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们大一》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那年,我们大一- 第4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立刻跟大家联络。说来也巧,她是被我找到的,我是在蓝天酒吧找到她的,她看到我的时候,很是惊讶,问我是怎么找到那里的,我说凭直觉。我走过去坐在她对面,她递给我一瓶啤酒,说:“喝点吧。”我摇摇头,说:“我刚刚已经喝得够多了,就是在这家酒吧,而且就在这个位子。” “铭,你早就知道零跟沐雪的关系吧?”我点点头,道:“我不是有意瞒你的,我只是不想你跟沐雪任何一个人受到伤害。” “可我们现在都受到伤害了。” “对不起,我不知道会是这样的结局。” “呵呵,你没错,零也没错,沐雪也没错,都是我的错,是我把零从沐雪身边抢走的,我才是整个事件的罪魁祸首。” “凌玥,这不是你的错,这不是任何人的错,这是我们的宿命!” “呵呵,宿命?你信宿命么?” “有时候信,有时候不信。” “凌玥!”我听到了零的声音,我朝声源处望去,果然是他,他快步走了过来,坐在凌玥旁边。凌玥转过脸,不理他,她是真的生气了。 “她是我妹妹。”我们俩一下子就傻眼了,我不觉得零会编出这么荒唐的谎言,凌玥好像并不相信他,更加生气了,冲他吼道:“你以为自己还是中学生啊!”零一本正经地又重复了一遍:“她是我的妹妹。”我仔细打量着他,怎么看他都不像是在说谎,凌玥也信了他,身子一下子软了,差点蹲在地上,她问道:“零,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于是,零讲起了那段沐雪曾给我讲过两遍的故事,不过我先前听到的都不是完整版的——我的原名叫沐年,我本不是什么盛世企业的太子爷,我出生在云南一个贫穷的小山村里,我祖祖辈辈都是在那里生活的。我有一个妹妹,她叫沐雪,我离开家的那年她才八岁。十二年前,盛世企业的老板,也就是我现在的爸爸,和他的老婆孩子还有他母亲全家人一起来我们这儿旅游,他们的儿子名叫盛零,他年龄跟我一样,都是12岁,有一天,盛零一个人偷偷溜到河边玩,不小心失足掉进河里,我当时正在河边打渔,听到有人喊救命,便跑了过去,然后就跳进河里救他,当时正是雨季,河流湍急,我虽会游泳,可毕竟当时年龄小,力量也小,拼尽了全力才把他拉上了岸,可是,那时候他已经断气了,他奶奶看到他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一下子就晕过去了,醒来的时候就要死要活的说非见孙子不可,无奈之下,夫妇俩只好拉我去给她看,因为盛零的奶奶是间歇性精神病患者,他们这次出来旅游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带她出来散散心,因为医生说这对改善病情有好处的,只是没想到,会出这种事情。那些日子里,他们一直让我呆在老太太身边,因为老太太特疼盛零,时不时的就会让他陪她,她已经离不开我了。说来也巧,我父亲那年碰巧得了一场怪病,需要大量的钱付医药费,夫妇俩知道了这个情况,就跟我父母商量买下我,买卖儿童这种事情在我们那种边远的穷山沟里是常有之事,考虑到目前的处境,我父母答应了他们,然后我就被他们带走了。我跟着他们到了大城市,过上了丰衣足食奢华无比的生活,我起初并没有对这件事情感到耿耿于怀,毕竟在大城市生活比在穷山沟里幸福多了,可是后来,我上了大学,渐渐习惯了外面的生活方式和人情世故,我开始明白什么叫血浓于水,于是,我就对我的养父母讲,我要去见我的父母,可是我爸坚决不同意,他并不是担心我会不要他们,而是担心我的前途,确切地说,是担心盛世企业的前途,他担心我代替他接管了盛世企业后,会因为贫贱的出身而被人看扁。可是年轻气盛的我哪管得了这些不着边际的事,还是坚持要去见我的亲生父母,于是,我们就吵开了锅,那时我才知道,他们一直都有往我家里寄钱,不然我父亲早就埋于黄土了。我们一直以来都相处挺好的,所以,我们很温和地达成了一项协议,准确地说,是一场赌局,我大学毕业后如果能够凭着自己的双手开辟一番事业,也就是说如果我能够证明自己以一个贫苦出身的人也能够在一座大城市里打下一片属于自己的天下,他就允许我回去跟我的亲生父母相认,他会给我三年的时间,只要我在这三年时间里事业能够有所起色,就算我赢,可是,我三年后若一事无成或者中途认输,以后就不准再提这事,不过他还是会继续提供给我父亲医药费,毕竟他是我的亲生父亲,他苛责太多可能会引起我的怨恨。