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女王真马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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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女王真马鹿-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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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小芦已经学会了蚀要如何打开,学会了很多只有麒麟才会的东西,她认定自己大概会只有四年好活的了,实在是不想在蓬山就这样虚度。
只是想碰碰运气,也许……也许……
'去吧。'
回答她的,是脑海里传来的,流翦的声音。间或,吵吵闹闹的又传来了渠白和融的声音。
'主上想做什么就去做吧!'
'哎呀真是麻烦不过老子也在这个破地方呆烦了,要走就赶紧麻溜儿的!'
“小芦?”
她看着眼前瑕秽温柔笑着的脸,有点想哭还是忍住了。
“明天走呗!嗯……不能悄悄地,要给荷华留封信,不然她不得着急死。”
能遇到大家,就算死亡也不是那么的让人感到害怕啊。

作者有话要说:小伙伴们,夫人我回来了!!!

在CT8被热出翔……果断放弃治疗只去了第一天。_(:qゝ∠)_






☆、第一章


时值三月,正是春意渐浓之时不少春心浮动的少男少女们都相约着结伴出游,要么就在家里办办诗会,赏花会那啥啥会的凑凑趣。
十二国没什么男女大防之说,除了个别国家可能对于女子有些要求以外,一般情况下在恋爱等方面都还是挺自由的。刚好,最近雁国一批官家的女儿们纷纷都到了该说亲的年纪,少不了凑在一块儿谈心事。
“早些就听闻玉萃姐姐要跟大司马家说亲不是?就不知道是哪一位了。大司马家可是出了不少人才哩!虽说都是夏官,但习武之人,瞧着健壮,也不是不好哦?”
说话的少女正吃完一块糕点,她贴身的丫头一边伺候着她净手。
这次赏花会的主人家正是少女口中的李玉萃,她素来为人腼腆,这次好不容易放开手跟一群姐们儿聊聊心事,竟不想却被人夹枪带棒的说了一通,心下自然恼怒。
当然,这可不是她恼怒的全部,更多的,是烦躁。
大司马家虽说几辈出的都是夏官,但是现今当家的怎么也是冢宰之列。算起来,她不过是一个区区令尹家的小姐,还是高攀了人家。而且还偏偏是对方先来谈的,也很有诚意……本来对于她们家是一大喜事可如果对象……是他的话那真心让李玉萃高兴不太起来。
没错,大司马荀家的少一辈都很有才华,除了一个人。
那是荀家大房的长子,其母亲早年病弱求下这个孩子后不久就病逝。不过也好在他母亲死得早,不然看见自己好不容易求来的孩子居然是个痴呆,哭也得哭死了。
这一辈的当家正是大房荀柏燕,自己的长子竟是个痴呆自然很掉价嘛!出了孝没多久他就又续娶了夫人,说起来这次倒是天公作美,续弦的夫人连求到了两个男孩,荀柏燕一高兴,就高兴得把那个小痴呆也忘了。
然而事情到这里完了,大家也不过就同情一下那个可怜的痴呆儿罢了。但是偏偏,在痴呆儿长到十四岁时,他一夕之间,病好了!而且,好得有些诡异!
猛地就一副文人范,一直以来在家也并没有被照顾得有多好,身体瘦弱倒也像是那么回事儿。你说也没请什么名师教导,就在他大好之后寻附近的少庠报了名而已,但是不论文章,作诗到书画琴棋都是青出于蓝,颇具风骨。
荀家历代都是夏官,说白了就一群武夫。最见不得的就是文绉绉酸兮兮的文人,雁王又不着调,堂上文武两派吵得越欢他还倒越开心了!这些矛盾自然无法铲草除根的化解。或者该说,两两分化也正是雁王的一种手段。
免得联合起来一朝独大,造反的例子又不是没有!早些年奏国不就有一出么!
话说回来,自己最不受重视的长子还偏偏是个文人,荀柏燕能不憋屈么!能不生气么!一求下来就给他丢脸,眼看着病好了,还是给他丢脸!他堂堂夏官长不知道被同僚嘲笑多少次了!这一下,对于自己的长子,荀柏燕更是深痛恶绝。
名声在外,文章连三公多说好又如何?家里人不待见,亲爹不疼后母不爱兄弟不亲的,这么一个人,偏偏就是李玉萃说亲的对象!
一朝女儿怀春却是个这种货色,不忧郁烦躁才怪咯!
这边厢少女们都各怀心事,那边厢作为被怨恨讨厌的男方,正坐在他那个破旧的院子里收拾着准备出门买点纸笔书籍。
男人名叫荀和,已经是二十有七的年纪,在当下来看,确实是算不小的了。他那两个同父异母才不过十九、八的弟弟都各有了妾室通房,他现在连荤都没开过,着实可怜哇。好在他的后母终于是在某一天想起了这么个便宜儿子,想给他说门亲事,不过荀和历来是个冷清的性子,话没说两句就自个儿拍拍屁股走了。
讨老婆?他可没那个心思。
你以为荀和是个简单人物?哦,不不不,但凡看过穿越小说都应该知道,这种痴儿大变为才华横溢的不用多想,魂穿没跑了!
没错,荀和正是魂穿而来。但稍微,没有这么简单罢了。
荀和,无氏,字锦言。很多很多很多年前,他曾是颍川荀家旁支的一个普通少年,和大多荀家的孩子一样上族学,还曾有幸被荀彧教过一节课。那个时候的他,也曾经励志要当一个跟荀彧一样的王佐之才。只可惜,他并没有那个天赋,最后只能做一个普通的文人,然后死在三国的战乱之中。
然而死后,荀和并没有如同常人一样轮回转世,他变成了一缕孤魂,飘荡世间。也并没有遇到什么同类,非常孤独的,成为了大概是鬼一样的存在。
就这样,他跟着历史的轨迹,看遍了五千年历史的各种变迁,靠着魂魄的便利游历了大江南北,甚至还去过海外。
他无法与人沟通,也找不到同类,却看见了很多以前根本无法见过的东西。用一双眼睛,记录下了很多常人根本无法见识的东西。他的世界被无限扩宽,他才明白当初为人时的自己是多么的狭隘,怎么可能成为所谓的王佐之才。
可就算明白了又能怎么样?他现在早就死了几千年了。
也不知道是上天垂怜还是他命不该绝,在科技发达的此时,他在一次飞洋过海时,被卷入了一个发光的漩涡里,醒来就成为了雁国大司马荀家的长子荀和。
如此奇遇,让他十分珍惜自己现在的生命。对于是否被家里人嫌弃之类的,他完全不在乎。几千年的孤独下来,造就了他与人交往沟通方面的障碍。也许是见惯了现代的高科技拥有了不同寻常的见识,对于十二国的很多也带着一种不由自主的自傲和轻蔑,这种冷清傲气可以被称之为中二病的性格确实是不太好交往啊。
他倒无妨,只是可怜了正和他说亲的李玉萃小姐。要真嫁了过来,下半辈子指不定多艰苦。
但,每个人的命运自然都有它的独到之处,拥有过奇遇的人,怎么可能辜负他的奇遇呢?
于是,悄悄逃下蓬山的麻小芦,在雁国的某一个小巷子里,和这个命运诡异的男人,
终于相遇了。

