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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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的历史-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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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的商品,拐骗与肉骗的不同之处在于,前者的受害者多为妇女儿童,后者的受害者多为有身份有财势的成年男子。而且,拐骗的对象属于“流通中的商品”,由甲地卖往乙地,一卖不复返,肉骗的对象则属于“抵押商品”,一旦赎金到手,绑匪即将人质释放,“物归原主”。  近代帮会是拐骗大本营,帮会分子干尽了伤天害理、丧失人性的勾当。在黑道中,男拐匪叫“善心老爹”,女拐匪叫“好老妈”。被拐骗的妇女,容貌姣好者叫“好花”,相貌丑陋者叫“赔钱货”,年轻者叫“嫩白儿”,年长者叫“整块”。被拐骗的儿童,男孩叫“一柱香”,女孩叫“一株花”。  一般而言,骗子引诱妇女上当受骗的手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其一,利诱。有些女子过于势利,贪图一时小利,结果经不起骗子引诱,在金钱和物欲面前成为骗子的囊中猎物,直至贩卖他乡,才恍然大悟,但为时已晚。  其二,乘隙。以找工作为由,是骗子拐骗贫家女子或失业女子的拿手好戏。为了生计,许多女子被甜言蜜语所蒙骗,毁了一生的前程。有的骗子见别人家庭不和,趁机挑拨离间,劝说受冤屈的媳妇或妻子离家出走,到外地谋生,并许诺如何如何,致使妇女上当被骗。  其三,强掠。绑匪以武力劫持身单力薄之女子,软硬兼施,迫其就范,然后转手卖掉。  其四,迷药。绑匪看中某女子后,想方设法靠近该女子,用迷药将其迷倒,然后劫持而去,高价卖出。  其五,婚嫁。拐匪以娶亲为手段,瞒过女方的家人,一旦正式结婚,即将“妻子”卖出,获取高额利润。这属于“色骗”中一种。  其六,奸拐。拐匪挑选英俊倜傥之男子,使其追求年青女子,更多的是年青寡妇或富室小妾,也有贫家女子抑或千金小姐。一旦得手,随即贩卖外地。这亦是“色骗”中一种。  被贩卖的妇女,下场极为不幸。有的被拐卖到遥远的山村,嫁给贫苦无依的农民为妻;有的被卖到富贵人家,为妾,为婢,地位低贱;更多的被卖到妓院,沦入火坑而不能自拔。  民国时期,贩卖人口十分猖獗,黑帮势力操纵其事,无法无天。在上海滩,专门贩卖男孩(黑帮术语叫“搬石头”)的流氓头子名叫尚武。此人身跨清洪两帮,又是虹口捕房刑事探长。极有势力。他与潮州帮三合会勾结在一起,靠拐骗人口大发不义之财。尚武手下有门徒二千余人,是一个庞大的人口贩卖集团。他们到处抢掳男孩。然后贩往广东,高价卖给富商大贾。因为这些商人除了亲生的儿子之外,愿意领养男孩,对他们刻意培养然后从中挑选一个有能力继承自己事业的人。  令人感到惊奇的是,上海滩除了一个专门拐骗男孩的尚武,还有一个专门贩卖女孩(黑帮术语叫“摘桑叶”)的尤阿根。此人也是身跨清洪两帮,出任上海公共租界的老闸捕房刑事探长。