于是,我大学毕业后就开始走南闯北,想开创一番新事业,给他看看,可是,创业并不像我想象的那样简单,我刚步入社会,就处处碰壁,两年时间匆匆流逝,我爸给我的那些钱也差不多赔光了。半年前,我又辗转回到这里,想先找一份工作维持生计等安定下来再作打算,可是,我发现那点工资根本就不够,我这才意识到自己当初是多么狂妄,要想闯出一番属于自己的事业没有一点背景谈何容易啊!不过,我并没有打算就此放弃,不只是为了能够和父母相认,还为了实现一个年轻人的梦!也许是冥冥中注定吧,没想到,我妹妹沐雪也来到了这座城市,而且跟我在同一个地方工作,俗话说,女大十八变,十几年过去了,我们都不是从前那副模样了,所以刚开始也没认出彼此,知道我知道她叫沐雪而且来自云南某个小山村的时候,我才开始怀疑她就是我的妹妹,于是,我就转弯抹角地跟她打听她小时候的一些事情,我这才敢确定他就是我的妹妹,可是,我不能跟她相认。于是,我就只能偷偷地对她好,有时候会带她去看电影吃大餐,还会偷偷往她卡里打钱,冰片她说那是老板给的奖金,呵呵她还真是个单纯善良的女孩子,不管我说什么她都相信。我之所以会成为一个小混混也是因为小雪,有一次,小学被一个喝高了的客人调戏,我把那家伙狠狠揍了一顿,没想到,那家伙是个混混,几天后居然找了几个兄弟报复我,我们老板也是在道上混过的,他平日里就挺看好我的也挺照顾我的,他帮我打发了那几个人,从此我就跟了他,不过他并没有让我去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只是让我做好那里的安保工作。虽然三年期限快到了我还是一事无成,但是我依旧坚持着,工作之余常去是去转悠,看看有什么突破口,尽管一如既往地碰壁,我还是不肯服输!我以为无论遇到什么难题,我都会坚持到底的,然而,现实总是让人措手不及。凌玥的出现完全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我知道,我若是不跟我爸妥协,我就不能跟她在一起,我怎么可以那么自私!于是,当凌玥离开这座城市之后,我也离开了,我回到了我爸那儿,回到了那个我三年都不曾回过的家,我爸看到我,很邪恶地笑了。于是,我摇身一变,又做回了盛世企业的太子爷……零的故事一直讲到天亮。凌玥早已经泪流满面,她紧紧地抱起零,像抱起一个孩子。零在沐雪生命的最后一刻又一次欺骗了她,我忽然想起一句话,你若骗我,就请骗我一辈子,零做到了。两天后,零的亲生父母和养父母都来了,他们是在医院的太平间门口意外遇上的,我是奉凌玥的命令在那儿陪零的,所以也在场。零的养父母面面相都很和善,他们对零的亲生父母也特有礼貌,他们四个人在隔壁一间休息室里谈事情,我跟零在外面候着,他们谈了很久才出来,零的养父对零说:“这就是你的亲生父母。”零一下子就傻眼了,他没想到他会让他们相认,他感动得掉下了眼泪。零的亲生父母突然双双跪在零面前,连声说:“孩子,对不起,孩子,对不起!”这可把零吓坏了,他一下子瘫坐在地上,零的养父母赶紧扶他们起来,我也扶零起来。看到零跟他的家人相认,我着实感到欣慰。我觉得自己留在这儿很没意思,便便默默离开了…………




、踏上归途

按照日程,明天学校就要放假了,也就是说我后天就可以回老家了,可是,沐雪的案子还没了结,按照警方的说法,我还不能离开这里,眼睁睁地看着LZ他们一个个离开而我还得在这里无聊地等上几天,那得多悲催啊!
晚上要睡觉的时候,我手机响了,那是一个陌生的外地号码,我按了收听键,话筒里传来零的声音,他说:“铭,小雪的案子已经结了,你明天上午就会收到警方的通知的,所以不会耽误你后天的行程的。”
我这才知道,原来零跟凌玥已经离开了这座城市。那个外地号码显示的是未知归属地,所以我至今不知道他们是去了云南,还是去了另一座繁华的大都市,又或者去了一个不知名的地方。
我寻思着警方的办事效率有这么高么,零又是怎么知道这个消息的呢?我想了很久,有也没想出什么眉目来,便不再想了,盖上被子呼呼大睡。
第二天一早,就看到小三和小四已经开始收拾行李了,还故意地把声音弄得很大,我看着他们那副猴急样,真想拿拖鞋丢过去,这摆明了是在我面前炫耀嘛!
LZ安静地坐在电脑前,好像还在查暑期兼职信息,我这才想起来,他说过的,他这个暑期不回去了,等到十一长假再回去,我不由得向他投去膜拜的目光。
零没有骗我,我在九点钟的时候果然接到了来自警方的电话,那是一个女警打来的,声音很甜美,说话慢条斯理的,还很客气,听着特舒服,她说沐雪的案子已经结了,我随时都可以离开以这里。
晚上,我们几个打算出去搓一顿,算是散伙饭。
我们选了一家很一般的酒店,准确地说,是饭店。我们要了一个包间,我觉得挺不自在的,四处张望了一番,总觉得缺了些什么,思忖了好一会儿,才猛然间明白:缺人!