作者有话要说:咳咳,这一章是王的专场。也可以算作是王的番外→ →

所以夫人说过啦,只要男主一出现,你们绝对第一眼就看得出来→ →

整整一章这绝壁是男主才有的待遇噗。




☆、第二章

吸取了经验教训,麻小芦这一次在流翦的指挥下直奔和谐的雁国而去。
其实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她那天盯着在大书房看见那副世界地图时,吸引她目光的并不是巧,而是已经有主的雁。说起来她之前也是一直想去雁的,只不过只走到庆就遇到了太多的事情,无奈只能回蓬山。
为什么呢?那么的想……去雁?总之,去看看也好,说不定她的王也是海客之类的?据说整个十二国当中,对海客以及胎果管理最完善的地方就是雁啊。去碰碰运气也好?
目的地当然是首都关弓。上次的朱旌她还没有弄掉,都好好的藏着呢,这次出门自然是带上了的。不止如此,她还悄悄的带了不少衣服和吃的。以前在庆打工时的工钱因为没什么地方花也都还有不少,至少过个几天也不成问题。
至于她的使令们?嗯,好好的呆在影子里就好了,跑出来瞎折腾啥!不过作为宠物饲养的桃子……也就是那只耳鼠麻小芦可放心不下让它在影子里,这么小小的一只还是她自己抱着吧!
说起来女孩子一个人出远门什么的还是会有点害怕的吧?但是麻小芦完全没有什么感觉,你问她为什么?很简单啊!你看,她这不是有使令们都陪着吗?也不算是一个人,有什么危险也不会害怕。
在去往关弓的路线选择上,麻小芦选了水路。首先坐船的话比较便宜,而且走陆路的话,她又不愿意去跟商队之类的。之前代黑他们那次……总是有了些阴影。坐船人员复杂,也没人关注她这么个小女孩。
一路上倒是有不少人跟她搭话,毕竟这么一个看起来小小的少女一个人出门还是很引人注意的。别人问起时,她也早就编好了一套说辞,无外乎就是去首都寻找亲戚啊什么的,这些都是穿越前辈们用烂了的招数。
想现成的,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前因后果的逻辑性还要想很多,麻烦。还不如吸取前人的智慧,多简单啦!
到达关弓的时候,麻小芦是真的被这个城市给震惊了。
和巧,庆都完全不一样。
港口很热闹,人来人往,做买卖的,搬运货物的,旅行的……大家都在认真的做着自己的工作和事情。很吵闹,很多人。但是那又怎么样呢?这样才像是一个真正的城市啊。比起庆来说不管是房屋,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买卖的东西,商品的质量……都要好很多。至于巧……完全没有可比性嘛!
麻小芦这才是首次如此近距离的看到一个所谓盛世的都城到底是怎么样的。琳琅满目的一切让她眼睛都看花了!
“呐,我还有没有机会让巧变成这个模样呢?”
她站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忍不住这样说道。
然而周围忙碌的人们并没有谁注意到如此普通的她。
第一次,麻小芦才知道就算她是麒麟,她在这个世界里也不过是一个很小很小的存在而已。这个世界很大,她或许对于巧国的人来说很重要,然而她的生与死也不过是一个很短暂的过程。
太渺小了。
当她还在那里想些有的没的之时,突然就有个人闯了过来。
“啊,抱歉抱歉。”
撞到她的少年头也没回的跟她道了一声歉,然后消失在来往的人群中。
等等!!这种电视剧中如此标准的情节!难道说!?麻小芦猛地回过神来,把怀里吱吱乱叫的桃子往肩上一放,就在身上四处摸找着——————果然没有摸到她的钱包!
