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酒话太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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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酒话太宗-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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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国变法的核心思想便在于废除分封,构筑统一的中央集权帝国体制。这首先要设计一套中央集权的行政体制和国家组织结构,更重要的是要有一个与之相适应的社会背景,这在贵族门阀占主导地位的当时其实是很困难的。因为所谓中央集权,就要将贵族官僚的权力收归国有。以往贵族受封于一块土地,这片国土和国土上的人民便是这个贵族的私有财产,商鞅变法却要求全国土地和人口都成为国有,甚至要废除贵族世袭特权,这当然是旧贵族极力反对的。为此,商鞅采取了三个重要措施:

第一,通过“废井田,开阡陌”,重新规划国土。商鞅宣布土地可以私有,鼓励开垦荒地。这极大地激发了新兴地主的热情,大量的土地被开垦出来,占用了很多劳动力。而旧贵族的劳动力因此显得不足,不得不将世袭的土地租售,这样旧贵族的土地资源比例降低,其在经济上的影响力也大大下降,这是建立新社会的经济基础。

第二,通过“什伍法”重新组织社会人际关系。新兴地主需要雇佣劳动力,被雇佣者不得不解除原先隶属于某贵族的人身依附关系。商鞅设“什伍法”统一管理这些脱离了人身依附关系的零散人口,也就是政府管理国家公民。按西方的社会学理论,这就是封建时代的终结,所以很多人会认为秦朝结束了封建时代。

第三,取消卿大夫的世袭官爵。这是最重要也是最难的一步。商鞅的策略是先在军队中实施军功二十等爵制,规定任何人都可以凭军功晋升而非凭世袭身份继承军权,这在战火纷飞的战国时代可以被广大贵族接受。而随着这些凭军功新晋的平民军官日益增多,原来的旧贵族势力被排挤,逐渐失去了军权。

商鞅变法的核心实质上是废黜贵族制度,如果贸然实施,容易激化矛盾,这也就是很多人明知要改革,但改不下去的原因。商鞅的做法则相当巧妙,先在贵族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培植平民势力,等到新势力在某个领域逐渐压倒贵族势力时,便在该领域取消贵族,最终全面取缔贵族社会,形成公民社会,建成了平行化中央集权式帝国体系。

商鞅能完成这些步骤,和秦国平民的配合是分不开的。平民本来是贵族的附庸,商鞅突然来请他们脱离原来的主人,即使口头承诺的前景再美好,也很难取得广泛信任。商鞅巧妙地通过“城门立木”这次表演博取了民众信任,跟随他脱离贵族社会,走进公民社会。当然,更深层次的原因还是在于中国社会缺乏宗教法权的约束,也没有形成契约社会。试想类似改革若发生在欧洲,毫无疑问,教廷会把商鞅先生绑在柱子上,像布鲁诺那样烧掉他。而全体人民也一定会谨遵教廷神谕并恪守人身契约,而不会去理会谁在城门口表演立木。这才是中国能率先走进中国特色封建社会而欧洲始终被禁锢于“黑暗中世纪”的内在因素。

商鞅变法对秦国社会的改变到底有多大,其实最佳注脚恰是他本人。商鞅变法严重触犯了旧贵族利益,秦孝公太子驷的两位老师太子傅公子虔、太子师公孙贾曾公开反对商鞅变法,被商鞅处以酷刑,把鼻子割掉,也就是所谓的没脸见人。后来太子驷继位,即为秦惠王。这两位老师趁机诬告商鞅谋反,秦惠王判处商鞅死刑。这时商鞅跑到自己的封地商,准备组织下属负隅顽抗。若在商鞅变法之前或者欧洲封建社会,这是可行的。因为按照封建人身依附关系,“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封地上的人不是国家公民,也不是最高领主的财产,而是这块封地领主的私有财产,领主若要反对自己的上一级领主,他们应该跟随。然而经过商鞅变法,秦人的思想已经转变,商地的人并不认同自己是商鞅的私有财产,也就不会跟随他,于是按国家法律把罪犯商鞅抓起来,最后商鞅被车裂而死。

可见,秦国已经建成了公民社会,整个国家是高度统一的中央集权体系。国君通过科层制的官僚组织体系指挥国民,从最高元首到普通百姓或前线士卒,只是同一命令的层级传递,而不是多级主权的联合下达。

始皇帝二十六年(前221),秦国依次攻灭了六个诸侯国,也毫不客气地吞灭了周天子的直辖领地东周、西周,中华帝国的主体部分第一次从形式上统一到了单一制的中央集权帝国旗下。

统一华夏后,没有殖民意识,也不搞分封建国的秦王朝,当然会要求全国执行统一模式。然而,要求我们的祖先从上古时代直接进入公民社会亦不现实,部落制、奴隶制、封建领主制的残余力量还将以各种变通形式不断挣扎起复,有时候挣扎力量还会反噬新生进步力量。秦二世作为最失败的太宗典范,很多人归结于他本人的弱智,但这显然是片面的。他的失败是一次典型的社会大变革挫折,是中华民族由中国特色奴隶社会转向中国特色封建社会这一文明大转型中出现的曲折。

