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小三变奏曲》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重生之小三变奏曲- 第4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是被你那一大堆的发音给绕晕了,没反应过来。你如果演技好点的话还能再多骗我一会儿。但是很可惜,你的演戏能力只有两分钟。”
那男人愣了愣,眼睛亮了亮,然后愉悦地笑了起来,他的笑容相当性感,放下我的手拍了拍向晟的肩膀说道:“Adair,你的眼光不错。”
然后他又对我伸出手重新介绍道:“Amy小姐,很高兴见到你,常听Adair说你很聪明,也很幽默,今天一见果然是这样,调侃我的演技的女士你还是第一个。你可以叫我的英文名字Clarence,欢迎来到孟买。”
克拉伦斯很健谈,后来我才知道他是从美国留学回来的,和向晟早在加州时就认识了。
一开始我还有点欣喜,觉得这次出来说不定还能学上一门语言,可是没过多久我就知道我小看孟买腔了。因为那是一种印地语与马拉地语、英语和一些当地人发明的口语词汇的混合,说起来很复杂。直到半年后,我才能听懂一点,那时候才知道克拉伦斯的名字叫做特里帕蒂。大部分时候,我都是乖乖用英文跟人交谈。
对我来说,孟买这座城市就像它的语言一样,充满了各种新奇和不可思议。在岛屿的东海岸,有一大片红树林沼泽,甚至在西海岸还有两座形成期很早的海滩。
我还记得第一次跟着向晟进入红树林沼泽的时候,所受到的视觉上的震撼。我是第一次亲眼看见三十多米高的树,不是一棵,而是连成广阔的一片,它们的根纠结地缠在一起,就像蜘蛛的腿。我记得我们第一次进入的那天,海上有些风浪,可是进入到里面以后就完全感觉不到了,有一些被海潮搬来的淤泥和岩屑被红树林繁杂纠结的树根挡住,久而久之沉积下来就形成了新的土地。
我很奇怪为什么约翰·斯坦贝克会说:“没人喜欢红树林。”事实上,我就挺喜欢红树林,我喜欢那种艳丽的色彩,有点像是一见钟情。半年的时间我差不多来了十几趟,我们前往非洲之前最后一次从红树林里出来已经是傍晚了。
当向晟开着车带着我往市区里走,慢慢看见市区里华灯耀彩、金光万点,感觉上就像是从一个世界走入了另一个世界,微妙的感觉中似乎能让人从心底生出一种对生活的感悟。
“怎么了?明天就要去你心心念念的非洲大草原了,看你现在的样子,好像还舍不得走?”向晟边开车边笑着看了我一眼。
“是有点舍不得。不过我觉得你说的对,我们不应该让自己的生活一生都困在城市的喧嚣里,世界上有很多东西值得我们去看一看,我相信下一站的感觉一定与这里不同。”我心情感慨,不知不觉就想起当初刚来孟买时,向晟带着我去桑贾伊·甘地国家森林公园的那一幕幕。
那座森林公园很大,不可思议的是它三面都被城市人口包围着,是世界上最大的位于城市界限以内的自然区。我去的那一天坐在车里很兴奋,以为会看见壮阔的自然景观,可是到了那里我却愣了。
那里是城市与自然区的边缘地带,边界只用简单的篱笆围着,很多地方已经被人给破坏掉了,而紧靠着边界的地方就是一片一片的贫民区。
“这里是棚户区,因为城市的人口不断增加,迫使居民区往自然区扩张,慢慢侵蚀着野生动物们的生活空间,所以这些年来住在市郊的居民常常受到野生食肉动物的袭击,这些动物都是因为饥饿走入城市郊区寻找食物的,每年都会有失踪或者是死亡的事件。”向晟边解释边从车上搬下摄影器材,他和这里的居民已经熟悉了,有几个人过来很愉快地和他聊了几句,然后便允许他拍摄一些照片。
那天是我第一次近距离地走进向晟的工作,也是第一次走进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我在协助他拍摄的期间认识了一个叫做妮哈的小女孩,她只有六岁,母亲在两年前的一个晚上为了保护她,被一头成年的野生豹子杀死了,现在她跟着父亲生活。她的父亲每天要到城市里工作,父亲怕她出事,白天去工作的时候便把她锁在家里,陪伴着妮哈的就只有床上一本一本破旧的掉了页的童话书。六岁的小女孩已经懂事了,她有点腼腆,我跟着向晟去了很多次以后,她才慢慢跟我熟了,虽然我听不懂她说什么,但是她仍然会抱着童话书指给我看,眼睛里的纯真让人看着心里发酸。
自从常去甘地公园之后,我对向晟的工作内容有了更多的了解。以前我只是觉得他的志向和大多数人不同,值得尊敬和支持,可是当我陪着他走过这大半年后,我的想法慢慢在改变,除了敬重和支持以外,我变得想要去参与。如果不做些事情,心里好像总觉得对不起见过的这些事情。只不过向晟是用他的镜头去记录,而我的方法和他不同。
“为什么我以前没有这样想过呢?”
