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龙记 作者:曹若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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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龙记 作者:曹若冰-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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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姑娘芳心里很明白,她哥哥说的确是事实,也决未故作夸张之词。
  于是,她微皱了皱秀眉,道:“妹妹当然不能忍受这种无理的欺负,侮辱……”
  话锋略顿,接道:“不过,哥哥放心,这种事情决不可能会发生的,妹妹和兰儿早已经商量过了,决定改易男装而行。”
  葛飞鹏点点头道:“易钗而弁,虽然要好得多,但……”
  语锋一顿,接着:“这样好了,你们走你们的,哥哥只在后面跟着,暗中照应着你们,没有事情,我决不出面如何?”
  姑娘无奈,只得默默地点了点头。
  
  
  
  



  
  
  第五章  笑无心
  三里店。
  是靠近南陵县的一座小乡镇。
  乡镇虽小,但因位于官道要路,故而往来行旅客商,倒也络绎不绝,镇上的街市也颇为繁荣。
  古往今来,似乎都有着一个不变的定例。
  那就是——
  凡是位于官道要路口的镇市,不论它多么小,镇上开设的茶楼、酒肆、客店,都要比普通的镇市上多。
  当然,这完全为了便利于往来行旅客商,但,这种地方,也唯有这一行生意比较兴隆好做,容易赚钱。
  因是,这座三里店。
  名义上虽叫做三里店,其实它的街道,依着镇名,顶多只能打个对拆,最长不过一里许左右。
  一条通直的大街,从街头一眼可以直望街尾。
  街道两旁,商店林立,但,其间的茶楼,酒肆、饭馆客店,却占了总数的三成以上。
  兴发楼。
  是这座三里店镇上最大的一家酒楼。
  这家“兴发楼”,不但卖酒,卖饭,卖茶,而且还兼营着客店的生意。
  人生“衣、食、住、行”四大要件项目中,这家“兴发楼”竟兼具了两项,因此,其生意之鼎盛,已是可想而知。
  于是,财源滚滚而入,也正合乎了他的店名,“兴发”之意。
  ※※        ※※        ※※
  时刚过午不久。
  三里店上来了一位少年美书生。
  他,穿着一身白衣,胯下白马,配着银鞍银蹬,人更生得丰神俊逸,貌胜潘安子都,潇洒脱俗出尘。
  这位少年美书生是谁?
  甭说,他正是那被少林、丐帮,极端尊敬的侯大公子——侯天翔。
  他一进入镇头,立刻就引起了镇上很多人和那些过路的行旅客商的注目,大家心中都在暗忖:“这位公子好俊的相貌人品……”
  侯天翔,他神情悠闲地安坐在马背上,任由白马徐徐前行。
  蹄声“得得”,那缓慢而有节奏的音响,终于在“兴发楼”的门前,悄然静了下来。
  这种地方,虽然位于交通要道,平日里往来的行旅颇多,但,像侯天翔这等翩翩绝世佳公子般的俊品人物,几曾见过?
  尤其是一般市侩小人,店伙计的眼中,更认为这种俊品人物,不是什么王孙公子,当朝权贵的少爷,起码也是富豪士绅的爱儿。
  这种公子哥儿,是他们的财神爷,他们怎敢怠慢。
  是以,白马才在“兴发楼”外停住,店堂内立刻像一窝风似的抢步奔出了四名店伙计,一个个全都哈腰躬身谄笑着说道:“公子爷,您请下马,我们这儿要什么有什么,楼上的雅座,既干净又清静,侍候也最周到。”
  侯天翔微笑地点了点头,慢条斯理的下了马背,望着那名牵着马缰辔的店伙计笑说道:“伙计,我这匹马,嘴很刁,麻烦你用最上好的黄豆拌好酒喂它,回头我一定重重的赏你!”