那个包间虽然不大,可是我们四个人坐在那里,确实显得过于宽敞了,我犹豫了一番,还是提议把陈夕她们也叫来,可是,LZ说他看到陈夕今天上午提前就走了,还说潘辰应该不会来的,小三跟小四也说,兰心应该也不会来的。
我看了看LZ,又看了看小三和小四,他们一个个眸子里都氤氲着些许凄凉,于是,我忽然间什么都明白了。
我也曾预料到会是这样的结局,只是我一直觉得它发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所以,当我从他们的眼神确定确实是这样的结局之后,我还是会感到措手不及。
短暂的沉默之后,我们面面相觑,一个个笑而不语。
那晚我们没有喝酒,也没有去唱K,只是吃了一顿很丰盛的火锅,虽说没有美女相伴,也没有奇珍异味,但是我们都吃得很开心,前所未有的开心。
我们吃完火锅便直接回了学校,回了宿舍,洗漱,上床,睡觉。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小三和小四的床铺已经空了,他们应该是已经去了火车站,因为我记得他们订的是上午九点的票。LZ的床铺整整齐齐的,我想,他应该是去附近一家图书馆面试了,我记得他说过暑期要先在那里实习的,实习若是通过的话,好像有什么特别优厚的待遇的,我当时听得不太清楚,又或者是现在记不太清了,可能我对这种事情向来不太关心吧
我穿好衣服下了床,看了一眼书桌上的车票,确认了一下时间,下午五点,我闲着无事,便着手收拾行李,我不经意间翻出了一年前带来的一叠老照片,我也不记得当时为什么随身把它们带来了,其实也不算很老,只是放在柜子里没保存好受潮了而已,那都是中学时的一些照片。我翻开一看,画面已经很模糊了,不过还蛮有古韵的。我又把它们塞到了柜子最底层,任它们自生自灭。
中午的时候,LZ没有回来,我决定一个人到外面吃。
我漫无目的地在街上晃悠来晃悠去的,路两旁饭店很多,我一时拿不定主意,我忽然想起来那家我曾夸下海口每周都要去一次的面馆已经隔了好几周都没去了,于是,快步赶到了那里。当我看到出现在我眼前的已经不再是那家熟悉的面馆的时候,我以为自己好久没来所以走错了地方,于是,我四处张望,那个卖冰激凌的小妹妹,那个卖糖葫芦的大叔,那个卖烤肠的阿姨,还有那个卖草莓的婆婆,他们一如既往地在那儿招来顾客,我这才不得不相信,自己并没有来错地方。
我抬头看了一眼那个新招牌,只见上面写着“富贵居”三个金色镶边大字,那看起来苍劲挺拔,气魄雄伟,应该造价不菲,门口站着两个迎宾小姐,她们都穿着一身金黄色的紧身旗袍,一双红色的高跟鞋,看上去既雍容华贵,又性感妩媚,从旁路过的男人没有一个不神魂颠倒垂涎欲滴的,我远远地就嗅到一股浓郁的香味,像是美酒佳肴,又像是某种高贵的香水,我顿时明白了什么叫秀色可餐。
尽管那两扇熟悉的玻璃门没有被换掉,可是由于里面的人走动太频繁,我看不清里面的布置,带着强烈的好奇心,我小心翼翼地一步一步挪到了门口。那两个迎宾小姐看到我要进去,先是愣了一下,看她们那表情,似乎是有点狗眼看人低,不过,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单从外面看,就知道来这儿消费的都是些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主儿,而我只是一个一名不文的穷学生,于是,我只好识相快点离开,当我刚转过身时,竟听到后面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请等一下”,我转过身,看了很久,才记起她来——她是那个曾经陪我聊过天的姐姐!
她走到我面前,问我:“你这样看着我,该不会是不记得我了吧?”
我又仔细打量了她一番,她跟门口那两个迎宾小姐一样,也穿着一件很好看的旗袍和一双很漂亮的高跟鞋,我笑笑说:“你比以前好看多了,所以一时竟没有认出来。”
她羞羞地说:“你这孩子小嘴还蛮甜的嘛。嗯,你刚刚是要进去么,来,姐姐带你进去,告诉你,姐姐现在可是这儿的柜台经理了,走,姐姐请你搓一顿。”
我原本挺想进去瞧瞧的,我真的很想看一看自己曾经熟悉的地方现在变成什么模样了,可是,这时候,不知怎地,我竟然很害怕走进里面,甚至不敢再往里面看一眼。
我说:“不用了,姐姐,您去忙吧,我还有点事呢,先走了。”
这时候,里面刚好有人在叫她,那是一个服务员的声音,很慌张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