当我这样问的时候,向晟愣了愣,有点摸不着头脑。
我有些懊悔,“我是说,我以前得知自己生育有问题的时候,为什么从来没想过为孩子们做点事情呢?就算我自己不可以,如果能为孩子们做点事情,人生也可以圆满一点。”
“你该庆幸你有后悔的时间,那代表你有时间弥补遗憾。”向晟笑着看我,“以后的日子,有打算了?”
“嗯。”我点头,“我不想再写那些都市里的爱情故事了,我想走遍世界上那些森林、草原、雪山、沙漠,用我看见的、感受到的去写一些童话故事,带给孩子们快乐和启发。”我想,如果一辈子做这样的事,我也应该对得起重新获得的这次生命了。
我想做的事向晟很赞成,他表示要做我的第一个读者。
向晟似乎算好了时间,我们到达肯尼亚马赛马拉公园的时候刚好是六月份,遇上了角马、羚羊和斑马群的大迁徙。我从来都没这么近距离的见到奔腾的兽群,如果说红树林的美是艳丽的,那么草原的美就是壮阔的。除了草原,还有林地和河岸森林,许多河流在低矮的丘陵和草原上纵穿而过,景色壮美。
我们在肯尼亚逗留了半年,直到年关将近才依依不舍地准备回国的事情。而这个时候我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里已经有了一部童话故事。
“书名想好了吗?”向晟看过以后显得很兴奋。
“想好了,就叫《艾米丽的森林》!”



、第五十九章

当我带着新书《艾米丽的森林》回国的时候;刚好临近年关;差不多是《光影佳期》上映一周年的日子。开春电影节上;《光影佳期》一下子囊括了最佳导演、最佳女主角和最佳编剧三项大奖;领奖的时候我正和向晟在孟买,奖杯是向晟打电话给向老大;让公司人员给代领的;后来我上网看了直播,江瑶那妞儿欢快得不得了,今年又接了一部大戏,我回来的时候刚上映;听说这妞儿在片子里的表现很有大腕儿气场,我本来打算回去后抽时间看一看,但是从到了机场的那一刻就被媒体给围上了。
我和向晟出去了一年,我们两人的事情也不知道是不是从剧组里传出去的,总之那天我们一同下了飞机,算是被当场逮到,各种问题扑面而来。
“韩编剧,听说你和向总早就在恋爱了,请问是真的吗?你会嫁入向家吗?那方总裁呢?他不是在追求你吗?”
“向总,之前方总裁说要追求韩编剧,请问你是横刀夺爱吗?”
“韩编剧,听说你的新书《艾米丽的森林》出版在即,请问你是真的打算转行做童话方面吗?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决定呢?”
“听说有国外的著名导演看上这本书,有意拍一部冒险魔幻题材的电影在明年圣诞节献给全世界的小朋友,请问这是真的吗?”
我几乎被各种问题给淹没,好在向晟挡在我身前,帮我面对那些小山高的话筒,“谢谢大家对Amy的关心,与她的新书有关的事情她会召开记者会的,到时会一一回答大家。现在我们刚下飞机,有些累了,请大家让我们离开。”
向晟一开口闪光灯立刻对准了他,有记者马上追问:“请问向总,您和韩编剧是在交往吗?”
我看了向晟一眼,我们两个人好像从来没说过什么正式交往,因为认识得太久了,我们好像都忽略了这一过程,说实话在国外旅行的这一年,我们之间有太多的浪漫,确实挺像是恋爱的,但我们谁都没有开口提过。记忆当中,自从我说过想慢慢来之后,向晟就再也没问过我,他似乎一直在给我时间,等待我的答案。而我现在对他的感觉早就超越了以前读大学的时候,可是究竟是不是爱情,我一直分不清,也一直没有静下心来想过。
此刻我心情有点忐忑,我怕向晟会公开说我们在交往。虽然他这样说也没什么,我们与在交往也没什么区别,可是我内心可能会感受到一些压力。
正当我忐忑的时候,向晟握住了我的手,冲着镜头露出他特有的爽朗笑容,说道:“我确实正在追求Amy,至于能不能追到手,那还得看她给不给我这个机会。”
我愣了愣,手上却传来坚定的力道。向晟护着我离开记者的包围,我抬头望了望冬季的天空,心里无比温暖。
《艾米丽的森林》确实获得了拍摄电影的机会,这说起来也是我很大的幸运,在肯尼亚回来的飞机上,我和向晟坐在一起讨论故事,没想到引起了前座乘客的兴趣,他兴致勃勃地问我故事的灵感和一些深入的内容,向晟一眼就认出了那人,我则是在讨论过后才知道我遇上了天大的机缘。
