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深爱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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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深爱过-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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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往再遇到合拍的女子,也不会做同一件事,对过往的感情,我要表示尊敬。

    我随即联络装修公司来开工。

    一切从头开始,说不定今夜我还要面对情敌。

    利璧迦已经找到小胡子男友(他是什么人,艺术家?),我对永超连一成把握也没有。

    天色渐渐留下来,可怖的黄昏寂寞袭来,我举目无亲,十分孤清。

    我忍不住,无礼也好,今早是约好了的;我上去按铃。

    屋内吵嘈声很重,电视哗哗叫,也许她有客,也许她只想制造一点声浪以慰寂寥。

    我按了许久门铃,才见她来开门。

    “至美,”她说:“我们十分钟后下来。”

    我本能的探头张望,什么也看不见。

    “他在洗澡。”她好像知道我在找谁。

    我惊至面红耳赤,唯唯诺诺退至楼下。

    洗澡。为什么不可以?马利安就在我处洗过澡。

    这人是她的熟朋友,毫无疑问。

    洗澡。

    他刚到吧。

    这种天气,开始潮湿,能够洗一个澡,自然舒畅不过,看样子他是打算在家小住的了。

    欧阳没想到吧,与永超同居的人,不是我。

    有人咚咚的敲门,奇怪,铃坏了吗?

    我站起来去开门。

    只见一个小男孩子,约三四岁模样,穿运动衣,一双高统子球鞋,正举着腿在踢门。

    他气鼓鼓的小面孔像只水晶梨,可爱得不像话。

    我蹲下问他:“你找谁?你是哪家的孩子?妈妈呢?”

    旁边有人说;“妈妈在这里。”

    我一抬眼,是永超。

    呵,这么说,这孩子便是欧阳口中的明明。

    一时间发生太多事,我来不及装出惊讶的样子,便口吐真言,“咦,他比照片中更神
气。”

    永超一怔。

    我连忙对她说:“请进来。”又对小男孩一鞠躬。

    那男孩像小铅兵似的笔直操进了客厅,靴子咯咯响,我为之心折。

    他头发在洗澡后还来不及吹干,分着发路,梳西式头,自己看到沙发便爬上去坐下,瞪
着我。

    我耸耸肩,问他:“我有冰淇淋,你要吃什么冰淇淋?”

    他看看他母亲,有点犹疑。

    “要不要到冰箱来看看?”我虚心地请教他。

    他想很久,同他母亲咬耳朵,永超说:“他等一会儿才要。”

    我觉得他太有趣太可爱,把身子趋向前去,想把他看得更清楚一点。

    他觉得难为情了,忽然扑进他母亲的怀抱去,伏在那里不动。

    永超微笑问:“怎么样?”

    我竖起拇指,“了不起”赞美是衷心的。

    现在有点明白为什么人们急着要孩子,真是天底下缺可爱的小动物。

    我想我的心意在脸上露出来,很渴望小孩对我也表示亲密。

    永超看在眼内,有点意外。

    其实我一直喜欢孩子,不过生他们出来,又是另外一件事。今日却犹疑了,一定是值得
的吧,否则精刮的大人怎么肯作出牺牲?

    永超一只手搭在儿子的小肩膀上,此刻看上去,完全是一个可爱的小母亲,同头戴钢
盔,在厂中发号施令的她判若两人。

    女人真值得羡慕,一生可以串演这么多角色。

    小孩隔数分钟愉偷看我一眼,双眼圆滚滚,乌珠特别大,桂圆核一般,亮得如蒙着层泪
液,这种眼睛,像是可以看穿成年人龌龊的脑筋,我觉得羞愧。

    有他在我与永超当中,我们的距离又加深。

    我问:“他就是你说的‘朋友’?”

    “看样子你已认识他。”

    我只得说:“我见过他父亲。”

    永超有点不满,“你们男人。…”我忍不住说:“是他来找我的……不过他也有苦
衷。”

    “男人的苦衷特别多,”她表示不满,“怎么可以把脏友服到处扬。”

    我看看小孩,他似乎每句话都听得懂,只得维持沉默。

    孩子是要尊重的,这个道理谁都明白,但实践起来很不容易。

    忽然永超说:“他现在要吃冰激淋了。”

    我到厨房取出给他。

    永超说:“他要粉红色的。”

    “我没有草莓。”

    “有香草么,小孩不习惯绿色加咖啡点点的冰激淋。”

    就此一招,我就发觉带孩子并不比装设硼轮盘更容易。

    我把一盆香草搁他面前。

    永超又说:“他要球状的。你舀得没技巧,让我来。”

    我生气。也不见他开口说话,在母亲身上磨几磨,就下了圣旨,这样那样,叫人服侍得
他十全十美,小子,这世界迟早会叫你失望,没有人会宠你一生一世。

    我瞪他—下。

    他立刻觉察到,不高兴了,板着面孔;更加不肯露出一丝笑容,小脑袋向着前方,固执
地不发一言。

    永超体贴入微的替他围上纸巾。

    我已经觉得他没有进门时那么简单。人家的孩子到底是人家的孩子,难以侍候。

    妈亲说过,自家生的,血蛋黄似捧大,又自不同。现在我孩子已有他独立的意旨。

    朋友。我与欧阳明小朋友会成为朋友吗?

