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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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师- 第2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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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列格,帮我搞定它。”玛娅恨恨的说道,她还真拿赤血没办法,这东西什么也不怕。以小熊的力量,刚才的握力足以将精铁握变形,可赤血却没什么事,她实在想不出更好的办法来。     
  以前就知道,赤血可是水火不浸,刀剑不伤,没想到对压力的抗性也这么出色,用阔剑连它的皮肤都刺不破,玛娅真是不知道应该拿它怎么办了。     
  “没问题。”费列格笑了起来,他早就想好了如何对付赤血,第一次的办法最有效,赤血是不怕死的,它们几乎拥有不死之身,现在的费列格,还没能力杀死赤血,不仅是他,就是陆灵风也没办法。     
  在地上挖出一个土坑,费列格检查了一下,这里的土质还算不错,让小熊将赤血放到土坑中,用手按住,再将四周的土压实。     
  几道火柱在燃烧起来,一会功夫,土质化成晶体,将赤血身上的皮粘上。小熊放开手,赤血已经飞不起来了,这还不够,费列格再次取土,再烧一次,这回结实多了。     
  费列格还是有些不放心,赤血的汁液腐蚀性太强,继续烧灼,连续三次之后,赤血被包在脸盆大小的球状晶体内,这回它可别想再飞起来了。     
  将圆球放到坑中埋好,四周再次灼热,将赤血烧结在地面上,这次就算有同伴帮忙,它也别想逃出来,何况赤血性格非常孤独,它的同类也未必肯帮助它。     
  “听着,我虽然杀不死你,却能将你种在这里,永远也飞不了,我不知道你会不会饿死,就算饿不死你,永远在地上看着其它赤血在天上飞,你一定会很舒服是吧。”费列格带着些许的邪恶微笑,传音给地上的赤血。     
  “给你精血,放我出来。”赤血投降了,它的确不怕死,因为费列格不可能杀死它,可现在的样子,比杀了它还让它难过,永远活在地上,看着天空,这是赤血的生活吗?     
  第三百二十七章 三件神物     
  列格又花了半小时将赤血放出来,经过几次与赤血打是很猛,可它们说话算数,在这一点上,可比人类强多了。     
  一滴精血注入紫石头部的死灵之中,费列格可以明显感觉到,他与紫石之间的联系加强了许多,可惜过了一小时,紫石还是不会动,看来精血的力量也是有限的,第一次的效果最好,第二次就差多了。     
  “不行,看来是没办法了。”费列格无奈的收起紫石。天空中的赤血,看到刚才费列格的表演,早不知道飞哪儿去了,它们可不想将自己的精血送人,那是它们的力量源泉。失去一滴,会少了半条命的。     
  “好了,我们走吧,在这里已经花了太长时间了。”陆灵风说道,她也很喜欢紫石的战力,可惜白白浪费了时间,却没能修复紫石。     
  “停。”陆灵风一挥手,后面的费列格和玛娅停下脚步,这是第二条通道,路面同样狭窄,走出不过几百米,陆灵风挥手叫道。     
  “怎么了?”费列格问道。     
  “前面有陷井,我看到一处,不知道是否还有。”陆灵风说道,她对陷井机关了解的不多,如果不是灵觉敏锐,未必就能发现前面的陷井,那里伪装的极好,从表面上看,与其它的路面没什么分别。     
  “我来吧。”费列格说道,陆灵风点点头,对付机关,武神连魔导士都不如,更不用说魔导师了,其实以陆灵风的伸手,还真不怕这些陷井机关,只是这里的道路实在太窄了。如果为了闪避机关陷井攻击,万一无处助力,那可真要欲哭无泪了。     
  双腿用力,陆灵风跳起数米高,身体在空中调整方向,轻巧的落在费列格的身后。如果是在平地上,只要达到六七级武士,就可以轻松作到,可是在这里,就算是玛娅。也不敢轻意尝试,通道上空地风,其实还是很强烈的,只是三人经历过风眼、山口等强风的地段,这里的高空之风,就显得弱了许多。     
  地突刺,这是紫石最喜欢的魔法。费列格使用出来,远不如紫石壮丽,好在通道很窄,面积有限,正好发挥作用。无论是魔法陷井还是手工机关,在强劲的地突刺下,很快破坏掉了,只是地面变得坑坑挖挖,更加难行。     
