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身带着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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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身带着地狱- 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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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声,想要扶他一把,李浩却拒绝了她的好意,捡起画夹,骑上自行车离开了这里。

    “唉!”陆云峰看到这一幕,能够体谅李浩此时的想法,套句后世流行的话:有些人装逼成功了,于是他成了牛逼;有些人装逼失败了,于是他成了。现在李浩就是后者。

    陆云峰现在也能寄希望于李浩经历这次打击后能够尽快好起来,只有历经磨难,才能让男人成熟,但就怕李浩的心理素质不够好,会钻牛角尖,那样很可能造成不好的后果。

    现在陆云峰也只能看李浩自己的造化了。

    护花使者走了,陆云峰便给了不良一脚,直接把他踹翻,随后脚尖闪过一道白光,照着他的小腹就是一下狠的。

    不良只感到一股剧痛传来,身体像大虾一样蜷缩着,满脸酱紫,冷汗直流。

    刚才那一脚,陆云峰直接踹破了不良的前列腺,而脚尖发出的白光则是光元素,涌入不良体内后,瞬间把破开的前列腺堵上。

    说起来挺复杂,也不容易让人明白。

    简单点说,就是陆云峰一脚把不良踹成了阳痿,以后想祸害女孩也有心无力了。

    既然你敢耍,好!哥让你以后再也没可耍。

    不是陆云峰心狠手辣,而是他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陆云峰早就发过誓,要永远守护自己的家人,不让家人受到任何伤害,现在这个不良却来欺负陆冰清,陆云峰岂能饶了他!

    教训了不良,陆云峰跨坐在自行车上,对陆冰清拍了拍前梁:“上来,走了。”

    此时周围有很多看热闹的人,面对这些人的目光,陆冰清脸上带着几分红晕,坐在前梁上,小声道:“哥哥,走吧!”

    “坐稳了,走喽!”

    陆云峰他们一走,看热闹的人也渐渐散去,至于那个不良,谁在乎?

    过了十几分钟,天空轰隆一声,厚厚的乌云快速飘了过来,一阵急雨不期而至。

    此时不良终于从地上爬了起来,感觉到小腹的疼痛,嘴里骂骂咧咧:“该死的混蛋,敢对大爷下狠手,下次大爷非带人轮了你不可!”

    大雨中,不良踉踉跄跄的走着,不久之后就走进了一条小巷,此时雨越下越急,住在这里的人早就把大门紧闭,缩在屋子里避雨,一时没有他人走这条小巷。

    不良挨的那一脚的确太狠了,现在又淋着大雨,慢慢觉得脑门有点发热,整个人都迷迷糊糊的,似乎一场感冒避免不了了。

    就在这时,一个身影从不良身后快速接近,在靠近不良之后,高高举起手中的利刃,狠狠从背后扎进了不良心脏的位置。

    一声惨叫,鲜血迸裂。

 第九十六章 惹人怜

    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给陆云峰带来了一点小麻烦,因为他半路和陆冰清先进了一家服装店,帮金英顺挑衣服鞋袜什么的花了二十来分钟,这时候大雨就已经来了,幸好陆云峰来的时候带了雨披,陆冰清也有雨伞。

    按照实际情况,陆冰清抱着金英顺的衣服鞋袜,套上雨披坐在前梁上,陆云峰打着伞,单手抓着车把回了家。

    到了家门口,陆云峰敲敲门:“英顺,开门!我回来了!”

    没过多久,金英顺把门打开了,但看到她此时的样子,陆云峰和陆冰清都呆住了,因为这小丫头竟然没穿衣服,光溜溜的就跑过来开门了。

    “欧巴,你回来啦!”看到陆云峰,金英顺很高兴,但是看到陆冰清的时候,却有些怯怯的向后退了半步。

    陆云峰皱眉问道:“英顺,你怎么没穿衣服?”

    金英顺低着头,小声道:“外面下雨,偶怕弄脏欧巴的衣服。”

    这话将陆云峰心里的一丝责备击的粉粉碎,眼神瞬间柔和下来,就连陆冰清看着金英顺的目光也充满了善意。

    “先进屋。”在外面站着可不是事儿,尤其还下着这么大的雨,陆云峰赶紧让两个女孩进屋,免得感冒。

    关门进屋,陆云峰道:“我去做饭,冰清,你带英顺去泡个热水澡,给英顺选一身衣服。”

    “交给我吧!”陆冰清微微一笑,看着这个瘦的皮包骨似的女孩,眼里闪过一丝心疼,声音温柔的道:“你叫金英顺对吗?”

    “嗯。”金英顺点了点头,小声问道:“欧尼就是欧巴的妹妹吗?”

    作为云海人,时不时会听到一些棒子语,虽然不会说,但简单地欧巴和欧尼还是听得懂的。

    陆冰清含笑点头:“对,我就是欧巴的妹妹,我叫陆冰清,你可以叫我冰清姐姐。”

    “冰清……欧尼。”金英顺不自觉的用了棒子语的称呼,是太深入人心了吗?

