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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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左传正义- 第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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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壬申,公子季友卒。无传。称字者贵之。公与小敛,故书日。○与音预。敛,力验反。公与小敛,本亦“公与敛”。 
  '疏'注“称字”至“书日”。○正义曰:季是其字,友是其名,犹如仲遂、叔肸之类,皆名字双举。刘炫以季为氏而规杜过,非也。炫云:季友、仲遂皆生赐族,非字也。
 
  夏,四月,丙申,鄫季姬卒。无传。○鄫,似陵反。 
  秋,七月,甲子,公孙兹卒。无传。 
  冬,十有二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邢侯、曹伯于淮。临淮郡左右。○邢音刑。淮音怀。 
  '疏'注“临淮郡左右”。○正义曰:淮水发源入海,其路甚长,会于淮者,必是会于水旁,不得会于水内。杜欲指其处,无以可明,故云“临淮郡左右”。
 
  【传】十六年,春,“陨石于宋,五”,陨星也。(但言星,则嫌星使石陨,故重言陨星。) 
  '疏'注“但言”至“陨星”。○正义曰:下云“风也”,是风使鹢退。此若直言星也,则嫌是星使石陨,故重言“陨星”,以明所陨之石即是星也。《易》称“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则星之在上,其形不可知也。古今之说,星陨至地,皆言为石。经书在地之验,故言陨石。传本在天之时,故言“陨星”。不知星之在上,其形本是石也?为当既陨,始变为石?圣贤不说,难得而知。
 
  “六鹢退飞,过宋都”,风也。六鹢遇迅风而退飞,风高不为物害,故不记风之异。○迅音信,又音峻,疾也。周内史叔兴聘于宋,宋襄公问焉,曰:“是何祥也?吉凶焉在?”祥,吉凶之先见者。襄公以为石陨鹢退,能为祸福之始,故问其所在。○焉,於虔反。见,贤遍反,又如字。 
  '疏'注“祥吉”至“所在”。○正义曰:《中庸》云“国家将兴,必有祯祥;国家将亡,必有妖孽”。则事之先见,善恶异名,吉之先见谓之祥,凶之先见谓之妖。此总云祥者,彼对文耳。《书序》云:“亳有祥,桑、穀共生于朝。”《五行传》云青祥、白祥之类恶事,亦称为祥,祥是总名。公问“是何祥也?吉凶焉在?”故杜并以吉凶解之,言吉凶先见皆为祥也。襄公以为石陨、鹢退能为祸福之始,故问其所在。盖当虑其在已,故问之。
 
  对曰:“今兹鲁多大丧,今兹,此岁。明年齐有乱,君将得诸侯而不终。”鲁丧、齐乱、宋襄公不终,别以政刑吉凶他占知之。 
  '疏'注“鲁丧”至“知之”。○正义曰:此三者,叔兴止言其事,不说知之所由,或观政教、刑法,或他事别有占验,故云别以政刑他占知之,言知之不由石、鹢也。刘炫云,政者,若周大夫入陈竟,见官职不脩,君臣南冠如夏氏,知简夷将乱。子贡见公执玉卑,知其替死也。刑者,若夷吾忌克多怨,君子知其不终也。吉凶有二,阴阳调序,四海玉烛,时吉也;阴阳错逆,寒暑失度,民多疠疫,五穀不登,时凶也。父慈子孝,君义臣忠,人吉也;父不父,子不子,君不君,臣不臣,人凶也。
 
