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2007年合订本 作者: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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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2007年合订本 作者:多人- 第3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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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救命的礼物之链
  ◎徐贲
  前不久,美国媒体报道了这样一件事:28岁的男子马修做出一个决定,他愿意为一个完全陌生的肾病患者捐出自己的一个肾。马修的条件是,接受者的家人也愿意以同样的条件。为另一个陌生的肾病患者捐出一个肾。医生们通过美周全国范围的搜寻,为马修找到了一个合适的受赠者。
  受赠者巴巴拉是亚利桑那州的一位女士。她的母亲和祖母都在五十多岁的时候,因肾脏疾病去世,她自己电从小就有肾病。她的丈夫罗纳德愿意为她捐肾,但他不是合适的捐赠者。巴巴拉意外地得到了合适的肾脏,罗纳德很愿意为另外一个陌生患者捐出自己的一个肾。他对记者说:“巴巴拉有了这个肾,我们终于可以白头偕老,我们可以一起看着孙儿们长大。这真是一件神奇的礼物。”
  接受罗纳德肾捐赠的是安琪。安琪32岁,多年来靠透析存活,每星期都得在血液透析机上度过数个小时。罗纳德的礼物,让她激动得说不出话来。安琪的母亲含着眼泪对记者说:“今天是安琪新人生的第一天。”为此,她要为一个陌生人捐献自己的肾脏。和捐肾给她女儿的罗纳德一样,安琪的母亲成了捐肾礼物链上的一环。美国人体器官匹配联合会主任迈克?里兹从这个礼物之链上看到了器官捐赠的崭新前景。他说:“美国未来将不会有所谓‘愿意但不匹配’的捐赠者。只要你愿意,我们一定可以实现器官移植。”
  在这个生命礼物的捐赠之链中,开始的启动者马修是一个完全无私的利他者,他的捐赠是不需要回报的。他的捐赠行为,证明了康德关于利他心是一种理智能力而非单纯“同情”或“恻隐之心”的论断。马修并不知道谁将是接受自己肾捐赠的患者,他的捐赠并非出于帮助具体对象的感情冲动。我们知道,人即使有了同情心,也不一定会付诸实施。而没有同情心作为原动力的道德理性,反而会让人有深思熟虑的道德行为。
  马修的捐赠是无私的利他行为。一旦从此启动利他的礼物之链,其余的每个环节,接力者不必出于完全利他的动机。可以说,罗纳德和安琪的母亲,实际上都是因为自己亲人的缘故而捐出自己器官的。他们的捐赠因此包含了某种功利的目的。但是,这并不降低他们行为的利他价值。在现实社会中,人们可以形成一种并非完全无私的利他关系。
  这种利他关系是一种潜在的社会契约。献血可以说是这种关系的一个典型例子:今天我献血,我并不知道我的血会救谁的命,我也不指望在我需要用血的时候,那个受血者会为我献血。但我相信,由于我和别人生活在一个需要有人帮助的潜在契约关系中,我需要用血时,一定会有其他人为我输血。这种潜在的社会契约,为许多利他行为提供了一种并非完全无私的选择。
  这种状态一旦遭到大规模破坏。就会开启一种性质相反的恶性循环。在一个利他行为潜在契约有效的社会里,我看见一个人从白行车上摔下来,前去关心,有需要还会送他去医院。我这么做,并不一定是因为我特高尚、特道德,而是因为我的潜意识会让我自然地将心比心,告诉我自己,如果摔的是我,别人也会这么做。在一个人际潜在契约遭到严重破坏的社会里,别人摔了,我会袖手旁观,我的理由是,好人做不得。不要说以后我自己摔了。别人不会管我,就是眼前,我帮他。说不定给讹上了,马上就有麻烦。
  潜在的社会契约实际上涉及了利他行为和社会正义的关系。一个社会越正义,在彼此需要帮助时潜在契约越有效,社会中的人就越会有利他行为。反过来说也是一样。社会中越多的人有助人为乐的利他行为,潜在的社会契约就越有效,也就越具备鼓励其他人助人为乐的整体正义环境。我们的社会有待建立的,正是这样一种良性循环的社会契约。
  (班超摘自《新京报》2007年8月25日)
  广场上的白头巾
  ◎筱敏
  30年过去了。她们还活着。
  她们是阿根廷五月广场的母亲。她们的孩子失踪了,在军政府恐怖统治时期,甚至更早的庇隆政府时期,铁血的罪恶袭击了那些孩子,他们被从家里、从学校里、从黑夜或白日的街头。三十年,杳无音信。年复一年物换星移,天空的颜色由猩红而漆黑,由幽绿而皓白,天空已经完全不是母亲和孩子一同晒过太阳的天空。母亲的头发全都白了,如秋深飘落树冠的枯叶,寒冷进入树根。母亲们围起白头巾,那是她们年迈的悲痛的旗。30年,她们还在这里。
