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文集第1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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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文集第1卷-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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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僻缺点。世人原谅瓦格涅的疏狂,可是他们不会原谅我。

  加上一点美国式的宣传,也许我会被誉为神童。我三岁时能背诵唐诗。我还记得摇摇摆
摆地立在一个满清遗老的藤椅前朗吟“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眼看着他的泪
珠滚下来。七岁时我写了第一部小说,一个家庭悲剧。遇到笔划复杂的字,我常常跑去问厨
子怎样写。第二部小说是关于一个失恋自杀的女郎。我母亲批评说:如果她要自杀,她决不
会从上海乘火车到西湖去自溺。可是我因为西湖诗意的背景。终于固执地保存了这一点。

  我仅有的课外读物是《西游记》与少量的童话,但我的思想并不为它们所束缚。八岁那
年,我尝试过一篇类似乌托邦的小说,题名快乐村。快乐村人是一好战的高原民族,因克服
苗人有功,蒙中国皇帝特许,免征赋税,并予自治权。所以快乐村是一个与外界隔绝的大家
庭,自耕自织,保存着部落时代的活泼文化。

  我特地将半打练习簿缝在一起,预期一本洋洋大作,然而不久我就对这伟大的题材失去
了兴趣。现在我仍旧保存着我所绘的插画多帧,介绍这种理想社会的服务,建筑,室内装修
,包括图书馆,“演武厅”,巧克力店,屋顶花园。公共餐室是荷花池里一座凉亭。我不记
得那里有没有电影院与社会主义——虽然缺少这两样文明产物,他们似乎也过得很好。

  九岁时,我踌躇着不知道应当选择音乐或美术作我终身的事业。看了一张描写穷困的画
家的影片后,我哭了一场,决定做一个钢琴家,在富丽堂皇的音乐厅里演奏。

  对于色彩,音符,字眼,我极为敏感。当我弹奏钢琴时,我想像那八个音符有不同的个
性,穿戴了鲜艳的衣帽携手舞蹈。我学写文章,爱用色彩浓厚,音韵铿锵的字眼,如“珠灰
”,“黄昏”,“婉妙”,“splendour”,“melancholy”,因此常
犯了堆砌的毛病。直到现在,我仍然爱看《聊斋志异》与俗气的巴黎时装报告,便是为了这
种有吸引力的字眼。

  在学校里我得到自由发展。我的自信心日益坚强,直到我十六岁时,我母亲从法国回来
,将她睽违多年的女儿研究了一下。

  “我懊悔从前小心看护你的伤寒症,”她告诉我,“我宁愿看你死,不愿看你活着使你
自己处处受痛苦。”

  我发现我不会削苹果,经过艰苦的努力我才学会补袜子。

  我怕上理发店,怕见客,怕给裁缝试衣裳。许多人尝试过教我织绒线,可是没有一个成
功。在一间房里住了两年,问我电铃在哪儿我还茫然。我天天乘黄包车上医院去打针,接连
三个月,仍然不认识那条路。总而言之,在现实的社会里,我等于一个废物。

  我母亲给我两年的时间学习适应环境。她教我煮饭;用肥皂粉洗衣;练习行路的姿势;
看人的眼色;点灯后记得拉上窗帘;照镜子研究面部神态;如果没有幽默天才,千万别说笑
话。

  在待人接物的常识方面,我显露惊人的愚笨。我的两年计划是一个失败的试验。除了使
我的思想失去均衡外,我母亲的沉痛警告没有给我任何的影响。

  生活的艺术,有一部分我不是不能领略。我懂得怎么看《七月巧云》,听苏格兰兵吹b
agpibe,享受微风中的藤椅,吃盐水花生,欣赏雨夜的霓虹灯,从双层公共汽车上伸
出手摘树巅的绿叶。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我充满了生命的欢悦。可是我一天不能克服
这种咬啮性的小烦恼,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

童言无忌
  从前人家过年,墙上贴着:“抬头见喜”与“童言无忌”

  的红纸条。这里我用“童言无忌”来做题目,并没有什么犯忌讳的话,急欲一吐为快,
不过打算说说自己的事罢了。

  小学生下学回来,兴奋地叙述他的见闻,先生如何偏心,王德保如何迟到,和他合坐一
张板凳的同学如何被扣一分因为不整洁,说个无了无休,大人虽懒于搭碴,也由着他说。我
小时候大约感到了这种现象之悲哀,从此对于自说自话有了一种禁忌。直到现在,和人谈话
,如果是人家说我听,我总是愉快的。如果是我说人家听,那我过后思量,总觉得十分不安
,怕人家嫌烦了。当真憋了一肚子的话没处说,惟有一个办法,走出去干点惊天动地的大事
业,然后写本自传,不怕没人理会。这原是幼稚的梦想,现在渐渐知道了,要做个举世瞩目
的大人物,写个人手一册的自传,希望是很渺茫,还是随时随地把自己的事写点出来,免得
压抑过甚,到年老的时候,一发不可复制,一定比谁都唠叨。

