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沼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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沼泽王-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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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志Ⅲ
沼泽王
作者:红沙
    老人抬起头来,昏黄色的眼珠里一片混浊,失神地朝向面前的访客。他精赤的上身上涂着油彩,肋骨一根根凸现出来,就像是挂在墙上的那柄五弦琴上一根根的琴弦。
  “先生以前去过东陆?”苏启宏打量着这间小屋,问道。屋外,雨幕漫漫,打在莽莽的林野上,像是无数小爪子在这浓重的黑夜中叩击着地面。炉火的亮光在屋中闪烁,千奇百怪的器物和装饰品的影子被映在墙上,舞蹈,摇曳,像是什么祭典。
  “是啊,是啊。可不仅仅是去过。”老人点点头,用流利的东陆官话回答。“说来我算得半个东陆人。四十多年前我随着一个东陆的行商到了宛州,在那里学习了你们的语言。之后,我成了走唱人,一边游历各地,一边表演赚路费,中州、澜州、越州,很多城市我都去过。二十年啊,我在东陆待了足有二十年。”他随手拨弄了一下火堆,把火弄得更旺了一些,仿佛手上的皮肤完全感觉不到那热度一样。“你们来这里,也是为了要龙胆什么的吧?用你们那些在东陆值不了几个银毫的丝绸,换来在宛州市集上可以卖到几百上千金铢的龙胆和金鳞……”
  苏启宏微微一笑,却没有因为老人的话而生气,隔着火堆坐到了老人的对面。“踩着自己的命来雷州的东陆人,不为了赚大钱,还能是因为什么?”
  他说得没错。雷州云州,对不是本地的人来说,就是一片送命的地方。走荒走荒,一晃间已经走了上百年,唯一改变了的,是市井小巷间多了蛊术和尸鬼的传说,以及会说东陆官话的巫民越来越多。毒虫巨蟒,遍地一踩上就再也出不来的泥沼,以及那阴沉沉总是在下雨的天气,从来就没有变过。好在来来往往的多了,终究还是混得熟了一些,以前九死一生的买卖,现在虽说不上五五开,但是活着出去的总归比以前多了不少。苏启宏三十多岁了,五官硬得像刀切的一样,眉眼中透出一股子狠劲。虽然是整个商队的头领,但这是他头一次来雷州。他雇的向导却着实是个好手,逢山开路,遇水搭桥,雷州那些稀奇古怪的危险之处,就没有不知道的。所以苏启宏的人还算顺顺当当地来到了这个村子,没折损一个。
  “倒还真有不是为做生意来的。”老人把嚼了半天的烟草叶子吐进了火堆里,火苗“腾”的一下冒了起来,墙上无数影子的舞蹈也在这一刻达到了高潮。“不过你不去首领为你们准备的大房间里与你的弟兄们待在一起,来我这个快咽气的老头子这里却是为了什么呢?我这里的小物件虽多,但都是从东陆带回来的,本乡人看着稀奇,你们应该不会感兴趣才对。”
  “游历了整个东陆,可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先生你要是在天然居,一定是邢万里。”
  “只是跟着商队走在官道上,沿途卖艺赚钱而已。邢万里什么的,太夸张了。”
  “我是个商人,最喜欢的自然是钱,第二喜欢的,就是听故事了。”苏启宏说着掏出烟杆,点起烟来深吸了一下,长长地吁了一口气。“那些兄弟们吃酒赌钱之类的事情,我却没什么兴趣,所以听说这里住这一位见多识广的先生,就想来听先生说些奇闻轶事。”他顿了一顿。“比如,刚才先生说,有不为生意来雷州的人?”
  “是啊。”老人的眼神更加迷蒙,仿佛在盯着非常遥远的地方。“是啊……当时,他说他的名字叫李定云。”
  那是二十五年前,当时我大概是三十六七岁,已经在东陆游历了二十年,准备回到故乡来。我的心情有些忐忑,不知道自己将会受到什么对待,毕竟,在我们这里极少有离开家乡去东陆的人。不过,东陆的商人来雷州做生意,也已经作了上百年,甚至有商人定居在我们这里不愿离开了的,所以觉得应该不会有什么大碍。我身上带着很多东陆的小玩意,尤其是一些很精致的铁器,可以用来换一片田地,安顿下来。也许,还能有女孩子不嫌弃我这把半老不小的身子,愿意嫁给我——我们这里的女孩子,可比你们的那些名门闺秀都漂亮多了,在那些方面也随意多了,不像东陆有那么多臭规矩。
  虽然已经过去了二十年,但是我还记得回到村子的路。即使路变了,在丛林里生存下来的方法也没有变。那几天正好是晴天,阳光照在身上暖暖的,很舒服。在一棵树下,我看到了他。
  他大概三十多岁的样子,身材很高,比我高出了一头多;相貌很俊美,如果是在天启城的街道上,一定是那种可以让无数少女沉醉的翩翩公子。但在云州的密林里,被他吸引驻足观看的,是渴望着饱餐人的血肉的毒虫与巨蟒。他带着一匹毛色很杂的马,马上驮着几个小包裹,怎么看也只是一些随身的物品。
  “扎西勒扎。”他本来正坐在树下休息,在我走近后,立刻站起来对我行礼。我吃了一惊,因为我一直躲藏在树后,而且没发出一点声音,却没想到自己的动静会被他发现。但当时,我只是以为是自己在东陆待得太久,潜藏的技术已经生疏了。
  “扎西勒扎。”我说着,离开树叶的掩蔽走了过去。“东陆人,你看起来不像行商啊。”
  他笑了笑。“我确实不是来做生意的。”
  “我看起来很像是本地人吗?”我瞅瞅自己的东陆服饰,问。“你为什么一上来就用竺文问候?”