  这名店伙计一听说马要用最上好的黄豆拌好酒,就越发的认定这位贵公子的来头出身必然非常之大。
  因是,不由更加眉开眼笑,恭敬地哈着腰,谄笑地连连点头说道:“是,是,公子爷,您请放心,小的知道了,最上好的黄豆拌最上好的酒,绝对错不了。”
  侯天翔点头一笑,跨步入店登楼。
  三名店伙计,狗颠屁股般地紧紧跟随在身后。
  侯天翔并没有依着店伙计的意思招呼进入雅座,却在靠窗临街的一张空位子上坐了下来。
  店伙计当然不敢多说话,免得引起这位贵公子的不高兴。
  于是,三名店伙计,立刻忙着擦桌子、倒茶、送水,拼命的巴结侍候。
  当然,他们如此巴结侍候的目的,是希望这位贵公子算帐的时候,能够出手大方,多赏他们点小费。
  大概是因他们巴结得太过火了些,旁边不远的一张桌上,有人突然发出了一声不平的冷“哼”,骂道:“哼!狗眼看人低的混帐东西。”
  这骂话的声音不低,店伙计们听到了,楼上所有的客人也听到了,自然,侯天翔也听得很清楚。
  侯天翔目光微转,已经看清了骂人的是左边一张桌子上,六个横眉竖眼的凶恶大汉之一。
  他眉头微皱了皱,望着其中一名店伙计笑着说道:“谢谢你们,你们别只顾招呼侍候我一个人了,还有其他的客人,快去多侍候些,回头我算帐给小费时,你们放心,每个人都有一份,决不会得少了一个人的,我这里只要有一个招呼就行了。”
  那名店伙计一听,连忙哈腰谄笑着说道:“是,是,公子爷,您多大量包涵,谢谢您。”
  说罢,便和另一名店伙计,依言去招呼别的客人去了。
  剩下一名店伙计侍候着,侯天翔便向他点了酒菜,这名店伙计立即飞快的奔下楼去,亲自到厨房里特别关照,替侯天翔张罗酒菜去了。
  ※※        ※※        ※※
  侯天翔进入“兴发楼”不久。
  镇头上又来了一位白衣白马,配着银鞍银蹬的少年美书生。
  这位美书生比先前的那位美书生年纪轻了些,但,一张脸蛋儿,比先前的那位更俊,两只眼睛黑白分明,也更亮。只是,没有先前的那位潇洒,而且,气度上似乎也差着了点在这位少年美书生的身后,紧紧跟随着一匹黑马,黑马背上,则是个一身青衣,年约十七八岁的美书僮。
  显然,这是主仆二人。
  不但这位白衣美书生俊美无比,令人羡煞,即连青衣书僮,竟也是一位万难选一的俊美少年。
  想来他如果不是个书僮的身份,如果换上一件儒衫的话,必然也是位风度翩翩的佳公子无疑!
  只可惜,他不是。
  他生来命薄,为人书僮,真委屈了这副俊逸清秀的好相貌,实在令人替他惋惜!嗟叹!
  先行入镇的那位白衣白马书生,神情悠闲,马行从容。
  那气度,那风华,更给人一种深刻难忘的好印象!
  但是,这主仆二人可就不同了,他们给人的印象虽也很好,却远不如先前的那位,气度,风华,也令人有着不如之感。
  这主仆二人纵马飞驰如风,而且马身上都见了汗,分明已经过一阵子的长程疾奔而来。
  看情形,他主仆二人,可能身有着急事!……
  进入镇头,主仆二人虽然轻勒了勒马缰,略略控制了些马的奔行速度,但,仍是非常之快。
  马到“兴发楼”门前,二人竟忽地一收马缰,突然停住,目光瞥视了旁边拴着的白马一眼之后,二人互望着微点了点头,脸上同时浮现起一抹会心的笑意,接着一齐翻身下了马背。
  这主仆二人是谁?
  他们正是那葛玉凤姑娘和侍婢兰儿。
  此刻,甭说,“兴发楼”店堂内早又飞奔出四名店伙计迎了上来。
  店伙计一面接过主仆二人手里马缰绳,哈腰谄笑的招呼着,心里一面暗暗觉得奇怪不已,忖想道:“今天是个什么日子,哪来这么巧的事情,两位书生相公,不但都长得出奇的俊,而且又都穿着一身白衣骑着白马,配着同样的银鞍银蹬……”
  店伙计心里暗忖中,葛玉凤姑娘已和兰儿二人,一前一后举步入店登楼,两名店伙计连忙随后跟上。
  主仆二人上楼之后,目光略一掠扫,便在侯天翔对面不远的一张空桌子上坐了下来。
  跟在后面的两名店伙计,自是毫不怠慢的抢步上前擦桌子,忙着倒茶拿水招呼侍候,蛤腰问道:“公子爷,您要点什么酒菜?”
  这时,侯天翔点的酒菜,已经送了上来。
  姑娘目光一瞥侯天翔的桌上,道:“照那样来两份好了!”
  店伙计一听,不由暗伸了伸舌头,心想:“我的乖乖,照样来两份,一份五两多银子,两份就是十一两银子,又是一位阔财神爷,看来我们今天是交了财神运了……”
  他心里暗想着,口中已是忙不迭地点头应道:“是,是,公子爷,您请先坐息一忽儿,小的这就替您送上来。”
  ※※        ※※        ※※
  当姑娘主仆二人登上楼,甫在楼门口现身之际,侯天翔就不禁微微一怔!
  自然,原因并不是侯天翔看出了她主仆二人的身份,而是兰儿的一张脸孔,在他的记忆里,有着似曾相识之感。
  但,这感觉,电闪之间,也就释然了。
  因为,他微一怔神间,虽然立刻就想到了兰儿,但是,这青衣书僮嘴唇角边上,有一粒珍珠大的红痣,而兰儿却没有。
  不过,他那锐利的目光,却看出了二人的特异之处。
  那就是,这主仆二人,不是一般普通的文弱书生书僮,二人均有一身颇为不低的武功造诣。
  蓦然!