  好在通道不是很远。走了半小时,前面又出现了一块空地,空地中央,是三尺高的石台。看起来与地下世界存放三件神物的地方很相似。天魔女没说错,东大陆有的,西大陆就一定会有,连样式相差的都不多。     
  不仅是三件神物,遗民地下城,也是如此,从西大陆拿回来地资料,在东大陆上居然也能使用,其中的差别自然是有的,大方向却不会错。     
  “穿云弓?”费列格叫道。石台上放着一张弓,仔细看看,发现样式与穿云弓稍有不同。长尺却是一样的,而且同样发着翠绿色的光芒,将整个石台染成绿色。     
  “这是啸天弓。”陆灵风说道,她去过虎牙石刻,自然知道三件神物的名字。     
  “另外两件呢?”玛娅问道,她问的是剑和法杖地名字,看这里的地形就知道,另外两件神物,需要通过另两条窄路,就可以拿到,这条路对普通人来说,根本不敢走。     
  “灵霄法杖、伏魂剑。”陆灵风轻声说道,叫什么名字,陆灵风根本就不在乎,这三样神物,到底有什么作用,才是她最关心的。     
  啸天弓入手还是同样的沉重,玛娅将它装入云梦之中,它的真正用处先不说,作为弓,它已经是玛娅见过最好的弓了,等吉娜的力量再大些,给她用正好。     
  经过两个小时,伏魂剑、灵霄杖也分别落到玛娅和费列格的手中,陆灵风的这次目地算是完美的达到了。     
  可是仅仅拿到三件神物,还远远不够,知道它们的真正秘密,才能正确的使用它们。很显然,它们真正地用处,不是当作武器。     
  回到山脚下,顾不上与飓风亲热,拉开法杖,里面果然有字。看起来也是一种魔法阵,只是与通天杖上的魔法阵完全不同,使用的材料差不多,可阵势相差极大。可惜以费列格对魔法阵的认识,不仅不知道它是干什么用的,就算他想布阵,也没什么可能。这东西还是拿回去给安东尼奥研究最合适。     
  陆灵风和玛娅那边有了进展,啸天弓上的技巧和功法,对她们没用,伏魂剑上的斗气运行方式,作用不小。玛娅之前试过学习荡魔剑上的斗气修行功法,完全没有效果,可这次就不同了,效果非常明显。     
  气的运行方法,比起陆灵风的斗气运行之术,不见得象是另有用处。陆灵风研究修练了三天,认为这种斗气运行方法,肯定有特殊地用处,不是用来与人争斗的。     
  看来最关键的还是灵霄杖上地魔法阵,只要能弄懂它,就能解决大半的问题,这种事情,只能等回到东大陆再说了。     
  骑在飓风身上,费列格不时的轻舞着手中的火红色法杖,与通法杖不同,这柄法杖在手,费列格反倒无法感觉到那种血脉相连地感觉,它只是一根法杖,是一个死物。     
  —     
  陆灵风还在研究伏魂剑,它为什么叫伏魂剑吗?东西两大陆,各有三件神物,这三件神物的名字,似乎有些联系。     
  通天、灵霄为杖,似乎直指苍穹。穿云、啸天也是如此,只有两柄剑的名字,听起来比较平凡,好剑都喜欢用这类名字。荡魔、伏魂?有什么魔可荡,又有什么魂可伏?陆灵风相信,这些名字肯定有它们地用意,只是现在自己还猜不出。     
  玛娅手中拿着啸天弓,轻轻拔弄着弓弦,这样的力道对啸天弓来说,根本没用,手指传来的感觉上,不象弓弦,倒象是细刺剑的剑锋,如果不小心,很容易把手指割伤。     
  一路上,三人没有说话,始终在研究手中的神物。费列格最先放弃了,这东西通过观察是没用的,它们就是不错的武器,设计精巧,里面还隐藏着与各自有关的一段功法,除此之外,实在看不出什么来。     
  在南线东大陆营地,和陆灵风分手,带上朱利安和吉娜,返回奥克兰帝国,他们出来的时间太长了些。朱利安和吉娜在前线大约有两年多时间,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战火,两个孩子的脸上,再也看不到一丝的稚气。     
  费列格不知道这对他们来说,是好还是坏,强者之路非常艰难,走上这条路,痛苦多于快乐,不过既然已经选择了这条路,就没有回头的权利。费列格和玛娅如此,朱利安和吉娜亦如此。     
  长长的车队,一眼望不到尽头,汤姆骑在战马上,意气风发,虽然只是运输队的护士,可现在他是奥克兰帝国火烈鸟军团的大队长,手下有一千骑士,其中只有两百人是原来的老兄弟,另外八百人,可是实打实的正规军。     
  想当年,他手中的兄弟数量不少,拿着费列格魔法师的介绍信,军机处怎敢待慢,即使明知道他是马贼头,经过测试后,他还是进入了火烈鸟军团,而且直接升为小队长。     