尤阿根手下的门徒有五千余人,他们将拐到手的女孩大部分卖往北方地区,也有一部分卖给本地的妓院。杜月笙的门生、时任法捕房刑事科外勤股督察长的任文桢,有门徒千余人,也是专门贩卖女孩的大流氓。  在近代中国,贩卖华工出洋是一桩可以获得暴利的买卖,俗称“贩猪仔”。内地百姓被拐骗出洋,贩卖为奴,从事一切苦役,过着猪狗一般的生活,因而被称为“猪仔”。诓骗华工出洋最毒辣的手法,当推赌与烟。详言之,近代开埠地区,流动人口密集,外地打工者甚众。这些开风气之先的口岸,每每设有赌场,番摊、牌九等名目齐备。如果做工之人好赌,往往十之八九必输,因为赌场均有赌骗高手。当民工等辈输钱之时,赌场老板故作慷慨大方之态,任其赊欠。民工见此,愈输愈赌,愈狂赌其所欠愈多。所欠既多,赌场老板乃将赌债划归民工之雇主。因此,多数进入赌场的民工,因赌账纠葛,其工资已领到十年之后。万不得已,遂沦为人口贩子相中的“猪仔”。  另有以鸦片烟为诱饵,致使华工沦为人奴者。具体情形是,雇工之老板故意在工场旁边密设烟馆,以低廉价位吸引民工吸食。民工以此为劳作之后的休息场所。一经吸食,必定成瘾。染上烟瘾之后,工作时无精打采,晚睡早起,意志消沉,额定工作量每每不能完成。  鉴于此,这些民工必须延长工期,否则便不能领到应得薪水。面对这种绝对剩余价值的盘剥,吸食鸦片的民工无可奈何。可是,体力与精神既已耗损,工期亦相应越拖越长,所得之微薄工资尽耗于烟榻之上,入不敷出,到头来只得听天由命,被贩子卖往海外为奴。  杜月笙的徒弟陈鹤鸣,专门拐骗浙江温州、青田一带的青年农民。他与澳门流氓勾结,将人口贩卖到葡萄牙,再转往法国。人称“贩黄鱼”,因为华工属于黄种人,在拐卖途中,如果死掉,即被扔进大海,如同死鱼一般。  陈鹤鸣借助帮会力量,尤其是师父杜月笙的招牌,到处欺蒙拐骗。他擅长编织有利于肉骗的关系网,与青田县政府官员、上海警局护照股的警员、外国邮船公司买办、中国驻外使节,以及葡、法两国人口贩子,均有广泛接触,为其犯罪勾当疏通渠道。他大肆进行欺骗宣传,引诱青年农民出国赚钱。凡愿意到国外工作者,每人发给旧西服一套,但要上交450元左右的法币作为旅费,由陈鹤鸣统一购买船票。实际上,根本不需要什么船票,陈某勾结船上人员,将他们藏在货舱里,偷渡出海。有些农民没有钱交旅费,但梦想到国外大捞一把,被迫出卖田地和房屋,甚至将妻子“出租”。青年女子出国前必须接受色情表演训练,到达国外后,靠跳小脚舞谋生,实际上是出卖色相。后有进步报人著文揭批“贩黄鱼”内幕,陈鹤鸣落入法网,判刑5年,其同伙均作鸟兽散。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拐骗儿童之风在近代丝毫不亚于拐骗成年男女。儿童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他们在心理上对外部世界是不设防的,这就为骗子成功实施拐骗诡计提供了良好条件。加之儿童的反抗容易被制服,掠夺之、藏匿之均很容易,因此人口贩子每每看好儿童。施以小恩小惠,年幼无知的孩子就可能被拐走。而且,骗子还让受过训练的小孩去引诱其他小孩,这样更容易成功。  被拐骗来的孩子要认拐匪为父、为叔,要认同被拐骗的孩子为兄、为妹。拐匪令其“听话”,并加以特殊训练,然后贩往各地。  一般而言,被拐骗的男孩充作童伶、童仆,有的被寺庙收为子弟,有的贩往东南亚为“猪仔”,也有的卖给艺人当养子。