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少年不言情》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同学少年不言情- 第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有一种女生,身体瘦弱单薄,却可以有一种神奇的气场。能够散发出令人屏息的巨大力量。这力量如同一场扑面而来的海浪,所经之处,无人能安然渡过。     
同学少年不言情B3       
  那时候,我经常在早自习之后,在学校附近的小吃店吃早餐,那时候的早餐种类繁多,拉面,烧饼,炸糕,各种粥……我对早点没什么兴趣,于是每天那个时段都吃豆浆油条,油条豆浆。 
  后来我发现她也经常来这里,也是油条豆浆,豆浆油条。 
  那是1994年,我所有的关于早餐的记忆。当然,也许还有更多的选择,只是在我的记忆里,能够回想起来的,除去跟她有关系的油条豆浆,其他的一切都显得暗淡而模糊起来。 
  离家近的同学都会骑自行车回家吃饭,只有像我这样跨区远道转学或者那些居住在郊区乡镇的人才会在学校门口解决餐食。 
  我不知道她是什么样的背景,她应该不会是那种居住在郊区乡镇的女生,也更不会是如我这般一身狼藉被迫转移的劣等生。 
  我不知道她混入油腻而破败的小吃店的缘由是什么,这些店与她是那样地不符。 
  她拥有非常出众的嗓音,除了在文艺演出中可以听到她的声音,我还发现她在学校的广播电台,做文艺主播,最受欢迎的校园点歌栏目,就是她一手操控的。 
  还有一个令我讶异不已的,是她的文笔。 
  她的文字真是清新,无论如何也想像不出来她那样弱小的人,写得出那样朝气蓬勃的文字。就像迎面扑过来的一场波澜,令看到的人在她编排的文字里沉溺。 
  看她的文字,我会感觉熟悉,似乎是那个年代特有的文艺气质,有点三毛,又有点席慕蓉的综合体,却又不仅仅是她们, 
  我自那篇文章之后,更记住了她。直到十年之后,我再次读到她的文章,那些字里行间里藏不住的伤感就这样迎面袭来,一样将我推进大海里,让我沉溺其中,只是这一次更揪心的,是字字与我有关。 
  是的,我不想过早地揭开迷题,因为这是一个宏大的谜团,我们各自走失在迷宫里。 
  我们相遇的时间不对,又或者说,我们相遇在最好的时间,我们却没有相应的勇气,毕竟,那时候,我们只是年少。 
  就让我把记忆,拖回到1994年之后的流年里,去拼凑那些漏在生命里的点点滴滴,关于她,关于我,关于青春……(未完)     
光年里这样一个黎明     
  十年之后想起他,突然明白了所有的热爱,不过是借着青春的名义去肆意地放纵,去无望地暗恋着他。而我,曾经以为,这就是爱。他,充当了一个最无辜的爱人。突然间,这么多年。  共你在风中,愿再度相拥,过去你我情浓如美梦。共你在风中,愿再度相拥,你却冷冷说句好吗?让我心冰冻。——《相逢在雨中》    
光年里这样一个黎明1(1)       
  2004年秋天,我沦丧北京。 
  一年一座城,这样的历练,已经不可能令我有着丰盈而连贯的记忆。 
  告别一座城,相当于抛弃掉一些人,忘记掉一些事。 
  沦丧的起因是我的N次不明朗之恋的败落,我无法再忍受越来越缠绕的关系。也许,我已经厌倦了爱或者不爱。我如一只机械的生物玩偶一样,穿梭在时间的线上,不断地健忘,直到以为一生只从今天开始。过去?过去做过什么?喜欢过什么?憎恶过什么?似乎无法记取。懒得记取。千金还可以复来,何况记忆。失去过,不遗憾,未来的,不期盼,这一切都无所谓吧。 
  我,2004年,25岁,尴尬的年纪。之后太老,之前太嫩。 
  还没有稳定,还没有爱情,还没有成熟。 
  每天凌晨开始活动,上线,看娱乐新闻,查邮件,回复线上留言,喝白开水。睁着空洞的双眼无精打采地注视着熟悉的屏幕,我知道我的黑眼圈已经日渐明显。 
  卜卦的先生说我04年命犯孤寡,一切恋爱皆不成形便会失去。 
  果然不幸被他言中。这一年,所有男人都商量好了似地齐齐与我擦肩而过,我不是寡淡的女人,动辄惊天动地、生死天涯,筋疲力尽之后又热情丧尽,势成机体无能,每一次都以为是最后一次冲动,到头来发现每一次的沉寂便是下一次更激烈爆发前的储备。爱,永远是一种越挫越勇的情绪。 
  我不能再一次假装沧桑地说,这一次,是致命的,我从此再无感情。 
  我并且相信,下一次,我将会更加猛烈。 
  其实,身体的行为根本与灵魂无关。我无灵魂已经多久了,我搜遍记忆,也得不出确切的年份。似乎就是这样一点点地,就随着时光的飞逝而逐渐隐匿,除了唱K的时候,其他一切时间我皆找不到灵魂的去处,包括在交错复杂的迷梦中。 
  我歪在柔软的沙发上。斜斜地看着硕大的屏幕上逐渐被色彩填满的歌词,听着K友声嘶力竭的呼喊。 
  唱K我只唱情歌,悲情的那种。并要求绝对的安静,和最高限度的黑暗。我通常很动情,双眸含着深情,注视着画面上的虚设场景,仿佛那就是我多年前曾经历经的故事一样,饱含悲壮地去诠释。当然,我通常会被ABCD中的某一个人打断,他们会好奇那些生僻的歌的出处,更会好奇我如此神灵附身的状态——那个女人,不是已经漠然到麻木了吗? 
