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转移杀人 作者:西泽保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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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转移杀人 作者:西泽保彦-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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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跑上楼梯?”麦格啤酒那黏稠浓厚的独特味道让我不禁发呛。“你是说,都逃到地下了,还有人特地跑回一楼的店里去……”

  “没错,你说这奇不奇怪?”

  “那个人是谁啊?”

  “是……”这回“我”(=巴比)真的降低了声量。“蓝迪老爹。”

  “什么?”

  “当然啦,我是指内在。我看见的背影,是那个金发大姊的。”

  “贾桂琳?啊,对喔!因为是在‘隔离墙’出现之后,所以人格已经互换了。可是,等一下喔!那时候应该是一片黑暗,你怎么看得见她?”

  “的确,‘第二都市’里没电灯,一楼也停电了;不过,店里八成有东西着火,因为我看向楼梯时,上头隐隐约约透着橘红色的光,还摇摇晃晃的。我想那时一楼一定发生火灾了。”

  “原来如此,所以你是在火光之下看到的?”

  “我看到的是逆光的黑影,她看起来一摇一摆的,奸像喝醉了一样。”

  “哦!那是因为她扭伤了脚。”

  “原来是这样啊!反正那个身影一定是她,因为她那头金灰色长发的影子,我看得一清二楚。再说,我们六个人里面,也只有她是那种体型啊!”

  “原来如此,符合那种外观条件的,只有贾桂琳;当然,那时的内在已经调换过了。”

  “身体确实是她,但为了避免搞混,统一称作蓝迪老爹好了。起先我没仔细想过自己看到的黑影是什么意思,听那个博士说明人格转移系统时,也只是恍然大悟想着‘哦!原来那时候看见的虽然是个女人,实际上却是蓝迪老爹啊!’听说绫子是死在一楼,而虽然不是直接死因,脖子上却有勒痕时,我也没联想到自己目击的黑影。”

  “那你是什么时候开始怀疑的?”

  “知道蓝迪老爹异常讨厌日本人的时候。”

  “可是……”

  “欵,你听我讲完。我是这么想的,那个老爹是讨厌日本人没错,但也还没疯到见了就杀的地步;但这是在日常生活的情况下吧?陷入极限处境时,人类不是会突然干出一些不可理喻的事吗?而我们遇上的那场地震,确实是极限处境。”

  “你是说,他干了某种不可理喻之事?”

  “这就叫一时着了魔。混乱之中,老爹心里想着‘这地震这么大,一定会死不少人。既然这样,偷偷干掉一、两个自己看不顺眼的人,也不会被发现吧?不,或许会被发现,但反正凶手很难锁定,说不定事后就不了了之。’”

  “喂喂喂!”这话也未免太夸张了,教我真的担心起“我”(=巴比)是否已酩酊大醉。毕竟他现在用的是我的身体,“我”的酒量或许胜过贾桂琳,却说不上好。“你是认真的吗?”

  “不是有句谚语说,‘隐藏枯木的最佳场所就是森林’吗?要藏尸体,当然是藏到尸体堆里啊!很狡猾吧?”

  “就算是这样,他做事真的会这么不经大脑,趁机杀害讨厌的日本人?更何况,对方还是当天才头一次见到的女孩——”

  “我觉得正好相反。”

  “相反?什么相反?”

  “假如是熟人,就算是再怎么讨厌的日本人,也会产生犹豫的;反而是当天才见到、还完全不认识的人,才下得了手。因为对方在自己心中还不是一个独立的人格,平时会有的人性挣扎,往往会消失无踪。”

  “可是,在那种混乱中……”

  “就是混乱才能下手啊!平时就算有这种蠢念头,也绝对不会付诸行动;但混乱之中,反而好下手。又或者他是想到自己搞不好会被埋在瓦砾下就此长眠,既然如此,干脆抓一、两个讨厌的日本人当垫背。”

  “太不合理了啦!好不容易逃到地下了,还特地跑回一楼去?在成功趁乱杀人前,搞不好自己会先死咧!这种道理谁都懂吧?”

  “所以才说是极限处境造成的啊!当时已经失去正常的判断力了。可是,当他回到一楼,勒着找不到‘第二都市’的绫子时,天花板却快塌了;这时他才回过神来,在勒死绫子前便慌忙逃回‘第二都市’。”

  “但结果还是没杀人啊!”

  “不,不对。假如过程真和我想的一样,那老爹可是妨碍了绫子逃进‘第二都市’的机会,害她无法获救,对吧?这样的话,当然是不折不扣的杀人啊!先勒到她动弹不得,然后明知天花板会塌,还把她丢在店里。这可不是杀人未遂,是真正的杀人!”