  楼梯一阵“蹬蹬蹬”急响,楼门口出现一个一身红衣红裙,背后斜背一柄长剑,年约十七八岁的少女。
  这红衣少女,在侯天翔的记忆里并不陌生。
  她,正是曾在青甘小道上,骑着一匹红马,经他身旁风驰电掣般,犹如一团红云似地飞驰而过的那位红衣少女。
  为了她,他曾经戏弄了追踪她的“阎王堡”的五名手下。
  那五名恶徒,竟敢使用歹毒霸道的暗器,因而激怒了他,施展神功罡气,震回他们发出的什么“追命弹”,“阎王刺”。
  结果,那五名恶徒,虽是自食其果的丧命在他们自己的绝毒暗器之下,但,却使他惹了个不大不小的麻烦。
  那“天山三剑”几乎误会他是“阎王堡”的属下,费了许多唇舌才解释清楚,并且还和“天山三剑”结下了一点小过节。
  对于这种小过节,自然 他是决不会介意放在心上,也决不怕“天山三剑”会找他报复的。
  ※※        ※※        ※※
  因是,他一见红衣少女突然出现在楼门口之时,一时不由微感意外地朝红衣少女微笑了笑。
  他的笑,是毫无意思的,也是无心的。
  但,他虽是笑着无心,而红衣少女和旁坐的葛玉凤姑娘,却是见者有意。
  葛玉凤姑娘是芳心微微一震!顿时暗暗生起一股凄然的意味,也有着一股说不出的哀怨。
  红衣少女则和她截然相反,但可也不是高兴。
  她认为,这白衣书生的相貌人品虽然俊逸出众,但,他的笑,是不怀好意的,是轻浮的。
  她把他认做是什么富豪人家的公子哥儿,放荡轻狂的纨绔子弟。
  因此。
  红衣少女立时柳眉一挑,秀目陡瞪,娇喝道:“嗨,你笑什么?”
  她一身红衣,鲜艳夺目。
  当她一出现楼门口之时,立刻便引起了整座楼上客人的注视.她一声娇喝,众人的目光也就不禁立刻随着她的视线,好奇地一齐投射到侯天翔的身上。
  侯天翔不是傻子,自然知道,这个红衣少女是在向他喝问,但是,因为她的这种口气很不友善,心里感觉得很不是味道,而且,楼上这么多人的目光,一齐集中地投射向他的身上,使他为之大感窘迫。
  他非常明白,在这种情形下,最好是不开口,不说话,便可以什么事都没有。
  否则,如果想解释,只有更糟。
  反正他问心无愧,他的笑,是出于没有一点意识的。
  于是,他神色从容而镇静,目不斜视的自斟自饮着。
  对于红衣少女的喝问,装作听而不闻的,不予理睬,对于众人向他投射过来的目光,也视而未见。
  红衣少女见他如此神态,芳心不禁更加有气,竟抢步走到桌前,伸出纤纤五指,指着他娇喝道:“嗨!你是聋子么?我问你的话,你为什么不回答我?”
  红衣少女一只纤手玉指,已经伸到了他的面前来,指着他,他想不理睬她,不说话也是不行了。
  无可奈何。
  只得猛一抬头,似乎陡地一惊地,张口发出一声惊“呵”,道:“呵!姑娘是和在下说话吗?”
  红衣少女没好气地道:“不是和你说话:难道还和别人说话。”
  侯天翔故意轻“哦”了一声,道:“实在荣幸之至。”
  话锋一顿,站起身来,朝红衣少女拱拱手,慢条斯理的说道:“请问姑娘有何见教?”
  红衣少女见他这种神情态度,不禁气又不是,笑又不是,只好绷着一张粉脸儿,娇嗔地说,“我问你,笑什么?”
  侯天翔故作一本正经的样子道:“姑娘就是为这个在生气么?”
  红衣少女道:“错,你必须回答个理由出来,否则,我决不饶你!”
  侯天翔忽然正容说道:“在下请教姑娘,一个人有他自己的自由没有?”
  红衣少女点点头道:“当然有。”
  侯天翔从容地道:“那么我笑,该是我自己的自由了,我为什么一定要回答姑娘一个什么理由呢?”
  红衣少女不由一呆,旋即娇喝道:“不行,你一定要回答我一个理由!”
  侯天翔道:“那么我也要请姑娘回答一个理由。”
  红衣少女微微一怔,道:“什么理由?”
  侯天翔道:“要我回答你理由的理由?”
  红衣少女道:“我的理由就是你为何要取笑我?”
  侯天翔道:“姑娘,我请问,你怎知我是在取笑你呢?”
  红衣少女道:“是我亲眼看见的,你还赖么?”
  侯天翔道:“姑娘,我再请问,如果姑娘不看我,便就不知道我是在笑姑娘了,对不?”
  红衣少女点点头道:“那还用说,我要是不看你,当然不知道你是在笑我了。”
  侯天翔忽然微微一笑,道:“姑娘,你误会了。”
  红衣少女不禁愕然一怔,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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