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属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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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属于我-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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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动物真不是空话,也许他们真的如书上说的,能和动物交流。
一直生活在城市里的人无法理解这个世界到底有美。艾尔一路上都在惊叹,草原上什麽动物都能让他感兴趣,哪怕只是一直鹿。他看起来像个十足的乡巴佬,有一次甚至被一只探头过来咬他头发的长颈鹿给吓著了,长颈鹿也被他的惊叫给吓跑了,可怜又无辜的小家夥。
“动物们看起来很喜欢你们。”艾尔说。羡慕地看著停在暗精灵肩上吱吱叫的小鸟儿。
“我有些累。”菲尼斯维持著慵懒的依靠姿势,懒散地说,“请它们为我唱会儿歌,希望能再睡一觉。”可同行的人类一会儿就是一声大呼小叫。
“这样啊……”艾尔不禁再一次感慨精灵都是光明之神的宠儿,拥有人类无论如何也无法得到的优越。
第一眼看到蛮牛群的时候,艾尔惊得差点拔腿就跑,可惜他坐在马背上。也许是传染了人类的惊恐,他胯下的马儿停在了原地,不停地踏步、转圈,丝毫不听从人类的吆喝向前,直到另一匹马靠过来,马上的精灵牧师拍了拍它的脑袋,才安静下来。
这里离森林已经很远了,脚下更多的是沙土而不是青草,看来这一块没什麽水源,草木稀疏。此刻他们站在一条峡谷之上,蛮牛就在脚下,那些高大健壮的蛮牛们在峡谷中奔跑,那动静果真如菲尼斯所说的,足以惊动平原上大半的生物。
那些大家夥长著巨大的向前延伸的角,一身没有毛的黝黑的皮在阳光下反射著光芒,看起来像鳞片多过於像皮肤。这样一群庞然大物在一个地方同时奔跑,那响声、那气势,不是亲眼见到过的人所能体会的。
艾尔在之前已经打定主意让自己变得英勇,一直在做心理准备,他学过剑术,身上的剑是宫廷最好的铁匠铸造的,锋利无比,又绝对配得上他的身份……他们是这麽说的,可当真正看到这样一群魔兽,他的双腿发软。
“我们要打其中一个吗?”艾尔移开目光,让自己的视线转到善心悦目的精灵的脸上,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和,“这下边起码有几百头……不,上千头蛮牛,我们伤到它们任何一个,都会被群起而攻的。”天啊,他看到牛群了身上隐现的闪电!“我必须告诉你,闪电会把人的身体电焦的。”他说。
“一头个就够了,多了浪费。”菲尼斯说,“这下边顶多两百头蛮牛。”只是动静太大了,加上跑动掀起的黄沙,让上面视线不好的人以为数量庞大。
“可听起来像有几万个。”艾尔忍不住又看向峡谷中的魔兽,“黄沙越来越多了,我得弄个眼罩……”
他还没说完想说的话,旁边的暗精灵就跳了下去……他就这样跳了下去!就算下面没有生物可这里是峡谷的上方!这真是为了耍帅而不要命的典型。艾尔惊叫了一声,下一秒才发现乔西只是跳到了斜坡上,尽管并不是直接跳到最底部,这种跳跃和抗摔能力也足够惊人,更何况这斜坡不是一般的陡。
乔西顺著陡峭的坡一边跳一边滑,在靠近底部的时候放慢了速度。蛮牛群已经过去了大部分,再一会儿就到最後一只了。
“呃,他真是……”那消失在黄沙中的身影真是帅毙了!
菲尼斯在人类惊愕的视线中跟著暗精灵往下跳,姿势如果暗精灵一样矫健,仿佛他不是什麽只是身体健康点儿的牧师,而是位拥有力量的战士,手上的长杖是刀剑。精灵的体质真是好得不像话,艾尔不著边际地想,咬牙跟著跳了下去。






菲尼斯看到那个人类曲著双腿站到了斜坡上,然後不受控制地往前倾斜、摔倒、翻滚,最後脸著地趴在峡谷底部,并在下一瞬间跳了起来,抽出腰间的宝石剑。虽然一脸伤痕还流鼻血,但似乎没摔得多严重,毕竟不是直接从最高处跳到最低处。
人类的精神还不错,跑了过来,大声喊道:“我下来了,蛮牛群好像快跑光了。”声音里有一丝欣喜。
“是的,大部队已经过去了。”菲尼斯说,蛮牛的听力很迟钝,在这样的响动下,蛮牛群最末尾的某一个若是遇到什麽而发出呼救,前面的同类未必能听到,蛮牛冲锋的时候从不会想去看身後。
“你们在哪?”人类还在大喊,“天那,那些魔兽闹得我耳朵轰轰响,精灵们,出个声好吗?”