    冰清欧尼?

    陆冰清微微一愕,看到金英顺怯怯和不安的样子,立即露出温暖的微笑,抚摸着金英顺的秀发:“很好听的称呼,以后你就叫我冰清欧尼。”

    陆冰清的微笑有很强的感染力,金英顺的不安突然消融了,脸上露出笑容,连连点头:“嗯,冰清欧尼。”

    女孩和女孩似乎很容易成为朋友,就比如坐车的时候,两个完全不认识的女人,只需三两句话就能变得跟认识了很多年的好友似的。

    相反男人就差了很多,哪怕认识很多年的朋友,坐在一起也不见得有很多话,但真的说起感情,无疑还是男人之间更深厚,只要是认定的朋友,一辈子都坏不了。

    女人就不一定了,当然也有一辈子的好姐妹,但一拍两散的更多,当后世网络发达以后,女人间不是流行这么一句话吗:防火防盗防闺蜜。

    这句话蕴含着什么内容?自己琢磨去吧!

    不过对陆冰清和金英顺来说,两人算不得闺蜜,所以相处的还是很好的,在陆云峰做饭期间,陆冰清和金英顺一起泡了个热水澡,期间陆冰清从金英顺嘴里问到了不少东西,其中就问清了金英顺的年龄。

    因为陆冰清觉得金英顺怎么也不像十三岁的女生,就算再怎么营养不良,也不应该连胸部都没有一丁点发育的迹象吧!经过询问才知道,十三岁倒是不假,但……这是虚岁。

    金英顺的出生年月是1982年12月,虚岁的确是十三岁,但周岁却只有十一岁零八个月,这样一个年纪就和她的发育挂上钩了,不过一个还不到十二岁的小女孩就经历了这么多苦难,陆冰清对金英顺更心疼了。

    金英顺是五年前逃到华夏来的,那时候她的父母家人都饿死了,她是跟着同村的人逃出来的,但是在进入边境之后,同村的人被发现,全部被打死了,只有她死里逃生,一个人逃了出来,那时候金英顺还不到七岁。

    一个不到七岁的小女孩怎么养活自己?根本就没法养活,年龄太小,找工作没人要,语言不通,什么都问不到,于是金英顺就开始靠乞讨、捡垃圾为生,这期间也凭着自己的聪明,一点点观察和对照两国的语言,用了五年时间,总算能说一嘴还算流利的汉语。

    只是在这五年里,金英顺经历了不下十次的生死难关,最大的难关就是生病和冬季,众所周知,东北的冬天是非常寒冷的,零下二三十度是很寻常的事,每到冬天,金英顺就会因为寒冷而生病,几乎每一年都会在冬天生两场病,每次生病都差点要了她的命。

    卖火柴的小女孩甚至还可以靠着火柴的光明幻想美好,金英顺却只能和残酷的现实抗争,一次次从死神的镰刀下逃出生天。

    “遇到欧巴之前,偶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偶想过,如果今天还找不到工作,不如就饿死吧!偶真的不想再这么活下去了,偶很痛苦。”

    听到金英顺的话,陆冰清眼泪不受控制的滚滚而下,伸出双手,把她紧紧抱在怀里:“不要这么想,苦难已经过去了,以后英顺不会再忍饥挨饿了,英顺一定会幸福的。”

    小家伙真的太惹人心疼了,陆冰清心地善良,做梦都想不到一个人会活得这么艰苦,哪怕当初的张梅梅也没有这样苦过,十二岁以前历经十数次生死大关,难以想象。

    陆云峰很快就做好了西红柿炒鸡蛋和酸辣土豆丝,昨天晚上陆正道和张买回来的熟食也装了两盘,两荤两素,两凉两热,配上馒头和绿豆汤,齐活了。

    “泡好了没有?开饭了。”饭菜摆上桌,陆冰清和金英顺还没出来,陆云峰不得不喊了一声。

    “快好了。”陆冰清的声音传过来,没过多久,两个女孩走了出来。

    此时金英顺已经换上了新衣服,衣服不贵,几十块钱一身的短袖短裤,外加一双凉鞋,陆云峰眼光很准,给金英顺挑的尺寸都很合适,这时候的金英顺总算有了一些城市女孩的样子,只是皮肤黑黑的,这个没办法,只能靠以后慢慢养回来了。

    “哟!还梳了个辫子。”打量了一下,陆云峰含笑点头:“行,挺好看的。”

    金英顺的头发一直没有剪过,所以很长,达到了腰际,此前一直很随意的用一根线头绑在脑后,现在则梳了一条粗粗长长的麻花辫,整个人都显得精神了许多。

    “是冰清欧尼帮偶梳的。”金英顺有些害羞的说道。

    陆云峰看了陆冰清一眼,微微一笑:“怪不得这么久才出来,编这个辫子花了不少时间吧!”

    “还好,只用了几分钟。”陆冰清拉着金英顺的小手,道:“英顺,我们吃饭吧!”

