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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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药师- 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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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晴劝了半天,凌晓天执意要出去,最后见没有办法全他回头,只能叮嘱他万事小心。

其实,凌晓天最主要的目的是报仇,身上的伤已经完全好了,可是留下了几道伤疤,这些伤疤时刻的提醒着他,男子汉大丈夫,就是要快意恩仇,有恩必报,有仇也必报!

站在密道口,凌晓天俯下身体拍拍啸天狼的大脑袋,笑着说:“死狗,我要出去了,在家保护好你的晴晴姐姐,不许她少一根毫毛,我会回来检查的,万一少了一根毫毛,我就扒光你的毛!”

哮天犬伸出舌头舔了舔凌晓天的手,仿佛在说你放心吧!

“一定要小心行事!”孙晴语重心长的说:“量力而为,毕竟你只是一个十二级的斗士,比你高出两个等级的敌人有的是!”

“放心吧,这样的话你已经说了很多句了!”凌晓天摆摆手说:“放心,我很快就会回来,保重,希望我回来的时候,你已经是十八级的斗士了,再见!”

说完,凌晓天钻进了黑乎乎的密道,消失在孙晴和哮天犬的视线中。

“狗狗,难道你也有一种不舍的感觉吗?”孙晴见哮天犬站在原地没有要走的意思,说:“看来咱们两个的想法是一样的,呵呵,这样我就放心了,原来不仅仅是我一个人紧张啊!”

……

草丛中,慢慢的露出一个脑袋,是凌晓天的脑袋,他仔细的观察周围一圈,没有发现人的存在,这才从密道里爬出来。

拍拍身上的草屑和尘土,凌晓天往东边走去,哮天犬给他的“消息”是,那帮佣兵就在这个方向的不远处活动。

老不死的问道:“小子,你想用什么样的战术对付他们?”

“老办法啊,敲闷棍、下都用!”凌晓天冷笑着说:“最重要的是扮猪吃老虎,上次这些人险些要了我的命,我要他们付出代价,一个也别想活着离开这里!”

【114 行动】

一帮佣兵早就身心疲惫了,他们原本的目的是完成大胡子的雇佣任务,结果任务完成了,应该回去抱着个女人抱着酒桶醉生梦死的时候,可是现在呢,还待在这尿不拉屎的密林之中。

能够完成大胡子的雇佣任务,完全是个巧合,一头品级不错的百年魔兽自己闯进了他们的视线,被他们三下两下就给弄死了,获得一颗很不错的魔晶,大胡子马上付钱,拿着魔晶在一分钟之内消失在他们的眼睛里。

其实大胡子早就烦了,心想就算是拿到一颗品级不是很好的魔晶也认了,所以才会走的这么快。

“熊老大,我不太明白!”一个跟熊熙建关系不错的佣兵问道:“都这么长时间了,我想那一男一女早就跑的没影儿了,说不定连伤都养好了呢,要不然的话咱们怎么就是找不到呢!为什么还要一直找下去?”

“罗嗦什么啊,让你找就赶紧找,少废话!”熊熙建没好气的说,他的想法有些多,刚开始是为在众人心目中树立自己的形象,后来一直找不到凌晓天和孙晴,想法也就跟着变了。

熊熙建知道,他虽然坐上老大的位置,但是并不稳当,加之他们这群人只是一群自由佣兵的自由组合,一旦出了密林,天知道还会有几个人听从他的调遣,他现在就是在考验这些人,看看到底有几个人是真心实意拥护他做老大,有谁不服气。

说实话,熊熙建的做法挺损的。

凌晓天跟在佣兵们的身后,远远地跟着,以免被那些人发现。

“老不死的,他们的人数和实力情况!”凌晓天迫切的想要知道这些,以便自己做出相应的战略调整和部署。

十几秒钟后,老不死的说:“一共有二十二个人,为首的那个是三十六级斗气武师,二十个从二十四级到三十级不对等斗气武魄,一个二十级的斗气武魂!”

哇咔咔,只有一个二十级的斗士,其余的都在二十四级以上,最厉害的三十六级!就算是实力最弱的那个,正面的单打独斗,凌晓天也不是对手。

谁让你们一个比一个厉害呢,那小爷我可就不跟你们客气了,既然不能正面跟你们较量,我就要给你们下药了。

“老不死的,上次咱们炼制的的药力有些强悍,能不能搞出来一些稍微弱一点儿啊?”凌晓天问道。

“什么意思?就是要迷倒对手才算是好的!药力强悍不是很好吗,你打什么鬼主意?”老不死的不明所以的说。

凌晓天笑着说:“其实也没有什么,我就是想让他们中的某些人清楚的知道,他们是死在什么人的手里,为什么被杀死,省的到了地下,跟阎王爷喊冤,不对,是跟死神喊冤!”

老不死的摇摇头,苦笑一下说:“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你是想要一种能够让人浑身无力,不能聚集斗气,脑子却又保持清醒的,是吗?”

