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清白于毛泽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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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清白于毛泽东-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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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吩咐我们下去不要张扬。我带的一组用新华社记者的名义,田家英那一组用中央办公厅工作人员的名义。
  情况调查经过
  我和田家英一行10月10日夜乘火车离京南下,第二天抵新乡下车。我们同新乡地委商定,当天下乡。田家英一组留在新乡去七里营公社调查,我带一组去修武县。四天为期,然后调换,我回七里营公社,田家英去修武县。
  修武调查 我和记者们10月29闩下午去修武县,我们先请县委一位副书记介绍全县办成一个大公社(13万人)的一般情况,然后分别同城关大队(原为公社)大队长、五源乡(大队)的支部书记、艾曲乡(大队)艾曲村的生产大队长谈了话。还召开了群众和下放干部座谈会,最后才请县委书记单独谈他们对一县一社的看法。在修武县调查的四天中,我们还利用晚饭和中午歇晌的时间串家走户,同个别群众接触。
  从调查中了解到,这个一县一社是由原来245个合作社合并而成的。全县统一收支,生产资料全归公有,由公社(县)统一调拨,生活资料的日常消费由公社供给,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干部都说,他们实行的是全民所有制。男女老少都实行低水平的供给制,办了公共食堂,敞开肚皮吃饭。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接触的干部和群众生产情绪很高,正巧碰上他们全县总动员大炼钢铁,男女老少爬高山,背矿石,不叫苦,不叫累,兴高采烈,十分感人。因为办了公共食堂,大部分妇女都上山了。但从中也了解到,由于大办钢铁,地里庄稼没人收,只见低年级的小学生在拾谷穗。地里的棉花大部分没有摘下来,只有幼儿园的老师带着一些小孩摘一点点,据财贸干部对我们说,本该收籽棉900万斤,到10月底只收到159万斤。敞开肚皮吃公共食堂当然大家高兴,许多人都说,一生也没有像这两个月吃这样饱的饭。但好几位老人(有的原是贫农,有的原是中农)都在发愁,说:“这样吃法长不了。”
  最后我们同县委书记谈了一个晚上,他先说了一县一社的优越性,也谈了今后三年规划,但提出了不少关于全民所有制的供给制疑问和顾虑。
  我们11月1日从修武县转到新乡(田家英也从新乡转到修武),那里是另一番天地。新乡县委给我们简要介绍时,着重说明他们为什么没有像修武那样搞一县一社,只搞了一个“县联社”的招牌,似乎他们以为我们是赞成一县一社的。新乡人口和耕地都比修武多,经济比修武富裕,粮棉都高产,每人平均分配也高于修武。
  七里营十六“包” 第二天,我们去七里营公社,这是全国第一个挂起“人民公社”牌子的公社。这个公社有5个大队,79个生产队,人口3万,耕地9万亩。年收入1218万元,是新乡最富的公社。这里给我们的印象最新的是,他们实行了供给制。据公社书记说。他们实行十六“包”: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学、育、婚、乐,以至理发、洗澡、缝纫、电费,都由公社包了,这十六包的费用每人一年共78元。
  调查了七里营公社以后,我们又去看公社所在地周围的两个大队(刘庄和陈庄)。其中刘庄大队(即史来贺同志当支部书记)给我印象特好,主要是那里干得实在,说得也实在。史来贺同志,既讲成绩也讲困难。他的大队有800多人,1900亩土地,总收入31万元,人均分配104元(1957年即为96元)。当时他正在发愁的是还有三分之二的棉花在地里没有人收。大部劳力上山炼铁去了。
  兴宁人民公社搞男女老幼分开居住
  在新乡,我们还调查了一个公社——兴宁人民公社。这是一个4000户、2万人口的社,实行军事化,全公社编成了15个营,50个连。尤其特别的是,实行房屋公有,搞集体住宿,社员男女老幼分开,按连、排编制集中居住。我们具体的调查了东郭大队,这个大队共有224户,开始时有150户男女老幼分开住,现在仍有60户集中在8个地方,男女各住4处,实行礼拜六制度,回家度周末。据大队干部说,这是公社统一布置的,大多数人意见很大,只有少数夫妻不和或婆媳不和的愿意分居。大队干部说,正考虑改变作法。我遇到公社干部时,就顾不得下来调查前规定的守则(不要随便表示意见),忍不住指出这种拆散家庭的做法十分错误,共产主义不是不要家庭。那些公社干部还想不通,说河南许多地方都这样作,并说有位中央负责同志当时就说过,共产主义社会也要革家庭的命,这位中央负责同志不是别人,就是刘少奇。