  退而告人曰:“君失问。是阴阳之事,非吉凶所生也。言石陨、鹢退,阴阳错逆所为,非人所生。襄公不知阴阳而问人事,故曰君失问。叔兴自以对非其实,恐为有识所讥,故退而告人。○错,七落反。 
  '疏'注“言石”至“告人”。○正义曰:刘炫云,言是阴阳之事也,则知事由阴阳,若阴阳顺序,则物皆得性,必无妖异。故云阴阳错逆所为,非人吉凶所生也。传称天反时为灾,地反物为妖,人反德为乱,乱则妖灾生。《洪范》“咎徵曰:‘狂恒雨若’”之类,皆言人有愆失,乃致阴阳错逆。而云阴阳错逆非人所生者,石陨、鹢飞事由阴阳错逆,阴阳错逆,乃是人行所致。襄公不问己行何失,致有此异,乃谓既有此异,将来始有吉凶。故答云“是乃阴阳之事,非将来吉凶所生”。言将来若有吉凶,协此石、鹢之异耳,非始从石、鹢而出也。襄公不知阴阳错逆为既往之咎,乃谓将来吉凶出石、鹢之间,是不知阴阳而空问人事,故云“君失问”也。叔兴若以实对,当云“由君愆失,致有此异”,今乃别以政刑他占横说齐乱、鲁丧。自以对非其实,恐为有识所识,故退而告人以此言也。服虔云:“鹢退风,咎君行所致,非吉凶所从生。”襄公不问己行何失,而致此变,但问吉凶焉在。以为石陨、鹢退,吉凶何从而生。故云“君失问”。是刘炫用服义为说也。今删定以杜注云:“石、鹢阴阳错逆所为,非人所生”,则阴阳错逆,自然有此,非由人事之失致此错逆。又吉凶不由石、鹢所生,故传云“是阴阳之事,非吉凶所生”。是吉凶不由石、鹢,石、鹢不由於人,则吉凶之来,别由人行得失耳。故《释例》云“或异而无感,或感而不可知”,如此之类是也。其传云“乱则妖灾生”,《洪范》曰:“狂恒雨若”,此皆假之阴阳以为劝戒,神道助教,非实辞也。但圣贤之说未知孰是,故两载其义,以俟后贤。
 
  吉凶由人,吾不敢逆君故也。”积善馀庆,积恶馀殃,故曰吉凶由人。君问吉凶,不敢逆之,故假他占以对。○殃,於良反。 
  '疏'注“积善”至“以对”。○正义曰:积善馀庆,积恶馀殃,《易·文言》文也。言将来吉凶,由人行所致。行善则有吉,行恶则有凶。吉凶自由於君,不从石、鹢而出。吾不敢逆君之心,故假他占以告之。
 
  夏,齐伐厉,不克,救徐而还。十五年齐伐厉以救徐。 
  秋,狄侵晋,取狐厨、受铎,涉汾,及昆都,因晋败也。狐厨、受铎、昆都,晋三邑。平阳临汾县西北有狐谷亭。汾水出大原,南入河。○狐音胡。厨,直诛反。铎,徒各反。汾,扶云反,水名。大原音泰。 
  '疏'注“狐厨”至“入河”。○正义曰:汾水从平阳南流折而西入于河。临汾县在汾水北。狐谷疑是狐厨,乃在县之西北,则狐厨、受铎皆在汾北。狄自北而侵,南涉汾水至于昆都昆都在汾南也。
 
  王以戎难告于齐,齐徵诸侯而戍周。十一年戎伐京师以来,遂为王室难。○难,乃旦反,注同。 
  冬,十一月,乙卯,郑杀子华。终管仲之言。事在七年。 
  十二月会于淮,谋鄫,且东略也。鄫为淮夷所病故。○为,于伪反。城鄫,役人病。有夜登丘而呼曰:“齐有乱。”不果城而还。役人遇厉气,不堪久驻,故作妖言。○呼,火故反。还音旋。 
  【经】十有七年,春,齐人、徐人伐英氏。(○英,於京反。) 
  夏,灭项。项国,今汝阴项县。公在会,别遣师灭项,不言师,讳之。○项,胡讲反,国名,鲁灭之也。二传以为齐灭。 
  '疏'注“项国”至“讳之”。○正义曰:知非师少不言师,而言“讳之”者,沈云:襄十三年传云“用大师焉曰灭”。此既称灭,故知用大师。刘炫云:案传,“齐人以为讨”,讨其灭国,非讨用师,既不讳灭,何以讳师?炫谓将卑师少称人,不可自言鲁人,故不称师。炫不达此旨,以为将卑师少以规杜过,非也。
 
