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赖你,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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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赖你,怎样-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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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他们其中一个人了。我跟你说啦,这种男人我见多了,没前途啦,只能是个“俗仔”啦,无三小路用……”小女生的数落声终止于自己衣领被轻易提了起来,让她足尖离地十来公分。
  “衍泽,不可以这样!她是孕妇,快放下她!”没料到自己困住他的身体也没有用,他只消伸手一提,便足以达成欺压人的效果。
  “小太妹,不该开口的时候,最好闭上你的鸟嘴。对了,谁是洪大哥?谁又是方律师?”他声音没有提高,光一张脸就足以吓得人口吐白沫。
  小妃挣扎得脸色胀红又转白,这时候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这个“俗仔”不好惹,发起狠来是很可怕的。
  “放——放开我啦,好痛,不能呼吸了……”
  “衍泽,我要生气了!”常夕汐尖呼。
  威胁够了,他才放手,让小女生软软的滑坐在地上呼吸美好的空气。远方跑来一些人,让他皱紧了眉头。
  “小妃,还好吧?”常夕汐连忙扶起小女生,当她看到一大票人跑过来,心中暗自叫糟。
  “怎么了夕汐?”洪俊城戒慎的看着耸立在她身后的大块头,想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纪衍泽瞄了瞄他胸口的名牌,直接问他:
  “你在追我的女人?”指关节暗自卡卡作响,打算在那白面书生点头时将他轰到医院去反省。
  洪俊城看了看满脸惧意的小妃,以及板着面孔想训人的常夕汐,再看回头想揍人的男子身上。情况有点好笑,他低低笑了出来。
  “你好,敝姓洪,洪俊城,久仰大名。”伸出手,充满善意的打量这叛逆味十足的大男孩。
  “你知道我是谁?”他不客气的一手拍开他的友善。
  “当然。你是教夕汐挂心了十多年的人,纪衍泽。”
  “这里还有别个姓洪的,并且想追求我女人的人吗?”不理他的友善,纪衍泽逼问。
  “只有我姓洪,三年前曾暗恋过她……”
  话未完,便见得大拳头准备扑杀而来——
  “纪衍泽!”常夕汐死命抓住他。“你要是在这边闹事,我绝不原谅你,听到没有?!”这只野兽,怎么老是凶性大发。
  “他敢'犬肖'想我的女人,我杀了他!”他抱开她。
  她气极的挡在他面前,伸手扭住他脸颊,一边一个。
  噢!很痛吔!她以为她在教训小孩子呀!真是越来越得寸进尺,她真是料定他不会打她了吗?
  “你老是这么冲动怎么行!这会让别人怕你的吔,何况俊城只是我的同学,你凶什么凶!”
  “你比较凶。”他揉着脸抱怨,顺便扫了眼看好戏的人,看到一些人因他的瞪视而退了好几步,实在觉得被别人怕也没什么不好。
  这是一出“美女与野兽”的剧码吗?洪俊城好笑的打量着。男孩叛逆的面孔上有着目空一切的狂傲,是那种不把道德法律什么规矩放在眼中的人,但夕汐却可以使他放下身段,稍有节制。
  “小子,我警告你,少打我女人的主意,否则你会死得很难看!”纪衍泽仍不忘对情敌示威。那名白面书生一看就是专门诱拐女人的小白脸,不防着不行。
  “我们只是朋友。”洪俊城微笑着道:“何况,夕汐的心在你身上,没人抢得走,不是吗?”
  看来这小子挺识实务,纪衍泽不理会常夕汐气得通红的面孔,搂紧她道:“最好只是朋友。”
  撂完了话,掳了人便要走出铁门,常夕汐挣扎道:
  “我还在上班。”她伸手他,她简直要被他的蛮不讲理气昏。
  “请假。我们要约会。”
  上辈子八成是海盗兼痞子带无赖的男子,掳了佳人上机车,扬长而去,留下一票张望的闲杂人等,为常夕汐的眼光叹息不已……
  *         *         *
  “喂。”纪衍泽夹了一个寿司到常夕汐嘴边。
  她不吭声的别开脸。
  “你气什么呀!”他都给她骂过了,一路由郊区骑回市中心,只差没聋掉,她还在气个什么劲儿呀?这女人脾气愈来愈大了哦。而奇怪的,自己怎么愈来愈好,随她骂都不会太生气?
  “你要懂得尊重我,与尊重他人。”她闷声要求着。
  “我不是告诉你要约会吃饭了吗?又不是什么话也没说,抓了人就跑。”他反驳,硬是将寿司塞入她嘴中,并且喜欢起她吃东西的感觉,于是又夹了一朵青花菜到她嘴边。
  “那不算。我的意思是,不能在我上班时要求我跷班,而且不可以因为别人出言不逊就要打人。”
  “你根本没有真正的下班时间,而且你不要欺人太甚,我绝对不会放过上门讨打的人,我只能做到不主动去打人。我不是圣人,你搞清楚。”他不悦的说着。
  “反正以后不可以拖了我就跑。你可以晚上来宿舍陪我,然后也可以来当义工,享受帮助别人的快乐。”见到他沉下来的面孔,她也不好再多说些什么。老实说,现在的他已成熟了许多,至少到现在为止,都没看到他与人打架的痕迹。脾气坏是改不了的了,但他似乎已稍能自我控制,她不该一下子要求太多才是。
  当义工?