  他不但在河南主张这样做,而且还到江苏去推广。1958年9月19日—28日,刘少奇到江苏视察时,在具体阐述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的五个条件时,同在河南讲的一样,他是这样说的:“第四,改善社会劳动组织。例如,规模较小的农业合作社转变成规模较大的人民公社,实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农村劳动组织大进一步的改进,这种改进,大大有利于农村劳动力的调配,大大有利于农村生产的发展。又例如,实行郑州提出的‘男女换班,老少换班’,即:女人能做的事不再由男人去做,老人能做的事不再由青年和壮年去做,以使男女老少能够各自担任自己力能胜任的工作。”刘少奇所说的“男女老少换班”,是刘少奇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实行“家庭革命”的一个举措。(以上所引,见《人民日报》1958年9月30日《刘少奇同志视察江苏城乡》)
  向毛主席汇报
  关于“一县一社”问题 11月6日,我们从新乡调到郑州,当晚毛主席要我们向他汇报。我们按原来计划先扼要介绍情况。由于我先到修武,着重汇报修武县委书记提出的问题。
  我说到,修武县委书记虽说一县一社是全民所有制,但他认为公社和国家的关系不同于国营工厂和国家的关系,公社的产品不能全部由国家调拨,国家也不能供给公社需要的所有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他提出,如果公社实行同国营工厂一样的全民所有制,那么,有两个问题他担心不易解决:一是遇到灾年国家能否跟平年一样拨给公社所需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二是遇到丰年国家能否全部收购公社的产品。我说,这位县委书记既怕灾年饥荒,又怕丰年谷贱伤农。我还说到修武县委书记怀疑他们实行的低标准的供给制,能否叫按需分配。我说这只能是很勉强的“温饱”。
  毛主席详细地问了县里同国家的经济关系,互相间进行哪些交换。我汇报说,修武县同国家的经济来往主要有两种:一是纳税,主要是农业税即公粮,工商税不多;二是交换,主要向国家交售统购的粮、棉、油料等农副产品,和向国家购买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这两种交换都是商品交换,现金结算的。
  关于供给制问题
  毛主席对供给制也很关心,在田家英汇报时,详细询问了七里营公社的十六“包”的具体内容,并且提出,这样低标准的平均分配是否必要和能否持久。田家英谈到,七里营公社的十六“包”,是新乡地区包得最多的,但标准仍然很低,“食”是吃饭不要钱,都吃公共食堂,据估计一年需42元(菜肉未计)。“衣”一项是—年21尺布,二斤棉,两双布鞋(因妇女上山炼铁、下大田、不能做了)共18元,医药费每人每年2元为限,产妇补助一斤红糖,20个鸡蛋,殡葬和结婚各补助10元,看戏不要钱,那年只看了一次戏,六次电影。田家英和我都认为这只是平均主义,不能说是“按需分配”,更不能说是已经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了。
  毛主席的评论
  (一)一县一社太大了。平均分配会损害富社的积极性,还是要搞“按劳分配”。
  毛主席谈到一县一社时提出,一县一社太大了。县委管不了那么多具体事,而且全县各地生产水平很不平衡,平均分配损害富队富社的积极性。我们现在还是搞社会主义还是按劳分配。凡是有利于发展生产的就干,一切不利于发展生产的就不干。供给制只能搞公共食堂,而且要加强管理,粗细粮搭配,干稀搭配,农忙农闲不同,要学会勤俭过日子,不能放开肚皮大吃大喝,那样肯定维持不下去。其它只搞些公共福利事业,不要采取“包”的办法,量力而为。延安时期搞供给制,是属于战时共产主义的办法。是不得已而为之,不能作为分配方式的榜样,所以全国解放后,就改行工资制了。
  (二)两种所有制的接近是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千万不能把两者混同起来。
  谈到修武县的全民所有制,毛主席说,修武不同于鞍钢,产品不能调拨,只能进行商品交换,不能称谓全民所有制,只能叫集体所有制。千万不能把两者混同一起,修武县委书记提出的问题,表明他实际上是不赞成搞全民所有制的,县里的产品不能全部调给国家,不可能也不必要,他作为一县之长,不能不慎重考虑,尤其是国家对县,在平常年景也不能完全保证按照县里的需要调拨给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遇到灾年更加不能保证,这也是明摆着的。他提出的问题使我们想到:如果生产力没有高度发展,像北戴河会议关于人民公社决议中指出的,产品极端丰富,工业和农业都高度现代化,那么,生产关系上从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民所有制,分配方式从按劳分配过渡到按需分配,是根本不可能的。这两种所有制的接近,是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
  (三)把夫妻分开搞集体住宿,不是给国民党对我们的诬蔑帮了忙吗?