而对小胡亥而言,真正的不幸在于:他上位的时机恰恰只晚了一格。他的前任——秦始皇,无论后世毁誉如何,都享受着“千古一帝”的赫赫声威,而他却要在史书中扮演弱智败家公子的角色。然而,在大秦帝国这架青铜铸就的超级战车上,某一个零件真的有那么大的主观作用吗?或许他和他父亲都只不过是按照战车的轨迹,走到了不得不走的那一步而已。

被即位的小朋友

秦朝的行政组织结构严谨缜密,对每个环节上的操作者要求都很高,对顶点的皇帝尤其苛严,甚至超出了常人的体能范围。俗话说:“文死谏,武死战,皇帝累死在龙案”——别误会,不是指被后妃们累死在睡觉的龙案,而是被每天超过二百斤的奏章淹死在办公的文案上。

始皇帝三十七年(前210),四十九岁的秦始皇(在当时已经算是比较高寿)已被繁重的政务严重摧残。尽管非常怕死的秦始皇致力于研发长生不死的技术,但并未取得实质性成果,他的身体健康和所有到这个年龄的人一样,在一天天恶化。即便如此,始皇帝仍然坚持进行了第五次全国巡视,以彰显大秦帝国的统一属性。

七月,巡视团行至平原津(今山东平原以南张公渡),秦始皇病体沉疴,实在无法支撑。虽然秦始皇非常不愿提“死”字,但大限将至,亦非人力可以阻止,始皇帝也不得不接受现实,准备安排后事。

由于秦始皇一直寄希望于长生不死,所以始终没有立太子。但长子扶苏为人“刚毅而武勇,信人而奋士”,被大多数人看好。内史蒙恬率军三十万北击匈奴,修筑万里长城,扶苏跟随军中,显然是外放锻炼,准备接班。蒙氏是秦朝战功最盛的望族,从蒙骜、蒙武起,为秦帝国一统华夏立下赫赫战功,现在除蒙恬率领秦军主力部队,其弟蒙毅也位至上卿,主管最高司法。蒙恬与扶苏在北方边境结下了深厚的战斗友谊,蒙氏家族应该非常支持扶苏。

本次出巡,秦始皇带有左丞相李斯、中车府令行符玺事赵高、上卿蒙毅、少子赵胡亥,右丞相冯去疾、将军冯劫留守咸阳,蒙恬和扶苏在北方打匈奴、修长城。史载秦始皇赐诏给扶苏,让他把军事托付给蒙恬,自回咸阳办理丧事。虽然没有明说让他继位,但这个召唤明显带有此意。不过那时候没有电话,不能直接通知,必须通过一套公文手续,经办手续的人就是赵高,问题也就出在他身上。

秦皇室嬴姓赵氏,这个赵高是皇室远亲,但其父曾犯罪,其母被罚为奴婢,出身相对卑贱。如果在秦朝之前,是没有什么政治前途的,但赵高生在了好时代,只要有才能,就有出头的机会。赵高文武兼修,练得一身好武艺,又精通刑狱律法,秦始皇任命他为中车府令,掌管皇帝的车舆,还让他兼任胡亥的老师。有一次赵高犯下重罪,上卿蒙毅判其死刑,但秦始皇不但赦免其罪,还官复原职,甚至兼行符玺事,也就是掌管皇帝符玺,相当于贴身文秘。这种工作在后来一般都是由宦官承担,而《史记》中一句有歧义的“宦籍”,更使很多人都认定赵高是宦官。其实在先秦“宦”只是近臣之意,并非指阉人,赵高有女儿女婿,怎么可能是阉人?

扶苏师从蒙恬,胡亥师从赵高,显然双方是竞争关系。我们甚至可以进一步推测,蒙毅判赵高死刑,但罪名史书并无记载,且秦始皇不但赦罪还官复原职,可见这个判罚本身也未必公正,或是双方争权中的一次交锋。秦始皇在时还可以平衡一下这种争夺,而他一旦故去,形势就会完全倒向继位的一方。本来扶苏一方占有绝对优势,事实也正向这个方向发展,但赵高不会轻易就范,他要利用贴身文秘的职务之便奋力一搏。

赵高悄悄扣住秦始皇给扶苏的诏书不发,没过几天,车队行至沙丘平台(今河北广宗大平台村),秦始皇驾崩,赵高先不发丧,而是紧急召来左丞相李斯密谋。

赵高首先说明了皇帝死在外地容易引发动乱,李斯也表示赞同,同意将尸体送回咸阳再公布。然后就是拥立谁继位,李斯第一反应当然也是扶苏,而且作为丞相,他怎么可能容许伪传诏书这种事。但赵高向他分析了形势:“君侯才能、谋虑、功高、无怨(指没有怨恨,群众基础好)、长子信之(指扶苏的信任),此五者皆孰与蒙恬(比蒙恬如何)?”李斯还是一个很客观的人,老实回答:“不及也。”赵高说:“那就对了,扶苏当了皇帝,肯定用蒙恬做丞相,您最终不能位极人臣衣锦还乡。胡亥仁慈笃厚,可以为嗣,请您考虑!”