  记忆可以不在,与记忆有关的歌却一直存在。就这样一代一代地,从流行变为滥俗,再变为经典,从不同人的嘴里唱出,勾引着那些陈年旧事,和曾经温暖过你生命的某个片刻然后谢幕消失的那些人一样,起着怀旧的作用。 
  唱《挪威的森林》的时候,我会想起Y,很多年前,他曾经无意中告诉我,这首歌词,便是我们关系的写照。他永远走不进我的心里,我永远拥有自己的森林。我没有反驳他,他爱着我的时候,我正在盘算我该爱A还是爱B,我从头到尾都没有把爱和Y联系在一起,尽管我们状如伴侣,又经常真枪实刀地争执。 
  唱《LEMONTREE》的时候,我会想起B,他是一个流浪歌手,他给过我无尽的伤痕,并且无数次地重新爱上我,又重新将我躲避。在爱恨盘错的那些年里,我无法喘息,掩面哭泣,他曾在众目睽睽之下唱《LEMONTREE》送给我,也曾在众目睽睽之下离我而去……当然,这都已经过去了。 
  唱《写一首歌》的时候,我会想起W,那个晚上,我迎着风唱:月亮在你的眼睛,太阳在我心,现在我唱这首歌,啊只为你。W说,如果某一天,某一个没有约定的聚会上,你突然唱起这首歌,你说,我会不会爱上你。听完这些话我狂笑不止。 
  W是双鱼座男子,典型的空中的梦想家,谁会拿他当真,谁又会被他当真? 
  唱《像我这样的朋友》的时候,我想起M。大学校际体育比赛的空档,他跃到主席台上,当着全校同学的面,抱着麦克风低沉着嗓子唱起了这首歌,当时嘈杂的校园顿时一片宁静,几乎可以听得到屏住呼吸的声音,被压抑着缓慢地进出,和他奇怪而又沙哑的嗓音一起,流动开来,那一刻,我可以肯定,全校的女生都爱上了他。     
光年里这样一个黎明1(2)       
  当然,只是瞬间的错觉而已,曲终人散后,他颓废地走下主席台,我一直记得他落魄的背影,消失在我们的视线中。 
  唱《不要说黎明》的时候,我想起了十年前的小敏。为这首歌我们曾争执到面红耳赤,彼此老死不相往来。她坚持这首歌里的女主角爱上了黎明,而男主角自卑无奈地写下这首《不要说黎明》。她说的时候那样地铿锵,言之凿凿,似乎她努力地捍卫着,我们俩共同痴迷的黎明,就是她对他爱的最好表现。我则认为小敏是疯了。 
  后来她果然疯了,她考上四川的某艺术高校,因偷盗而被学校开除,而后跟了一个臭名昭著的花花公子,洗净铅华后做了一个乖乖女,从此销声匿迹…… 
  对不起,我突然呼吸困难起来。 
  原谅我不厌其烦地翻滚自己那点可怜的经历。尽管我叙述起这些传奇琐事,就如同对待我捏造的千万个小说一样地旁观冷静,似乎这些真正发生和经过我生命的事件,不过都是我臆想症发作的结果,我的笔下不过是顺应着千奇百怪的脑子而源源不断地倾倒出来的一些字符而已,我甚至可以做到看着这些字嘻嘻地笑,笑得仰过面去,甚至背过气去。 
  我是一个多么蹩脚的写作者,我会将真实编撰为虚幻,将虚构白描似现实,那些离奇事件,到最后连我自己都被催眠,以为确是自己所经历。 
  可是,我喋喋不休着,就突然说起了他。 
  我呼吸困难起来。不是突然。 
  1992年,中考的前一年。我爱上他。莫名其妙,心跳若狂地。 
  而那个年代,几乎每个人都拥有与众不同的梦中情人。我那个时代,不过是一个不怎么有性格的小孩子,很多的行为是因为大家都这样了,所以自己也这样。 
  比如说,大家都穿着现在看来几乎是不可思议的健美裤,比如说,大家都流行交笔友,比如说大家都有自己喜欢的梦中情人,于是我便在懵懂不堪的情况下,忙不迭地为自己确定了一个梦中情人,但是我绝对没有想到,这个男人,这个我从来没有真正接触过,一辈子也不可能遇到的男人,竟然几乎主宰了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情感。 
  他不但令我迷恋了十年,还顽固地确定了我的审美观,更是为我那些枯燥的少年时光留下了无数辛酸的回忆。 
  他是LEON,黎明。 
  我发誓我要认真地,叙述一场真实的经历,在我开始写这篇文章之前。因为有一些东西,发生过,那么值得纪念。 
  我不是一个彻底的FANS,我从来没有真正地狂热地喜欢过谁的歌,追捧过谁的电影,梦想做谁的女朋友,为了谁的演唱会门票节衣缩食几个月。 