  起初她们是14个人。1977年4月30日,十四个母亲出现在五月广场那座玫瑰色的宫殿前面,询问她们儿女的下落,要求军政府对她们儿女的失踪作出解释。她们面对的是“石头”,“石头”僵硬而且庞大,既看不见她们也听不见她们。
  ——没有什么年轻人失踪。
  ——这些失踪的年轻人是国家的敌人。
  母亲的行走就是那天开始的,母亲们绕着广场在“石头”面前行走。她们不知道该往哪里去,不知道哪里能有一盏垂顾她们的风灯,在“石头”和铁的国度里,母亲完全没有道路,然而为了寻找自己的孩子,母亲必须行走。她们互相挽着,走一个圆圈,再走一个圆圈,就像她们生火、烧饭、缝小袄、洗尿布……从黎明操劳到夜深的周而复始的日子,从春到冬,从冬到春的循环往复的生命。
  广场上伟大的金字塔,伟大的骑马的青铜的将军,伟大的总统府和市政厅。伟大的脚下,这些渺小的女人。
  那些用制服和武器撑起来显得像伟大国家的人,吆喝警犬扑向她们,讥笑说:绕圈吧,就像瞎眼的母鸡在笼子里绕圈,可怜的候鸟在旋风中打转。绕圈吧,不想活了的疯女人。
  她们的回答是她们活着,并且也要孩子们活着,所以她们继续行走。有谁比母亲更懂得生命,更敬畏生命,谁比母亲更深地体味活着的美好,生命在她们体内萌动的幸福时分。她们拒绝相信她们的孩子已经死去,她们寻找,农妇不就是这样绕着田野呼叫孩子的吗?女人不就是这样绕着街院寻找孩子的吗?她们把孩子的照片挂在胸前,喊着孩子的名字。她们两手空空,什么也没有,即没有武器也没有力量,她们只有一个一个真实的故事,她们只有诉说,再诉说,在不断的诉说中阻挡一个一个年青生命的消失。她们跟所有的母亲一样,要看见自己的孩子。为这天底下最简单的诉求,她们必须活着,她们靠自己的悲痛活下来,在悲痛中寻找自己的生命。
  从此她们每个星期四都来这里,她们诉说,并互相倾听,也祈祷大地倾听。
  一位儿子,失踪时只有19岁,他清澈的眼睛多么像我们家乡的天空,歌声就像天空飘荡的彩云,他在教育学院学习他热爱的历史,希望毕业后能在高中教历史。他的罪就是太年青,太爱思考。1976年5月12日黎明,两辆福特汽车和五个持枪的人闯进家门把他带走,并搜走了他的身份证明。他们声称代表联邦警察局而来,然而警察局却将叩门寻找的母亲推出去,——不,没有,没有抓捕,没有拘押,没有什么五个持枪的人,假使是有,他们当时出示的证明也是伪造的……一个女儿,22岁,在大学里念心理学。那一天,1976年9月1日,灾难降临,我们完全不知道,是在什么情形下,什么人把她掳走了。那么善良纯洁的孩子,总是记挂着世界上受苦的儿童。她爱着一位男孩,约定相爱一生。出事后我请求那男孩离开这个国家,他回答我说:我不想被她当作懦夫,我希望她一直爱我,我要留在这儿和你们一起找她,好让她回来后可以第一时间看到我。然而一年后,那好男孩也遇害了……我的儿子在获释后的三个月再次失踪,那是一个星期六的中午,我们一起吃午饭,还一起跳了一支华尔滋舞,他走出家门,自此再也没有消息。我去了警察局、监狱、政府大楼、内务总理办公室、停尸所……我得到的回复是:根本不存在我儿子失踪的档案,或许他在哪里呆着,又或许他根本不会再出现了,谁知道!我去了无名死者公墓,带了一大束剑兰,我给每一个无名的坟冢都插上一枝,希望能从中感应到我的儿子……整一个布宜诺斯艾利斯,整一个阿根廷,还有什么角落我们没有寻找过。当局不但没有给我们任何交代和解释,还恐吓我们不许再追问有关我们孩子失踪的事情。我们需要平安,所以我们需要知道我们的孩子的下落,我们祈祷公义,只有公义能够给予我们平安。
  母亲的队伍越走越长。日子一周一周延续,越来越多的母亲来到五月广场。这是因为失踪的孩子一年比一年多了,这是因为这片土地有越来越多悲痛的母亲,越来越多敢于起身追问的母亲。
  一边是伟大的强硬的铁和“石头”,一边是弱小的柔软的躯体;一边是军人的方阵和笔直进军,一边是母亲挽起来的圆环。凶手销毁所有罪恶的痕迹,只留下恐怖的空白,母亲就把自己的脚踏在空白之中,让空白振动生命的响声。母亲们曾经生下了她们的孩子,现在是孩子将她们带进了这个寻找公义的世界,是孩子激荡了她们的生命。
  与她们的白发同样悲痛的白头巾是她们的旗,把她们变成了共同的母亲。
  共同的母亲大声抗议死亡,她们不能停止,停止抗议就意味着被死亡战胜。她们抗议屠杀,抗议恐怖,抗议掩盖和推诿,抗议镇压和监禁母亲,抗议人的失踪之后记忆的失踪,抗议统治者在1982年的马岛战争时用爱国热情掩盖罪恶愚弄人民,正如他们在1978年用举办世界杯足球赛的喧哗欢腾掩盖罪恶愚弄人民。母亲们唱连祷歌,母亲们行走,母亲们的白头巾连接成白色的横幛,母亲们的心写满失踪孩子的名字,她们现在要求当局交出杀人犯和帮凶者的名单,母亲们绝不宽恕,当有人念到一个罪恶的名字,母亲们就齐声高唱——主啊,别宽恕他们!