  秋,夫人姜氏会齐侯于卞。卞,今鲁国卞县。○卞,皮彦反。 
  '疏'“夫人”至“于卞”。○正义曰:妇人送迎不出门,见兄弟不逾阈,今出会齐侯无讥文者,凡夫人之行得礼、失礼直书其事,善恶自明,故於文悉无褒贬。此时公为齐人所止,夫人会以释之,纵使违礼,不合贬责。
 
  九月,公至自会。公既见执于齐,犹以会致者,讳之。 
  冬,十有二月,乙亥,齐侯小白卒。与僖公入同盟,赴以名。 
  '疏'注“与僖”至“以名”。○正义曰:元年盟于荦,三年公子友如齐淮盟,五年于首止,七年于甯母,八年于洮,九年于葵丘,十五年于牡丘,四年与屈完盟于召陵,诸侯皆在,公亦与焉,故为八也。同盟相赴以名主,谓当时两君但与其父盟,亦得以名赴其子耳。与僖盟既多,故不复通数庄、闵也。
 
  【传】十七年,春,齐人为徐伐英氏,以报娄林之役也。(英氏,楚与国。娄林役在十五年。○为,于伪反。) 
  夏,晋大子圉为质於秦,秦归河东而妻之。秦征河东置官司,在十五年。○圉,鱼吕反。质音致,下同。妻,七计反,下同。惠公之在梁也,梁伯妻之。梁嬴孕,过期,过十月不产。怀子曰孕。○嬴音盈,下同。孕,以证反。过,古禾反。 
  '疏'注“过十”至“曰孕”。○正义曰:十月而产,妇人大期。又《家语》云“人十月而生”。故知过期,过十月也。《易》称“妇孕不育”。《说文》云“孕,怀子也”。
 
  卜招父与其子卜之。卜招父,梁大卜。○招,上遥反。大音泰。其子曰:“将生一男一女。”招曰:“然。男为人臣,女为人妾。”故名男曰圉,女曰妾。圉,养马者。不聘曰妾。 
  '疏'注“圉养”至“曰妾”。○正义曰:昭七年传曰:“马有圉,牛有牧。”《内则》云:“聘则为妻,奔则为妾。”是也。
 
  及子圉西质,妾为宦女焉。宦,事秦为妾。○宦音患。 
  师灭项。师,鲁师。淮之会,公有诸侯之事,未归,而取项。淮会在前年冬,诸侯之事,会同讲礼之事。齐人以为讨,而止公。内讳执,皆言止。 
  秋,声姜以公故,会齐侯于卞。声姜,僖公夫人,齐女。九月,公至。书曰:“至自会。”犹有诸侯之事焉,且讳之也。耻见执,故讬会以告庙。 
  '疏'“犹有”至“讳之也”。○正义曰:实无诸侯之事而言“至自会”者,尚似有诸侯之事焉。
 
  齐侯之夫人三:王姬、徐嬴、蔡姬,皆无子。齐侯好内,多内宠,内嬖如夫人者六人:长卫姬生武孟,武孟,公子无亏。○好,呼报反。嬖,必计反。长,丁丈反,下注同。少卫姬生惠公,公子元。○少,诗照反。郑姬生孝公,公子昭。葛嬴生昭公,公子潘。○潘,判丹反。密姬生懿公,公子商人。宋华子生公子雍。华氏之女,子姓。○华,户化反。公与管仲属孝公於宋襄公,以为大子。雍巫有宠於卫共姬,因寺人貂以荐羞於公,雍巫,雍人,名巫,即易牙。○属音烛。共音恭,本亦作恭。貂音彫。易音亦。 
  '疏'注“雍巫”至“易牙”。○正义曰:《周礼》掌食之官,有内雍、外雍。此人为雍官,名巫,而字易牙也。
 