  我一辈子都做不了一个在生活品质方面有原则的女人。 
  填写档案的时候我经常会目瞪口呆。我填不出自己喜欢的歌,喜欢的颜色,喜欢的饮料,喜欢的作家,喜欢的城市,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目标明确斩钉截铁的人布满我的四周?而我,却如一只懵懂的流浪狗。除了得过且过地存活,别无任何奢求,我是如此不精致的女子,健忘,迟钝,错乱,假正经。 
  我曾经为无数曾经在某个瞬间用音乐或者电影打动过我的艺人写过一些煽情的字,我通常与他们做灵魂互通状,以特别的方式,纪念曾经不小心感动过我的某个MV画面,某句热泪盈眶的歌词,某段唏嘘感慨的传闻。 
  可是,惟独他。我从来没有认真地,为他——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艺人,写过一个字。我不是不想写,只是,提起笔来,会突然发现难以自禁,近情情怯,无从着墨。 
  我永远高调地粉碎别人给他的谣传,激扬地表述对他的爱,蔑视一切不懂他的人。 
  我如任何一个激进的FANS一样用言语捍卫着偶像的尊严。我被视为不可思议的神经质,视为不合时宜的追星族,一个落伍又不肯认输的伪歌迷。 
  没有人知道,我是真的,爱过他。     
光年里这样一个黎明2(1)       
  也许你只是一个最美丽的阴影,也许是我们前生的约定。 
  你就是我这一生中在等待的人,你不知道我寂寞的心,曾经是一片灰烬。 
  也许你只是一朵属于流浪的云,也许你不必现在做决定。 
  当我目送你从人群中慢慢地离去,你如何知道我的心,都已经被你占据。 
  ———《今夜你会不会来》 
  在他之前,我似演习一般地,为自己将来磅礴的爱情生活配置过很多人选。 
  不能不承认,我是一个过于早熟的孩子,从我第一次看《血疑》,从我爱上里面的三浦友合开始,我便再没间断过的给自己寻找各种各样的爱人。好像我的心从第一次萌动起,就不允许它稍作休息。那个时期所有出现的一些值得爱的男子,都是我觊觎的对象,包括《霍元甲》里神采飘逸的柳清静云和唱《冬天里的一把火》的异域长相的费翔。我的不安定从那时候起便彰显无疑,我不断地更换爱慕的对象,似乎我爱着谁,那就是对谁不可思议的恩宠。 
  然后是他。LEON。12月11日出生的射手座男子。自他之后,我再不能接纳这个星座的其他男子,我对这个星座的特别关注和宠爱,仅仅为他。惟一为他。 
  1992年,他26岁,俊朗,细眉长脸平下巴,短发遮不住宽阔的额,眼神斯文,举手投足都是贵族气。 
  他和其他三个男人一起,被报刊写为四大天王。 
  一时间,风起云涌,四分之一的女子迷恋上他。 
  我便在其中。 
  这一次,却不同,一次就持续了十年。我竟可以这样地,痴情。 
  小敏说,不爱LEON,还是女人吗?难道要去爱什么ANDY或者幼稚仔城城?难道要去爱什么刀疤脸学友?说话的时候,她言语激动,耳朵上塞着SONY的随身听,“即使你离开,我热情未改,在这寒冷的夜里,谁人与我感慨……” 
  在那一所重点高中,除了我和小敏,其他的都是一些孜孜不倦的应试者,他们大部分都来自遥远的山区,为脱离贫瘠的土地而削尖了脑袋地去学习,他们不懂得听歌,把一些与学习无关的书籍斥为闲书,每天都是如临大敌似的一副紧迫嘴脸,在无穷无尽的题海里紧握双拳。 
  我和我的同桌小敏。理所当然被斥为异类。 
  我们看三毛,听四大天王,读席慕容的诗,熟知每一部新上映的电影,穿厚底鞋,滑旱冰,自习课经常缺席,每天三餐都回家去吃。 
  曾经有一次我们俩在谈论席慕容的《一棵开花的树》的时候,被我们身后一个发育失常,身高不足一米六,长了满嘴浓密胡子的忍耐了我们许久的一个男同学怒声地呵斥:请你们不要再扰乱我们的学习了,我真不明白,世界上怎么会有你们这样的女生,你们没有人生目标和学习的精神,你们对得起你们的父母吗?我如果是你们,不如去死。 
  我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