秦汉丞相制度有时是单独一个丞相,有时有左右两相。历史上一般以左为尊,但秦汉初碰巧是以右为尊,李斯这个左丞相其实是二把手,还差一步到顶。不过他只是资历差点,以他作为中国特色封建社会第一代设计师的才华和功勋,登顶毫无悬念,可赵高为他描述了一幅煮熟的鸭子展翅高飞的愿景。经过慎重考虑,李斯决定与其合谋,矫发诏书立胡亥为太子。另拟一道诏书给扶苏,痛斥他率军不能辟土立功,士卒多耗,还经常直言毁谤,令其不得归为太子,将军蒙恬辅佐不力,皆赐死。

扶苏接到这么一道诏书,伤心欲绝,立即准备自尽。蒙恬说:“皇上没有立太子,而且现在外地。朝廷让臣率领三十万大军,公子监军,这是身系天下的重责,现在一个使者来就自杀,怎知不是其中有诈?确认一下再死不迟!”

蒙恬这话其实很有道理,如果扶苏回个信确认一下,赵高的诡计很容易穿帮,那时就算撕破脸,且不说赵高矫诏之罪人人得而诛之,扶苏一方的实力明显也要强得多。但扶苏吃了老爸一顿痛斥,再加上使者几度言语挑唆,羞愤难当,当即自尽。蒙恬还不肯自尽,使者只好暂时留下李斯的舍人(秘书)监军,飞奔回李斯处报信。

尽管蒙恬还没死,但扶苏死了基本上也够了,赵高等人拘捕蒙毅,率巡视团回到咸阳。为了掩盖秦始皇已死的事实,赵高等人继续装出平时侍奉皇帝的动作,每天照常把食物送进车内,照常接受百官递送的奏章。赵高还把一种非常高档的食物——鲍鱼大量塞到车里。这当然不是孝敬皇上吃海鲜,而是因为当时天气很热,秦始皇的尸体很快开始腐烂,塞鲍鱼可以掩盖尸味。

呜呼!千古一帝,死后竟被臣子如此对待,不胜哀哉!

回到咸阳,李斯、赵高立即发丧,拥立胡亥,史称秦二世。胡亥就在这一帮人的导演下,稀里糊涂地被即位了。

传说中的暴政

提到秦朝,一般人第一印象是统一,其次恐怕就是暴政了。在后人贴给秦朝的标签中,有长平之战坑杀四十万赵军,还有孟姜女哭长城,连《史记》的“焚诗书,坑术士”也被硬说成“焚书坑儒”,以起到把秦朝树为儒家社会公敌的作用。而秦始皇好歹还是一统华夏的千古一帝,功过两分,秦二世则完全成了纯粹的弱智二百五。

从现存史料看,秦二世确实没什么值得称道之处,史书上只记载了他当皇帝后的几个弱智故事。比如秦朝规定上朝时要把鞋子脱在大殿门口。有一天,秦二世见那么多鞋子整整齐齐地摆放在那儿,突然跑过去踢得乱七八糟,在众人的瞠目结舌中轻松地说了一句:“没什么,好玩儿,哈哈哈!”

这段描写使一副顽童形象跃然纸上。政治是最严肃的游戏,秦二世作为皇帝,这种玩法就太儿戏了。而作为二世主的通病,秦二世沉溺富贵的问题也很严重。秦二世非常有志于度过一个精彩的人生,他曾问赵高:“人活在世上,如骏马穿过缝隙一样飞快。我已君临天下,想穷尽耳目所好,心志所乐,一直到死,可以吗?”赵高的回答很有水平,若按儒家传统,肯定说这是昏君的做法,贤主应该避免,他却说贤主应该这样做,昏君才必须禁止。原来他的考虑不是规劝君主,而是如何保障他达成这种心愿,只有他所谓的贤主才做得到,昏君这样做容易被人推翻啊!而赵高所提供的方法也令人发指,他说:“沙丘之谋受到很多大臣和兄弟怀疑,只有把他们全杀了,才能高枕无忧!”秦二世非常赞同,于是大杀重臣和兄弟。

第一个遭殃的当然是蒙恬。秦二世登基后其实真相已经大白,但手握三十万主力部队的蒙恬并没有打起为扶苏报仇、清君侧之类的旗号反对秦二世(其实是赵高),反而说:“我家三代为大将,我现在手握三十万重兵,论实力我完全可以发难,但是我遵守先人教诲,不敢忘了先帝。”于是服毒自尽,京城的蒙毅也被杀。对此,后世评价不一。比如司马光认为,蒙恬是秦始皇荼毒天下的急先锋,不仁不智,但谨守臣道,明知是无辜被杀,依然守死不贰,非常值得称道。也有不少人认为,不久后天下反秦,大多打的是为扶苏、蒙恬报仇的旗号。而蒙恬自己却不知道打这个旗号,主动就义,傻到了一定程度。不过从公共管理学的角度讲,蒙恬和商鞅的死存在着深刻的内在联系。商鞅无法煽动商地的人随他造反,是因为秦人都已经转化为国家公民而非他的私有财产。同理,蒙恬是三十万秦军主将,但这三十万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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