虽然作为防身,钱包里面并没有装多少钱,她都是分开放的。但是,刚刚从港口出来后她把旌券直接就塞进了钱包的那个小包包里面啊!!那个东西丢了好麻烦!
“渠白!去找刚才那个人!做得到么?居然敢偷我钱包!”
'没问题!请交给我吧,主上!'
'哈哈哈哈,笑死老子了,钱包都能丢真是没用!'
难得能接受如此正儿八经的任务,渠白显得很兴奋。它不知道怎么就从影子里消失了,然后利用各处的阴影潜伏着完全没有被人发现。反倒是唯恐天下不乱的融笑了起来,麻小芦正窝着火,就发现脑海里面的笑声戛然而止。
'放端正你对主上的态度,融。使令就要有使令的样子。'
对于规矩这种东西很在意的只能是流翦了,既然流翦出手那就暂时放过融那只臭鸟好了。之后麻小芦就在港口附近大概逛了十来分钟的样子,就听见脑海里传来了渠白的声音。
'已经找他所在的地方了,我带主上去吧?'
'要不我出来帮忙?'
听见瑕秽出声,麻小芦摇了摇头:“不用,我不能老是依赖你们嘛!不就是个小偷,有什么情况瑕秽你再来帮我。”
'好,你要小心点,别毛毛躁躁的。'
“知道啦!你是妈妈嘛!”
一边说着他们一边朝着城市里面走去,也不知道怎么走的,尽是钻的一些小巷子。不过也能明白,小偷要逃跑自然是选这些地方……但是人多也挺好啊!人越多的地方反而越不容易被发现,所以这个小偷也不算是什么老手咯?
直到在一个还算热闹的巷子里停了下来,渠白才说到了,就在不远处的那个房门口。
诶?麻小芦看了看四周,就像是那种随处可见的普通胡同而已啊!不仅有住家,还有不少小店铺,渠白刚刚说的那个地方正是一个院子的门口,那里还坐了一个年轻妇人正一边摘着菜一边和周围也同样做着什么活计的妇女们聊着天。
什么情况?还不等她多想想,就看见一个少年出现在了那个门口,正在跟摘菜的妇女说着什么。
'就是他,主上!'
听见渠白这么一说,麻小芦赶紧走了上去。
“我出去找二胖他们一趟,娘你不用给我留晚饭了。”
“你不去前面你爹那里帮着照顾照顾生意又跑出去玩什么!二胖那孩子……别老跟着他瞎混!”
少年一皱眉别过眼:“你别管了!反正他们那里有活,我今天就能赚到……”
“喂,你。”
那少年的话还没说完,就被人拍了一下肩膀,回头一看竟然就是刚刚他一直盯梢了好一会的女孩子。
“你……你怎么在这里!”
麻小芦半眯起眼睛做出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你以为你能逃得了?既然你偷……唔唔唔!!!”然而她话刚说到一半,就被少年一捂嘴,什么都说不出来了。
“怎么了,阿宵?这位小姐是……?”
“什么小姐!荀府上的小丫鬟,来找我有点事!我们先走了啊,娘!”一边说着,被叫做阿宵的少年拉着麻小芦就拐到了另一边的巷子口。
看了看四周他才松开手,再看麻小芦时突然红了脸:“那个……我也不是故意的,我把东西还你,你别……”
“你偷了我东西,就这么一句还给我就完了?喂,你还真挺理直气壮的啊!”
“还你就不错了!你信不信我打你!这块地盘我混熟了,把你弄死都没人知道!小孩子家家的,还是快点滚回去吧!”
结果没想到的是那个少年居然对着她恶言相向起来!也对,敢做小偷的人,怎么可能是什么良善之辈。这个时候麻小芦才发现自己刚才胆子确实是有些大了,但是……你叫她就这么妥协?卧槽!她可是有使令的人你敢恐吓她!
“道歉!你以为我怕你哦?”
“你……简直不知好歹,我就……”
“阿宵。”
眼看着眼前的少年似乎准备动手,麻小芦也私下叫了一声瑕秽。却不想她的身后突然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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