  当我们汇报到有些公社搞集体住宿时,毛主席很生气地说,那种搞法不是给国民党对我们的诬蔑帮了忙吗?凡是这样胡搞的地方,我都支持群众起来造反。这些干部头脑发昏了,怎么共产党不要家庭了呢?要禁止拆散家庭,还是一家人大、中、小结合的好。(按:所谓搞“集体住宿”即刘少奇鼓吹的“男女换班”“老少换班”的做法,把男女老少分别编班集体住宿,“搞军事化生活”,“行动战斗化”“以便男女老少各自能够担任自己力能胜任的工作”。这就是刘少奇主张的共产主义“家庭革命”——笔者注)
  (四)几千万人上山,农业可能丰产不丰收,食堂又放开肚皮吃,怎么得了?
  谈到群众大炼钢铁的干劲很大,地里庄稼没人收时,毛主席说:1070万吨钢的指标,可能闹得天下大乱。从北戴河会议到年底只有四个月,几千万人上山,农业可能丰产不丰收,食堂又放开肚皮吃,怎么得了?这次郑州会议要叫大家冷静下来。(吴冷西:《忆毛主席》95—103页)
  现在我们看刘少奇在江苏视察,又是怎样兜售他的“共产主义”的。
  1958年9月19日—28日,刘少奇到江苏视察,又大谈“如何建设美好的共产主义生活及培养人民共产主义精神”问题。“如何建设美好的共产主义生活呢”?刘少奇指示应该做好五件事:
  第一,要使社会上所有的人都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
  第二,彻底把妇女从繁锁的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
  第三,大规模地进行技术改革,改革各种劳动工具,提高劳动效率;
  第四,改善社会的劳动组织,例如,规模较小的农业合作社转变成规模较大的人民公社,实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农村劳动组织大进一步的改进,这种改进,大大有利于农村劳动力的调配,大大有利于农村生产的发展。又例如,实行郑州提出的“男女换班,老少换班”,即,女人能做的事不再由男人去做,老人能做的事不再由青年和壮年去做,以使男女老少能够各自担任自己力能胜任的工作。
  第五,发展多面手,一人多艺,提高劳动者的文化技术水平。
  做好这五件事,不仅可以解决劳动力紧张的困难,而且将会使整个社会的劳动制度、劳动组织发生根本的变化。 
  这里刘少奇讲的“建设美好的共产主义生活”的五个条件,实际上就是他在河南视察时“具体阐述过渡到共产主义”的五个条件。不同的仅仅是变了—下说法:在河南,是作为向“共产主义过渡”的五个条件。在江苏,是作为“建立美好共产主义生活”的五个标志。刘少奇特别注重第四条,即“改善劳动组织……”,他把这一条看作是“共产主义家庭革命”。他所倡导的“家庭革命”,就是康有为《大同书》中破九界之说的“破家庭界”。无论是在徐水县搞“共产主义”试点,还是在河南、江苏视察,刘少奇反复强调这一条。原来,刘少奇搞的“共产主义,不是来自马克思列宁主义。如此胡闹,岂能不天下大乱!
  刘少奇在河南的具体做法:
  例如一家三代同堂,则将夫妻、父母、儿女分开,各自编在青壮年男子班、青壮年女子班、老年男子班、老年女子班、少年男子班、少年女子班。分别各自到各自的营房住宿(原来社员的房屋,由公社统一调配,分为集体住宿营房和家人团聚营房。每星期准许夫妻、父母、儿女回团聚营房住宿生活一次,第二天即返回各自集体营房过军事化生活,如此循环往返),群众对此很反感。毛泽东知道后批评说:这是胡来,哪有共产主义不要家庭的呢?这不是帮国民党蒋介石诬蔑共产党的忙吗?哪里这样做,我就支持哪里群众起来造反。
  刘少奇到江苏视察,还大肆兜售他在徐水、河南实行“供给制”的做法。他在江苏常熟视视察时说:“实行粮食供给制以后,将提高人民共产主义觉悟。”他问和平公社党委书记:“秋后,即将实行粮食供给制,群众拥护不拥护?”公社党委书记说:“大家一听说吃饭不要钱,都高兴得跳了起来,有个老头说,过去提心受苦一辈子,怕吃不饱肚子,这下子可好了。”苏州地委第一书记皓江在汇报中说:“群众都非常赞成实行粮食供给制,他们说,‘一个心思丢下了,一个心思又来了,丢下的是几千年愁吃愁穿的苦心思,又来的心思是怎样把生产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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