  “你若是来走荒的商人,一定会一些竺文,但若是单独出来打猎的巫民,却不一定会东陆话。我只是谨慎起见”他说。“那么,先生你是商人呢,还是本地人?”
  “我是本地人,但我在东陆游历了很久。现在想念家乡了,决定回来安顿下来。我的名字叫哈斯勒,以前是个走唱人。”
  “我叫李定云。”
  “李公子既然不是做生意的,却是为了什么来雷州呢?”我看了看他,他的穿着很朴素,是云游者该穿的衣服,如果没猜错的话,里面应该还衬着轻便的软甲。一柄刀挂在马鞍上,牛皮刀鞘涂了油,即使在这丛林里也保养得很好。马匹的精神状态也很好,可以看出他是经验丰富的旅行者。“而且单独一个人在雷州的丛林里,实在是很危险。”
  “是啊。”出乎我的意料,他点了点头。“我来的这几天里,已经遇到过一次蟒蛇袭击,还好我的马机警,险些在睡梦中就被吃了。”
  “冒着生命危险,来这里是为了什么呢?”
  “我是来找龙的。”他又笑了笑,似乎我们聊的是今天吃了什么一般平静。
  “他是来这里找龙的?”苏启宏瞪大了眼睛。
  “他当时就是这么说的。”老人点点头。
  “以前曾听一些野史传说里讲,曾有组织试图找到龙,控制龙的力量以一统九州大陆。”
  “我也听过这个传说,还用这个故事赚来了从毕钵罗到帕拉墨的路费。所以当时我问他要找龙做什么,他说他只是好奇。”
  “雷州没有龙。”我摇着头告诉他。“即使龙这种东西真的存在,恐怕你也找错了地方。雷州只有蛇,各种蛇都有。”
  “无所谓。”他耸了耸肩。“不都说蛇是龙之子吗?龙也好,蛇也好,我只是想看看这些传说中的东西。如果找不到龙,能见到传说中像山一样大的那种蛇也是好的。实在不行,一直往北走,穿过云州,据说有个叫云号山的地方。天涯海角,能见到那里,我也知足了。”
  我愣了一下。我见过不少以旅行为毕生夙愿的人,我自己也喜爱游历那些玄奇瑰丽的美景,否则我也不会十几岁就随着东陆行商一起离开雷州。但是这样的旅行者,却着实极其少见。
  “李公子是天然居的人?”
  “也可以这么算。”他说。“所有云游者都属于天然居,不是吗?”
  我哈哈一笑。“李公子想来也是荣华富贵都享遍了,不愿苟延死于病榻之上,因此要来这极险极恶的地方,把命送掉?”