  30年,广场都长出花来了,繁华的喷泉,太平的鸽子,变幻着颜色的难以言说的天空。母亲们还在这里。母亲们的白头巾还在波涌的圆环里飘动。
  母亲们活着,母亲们行走。
  于是,这”石头”的广场,还有比广场宽阔的大地,不得不记住她们的孩子,连同记住那血写的历史、记住生命。
  事故之后
  韩少功
  有个村庄的两个后生惨遭大祸。一个电工,一个帮手,架设外线的时候,不知为什么突然啊呀一声,双双翻倒在水田,水淋淋的身体抽搐不已。
  有人怀疑他们违章操作。有人怀疑另有第三者肇事,比方说在配电间贸然合闸。到最后,几乎所有人却一口咬定了供电公司:施工前缺少培训,施工时没有监督,材料质量也可疑……总之他们应对死人负责。当时公司总经理把汽车停在村口,不打算进村了。村民们将汽车团团围住,七手八脚要连车带人抬进村去,抬到惨兮兮的灵堂前去。他们一开始并没想到什么钱,但既然时逢丧礼,狗屁总经理对死者看都不看一眼,鞭炮没有放一挂,祭幛没有送一条,撒腿就想走,实在太没人味,是可忍孰不可忍!
  掀了它!掀了它!开个铁乌龟来吓哪个?有人冲着汽车大吼。如果不是村干部及时赶来,人们的扁担和锄头还要砸在车上。
  总经理只是不想沾包,但不合人情的躲闪犯了众怒。也许正是这一点使舆论全面恶化,使他陷入了是非难辨的泥潭。人们异口同声要求供电公司对事故负责,相干和不相干的恶语都一齐砸过来。加上死者的亲属在场号啕大哭,人见人怜,人见人悲,妇人们泣声纷起,急得总经理满头大汗,钻地无缝,插翅难飞,捐出了两百元还不够,向所有人赔笑脸还不够,最后只得答应承担责任,一咬牙,给两家各赔12万。
  到了这一步,乡长才及时地出现,连声说自己来迟了,来迟了,劝退了几个吵闹的后生,然后接总经理去吃饭,算是压惊和联谊。
  我知道这件事的时候,灵堂里的调解已经完成。但这算什么调解?我私下里已隐隐约约知道肇事的第三者是谁。这就是说,肇事者并没有承担责任,供电公司却在相当程度上代人受过。在全面推行法制建设的今天,这一结果出人意料。
  乡长对我说:“是不是有人肇事,这不难查。但查出来又如何呢?他赔得出二十多万吗?赔不出。查来查去的结果,不但要毁掉两家人,还要毁掉第三家,你说是不是?”
  他的意思是,肇事者家里也太穷了,经不起罚。而受害者的家里呢,如果没有补偿,就只能讨饭。“但事实总归是事实……”我支吾着。
  “事实是:现在三个家都有了活路,有什么不好?”
  “那……供电公司是不是有点儿太……”
  “你是说冤枉?是有点,但他们放点血,也是九牛一毛,不过是酒楼里少买几张单,麻将桌上少放几个炮。你还不知道他们?”
  我无话可说。我以前只知法度的重要,但眼下不得不承认,法外有法,非法法也。山民们心目中自有一套更为重要的潜规则。这种规则在后果与动机之间更关切动机,比如考虑到肇事者并无恶意,因此须从轻发落;在死者与生者之间更关切生者,比如考虑到两家遗孤都要活人,那么补偿就比查案更重要。他们还怀恨供电公司赚得太多,太容易,太霸气,这次切不可放过。这一切算计如果不是颠倒黑白,至少也是颠倒主次,活脱脱造出了一个假案。但山民们认为此事办得天理昭昭无可置疑。他们不约而同不假思索地胡言乱语,乡村干部也不约而同不假思索地两面三刀,反正是要逼供电公司掏银子———何况公司也不是完全没有责任。
  我不大能接受这种胡来和恶搞,但三个贫困家庭(受害两家加肇事者一家)由此免了灭顶之灾,在没有工伤保险的情况下能继续活命,又不能不说是各种结果中最让人心安的结果。我能说什么?
  事情就这样过去了。村民们对结局一派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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