  “我哪来的美国时间当义工?那种伪君子的行为你自己收着用。自己的不幸就要自己担待,乞求别人帮助做什么?像乞丐似的!顺便满足你们这种人的『善心』,让世上的人赞扬满足你们的虚荣心。”他一向对慈善机构嗤之以鼻。
  “你以为每个人都与你一样坚强呀!如果没有这种机构存在,社会悲剧只会更多。”差点忘了他痛恨别人对他“行善”。
  他不想谈那些无聊的事,在她吃东西的同时,说着自己的打算:
  “我现在有二个工作机会,都是可以让我在十年内有成就的工作。”
  “现在的工作不好吗?”她怔了下,怕他又打算做什么不法的工作来飞黄腾达。
  他不悦道:
  “你那是什么表情,我要做的都是正当的啦。”
  “什么样的工作?”
  “一个是保全人员的工作,月收入七万以上。如果我努力工作四五年,大概可以自己创业。这种合法的保镖工作你可以放心了吧?公司会代为投保一千万意外险,如果我死了,你的生活也不会有问题……”
  “少胡说!”她脸色转白,斥叫道:“你一定要做这种危险的工作吗?”
  “不危险怎么会有钱?我打算早点存钱买房子好娶你咧。对了!”突然想起,他放下筷子在身上的口袋中找东西,最后在裤袋中摸出一只锦囊。“给你。”
  她疑惑的接过,看到他面孔可疑的闪过一抹不自在。这可真是奇了,让她不觉对锦囊内的东西好奇不已,轻轻拉开红线……
  里面是一只白金戒指,镶着一颗小碎钻。
  “我听说订婚的人都会有戒指。我今天领钱,把尾数付清了,就拿来给你。”他粗声粗气地道,并且补充说明:“你收着,等我以后有钱会买大颗宝石戒指来换这一只不值钱的东西。你敢嫌它小就试试看!”
  原来,他当今天是文定的大日子,所以非掳她出来吃饭不可,而且坚持要吃贵死人的日本料理。
  她诧异的深吸口气,一时之间不知该怎么回应。
  感动于粗率表相下的用心与真心,也懊恼与他的快速莽撞,他们都没有来得及谈恋爱呢,他怎么老我行我素的搭乘太空梭行事!
  她甚至是前天才想通自己应该是喜欢他的,也愿意尝试把他当男朋友看,可是一切都只在适应中,哪有人一下子论及终身的?!
  “你嫌小?”他头顶冒出火气,粗话在酝酿中。
  “没有,不是,我很感动,只是……”她急切的打断他的胡思乱想。
  “没有最好,还不戴上。”他夺过戒指,往她无名指套过去,发现戒指有点大,耐心的调整成她的尺寸,蒲扇似的大掌生怕弄痛她白嫩的小手。
  “好啦,你是我的未婚妻了。”他好心情的咧嘴而笑,觉得自己辛苦工作已得到代价。
  “衍泽,我接受你的礼物,但我想我必须提醒你,我们还不算在恋爱。”她也一同打量戒指,以及感受自己一双手被盈握在他手中的奇特协调感。
  他将她双手放在颊边摸娑。
  “没关系,只我爱你就行了。”而且她属于他,那么他便有了全世界。
  他直率的告白令她胀红了脸。“爱”这个字,在她而言不是那么轻易就可以说出口的,而他总是直接的挂在嘴边。
  这个粗鲁蛮横的大男孩,有一长串的坏习惯、坏脾气,简直是罄竹难书,但他也是不造作,不回避的。
  看不顺眼就骂,被欺压就加倍还击,爱了——就直接说出口。
  他说爱她呀……
  不知何时,他已经坐过来她这边,搂住她道:
  “我们订婚了,你就是我的老婆。那么一来,如果我选择去大陆工作,也可以放心了,你应该不会背着我乱来,你是有身分的人了。”
  嗄?什么?几时说过要去大陆工作了?
  “大陆?”
  “对呀,当兵时有一个同袍,与我混得挺熟,一直要我与他去大陆帮他老爸的忙,可能是看中我能打。”他耸肩,伸手抹开她皱紧的眉。“我想过去看看,也许有什么我能做的。
  大陆是个充满商机的市场,我想学做生意。”
  “但——大陆的法令,还有商人的世界一向尔虞我诈,你会吃亏上当,怎么可以?我不要你赚大钱,平淡的过日子不是很好吗?”他太好冒险了,令人担心。
  “可是我想赚大钱。混黑道与混商场的道理其实是一样的,动脑斗智,偶尔也斗力。吃亏上当都是经验,适应了商场之后,谁还能骗得了我?”这女人把他看得太扁了吧?