    我与永超有许多许多的话要说,她认为他是自己人,当着他面说不要紧,我却不这么
想。

    她说:“我亲自在家带他两年。”

    这么爽朗的女人,谈到孩子,也会软化。

    我问:“你决定争取他的抚养权?”

    她点点头。

    “你的工作地点变化莫测,对这件事的影响可大可小。”

    “也得碰一碰运气。”

    孩于又弹我一眼。我早说道,他什么都懂。

    “孩子在你心目中,占第几?”

    “第二。”

    “第一是工作?”

    “第一是我自己。到最后,人最爱的,必须是自身。倘若我没有了,谁来爱我的孩
子?”

    我指指孩子,“当年离开他,需要极大的勇气吧。”

    永超没有回答,双眼看向窗外。我知道她心酸。

    然后她说:“我去洗手间。”

    好家伙,只剩我与这孩子面对面坐着。

    他已享用完他的冰激淋,继续翘着嘴不服气的看着我,这倒还罢了,忽然之间,他举起
胖腿,朝我的胫骨踢过来,快如闪电,我避都避不过,一脚被他踢中,想像不到这小东西力
大无穷,鞋头又硬,我吃着一记,痛不可当。

    我用手捂着伤处,喃喃咒骂,又恐怕他再接再厉,于是恐吓他:“我告诉你妈妈,她就
不疼你了。”

    他扁扁嘴,一个字也不相信。

    “好,”我更进一步,“我踢回你。”我站起来。

    当然纯是恐吓他,要让他知道恶人自有恶人磨,谁知就在这时,永超出来了。

    我只得坐下。

    他胜利地笑,透明的小嘴咧开,露出雪白的牙齿,大眼睛眯成一条缝。她不像父亲,也
不像母亲,他是完全独立的一个人。

    永超问:“发生什么事?”

    我悻悻说:“他不喜欢我。”

    永超莞尔,答案令人清醒:“你又何须他喜欢你。”

    说罢她拉起孩子,告辞。

    “我们不能够一起吃饭?”

    她摇摇头,“我想你会吃不消。”她笑。

    她说得对。

    第一是工作,第二是孩子,不知几时轮得到异性朋友,现代社会中,最没有地位是成年
男性。

    那孩子,真是可爱可恨可敬。孩子们的脾气都似烈火,永超的孩子尤其是,或许遗传了
母亲的意志力,看样子小小的他已下定决心要把他母亲的男友斗垮斗臭。

    永超与他分别已有一年余,然而他仍然紧粘着她,血与血之间的联系就是这么神秘。

    我忽然后悔起来。

    我与利璧迦也应该有个孩子,一个小女孩,梳马尾巴,穿牛仔裤与球鞋,尖下巴,大眼
睛,见人就踢,替我报仇,为我出气,那么利璧迦的胡子男友的日子就不那么好过了。

    可惜我没有孩子。

    我为永超那个鼓气的、不肯说话、坏脾气的小孩倾心。

    我想出许多恐吓他的话;“踢你落楼”、“扭断你脖子”、“带走你妈妈”、“罚你一
生一世没糖吃”……如果他再碰我一下,我愿轻描淡写在他耳畔轻轻告诉他。

    不知恁地,想到可以报复,我像个贼似的嘻嘻自顾自笑起来,还搓着双手。

    啊,周至美,你这个寂寞的男人,你迷上了这孩子,也爱上他母亲。

    我没想到这么容易,原以为对着别人的骨血,总有点芥蒂,没料到小朋友是个独立有趣
的人,晤,喜欢他一点问题都没有。

    我到街角士多买了比萨,回家来烤,解决晚餐。

    第二天在电梯碰见永超,她拉着小东西出门。

    “早。”我说。

    她点点头。

    小朋友凶霸霸地,趁他母亲不在意,伸出拳头,嘴型明明在说;打,岂有此理,莫非他
也通宵研究应付我的办法不成。

    我问永超,“你不是带着他上班吧。”

    “我送他回去。”

    “啊,什么地方?”

    “亲戚家。”

    我不舍得。“谁的家?把他抛来抛去,不怕他午夜梦回,不知身在何处?”