  然而通篇“我我我”的身边文学是要挨骂的,最近我在一本英文书上看到两句话,借来
骂那种对于自己过分感到兴趣的作家,倒是非常切当:“他们花费一辈子的时间瞪眼看自己
的肚脐,并且想法子寻找,可有其他的人也感到兴趣的,叫人家也来瞪眼看。”我这算不算
肚脐眼展览,我有点疑心,但也还是写了。


  不知道“抓周”这风俗是否普及各地。我周岁的时候循例在一只漆盘里拣选一件东西,
以卜将来志向所趋。我拿的是钱——好像是个小金镑吧。我姑姑记得是如此,还有一个女佣
坚持说我拿的是笔,不知哪一说比较可靠。但是无论如何,从小似乎我就很喜欢钱。我母亲
非常诧异地发现这一层,一来就摇头道:“他们这一代的人”我母亲是个清高的人,有
钱的时候固然绝口不提钱,即至后来为钱逼迫得很厉害的时候也还把钱看得很轻。这种一尘
不染的态度很引起我的反感,激我走到对面去,因此,一学会了“拜金主义”这名词,我就
坚持我是拜金主义者。

  我喜欢钱,因为我没吃过钱的苦——小苦虽然经验到一些,和人家真吃过苦的比起来实
在不算什么——不知道钱的坏外,只知道钱的好处。

  在家里过活的时候,衣食无忧,学费、医药费、娱乐费,全用不着操心,可是自己手里
从来没有钱。因为怕小孩买零嘴吃,我们的压岁钱总是放在枕头底下过了年便缴还给父亲的
,我们也从来没有想到反抗。直到十六岁我没有单独到店里买过东西,没有习惯,也就没有
欲望。

  看了电影出来,像巡捕房招领的孩子一般,立在街沿上,等候家里的汽车夫把我认回去
(我没法子找他,因为老是记不得家里汽车的号码),这是我回忆中唯一的豪华感觉。

  生平第一次赚钱,是在中学时代,画了一张漫画投到英文《大美晚报》上,报馆里给了
我五块钱,我立刻去买了一支小号的丹琪唇膏。我母亲怪我不把那张钞票留着做个纪念,可
是我不像她那么富于情感。对于我,钱就是钱,可以买到各种我所要的东西。

  有些东西我觉得是应当为我所有的,因为我较别人更会享受它,因为它给我无比的喜悦
。眠思梦想地计划着一件衣裳,临到买的时候还得再三考虑着,那考虑的过程,于痛苦中也
有着喜悦。钱太多了,就用不着考虑了;完全没有钱,也用不着考虑了。我这种拘拘束束的
苦乐是属于小资产阶级的。

  每一次看到“小市民”的字样我就局促地想到自己,仿佛胸前佩着这样的红绸字条。

  这一年来我是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关于职业女性,苏青说过这样的话:“我自己看看
,房间里每一样东西,连一粒钉,也是我自己买的。可是,这又有什么快乐可言呢?”这是
至理名言,多回味几遍,方才觉得其中的苍凉。

  又听见一位女士挺着胸脯子说:“我从十七岁起养活我自己,到今年三十一岁,没用过
一个男人的钱。”仿佛是很值得自傲的,然而也近于负气吧?

  到现在为止,我还是充分享受着自给的快乐的,也许因为这于我还是新鲜的事,我不能
够忘记小时候怎样向父亲要钱去付钢琴教师的薪水。我立在烟铺眼前,许久,许久,得不到
回答。后来我离开了父亲,跟着母亲住了。问母亲要钱,起初是亲切有味的事,因为我一直
是用一种罗曼蒂克的爱来爱着我母亲的。她是位美丽敏感的女人,而且我很少机会和她接触
,我四岁的时候她就出洋去了,几次回来了又走了。在孩子的眼里她是辽远而神秘的。有两
趟她领我出去,穿过马路的时候,偶尔拉住我的手,便觉得一种生疏的刺激性。可是后来,
在她的窘境中三天两天伸手问她拿钱,为她的脾气磨难着,为自己的忘恩负义磨难着,那些
琐屑的难堪,一点点的毁了我的爱。

  能够爱一个人爱到问他拿零用钱的程度,那是严格的试验。

  苦虽苦一点,我喜欢我的职业。“学成文武艺,卖与帝王家”;从前的文人是靠着统治
阶级吃饭的,现在情形略有不同,我很高兴我的衣食父母不是“帝王家”而是买杂志的大众
。不是拍大众的马屁的话——大众实在是最可爱的顾主,不那么反复无常,“天威莫测”;
不搭架子,真心待人,为了你的一点好处会记得你到五年十年之久。而且大众是抽象的。如
果必须要一个主人的话,当然情愿要一个抽象的。