被拐骗的女孩则卖到各埠妓院,成为雏妓。妓院老板特别愿意买进八至十岁的幼女,这不仅因为她们身价低廉,而且容易培养成摇钱树。上海、苏州、扬州、南京等地专门出现了所谓“囤户”,其职责就是留养、训练幼女,然后按不同价位予以出售。那些姿色好者,多卖给权贵人家为妾,价值千万,其他则以数千或数百元卖给妓院,时称“养瘦马”,有的女孩虽未沦入妓院为娼,但亦卖给人家作养女,有歌妓之养女,也有咸水妹”(专向外国人卖淫的妓女)之养女。有的被富人家买去当婢女使用,有的成为尼姑的弟子。还有的贩往东南亚一带,成为“猪仔”们的公用妻,下场极为悲凉,与青楼女子无异。  据悉,人口贩子之所以如此猖狂,是因为社会不公,世道黑暗。近代中国拐匪丛生的社会背景,在一篇旧文《内地拐孩的匪徒》中有客观的表述。该文称:自满清末年,政治腐败,横征暴敛,民力憔悴,加上河决大患多次发生,蝗旱之灾连年不断,盗贼时起,匪徒混入。琥珀搭芥,磁石引针,臭味相投,声气遂合。于是拐孩匪徒的基础建立了。光复之后,岁岁用兵,供应差徭,疲于奔命。良懦百姓,竟有远弃家室谋生在外的,幼子弱女流落荒村,寒无衣,饥无食。拐匪乘机行动,以微利作钓饵,以甜言来诱惑。这时,孩童视拐匪如骨肉,东西南北,惟命是从。他们获取厚利,广事结纳,日渐推行,竟达数省……  行贿受贿是拐骗分子上下其手、屡屡得逞的重要秘诀。其名目繁多,计有“献寿礼”,即向官员行贿;“送进水”,即向警察行贿;“送波罗”,即向地头蛇行贿,达到官、警、匪、骗四位一体,沆瀣一气。


第三章  近代骗术种类繁多的行骗术…装骗(图)

认乞丐为父行骗  8.装骗  所谓装骗,就是冒充某人行骗,最终达到以假乱真、诓骗钱财的目的。装骗需要非同一般的演技,否则就有露馅之虞。  民国时期,有一位乡下农民冒充清帮大哥,前往汉口法租界燕子窠吸食鸦片。此人放烟枪、置茶壶、插烟签的位置、拿茶杯的手法,吸烟的姿势,斟茶的派头,完全是黑道正宗。  有清帮弟子瞧见,回去报告真正的黑帮老大,说不知从哪里突然来了这么一位“大哥”,怎么招待他。老大听了不觉一怔,急忙派人去打探仔细。经过详细盘问,假大哥终于露了马脚,极力辩解,声称一切均属巧合,叩头求饶。黑帮老大听罢,气不打一处来,下令处死。后经人劝解,免去死罪,但还是割掉了假冒者的一只耳朵。如果说假冒帮会头目要有相当的胆量,那么,伪扮成差弁、官吏,则要有相当的口才。官场中人,每每堂皇其貌,夸大其辞,没有一定的嘴皮子工夫是难以出人头地的。骗子以骗钱为目的,凭借巧舌如簧的本领,以官吏面目出现,自然可以蒙混过关,骗倒一大批人。上海公共租界九江路的广诚信烟膏店,是商界巨孽。光绪年间,某一日忽然来了一位形似差弁之人。此人声称奉两江总督刘某人之命,来此采办烟膏,须福字清膏数百两。等店里伙计把烟膏放进竹篮后,差弁之人拿出银票一张,让伙计前往钱庄兑现。钱庄以票根未至为由,拒不付钱。差弁闻知,将烟膏之篮寄存在店内,亲自驾车前往。  店伙计一直等到黄昏,不见差弁之人从钱庄归来,顿起疑心。打开竹篮一看,才知道价值数百两的福字清膏已被骗走。  差弁之人之所以伪托两江总督的大名,是因为这位总督大人夙嗜烟膏,每年必派人至上海采办。骗子知悉这一内情,遂有上述行骗过程。  另有冒充官吏以行骗者,或自称禁烟,或自称查检牙帖,或自称巡视酱缸。所到之处,都出示官方文件,证明自己确系官场之人,以衙门出来办事。不明真相之人,每每信以为真,均以巨额钱财行贿。该官吏受贿之后,旋即离开。出示的官方文件确实是真件,只不过是骗取之物,然后借此冒名顶替而已。  在大多数情况下,骗子愿意冒充之人,必是有地位有身份之人,如上述帮会头目,官吏以及封疆大吏之差弁,均是骗子乐意扮演的角色。  权贵之名固然与金钱相连,但骗子绝不局限于此。骗子的目的在于敛财,因此凡能达此目的者,均可尝试之。富商巨贾是社会财富的代表性人物,他们自然成为装骗的对象。