  亦有宠,公许之立武孟。易牙既有宠於,公为长卫姬请立武孟。○为,于伪反。管仲卒,五公子皆求立。冬十月乙亥,齐桓公卒。乙亥,十月八日。易牙入,与寺人貂因内宠以杀群吏,内宠,内官之有权宠者。而立公子无亏。孝公奔宋。十二月乙亥,赴。辛巳,夜殡。六十七日乃殡。○殡,必刃反。 
  【经】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宋公、曹伯、卫人、邾人伐齐。(纳孝公。) 
  夏,师救齐。无传。 
  五月戊寅,宋师及齐师战于В胧Π芗āN蘅骷人溃堋⑽馈③ハ热ィ骋喟展椋仕问Χ烙肫胝健2怀扑喂磺渍揭病4蟊涝话芗ā.',齐地。○В忝夥矗钟阗确矗忠粞裕灰粞濉!
  狄救齐。无传。救四公子之徒。 
  秋,八月丁亥,葬齐桓公。十一月而葬,乱故。八月无丁亥,日误。 
  冬,邢人、狄人伐卫。狄称人者,史异辞,传无义例。 
  '疏'注“狄称”至“义例”。○正义曰:决上狄救齐不称人也。於例,将卑师众称师,将卑师少称人,谓中夏诸侯之例。此称邢人,是将卑师少者。夷狄既无爵命,非有君臣之别,文多称戎、称狄,今君臣同文,或单称狄,或称狄人,是时史异辞,非褒贬也。《穀梁传》曰:“狄其称人,何也?善累而后进之,伐卫,所以救齐也。”其意以为上巳救齐,今复伐卫,救齐,故进之称人。左氏无此义,故为史异辞。
 
  【传】十八年,春,宋襄公以诸侯伐齐。三月,齐人杀无亏。(以说宋。○说音悦,又如字。) 
  郑伯始朝于楚,中国无霸故。楚子赐之金,既而悔之,与之盟曰:“无以铸兵。”楚金利故。○铸,之树反。 
  '疏'注“楚金利”。○正义曰:《考工记》云吴、越之剑是也。
 
  故以铸三锺。古者以铜为兵,传言楚无霸者远略。 
  齐人将立孝公,不胜,四公子之徒遂与宋人战。无亏已死,故曰四公子。○胜音升,又升证反。夏五月,宋败齐师于В⑿⒐埂!
  秋,八月,葬齐桓公。孝公立而后得葬。 
  冬,邢人、狄人伐卫,围菟圃。卫侯以国让父兄子弟,及朝众,曰:“苟能治之,毁请从焉。”毁,卫文公名。○菟音徒。圃,布古反,又音布。毁,吁委反。众不可,不听卫侯让。而后师于訾娄。陈师訾娄。訾娄,卫邑。○訾,子斯反。娄,郎句反,又郎钩反。狄师还。独言狄还则邢留距卫,言邢所以终为卫所灭。 
  梁伯益其国而不能实也,多筑城邑,而无民以实之。命曰新里。秦取之。 
  【经】十有九年,春,王三月,宋人执滕子婴齐。(称人以执,宋以罪及民告。例在成十五年。传例不以名为义,书名及不书名,皆从赴。○婴,於盈反。) 
  '疏'注“称人”至“从赴”。正义曰:此云“宋人执滕子”,下云“邾人执鄫子”,二君於传无不道之状,而皆称人以执,是宋公欲重其罪,以罪及民告。故史从而书之,以示虚实。《释例》曰:“凡诸侯无加民之恶,而称人以执,皆时之赴告,欲重其罪,以加民为辞,国史承之,书之於策,而简牍之记具存,夫子因示虚实。故传随而著其本状,以明得失也。滕子、鄫子皆称人见执,宋欲重二国之罪,故以不道赴,或名或不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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