但不管怎么说,事情已经敲定,童话书的出版和电影的拍摄机会在这个临近年关的时候对我来说可谓双喜临门,我在记者会上对外公布了这些事,各种报道铺天盖地,随之而来的便是各种赞誉和邀请。《光影佳期》当初拍摄的时候,我都没接到过这么多的邀请。那段时间我算是刚进入编剧行业,而且还深陷各种负面报道之中,除了剧组的聚会,根本就很少有人请我参加什么圈子。现在可倒好,各类邀请不断,连圈儿里以前都没说过话的人开个私人派对都想请我参加。虽然离开了一年,但是我对聚会还是没啥好感,除了和江瑶聚了聚以外,其他的能推则推。
但是很快向氏公司有场年会,是新年前让公司里的主管层和表现优异的员工前往向家主宅开一场派对,我在去年年关前就参加过,可是今年又收到了邀请。虽然我已经不是向氏的员工,但是向老大的面子还是必须要给的。
事实上,江瑶在看过我新书的内容之后,对里面一个神秘的女巫角色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向氏旗下的艺人与国外影片合作的事也是有的,但是童话冒险类的剧因为本身就比较少,所以如果能促成这次合作,对向氏的发展也是有好处的。我猜向老大的商人本能大概是这么考虑的,而我本身也愿意卖个人情给他。
向氏的年终舞会开场一般都是化妆舞会形式的,我从来不准备这些道具,好在我知道向家主宅里会提供这些东西。今年很明显比去年新购置了许多衣物和道具,我一眼就瞄上了堆在角落里的一套臃肿的海绵宝宝套装,幸好因为向氏旗下艺人众多的关系,这样的套装基本上不会有人考虑,很多女人还是愿意穿着高雅的礼服,脸上戴个漂亮的面具。于是当我一身海绵宝宝的臃肿装扮出现在门口时,我和向晟都愣了愣。这包子正一身奶牛的打扮,扮相爆笑。
我立刻很不给面子地狂笑,“恭喜你,你的品位再次刷新下限!我还以为去年那套太阳花的装扮已经是底限了!”
向晟咧嘴一笑,我的脑海中却自动把这笑声配音成了“哞哞”的声音,顿时觉得笑点被戳中,肚子隐隐作痛。
我们俩都不太喜欢聚会,于是一起拿了蛋糕和香槟到阳台去凑作堆。向晟的奶牛套装身后那个用海绵垫子撑起来的大屁股和一条牛尾巴让我跟在身后笑了个够。
阳台下面正好是向家的花园,下面挂着各种彩灯,优雅的音乐响着。因为天气比较冷,大多数人都在室内,在花园里溜达的人很少,所有远处喷泉那里站着的一对男女立刻就进入了我和向晟的视线。
“大哥?!”向晟咬了一口的蛋糕差点喷出来。
我顺着他的视线望过去,看见一个中世纪贵族打扮的男人,眼部戴着面具,背影高贵。我顿时瞥了眼向晟的奶牛装,他们兄弟俩的这种强烈的对比让我觉得又有想笑的苗头。正在这个节骨眼儿上,向天旻的一个动作吸引了我的注意力。他竟然伸出手来,摸了摸对面一个女孩子的头发,那个女孩好像很不满,跺着脚说了一大堆的话,好像在抗议。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气势突然就弱了下来,然后向天旻就转过身来独自往室内走,那个女孩垂头丧气地跟在他后面,而前面的向天旻竟然嘴角弯了弯,露出一副得意的嘴脸。
“你哥、你哥……”我震惊了,因为我发现那女孩的发型有点眼熟,似乎有点像夏筱薰。实在很难形象那种弱妹子被向老大盯上了,还能不能保留住一点儿骨头渣子,说不定就尸骨无存了。
向晟却很开心,手舞足蹈地拉着我举杯庆祝,庆祝他近三十年的人生里,终于离脱离他哥的魔掌不远了。
我嘴角抽了抽,然后很恶劣地想象如果向天旻知道了他弟弟正像过年一样地庆祝要摆脱他,他会是个什么表情。但是之后的聚会里我就发现,今晚向老大的心情出奇地好,跟我谈起合作的事情时,态度温柔得让我觉得离天堂不远了。我最终答应向贾那森导演的工作室推荐向氏旗下的几个一姐,至于能不能被看上就得看她们各自的本事了。
年会散了的时候已经是深夜,向晟橡皮糖一样地粘过来,嘿嘿地傻笑了两声,“太晚了,要不今晚就住我家吧。我带你去看看我从小到大住着的房间。”
“好不容易回来一趟,你还是跟你哥好好聊聊吧,有时间多陪陪家人。我们要在一起有的是时间,不差这一晚上。今天阿归也休息,我答应他晚上从你家出来就回家一趟,正好带点宵夜回去,陪我爸和阿归吃点宵夜,今晚应该就在家里睡了。”
向晟听了立刻表示要送我回去,我跟等在远处的江瑶招了招手,“我跟着瑶妞儿的车回去,路上还打算跟她说说一个角色的事,她会把我送回去的,你就不用担心了,我到了家给你打电话。”
江瑶除了要送我,还捎了两个人,三个人站在门口等着,冲我直招手,我怕她们久等了便简单地跟向晟说了两句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