  赚的钱虽不够用,我也还囤了点货,去年听见一个朋友预言说:近年来老是没有销路的
乔琪绒,不久一定要入时了,因为今日的上海,女人的时装翻不出什么新花样来,势必向五
年前的回忆里去找寻灵感。于是我省下几百元来买了一件乔琪绒衣料。囤到现在,在市面上
看见有乔琪绒出现了,把它送到寄售店里去,却又希望卖不掉,可以自己留下它。

  就是这样充满了矛盾,上街买菜去,大约是带有一种落难公子的浪漫的态度吧?然而最
近,一个卖菜的老头秤了菜装进我的网袋的时候,把网袋的绊子衔在嘴里衔了一会儿。我拎
着那湿濡的绊子,并没有什么异样的感觉。自己发现与前不同的地方,心里很高兴——好像
是一点踏实的进步,也说不出是为什么。

穿
  张恨水的理想可以代表一般人的理想。他喜欢一个女人清清爽爽穿件蓝布罩衫,于罩衫
下微微露出红绸旗袍,天真老实之中带点诱惑性,我没有资格进他的小说,也没有这志愿。

  因为我母亲爱做衣服,我父亲曾经咕噜过:“一个人又不是衣裳架子!”我最初的回忆
之一是我母亲立在镜子跟前,在绿短袄上别上翡翠胸针,我在旁边仰脸看着,羡慕万分,自
己简直等不及长大。我说过:“八岁我要梳爱司头,十岁我要穿高跟鞋,十六岁我可以吃粽
子汤团,吃一切难于消化的东西。”越是性急,越觉得日子太长。童年的一天一天,温暖而
迟慢,正像老棉鞋里面,粉红绒里子上晒着的阳光。

  有时候又嫌日子过得太快了,突然长高了一大截子,新做的外国衣服,葱绿织锦的,一
次也没有上身,已经不能穿了。以后一想到那件衣服便伤心,认为是终生的遗憾。

  有一个时期在继母治下生活着,拣她穿剩的衣服穿,永远不能忘记一件黯红的薄棉袍,
碎牛肉的颜色,穿不完地穿着,就像浑身都生了冻疮;冬天已经过去了,还留着冻疮的疤—
—是那样的憎恶与羞耻。一大半是因为自惭形秽,中学生活是不愉快的,也很少交朋友。

  中学毕业后跟着母亲过。我母亲提出了很公允的办法:如果要早早嫁人的话,那就不必
读书了,用学费来装扮自己;要继续读书,就没有余钱兼顾到衣装上。我到香港去读大学,
后来得了两个奖学金,为我母亲省下了一点钱,觉得我可以放肆一下了,就随心所欲做了些
衣服,至今也还沉溺其中。

  色泽的调和,中国人新从西洋学到了“对照”与“和谐”两条规矩——用粗浅的看法,
对照便是红与绿,和谐便是绿与绿。殊不知两种不同的绿,其冲突倾轧是非常显著的;两种
绿越是只推扳一点点,看了越使人不安。红绿对照,有一种可喜的刺激性。可是太直率的对
照。大红大绿,就像圣诞树似的,缺少回味。中国人从前也注重明朗的对照。有两句儿歌:
“红配绿,看不足;红配紫,一泡屎。”《金瓶梅》里,家人媳妇宁蕙莲穿着大红袄,借了
条紫裙子穿着;西门庆看着不顺眼,开箱子找了一匹蓝绸与她做裙子。

  现代的中国人往往说从前的人不懂得配颜色。古人的对照不是绝对的,而是参差的对照
,譬如说:宝蓝配苹果绿,松花色配大红,葱绿配桃红。我们已经忘记了从前所知道的。

  过去的那种婉妙复杂的调和,惟有在日本衣料里可以找到。所以我喜欢到虹口去买东西
,就可惜他们的衣料都像古画似的卷成圆柱形,不能随便参观,非得让店伙一卷一卷慢慢的
打开来。把整个的店铺搅得稀乱而结果什么都不买,是很难为情的事。

  和服的裁制极其繁复,衣料上宽绰些的图案往往被埋没了,倒是做了线条简单的中国旗
袍。予人的印象较为明晰。

  日本花布,一件就是一幅图画。买回家来,没交给裁缝之前我常常几次三番拿出来赏鉴
:棕榈树的叶子半掩着缅甸的小庙,雨纷纷的,在红棕色的热带;初夏的池塘,水上结了一
层绿膜,飘着浮萍和断梗的紫的白的丁香,仿佛应当填入《哀江南》的小令里;还有一件,
题材是“雨中花”,白底子上,阴戚的紫色的大花,水滴滴的。

  看到了而没买成的我也记得。有一种橄榄绿的暗色绸,上面掠过大的黑影,满蓄着风雷
。还有一种丝质的日本料子,淡湖色,闪着木纹、水纹;每隔一段路、水上飘着两朵茶碗大
的梅花,铁划银钩,像中世纪礼拜堂里的五彩玻璃窗画,红玻璃上嵌着沉重的铁质沿边。

  市面上最普遍的是各种叫不出名字来的颜色,青不青,灰不灰,黄不黄,只能做背景的
,那都是中立色,又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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