    永超说:“所以要争取他的抚养权。”

    “他所需要的是一个家,不止是一个永久居留所。”

    永超看着我,她的目光叫我管自家的事,我只得笑。

    我替他们叫了车子,看他们绝尘而去。

    这样环境大的孩子又比正常家庭的孩子更聪明。

    稍后在写字楼遇见永超,她忙得不可开交。大批的材料抵港,她要到货仓去。

    她兴奋的告诉同事,内地的办公室将加以扩充,设备将更加完美,“至美是开路先锋,
我接他的班,再过数年,我们将有一座小型先进实验室,一切不假别人的手。”

    办仪器因要一半华资,不知要开多少会,说服多少人,预备多少报告,花多少唇舌。

    她做得比我好。

    也许因为我也做得不坏,她再接再厉,更加有效。

    第三个接棒人不知是谁?

    无独有偶,我为这份工作失去利璧迦,她为工作抛夫离子。

    我在走廊与她相遇,她的手放在额角,对我说:“我想好好与你谈话,可惜太累。”有
歉意。

    “下个月到鞍山就有时间了。”我笑,“没有旁骛,时间特别经用。”

    “你又不用去。”

    “我可以到哈尔滨度假。”

    她看我一眼,不出声。

    “今夜如何?”我问,“今夜我们一起吃饭。”

    “我没有力气出去。”

    “在家吃,我服侍你。”

    “不要弄太复杂的东西,唉,连嘴嚼都没力气”那夜我做鸡粥。

    永超躺在沙发上,还在看报告,一边是壶浓咖啡。

    小家伙不在身边,有辣有不辣。少个人作对,也少了趣味。

    我问永超:“你要转入新岗位,他不准,是不是?”

    “晤。”

    “你不想在圣他菲住一辈子?”

    “这不是圣他菲或北京的问题。我想做点事,而他不肯。

    后来只得分道扬镳,他做美国公民,我跑来这里。拖下去拖到什么时候?亦无此必
要。”

    美国小镇的生活是非常简单舒适的,有没有见过那种百多公斤重的大胖子?你几时见过
中国人可以胖成那样子,撇开遗传问题不谈,这半个世纪来,光是期沛流离就整瘦你。

    “老实说一句,在那地方住下去也不是不好的。”

    永超放下报告,笑着,“如果中山先生住在檀香山的时候也那样想,至美,你还梳辫
子,我还缠足呢。”

    “你是秋瑾吗,嗳?”

    “什么都不是,我说过多次,我只不过想做一点事。”她说,“你应该明白,同你一
样。”

    我自顾自想下去:圣他菲阳光普照,大自然风光曼妙,节奏优悠,最适合胸无大志懂得
享受生活的人,日日驾驶二手车去做工,三文治为午餐,赚其三万元年薪,分期付款买座无
年期免税金的小洋房,养儿育女,种花剪草,不亦乐乎。

    在那种地方,白头偕老再容易不过,数十年如一日,对牢电视机看看足球赛,一下子就
老了。

    可惜人各有志,“永超,永超。”

    呼噜。

    “永超。”

    我不相信双眼,永超竟然趁我静默三分钟的时候睡着了,还轻轻打着鼾。

    “永超。”

    她惊醒,“嗳,嗳,我做了什么?”

    “你睡着了。”我怜惜地说。

    ‘怎么可以这样?”永超很羞愧的撑起来。

    “去睡吧。”

    “我也不想吃什么了。”

    “别理我,快休息,明天还要上班。”

    “唔。”她拖着身体进睡房。

    劳累得那样。使我想起一年前的我,每次回到家像死脱一样,洗完澡往床上一倒,无日
无夜可以睡下去,心中对利璧迦有愧意,奈何力不从心。

    有一次回宿舍,连衣服都没脱,灯也没熄,就那样睡着,等到口渴起床,已是第三天清
晨,那次我一连四日三夜都没有机会眠一眠,肝火上升,生满嘴的小疱,魏嫂弄来菊花参茶
给我提神下火。

    人手实在是不够,但选择适当人才谈何容易,既得有真才实学,又要志同道合,薪酬并
非重赏,哪里去找一队兵来开荒。这是真的吃苦,同溜达旅行观光大不相同。

    我独自坐在永超的客厅中很久很久,孤寂无比,书报杂志全部读完,山穷水尽,手足无
措,不知如何打发才好睡又睡不着,又无雅兴散步,听音乐嫌吵,静坐嫌闷。

    忽然想起那位抱怨时间太多的先生,言之有理。

    终于我回自已的家吃酒。

    永超并没有向我道漱,她认为我会明白,我也认为利璧迦会明白。

    我到新宅子去看新装的灯。明明由自己精心挑选,装上去之后却不是那回事,我只迟疑
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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