  我思索了片刻。巴比的假设虽然牵强,道理却还说得通;然而这里有个问题——他的假设是建立于自己的目击证词之上。说白一点,要是他其实根本没看见贾桂琳跑上楼的身影,这种推测根本没任何意义。

  那么,巴比说谎的可能性呢?我试着思考,而一旦开始思考,便愈发觉得这是个相当重要的关键;因为倘若窪田绫子的死有半分他杀的可能性,巴比便成了我们六人之中,唯一拥有坚固“不在场证明”的人。

  令他的不在场证明成立的,正是“第二都市”的特殊构造及功能。前章我略过未提的细部说明,就在此处略微介绍一番。

  根据我们所见的“第二都市”概况图(参照图B),“房间”被区隔人格转移对象的“隔离墙”一分为二;为了方便起见,姑且称呼后半部为“封闭区”,前半部为“开放区”。

  从横亘“房间”中央的“隔离墙”,便可推测人格转移本是适用于两人之间,但即使对象为三人以上,亦能成立。据艾克洛博士所言,在他们进行过的实验之中,曾有八人的成功案例;而重要的是,三人以上进行人格转移时,其“循环”顺序带有一定的法则,无论人数有几,此法则皆不变。

  对象为三人以上时,除了“隔离墙”之外,还会出现名为“辅助线”的“墙壁”,犹如分切圆形蛋糕般地分割“房间”,不过,分割并不见得均等,这和人数为奇数或偶数并无关连。

  以我们的例子来具体说明,人格转移在我们六人之间成立,照理说该是“封闭区”三人,“开放区”三人才是,但实际上却非如此。

  如概况图所示,“封闭区”为我和巴比,而“开放区”则分别有哈尼、亚兰、贾桂琳及蓝迪。

  据说,这是取决于人们进入“房间”时的位置。当“房间”判断对象已进入完毕后,便会先以“隔离墙”将对象大略地分隔为二,接着“辅助线”即会配合人数出现。

  “蛋糕”切完的同时,人格转栘也大功告成,成立对象的人格将依顺时针方向往隔壁的肉体一一递延。这个顺序一旦确立,无论发生何事皆不会变动。

  好了,从以上的法则,我们可以了解到什么呢?就是我们无法谎称自己逃入“第二都市”时的各自所在位置。当然,在一般情况下,要是全员私下串通,各自往后栘几位,并主张自己其实是位于“开放区”或“封闭区”,仍有可能造假;然而,我们的情况却还附加了另一个重大事实。

  那就是——原本在人格转移成立后将会迅速消失的“隔离墙”,这回不知何故,在我们获救之际竟还残留了部分;虽然原因不明,但根据艾克洛博士的假设,或许是隔离墙制造装置因地震冲击而发生暂时性的“余波”。附带一提,“辅助线”则是全数消失。

  经实验证明,“隔离墙”虽是一种透明屏障,却可将手枪子弹弹开;因此,“隔离墙”残留,正代表我们六人在救援到来之前,皆无法往来于“开放区”与“封闭区”之间。

  (此为闲话,获救后的我们之所以在二十日至二十三日之间都没能恢复意识,似乎是因为被以药物维持睡眠状态之故。当然,这是为了秘密将我们送往这座设施而采取的措施。美国政府为了收集人格转移受试者们的数据,依实验组别的人数多寡,在世界各地设置了数个秘密设施:而收容我们的,虽不知位于何方,便是其中的六人用设施之遗迹。

  “封闭区”中是“巴比”与“我”,而“开放区”中则是“哈尼”、“亚兰”,“贾桂琳”及“蓝迪”四人;由六人的转移顺序即可知晓,地震当时我们六人于“房间”中的位置正如“图B”所示,绝对无法谎称。而巴比撬坏“第二都市”的锁并率先走进地下之事实,也可补强这个推论。

  现在根据以上的条件来探讨窪田绫子之事。假设她是被某人怀着杀意而杀害的;这种情况之下,有两种可能。

  第一种可能,犯罪行为是在“鲜鸡屋”停电后至我们逃入“第二都市”之间发生的。

  第二种可能,犯罪行为是在我们逃入“第二都市”,且六人间的人格转移成立之后发生的。

  在前者的情况下,拥有完整不在场证明的,就我所知有巴比、贾桂琳及我自己。

  让我们试着重现地震时的画面。起先,发生了震动,店里的物品在空中交错飞舞,骑楼的天花板坍方,堵住了“鲜鸡屋”的出入口。待建筑物崩塌告一段落后,巴比为了确认客人们的安全,进行点名;当时全员皆曾加以回覆,我听得一清二楚。

  换句话说,窪田绫子在此时确实仍活着。

  因此,要勒杀她的机会,便只有在我们发现店里的天花板开始坍方,至巴比撬坏“第二都市”门锁,并一齐往地下避难的这段期间。

  贾桂琳当时扭伤了脚,一直靠在我身上,并没有工夫去勒杀绫子;而被她紧紧抓住的我也一样没有机会。

  巴比发现天花板即将坍方后,立即遵照我的指示开始撬锁;他的双手都忙着,之后又一马当先地冲入“第二都市”(这点可从“房间”的分配位置得证),由此可断定巴比绝无犯罪的机会。