“对对对!”凌晓天点头如捣蒜。

“没有!”老不死的没好气的说:“就算是有,也不能用!因为这样的药物能不能起到药效,跟服药者的斗气实力有很大的关系,其中也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万一失手了,你可就别想活了!”

“这样啊,那就算了!”凌晓天悻悻的说。

老不死的想了想,笑着说:“其实并不是一点儿办法也没有的!等他们中了之后,你给他们吃一些薄荷汁,被迷翻的人就会醒来,不过呢,身体机能却是一点儿也不会恢复!”

太好了,凌晓天一蹦三尺高,心道你们这帮该死的佣兵,看小爷我怎么收拾你们,趁着自己还没有死,赶紧提前去死神那边报到吧,给自己安排好后事!

熊熙建抬头看看太阳,然后低头看看那些手下,说道:“这样吧,咱们分成四个小队,分别去往不同的方向进行搜寻,三天时间,需要行进一百二十里,有收获就发信后,其他三个小队马上驰援,没有收获的话,三天后直接从最近的出口出密林!”

一众人有欢呼的**,但是他们见熊熙建黑着个脸,全都硬生生的咽了回去。

四个小队很快就分好了,熊熙建这么做的目的很简单,表面上他会带领一支小队,等众人分开之后,他就会脱离原本的小队,对其他人实施跟踪监视,进一步对其进行考验。

要不是忌惮熊熙建实力,不少人都会离开队伍。

“分开了!”凌晓天见佣兵们分成了四个小队,跟老不死的说:“分开了更好,我还担心一次对付二十几个人有些力不从心呢,现在好了,各个击破反而更加容易!”

“那你准备先对付哪一个小队呢?”老不死的问道。

“俗话说的好,吃柿子捡软的捏!”凌晓天笑着说:“可是呢,我偏不这么做,我要擒贼先擒王,跟着为首的那个人,把他这一队搞定了之后,剩下的那些小鱼小虾就更容易对付了!”

老不死的点点头,说:“那就这么办!”

……

山谷里,孙晴有些生气的把长剑仍在地上,凌晓天离开这里之后,她就一直心神不宁,不管是修炼斗气还是武技,都无法做到心平气和。

哮天犬抬头看了孙晴一眼,继续趴着闭目养神。

“狗狗,你说我这是怎么了?”孙晴坐在哮天犬的旁边问道。

哮天犬摆出一个凌晓天躺在床上养伤的姿势,四脚朝天,很是滑稽。

“咯咯咯,你还真是个坏狗!”孙晴被逗乐了,笑着说:“学的还真像,不知道那个家伙现在怎么样了,害的我们在这里为他担心,等他回来了,一定让他好好的补偿一下咱们,你说呢!”

哮天犬重重的点点头,表示同意孙晴的说法。

……

紧紧的跟着熊熙建的那支小队。

可是问题出现了,现在凌晓天的身上只有两颗了,现在这些人分成了四个小队,好像不够用啊。

“当然不行!”老不死的说:“既然是一颗丹药,那就有它成为一颗丹药的理由,怎么能够分成两份呢,分完之后说不定一点儿药效都没有了,要是可以这样的话,早就有人把一颗晋级丹分成十颗,卖给十个人不是更赚钱!”

“这样啊,那就再想办法!”凌晓天以为炼制的丹药和地球上的药物是一样的,病重的时候就加大药量下猛药,减轻的时候就减少用量,看来在这个世界时不行的。

不行就不行,走一步说一步。

凌晓天一直在等候那些人起锅做饭,他就可让老不死的找机会去下毒,就像上次对付盗贼那样。

终于,到了中午饭时间了,熊熙建命令手下开始吃饭。我靠,他们竟然没有起火,而是一个个的坐在草地上,就着凉水吃干粮,这可怎么办?

太过分了吧,这里的猎物多的不得了,干嘛不吃肉吃干粮呢,打猎又不用花钱,满地的干树枝更是随便捡,总不能是因为你们出门的时候没有带锅吧?

要真是这样的话,我凌晓天会很大方的借给你们的,当然也会给你们加上一味“作料”的。

那些人很快吃饱喝足,继续上路。

呜呜,你们吃干粮,我也得跟着吃干粮,一群傻B!

吃惯了肉食的凌晓天很郁闷的啃了半拉大饼,当然也是就着凉水,没办法,感觉还没有吃饱呢,就跟了上去。

刚走出去没有多大会儿,熊熙建跟一名佣兵说:“现在你来担任小队长,我去其他地方看看,要是三天之内我没有回来,你们可以从最近的出口出去!”