    “嗯。”因为之前陆云峰表现出来的威严,金英顺对陆云峰的感觉是亲近中带着一丝敬畏,但陆冰清却像个大姐姐一样疼爱着她,所以小丫头现在对陆冰清特别的亲,手拉的紧紧地,吃饭也紧紧地坐在一起。

    陆冰清很喜欢金英顺这么黏着自己,吃饭的时候经常往她碗里夹一些肉:“多吃点肉,吃的胖一点,你现在太瘦了。”

    “嗯嗯,谢谢冰清欧尼。”金英顺嘴里一直有东西,从头到尾都没闲着。

    还是陆云峰阻止了她们:“冰清,英顺已经很久没吃饱肚子了,胃很小,不能暴饮暴食,也不能吃太多肉,不然很容易出问题。”

    “啊!?”陆冰清一听有点慌了:“那……那怎么办?”

    “吃到现在也差不多了,喝点绿豆汤吧!”陆云峰看着金英顺面黄肌瘦的样子,轻叹一声:“我现在就怕英顺突然生病,她这几年经历了太多生死难关,身体已经很虚弱了,经不起折腾,回头我还得再买点中药给她调理调理。”

    陆冰清骤然紧张起来:“那……要不要去医院看看?”

    “不用了。”陆云峰摆摆手:“英顺需要不断的补充血气,这不难,就是花时间,估计要几个月。”

    “那就好。”陆冰清松了口气,抚摸着金英顺的头顶,微笑道:“太好了,英顺,你会没事的。”

    “嗯。”金英顺点点头,扭头看着陆云峰,小声道:“谢谢欧巴。”

    陆云峰微微一笑:“别谢了,把绿豆汤喝了,等会儿去睡一觉,你现在最需要的就是好好休息了。”

    “嗯。”金英顺听话的端起绿豆汤就喝,绿豆汤没什么味道,但金英顺却觉得很好喝,虽然很短暂,但现在的生活是她做梦也没想过的。

    英顺现在……好幸福呀!

    午饭过后,金英顺立即收拾饭桌,陆冰清不忍心看着她一个人做,就想去帮忙,但金英顺却把她推开了:“冰清欧尼,这是偶的工作,偶吃饱了饭,应该努力干活的。”

    看着金英顺大眼睛里流露出的认真和倔强,陆冰清只能在一旁看着,看着她一个小人忙忙碌碌的,心里愈发疼惜,但金英顺脸上的笑容却没有断过,很享受现在的状态。

    看到陆冰清心疼的样子,陆云峰微微一笑:“没关系,只是一些轻松地家务,让英顺干吧!这样轻微的锻炼对她身体的恢复也有好处。”

    “真的吗?”陆冰清不太放心。

    “养尊处优只会养出富贵病,劳逸结合才是最好的。”陆云峰道。

    陆冰清若有所思,认同了陆云峰的话。

    此时雨已经停了,天空也透亮了许多,雨后新晴总会让人心情愉悦。

    陆云峰坐在沙发上,正想拿出那个文件袋里的案底看看,电话却在这时响了起来。

    陆冰清的精力都在金英顺身上,陆云峰只好去接电话。

    “喂。”

    “云峰,是我。”陆正道的声音传了过来。

    “爸?”陆云峰有些意外:“您怎么这时候打电话回来?有事?”

    “嗯。”陆正道说道:“我刚才接到消息,xx路xx胡同发生了命案,我正在市委开会,没时间过去,那离咱们家比较近,你不是想查案子吗!过去看看吧!我已经和梁勇打好招呼了。”

    命案!?

    陆云峰大乐,这是上赶着给哥送鬼力值啊!

    “谢谢爸,我这就过去!”

    感谢‘伤年-乐’打赏100起点币,感谢‘伤年-乐’打赏200起点币。

 第九十七章 孤儿寡母(上架了,求月票)

    xx路xx胡同,十几个警察汇聚于此,封锁了这片狭窄的现场,法医正在紧张的鉴定死者的死亡原因,并判断罪犯遗留的线索。

    陆云峰赶到这的时候,初步的验尸报告已经出来了。

    “死者叫黄光伟,20岁,死亡时间不超过两个小时,身上有多处擦伤,背部有一个较为明显的鞋印红痕,小腹红肿,但真正的死亡原因是背部被利器刺中心脏后,失血过多而亡,指甲里有些血肉,死前应该和凶手进行过一番垂死挣扎。

    不过很奇怪,死者身上的伤并不是同一人所为,时间方面也有些许的不吻合,初步判断,死者临死前先是被力气很大的人踩踏了背部,又被踢中了小腹,才会有那么明显的痕迹。

    那些擦伤应该是在地面上翻滚所致,但致命伤却比较浅,可见凶手的力气并不大,也许凶手是个女人。”

    梁勇看完验尸报告,把情况对陆云峰说了一遍,然后根据自己的判断和猜测,道:“这黄光伟流里流气的,估计不是什么好东西,会不会是黄光伟调戏了凶手,也就是那个女人,然后那女人带男人来报仇,先让男人打了他一顿,又一刀子捅死了他,因为女人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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