  “荣华富贵,却没享过多少。”他微笑着说。“来这里,却也未必就会死了。我学过一些武技,只要在睡觉时小心,寻常的大蟒和野兽也伤不了我。就算打不过的,也能跑掉。”
  我不禁哑然。“雷州可不是用一把刀就能走的地方。能杀人的东西可不都是凭着爪牙之利,瘴气沼泽,毒虫巫蛊,都不是刀剑所能抵御的。”
  他想了想,略有些无奈地笑着摇了摇头。“所以我也想来这里后雇一个当地人作向导,但是你们的人不要金铢,我又没有可以交换的丝绸和铁器。”
  “我带你一程吧。”我说。“我不知道去哪里找龙神,更不知道去哪里找龙,但我可以带你去我们的村庄。也许,我还可以与你一起去云号山。”
  于是,我们两个就开始结伴同行。
  李定云很健谈,天文地理,琴棋文史,行商征战,乃至算学医药全都能说上一点——真的全都只是“一点”。我一方面佩服他涉猎过如此广的著作,另一方面也为他没有专精一门感到可惜。以他的才智,如果肯在任一方面下苦功钻研,都应该能做出一番成就才是。
  这天晚上,我们生了火,准备休息,李定云突然像是发现什么东西一样向四周张望。
  “怎么了?”我看到他这样子,不由得也警觉起来。
  “有人。”他简短地说,同时伸手示意我不要发出声音。然后,他从马鞍上摘下刀,蹑手蹑脚地向林子深处走了过去,不一会儿,他的身影便没入了黑暗之中。
  老实说,他的步伐实在算不得轻巧,时不时就会踩在树叶或杂草上,发出的声音被深夜的寂静放大,显得格外嘈杂。
  我拔出自己的猎刀紧握着,瞪大眼睛仔细往他前去的方向张望,试图看出些端倪。李定云跑了回来,刀还插在鞘里,我松了一口气,发现他的怀中抱着一个昏迷不醒的女孩子。
  那是个巫民女孩,大概十四、五岁年纪,异常美丽,如仙境中的精灵。她的皮肤比一般的巫民少女要白皙,但并不是你们东陆人的那种白,而是常年不见日光导致的那种苍白。她的身上沾满了泥土和鲜血,双眼紧紧闭着,长长的睫毛上还挂着像露水一样的东西。
  我连忙帮助李定云将这女孩侧放在地上。“她没受什么外伤啊。”略微作了一下检查后,我有些奇怪地说。“这些血……”
  “也许是别人的血。”李定云说。“多半是她与什么东西搏斗后走到了这里,然后因为受伤和劳累昏倒了。”
  “不知道她碰到了什么……我们也要小心。”我一边处理女孩身上的伤口,一边说。
  李定云点了点头,抽出了刀站在一旁帮我守卫。火光映照中,我看到了他出鞘的长刀,乌沉沉的凝在林莽中,比夜色更深沉,没有一点气息。
  第二天清晨的时候,女孩醒了。她又累又饿,于是李定云把自己原定一天份的干肉和水都给了她。那个女孩在吃每一样东西之前都会先嗅一嗅,吃完了后立刻缩起身子坐在一旁,就像一只小动物一般。不知为何,她做着这样的动作,却显得那样的清新自然,带有不经雕琢的纯真美感。像汩汩而出的清泉,像跳跃着的小鹿,像风中飞舞着的铃兰花瓣。
  “你们是谁?”她轻轻地问,声音像是山间流淌着的溪水般清脆,同时用那双大得出奇的眼睛警觉地打量着我们。我们两个都穿的是东陆的服饰,想来那女孩从没见过,看到会感到好奇也是难怪。于是我双手交叉对她行了个礼,用竺文对她说:“我是这里的本地人,在远方游历了很久后准备回到家乡,他是从东陆来到这里的云游者。昨天你在这旁边晕倒了,我们就将你带到了这里,保护你免遭蛇虫和野兽的吞噬。我们没有恶意,我们是你的朋友,不会伤害你的。”
  她又盯着我们看了一会,然后慢慢地点了点头。“谢谢。”她嗫嚅着说道。“我……我遇到了蟒蛇袭击我。我砍伤了蟒蛇,然后拼命跑啊跑,跑了好远后迷路了。”她低下头,长长的睫毛挡住了眼睛。“谢谢你们救了我。”
  “你是住在哪里的?说不定我们能带你回去。”
  “我不知道我住的地方被称作什么。”女孩摇了摇头。
  “那……”我有些为难的摊开手。“我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但我家也没有其他人。”她忽然用很快的语速小声地说。“我的哥哥……现在应该已经死了。我没有其他亲人,所以去哪里其实都无所谓。”
  我有些愕然地愣住,看了看李定云,又看了看女孩,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李定云思考了一下,张开嘴,用清楚流利的竺文说道:“小姐若是愿意的话,可以在这位先生的家乡找一个住处,或者与我一起到各处游览。无论如何,我们都可以先送你到下一个村子,三个人互相照应,总是比较安全。”
  女孩思索了一下,我看到她紧紧咬住下嘴唇,似乎是在做着什么艰难的抉择。“好的。”半晌,她点点头,下定了决心。“你们先是救了我,现在又这样慷慨地帮助我,实在是太感谢了。”她站起身来,用奇特的姿势向我们行了个礼,纤弱的腰身柔美如同和风。
  “哪里,只是一点小忙罢了。”李定云微笑着说。“在下李定云,这位是走唱人哈斯勒先生。”
  “多谢李先生。多谢哈斯勒先生。”
  “那么,敢问小姐芳名呢?”
  女孩低下了头。阳光透过密密的树冠,一片片碎碎地洒在她的脸上。“我叫雅丽。”
  雅丽说她自小就没有父母。和哥哥生活在一起。“但哥哥现在已经死了。”她说到这里时,就停住不再说下去,我也不敢细问。
  当天傍晚的时候,我们走出了林子,趟进一片泥浆地。晴了多日的天终于还是被乌云遮住了,雨水淅淅沥沥地落下来,将我们三人一马都淋了个透湿。本就泥泞不堪的地面被大雨一浇,更是寸步难行。好在我和雅丽都熟知这里的地理特质,即使不认识路,也能从黑漆漆的泥浆和密密层层的林木中分辨出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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