  “你的兴趣是从商?”她不认为他的性子适合。
  他笑。
  “我一定做得来,放心。如果不行,了不起失败了回台湾做苦力,摆面档,安份过日子。我的年轻就是本钱,我不能当黑道老大来让别人害怕,那么我一定要当有钱人来堵住那些瞧不起我的人的嘴。这也是我先成功,才回来娶你的原因。你回娘家也会有面子。“想来,他真的很在乎、很痛恨那些奚落他,并且避他如蛇蝎的人。这种痛恨,是发愤图强的动力,但却是不健康的。她并不希望他罔顾自身安全,一味的想要功成名就。对她而言,那根本是无关紧要的事,世上有什么比平安健康更值得珍惜呢?
  但看到他眼中闪动如炬的企图心,她无法出口什么劝退的话。他以为她退让得够多了,而,只要他不从事非法的事,任何方式的力争上游,她只能抱持肯定的心去为他打气。只有她明白,愿意正当去做事,对他而言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毕竟他曾经有机会以拳头去叱吒风云,成就自己的霸图基业。
  如果男人的本性是鹰,就不该被当成驯鸽来饲养。
  他要飞,就让他去飞吧。
  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指,廉价的白金戒指,是他第一份以苦力换来的金钱所购得。
  他说是订婚戒指。
  他们,真的有未来可言吗?为什么他始终如一的笃定,未曾动摇呢?
  变数不是没有的,也许他的生命中只是未曾出现美好女子来倾心吧?
  她应该珍而重之的放下所有情感给这个小她三岁的男孩吗?
  看着他意气风发的面孔,她不禁失神了。
  *         *         *

 


第6章

 
  比起洪俊城的翩翩好风度,另一名对常夕汐颇有好感的方文星大律师就显得强悍傲然。
  家世、经历与职业会造就一个人的人格气度。一路走来顺遂无比的人总不免有那么高人一等的傲气。
  方文星是一个不错的人,不然他不会义务来当“未婚妈妈之家”的法律顾问。现年三十,颇有名气,是任职的律师事务所中闪亮的明星。英俊聪明,气势凌人,穿着品味有一股贵族气息,无时无刻都以最正式的面貌示人,迷煞了所有女子的芳心。
  今天的常夕汐依然是忙碌的。她手上抱的仍是爱哭到令人退避三舍的小娃娃。而小娃娃的母亲昨日出门后至今未归,后来在她床位的枕头下发现了那位小妈妈永远不会再回来的信件。也就是说,小娃娃正式被遗弃了。
  她担心那位小母亲依然去寻死,除了请有关单位多注意之外,人踪杳杳的情况下,没法子做更多的事。而小娃儿,确定必须送至孤儿院了。幸好孤儿院那边据说有一对夫妻不介意小孩有残疾,收养意愿极高,使她的担忧稍稍减轻了些许。
  而今天要处理的大事,即是一名婴儿的官司问题。
  一名十七岁的未婚妈妈小琳,前些日子安然产下一名男婴,引发了官司。婴儿的父亲那一边人马使尽方法要带回这名男婴,延续香火。
  婴儿的父亲半年前死于车祸,绝望的男方父母才将希望放在曾计划私奔未成的女方身上。当时他们是知道女孩已受孕,却不屑一顾;如今独生子一死,就算是流落在外的私生子也无妨了。
  看准了小女生未成年,又无父母撑腰,打上官司胜算十足,于是事情便闹到如此这般,成了常夕汐头痛不已的问题。
  “哇——哇——哇——”小女婴哭声震天,吵得讨论会议几乎无法进行。
  “春月婶,帮我泡一杯牛奶来好吗?”唯一仍和颜悦色的常夕汐轻轻拍抚着怀中小孩,对帮忙打杂的欧巴桑说着。
  “好呀,我是认为把小蓉丢到小房间去哭比较不会吵到人啦。反正她怎样都只会哭,抱了也没用。”春月婶不耐的说着。
  “对呀,夕汐,随便她去吧。”理事长也不禁揉着太阳穴宣告投降。
  “对不起,不过她吃了奶之后,会好一点的。我先下楼去她吃牛奶,你们聊。”
  “听说这小表晚上也要你哄才睡?”方文星靠在门框边,看着她以无比的耐性去安抚无药可救的哭娃,心下并不赞同这种烂施行为。
  “她没安全感。”她笑。
  “值得你为了她放弃一切休闲活动?连约会的时间也牺牲掉?”他已多次邀约,却因佳人公事缠身而遭推拒。能见上一面全是拜公事所赐,忍不住又批评:“太重视工作到休闲生活全无,未免浪费生命。”
  她仍是以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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