己的性命。”
晚上我们坐在鱼塘旁边,微弱的橘色路灯打在她瘦小的肩膀上,她低着头用手捂着自己的脸,我只是拥抱着她不知道找什么话来安慰她。
整件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那个男人在外头有很多女人和其他女人暧昧不明,在家里也不顾她的感受随便带其他女人回家,左拥右抱完全不知道她的心酸,让她有种三妻四妾的感觉,而自己是多么的没有分量,她开始想念起自己的前夫,就是楼兰若的爸爸,得知他因为偷税漏税而被抓进监狱服刑,她穿的严密偷偷的到监狱探望他,他看到她显得非常的差异,第一句并不是责备她的话,他却说:“你怎么瘦了那么多,最近空气质量不好,你又有哮喘病,你得小心啊,有定期去做检查吗,有按时吃药吗?”
这个男人不断追问她的生活,他们已经结束父亲生活也有十几年了,他们已经非情非故了,他还要那样的关心她,照样像以往那样爱她,她在他面前哭的一塌糊涂,差点就要跪下来承认自己当年做错了很多事情,不应该为了那点钱而去委曲求全于他人,如果她能熬的住那点艰难,他们的日子还会继续的幸福,那么楼兰若不会从小没有了妈妈,在别的同学里成了怪胎。
她和他聊了很久很久,知道探望时间到了,他们才依依不舍的分离了,她急急忙忙的又去约好了下次见面的时间,走出来她觉得自己一身都轻松了,似乎把家里那种苦闷的心情抛之脑后。她回到家依然看到这个男人给其他女人打电话,她也学乖乐,不再像从前那样和他争吵最后弄得自己满身都是伤,她觉得没有必要这样委屈自己了,因为她找到了另外一个可以让她倾诉发泄的人。
每次只要她不开心都回去监狱和他聊天,每次聊完她都觉得心情舒畅,渐渐发现人生也不是难么难熬了,谁知道后来发生了很多事情,让她发疯了。
那个男人居然跟踪他,发现他出入监狱,后来调查清楚才知道她的前夫因为偷税漏税而被抓走了,他很生气很生气,一回到家就肆无忌惮地对她暴打,打的她满腿都是电线的痕迹,满脸都是淤青,这个男人最后甚至疯狂的把楼兰若绑票了,所以楼兰若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准时回到学校。
这个男人用楼兰若威胁她,像一只发了疯的野狼,用刀片一刀一刀的割烂楼兰若的手臂,她再也遭受不住,与那个男人妥协再也不去见他,楼兰若被放走了,她害怕于是赶快回来了纽约躲了一段时间。
楼兰若走后这个男人对她暴打,每天打到她昏死过去,那个男人势力大,说要在监狱里面找混混教训他,她着急起来失去了所有的理智,和那个男人厮杀抢那份公司的地契,她终究是个弱女子没有那个男人的力气大,那个男人把她推下楼梯,她头破血流的站了起来,冲去厨房拿着一把菜刀刺向他,一刀两刀三刀,直到这个男人无法反抗,直到这个男人无声无息的倒在地上,直到这个男人成了一句冰冷的尸体。
她藏起了这具尸体,把那份地契快递过去纽约转交给了楼兰若,把所有钱都打在一个账户上也转给了楼兰若,一切后事都准备好了、妥当了,这个时候她才去自首……
……
楼兰若说这件事情还是她爸爸和她说起的,她的妈妈如今因为受了过重的打击得了精神病,一边服刑的同时一边治病……
“有钱有公司又有什么用,之前我说过我要得到公司,我急需要钱,但是现在我都得到了,可是我失去了最爱我的情人,钱钱钱,有什么用,买得了、解决的了很多的事情,但是挽回的了我的妈妈和我的爸爸吗,钱就是个破东西!”
楼兰若粗鲁的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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