  (顺道一提,我原以为当时蓝迪也在帮忙撬锁,因为他的声音气势十足,活像恨不得立刻徒手扯下门锁一般;然而实际上,由于四周一片黑暗,蓝迪搞不清“第二都市”的方位,待他摸到门前,锁已然被撬开了。这点从他位於“开放区”便可得知。

  综上所述,在前者的情况下,巴比、贾桂琳及我三人的不在场证明便可成立。

  而后者的情况又是如何呢?六人逃进“第二都市”,亦即“隔离墙”产生之后,位于“封闭区”的人为“隔离墙”所阻,无法前往楼梯;换句话说,是不可能回到店内勒杀绫子的。

  因此——以身体而言——“巴比”与“我”的不在场证明便能成立。

  不过,此时人格转移业已成功,因此正确说来,是“巴比”(=哈尼)与“我”(=巴比)。

  换句话说,在后者的情况下,是哈尼与巴比的不在场证明成立。身体在“封闭区”里的我,此时心灵已转移至“蓝迪”身上,理论上是可能犯罪的。

  这么一看便能清楚明白,无论是前者或后者,不在场证明皆能确实成立的只有巴比一个人。换句话说,只有他绝不可能是勒杀绫子的凶手。

  巴比应该也很清楚自己的立场吧!他提出了补强后者假设——亦即犯罪行为是发生於众人逃进于“第二都市”之后——的目击证词,更具体地指出犯人是“贾桂琳”(=蓝迪)。

  我该如何解释他的行为?他的不在场证明确凿,所以该相信他吗?抑或他是利用自己的不在场证明优势,企图陷“贾桂琳”(=蓝迪)于不义?

  就个人观感而言,我认为巴比是个足以信任之人;但毕竟我们相识时日尚浅,无法断定他绝不是那种会找机会陷害对头冤家之人。连CIA都明白地断定绫子是死于意外,而巴比表面上认同这个说法,私下却又刻意旧事重提,这点亦值得存疑。

  “你的表情说明你不相信嘛!”

  “与其说是不信——”“我”(=巴比)的不满之声又唤回了我的注意力。“倒不如说是惊讶,而且我还是希望那只是场意外。”

  “你这种模棱两可的态度不好喔!我是很不想这样讲啦,但日本人就是这一点容易招人误会。这用日文要怎么讲?优柔寡断?鸵鸟心态?”

  “什么玩意儿?”

  他突然连续说了几个日文片语,害我噗嗤一声笑出来。

  “你从哪儿学来这些单字的啊?”

  “我朋友的老哥是个日本卡通迷,常在家里唱卡通歌曲的卡拉OK。”

  “卡通歌曲?用卡拉OK唱?”

  虽然我早已时有耳闻,仍为日本两大文化渗透美国社会之深而感到惊讶。

  “比方魔女莎莉,还有甜蜜小天使之类的。”

  我只能捧腹大笑了。

  “有时候刚学几句日文就来现给我们听,自得其乐得很。”

  “看来他很沉迷啊!”

  “因为每次碰面部这样,就算我不愿意,也记住两、三句日文啦!对了,卡通歌我也会唱几条咧!”

  事后每当我回想起来,都要为了这一晚的事而后悔不已。当然,换作任何人,都会认为与其为了阴沉的杀人案话题疑神疑鬼,不如唱些走调的卡通歌取乐来得好。因此,虽然我仗着“蓝迪”酒量好而多喝了几口麦格啤酒,弄得醉醺醺的,但我仍不认为这一晚的自己格外地不检点。

  不过,“蓝迪”(=我)还是应该更加小心的。我竟没发觉自己与“我”(=巴比)之间的这段对话是如何重要,只将这个场合当成单纯的小型宴会,实在惭愧至极。当然,即使“蓝迪”(=我)更加小心,就能改变之后的发展吗?这又是另一个问题了。

  总之,这一晚是我最后一次与活生生的巴比·韦伯——严格来说,是他的人格——交谈;在我们各自回到“自囚牢”之前,唱的究竟是哪部卡通的主题曲,我已然记不得了。

  第五章 Crack Up 《狂乱》

  那一夜,我梦见了地震;正当交错飞舞于空中的桌椅及雪崩似的沙尘一齐往我的身体笼罩而下之际,我惊声尖叫并醒了过来。

  醒来后,我仍喘了一阵子气;心悸不止,甚至觉得比实际体验时还要来得恐怖。莫非在我有生之年,都得在梦与现实的夹缝之间品尝这种后遗症带来的失足下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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