第三章  近代骗术种类繁多的行骗术…假骗(图)

奸商  9.假骗  所谓假骗,就是骗子用假冒伪劣之物骗取他人钱财。假骗与装骗的区别在于,前者作伪工夫用在“物”上,后者作伪工夫用在“人”上。近代上海,有人于道旁设摊,出售香水。商标瓶式,与正规商场几乎一样。一经开启,让路人嗅之,芳香无比。有一外地人,名叫张仲康,刚至上海不久,在路边摊子上看见香水,相信是佳品,一次购回三瓶。到旅店后,打开一看,全是白水,这才知道卖香水之人让人所嗅之瓶,是真香水,特借此为诱饵以愚人。近人徐珂在笔记野史中指出:“商品之伪造以罔利者,多矣。冒牌也,仿式也,因无论已。及又有冒海外华侨之姓名以制物炫售者,人为所愚,利市三倍,初固无其人也。久之,有涎其市而诈欺者,自称为华侨之遗族,以贫乞倾助,若不允,当控于官。其人不得已,乃资以万金而去。”  清末明初,既有骗子伪称华侨者,也有骗子伪造国货以敛财。宣统年间,提倡国货之声不绝于耳,爱国商人纷纷响应。但是,仍有奸商出售外国商品,包括绸缎、烟草等等。他们变换手法,以骗取国人的信任。其装潢,其牌号,皆用国文。所登广告,亦极言外货充斥市场有十害无一利,本店物品之原料皆取材于国内,热心君子若肯购买之,也是爱国御侮、杜塞漏卮的一种行为,云云,吹得天花乱坠。果然有效,数月内营业额直线上升。  在中国文化的评判标准里,商人的地位极其低下,动辄称以“贱商”、“奸商”,似乎“无商不奸”、“无奸不商”这样的同义反复就是商人的权威定义。  翻检近代史料,不难发现商店确乎是骗子行使假骗手法的重要场所,商业行为大量充斥着欺诈。以匾语为例,药店有悬挂匾牌以自吹自擂的嗜好,或书“上池神水”,或写“刀圭圣药”,落款之人皆是负有时望之达官贵人。实际上,这些社会名流深居简出,也不知道自己的大名被人盗用,因而不见不闻而任其作伪。于是乎,愚蠢之人都以为真是神水、圣药,大量购买,信以为至宝。另有商店,所用招牌与他人相同,只不过在招牌上的某字旁加上某偏旁部首,目的在于混淆视听以行骗。  利用广告行骗,是较为常见的骗术。商店在报纸上所登广告,每以他人赞美之信函罗列其中,或以真迹摄影表明其商业声誉,包括发函人之人像,邮政局之图标,人名地名手迹职业,应有尽有。有知悉内情者披露,甲地某商店自拟函稿,连用邮票寄往乙地,找一人书写以付邮。至于人像,则是往照相馆中搜买一张日久弗取,不知是谁的照片,为之取名某某,旁列颂扬之语。这就可以欺骗社会上昏庸无识之辈,以为该商店之物品货真价真。  摸奖是刺激消费者掏钱购物、促销商品的妙方,但是商店奖券也有作伪者。近代某省某街有一西式大商场,其所陈设出售者,药品占多数,香皂、香水次之,玻璃器皿以及其他零星杂物又次之。开张之初,前往购买者争先恐后,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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