几个人如蒙大赦,不过谁也没有表现出激动的神色,免得熊熙建后悔。

“知道了老大,放心吧,我们会走完指定的路程!”那名佣兵拍着胸口说。

熊熙建转身就走,凌晓天愣住了,这是什么意思,一时之间没有能猜透他的想法是什么。

靠,没有了领头儿的,还怎么擒贼先擒王啊,难不成跟着熊熙建吗?算了吧,他可是三十六级的高手,一个人在密林里根一群人是不一样的,身处一群人当中是不用操那么多心的,变成了一个人,肯定是处处小心,要是跟着他的话,很容易被发现。

那就还是跟着大部队吧,不管怎么说,这个小队少了熊熙建还有五个人呢,先搞定他们在说。

没有了熊熙建,这五个佣兵不管是说话还是办事,都没有了之前的小心翼翼,他们为什么这么惧怕熊熙建,因为这里是密林,想要一个人的命是件很容易的事情,熊熙建完全可以将他们一一杀死,回到出口的时候跟守军说他们是死在魔兽的利爪之下,谁也不会怀疑什么。

“哎呀,没有那个讨厌的家伙,空气好像都变的清新了不少!”一个佣兵笑着说。

“是啊,三天,坚持三天就能出去了!”另一个佣兵高兴的说:“这次的收获很不错,出去之后够花上一阵子的,兄弟们,有什么打算啊?”

第三个佣兵**的笑起来,说:“当然是包上一个骚娘们儿,夜夜笙歌,醉生梦死,我跟你们说,这次谁也不许跟我抢晓红,她是我的!”

“切,看谁出的钱多!”其余的四个人一起朝着刚才说话那家伙竖起了中指。

五个人谁也没说现在就找机会出去,但是他们心里都想着这件事呢,熊熙建是不可能回来他们这里查岗!

跟在后面的凌晓天冷笑道:“你们得有命出去才行,谁让你们跟我作对呢,算你们不长眼睛!”

【115 火烧连营】

晚饭,佣兵们肆无忌惮起来,现在距离太阳落山至少还有一个多小时呢,他们就已经迫不及待的开始准备晚饭了。

熊熊篝火舔着锅底,大锅里全是大块大块的肉,汤已经煮成了奶白色,散发着诱人的香味。

“妈的,这些天来,嘴里都快要淡出个鸟来了!”一个佣兵骂骂咧咧的说:“熊熙建这个混蛋,管的也太宽了吧,想要咱们兄弟给他卖命,却从来不相信咱们,而且从来不让烧火做饭,真是怀念图路斯老大当家的时候啊,大把大把的赚金币,大口大口的喝酒!”

“是啊!”另外一个佣兵一边勺子在大锅里搅合,一边说:“熊熙建做了老大,估计咱们的好日子也就完结了,你们有什么想法吗,我是不愿意再跟着他了,这次回去之后,我会另谋出路!到哪里不是做佣兵啊,干嘛要在他这里受气!”

几个佣兵点点头,谁也没有看见一粒淡黄色的丹药从空中掉进了大锅。

老不死的飘到凌晓天的身边,说:“搞定了,只要他们一开吃,马上就晕倒,你可以下手了!”

其实,老不死的不是很赞同凌晓天的这种杀人方式,他觉得男人就应该正大光明的跟敌人一战,就算是血溅五步身受重伤,也是可歌可泣的,用好像就显得有些不太仗义……

不过谁让凌晓天的实力不行呢,就这么冲出去无疑是送死。

凌晓天有些可惜的说:“这么一来啊,一锅肉全完了,可惜啊可惜,一会儿还得给自己准备晚饭!”

“不然的话搞定了他们,你吃吃看,就算是被迷晕了又能怎么样?反正周围每人,你是很安全的!”老不死的笑嘻嘻的说。

瞪了老不死的一眼,凌晓天说:“我傻啊!为了填饱肚子慌不择食是吧,这里是没有人,万一我晕倒了,出现一头野兽,小小的在我脖子上来一口,我不就完了!”

肉块被捞了上来,五个佣兵每人都捧着一大块,开始大口大口的啃咬着,满嘴流油。

吃吧,能吃多少就吃多少,这可是你们这辈子最后的晚餐了,凌晓天拿出长剑,慢慢的拔出剑鞘。

“噗通……噗通……”

五个人全倒在了地上,药效发作了。

“哇哈哈哈……”凌晓天豪迈的大笑一声,走了出来,一群飞鸟扑棱棱的从树枝上飞起。

“跟我斗,你们还太嫩!”凌晓天手持长剑,走到一个佣兵的身边,说:“认命吧,谁让你的运气这么不好呢,下辈子做人的时候留个心眼儿!”

一剑一个,凌晓天轻松的挥出五剑,收割了五条生命。

……

第二个小队在在第二天中午被凌晓天赶上,步了第一小队的后尘!两次出手,一共十一个人死在了凌晓天的手中。

“老不死的,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嗜血?”凌晓天一边擦拭长剑上的血迹,一边说:“其实我并不嗜血,只是这帮人的行径让我受不了,所以必须死!”

“生与死只在一念之间!~”老不死的说:“我劝你以后做事情多考虑一下,其实有的时候呢,并不一定要杀人,不杀人一样可以解决问题,最主要的是找出问题的根本所在!”

在地球上,治安情况很好,所以凌晓天习惯了那种比较安宁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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