  别看汤姆是马贼出身,可他是费列格魔法师介绍来的,谁敢看轻他?谁敢怀疑他?经过一年的前线战斗,他已经升为大队长了。在战争时期,升官的确要比和平时代容易的多。不过汤姆算是比较特殊的一位,他没有立下多大的功劳,只是出战几次,已经是大队长了。     
  这次的任务看似轻松,可汤姆心里却一点底也没有。长长的车队,共有一千多辆大型运输车,其中五百辆是粮食,四百辆的装备,五十辆帐篷之类的军资,另外五十辆可了不得,其中有半数是魔晶粉。     
  加入火烈鸟军团后,他对前线的装备、战事了解的更多了,知道魔晶粉是什么,更清楚魔晶粉对前线的战事意味着什么。     
  保护车队的是四个火烈鸟师团,六个常规军师团,整整十万人马,一辆运输车就能分到一百人,可见这次运输任务有多重要。     
  从奥克兰到维京战争之门的这条运输线,整日车马不断,运输队伍一个接着一个,中间断开的地方,从没有超过十公里的时候,而且是日夜不停。     
  护士任务汤姆是第一次参加,在前线战斗一年多的时间,这只火烈鸟军团已经打满了三年,按规定,可以回国整休一年时间。汤姆也跟着军团回到奥克兰,只是他们没有一年的时间,只休整了三个月,就随队出发了。国内除了禁卫军团外,再没有更强力的部队,这些魔晶粉,吴天大帝可不放心让普通军队护位。     
  正想着这几年来的经历,前方响起了尖锐的哨音,随着哨音,一排排弩箭向左侧的树林中射去,经过真正的战火,汤姆的眼光可锐利了许多,看得出来,前面的弩手并没有发现敌人,弩箭射出去没有任何准头,只是在胡乱箭射,这些所谓的正规军,他还真没看在眼里,比起以前的兄弟,除了准备好了许多,其它方面强不了多少。     
  第三百二十八章 马贼大队长     
  “弓弩手准备,刀盾兵护车,骑士准备冲锋。”汤姆大声吼叫着,在战场上,各种各样的声音太多了,想要让自己的部下听到命令,所有的军官都练出了一副大嗓门,汤姆也是如此。     
  火烈鸟是纯骑兵部队,刀盾手是普通军团借调到汤姆手下的,有五百人,他这个大队长,现在比平时兵力多出一半。     
  护住自己负责的车辆才是最重要的事情,敢于抢烧大队运输兵的,都是西大陆的强者,而且数量不会太少,现在还不是时候。等他们露面的时候,骑兵的冲锋才能起到作用。普通的士兵,不会给强者带来多大的威胁,只有成队形的骑兵冲锋,才会让他们付出代价。     
  这是汤姆第一次指挥护卫任务,在临行前,师团长已经多次强调过,护卫任务与前线作战是完全不同的。     
  作为一名老资格的马贼,汤姆对如何守护自己抢来的东西,并不算在行,他更习惯抢了就跑,站在这里等着挨打,显然不符合他的品味,可是军令如山,即使知道身后的五十辆大车里,是不怕烧不怕抢的军械铠甲剑枪之类的铁家伙,也必须严防死守。     
  不过汤姆总有些自己的小聪明,他手下的两百弓弩手站在刀盾兵后面,排了个雁翅队型,随时可以向左右逃命。八百骑士手持刺枪,后退了几十步,留出一段冲锋距离,虽然显得太短了,至少跑起来的骑士,远要比站着不动的骑士强太多了。     
  除此之外,汤姆还有一个小手段。他负责的运输车里,有一百具小型攻城弩,在出发地时候,他就安排手,安装好了十具,随时可以取出运输车使用,在他下令的同时,他的亲兵已经带着一部分人手,偷偷的将攻城弩架在运输车后,这玩意的力量极大。出奇不意的攻击下,就算是武圣也够他受的。     
  树林边。两条银亮的身影闪动,汤姆右手刺枪向前一指。随着他的动作,上百只箭飞射而出,自由射击,这是汤姆早已经定下的调子。反正普通地弓弩,对这些强者来说,只能起到骚扰作用,除非他手里有几千弓弩手。两百名弓弩手看起来很多。至少要分成两批次攻击。一次才一百箭,去掉三成射不准的。最多六七十箭比较准确,可武圣又不是死人,能射得着才怪呢。     
  正如汤姆想地那样。身上闪着护体斗气的两名武圣,左避右闪,轻松地让过箭只,脚下不停,已经从树林中冲出。     
  “杀……”汤姆大吼一声,带马向前,刺枪平举,左右两边的骑士同时开始加速,相互之间的距离极近,这对骑士的要求非常高,如果哪一匹马跑得快或者慢了,队伍就无法形成紧密的攻击线。     
  强者不是战场上的士兵,火烈鸟虽然是精锐部队,可真要打起来,上去十几二十个,也不是人家的对手,只有这种成排地枪阵,才能强者地克星。     
  看到汤姆的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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