……人类的听力就和视力一样弱得可怜,菲尼斯不理他,本身就没打算让这个珍贵的材料干活儿。艾尔在沙雾中痛苦地眨眼,看到了一个精灵的背影,赶紧跟了上去。
他听到蛮牛的吼声,听上去气势十足,但在蛮牛群脚步声的压制下,这声音较弱地跟婴儿啼哭似的。艾尔跟著背影跑到了黄沙不那麽多的地方,看到了乔西,那个暗精灵正以极快的速度跑向他们的方向,脚下不停的情况下扭头射了一箭,正中蛮牛的鼻孔。
“噢……”艾尔同情地感到鼻子一阵疼痛,不禁伸手盖住鼻子,放下手的时候看到手心的鲜血,才发现那疼痛不是错觉。
暗精灵一个急转弯攀上了斜坡上,伤痛让蛮牛更加愤怒,双眼怒睁紧紧盯著冒犯自己的精灵,势要将这家夥挑上天,然後踩成肉饼。它的来势如此气势汹汹,两只眼睛瞪得有人的拳头大,艾尔一刹那间几乎连呼吸都忘了,在上方看的时候绝对没有此刻震撼,蛮牛比他整个人还高半个身体,巨角比它整个脑袋大好几倍,迎面被撞上一定会变得稀烂。
菲尼斯拉住人类的衣领,扯著他往一侧退去,让愤怒的猛兽无障碍地拐个弯追上去。蛮牛盯住一个目标,眼里就容不下其他的东西,除非另一个什麽伤得他更重,或者当前的目标死亡。
甩开手里的人类,菲尼斯挥舞法杖在胸前,执杖的手与另一只手重叠,空手在空气中画了几个旁人无法理解的文字,两道仿佛实际的白光冲了出去,分散依附在了蛮牛的四条腿上。蛮牛没注意到身上的异样,一心一意放在乔西身上,它的四肢爬起陡峭的坡来毫不费劲,至少比人类利索多了,菲尼斯紧跟在後面。
“战牧……真神奇,你是战斗型的牧师。”艾尔惊奇地说,像看到什麽稀罕事儿,跟著往上爬。多亏这峡谷的一侧不是完全直上直下的山壁,他带点儿幅度。艾尔吭哧爬上去,精灵和蛮牛还有一匹马已经不见了踪影,但仍能听到蛮牛跑动时的声音和咆哮,他立即上马,驱赶马儿往声音的方向跑。
乔西带著蛮牛在赛跑,看起来还游刃有余,蛮牛总是被他弄得脾气更加暴躁,却追不上他。菲尼斯骑著马跟在後头,看起来悠闲极了,他甚至跟艾尔打了声招呼。
“你该擦擦你狼狈的脸。”他说。
“战斗还没结束呢。”艾尔说,“我得上去帮他。”虽然乔西看起来不需要帮忙,但他总不能什麽也不敢,对吧?
“你呆著别碍事就已经是在提供帮助了。”菲尼斯说,“你不会以为我雇佣你,是为了请你保护我吧?你看起来就不像个佣兵,倒像个谁家里的乖宝宝。”
“不然你为什麽雇佣我?”
菲尼斯沈吟了一会儿,说:“你的血拥有很纯粹的神圣能量,放在外面乱跑完全是一盘能吸引所有人的美味,还有就是你带著把宝石剑故作老成的模样很可笑。”他想没有制造一个谎言的必要,眼前这个材料又跑不掉,而他也不会撒谎。
艾尔很震惊,好一会都找不到语言组织能力。“你说……这怎麽可能,他明明说我身上有迷惑魔法还是什麽……别人看不出来的。”他有些结巴地说。
“迷惑魔法,是的,确实有一个,但只能对低级的魔物和一些能力不够的黑暗生物产生作用。”
乔西引著蛮牛,他利索地攀上一块巨石,然後跳到巨石的另一边,红著眼睛的蛮牛撞开了巨石,那玩意没对它造成一丁点儿的伤害和阻挠。艾尔将心思放到暗精灵身上,希望那样能让自己别太在意这件事……就好比你裹得层层叠叠出门,人们却说你没穿衣服。
艾尔西维斯是绝对站在光明立场的国家,拒绝邪恶的黑暗和摇摆不定的中立,国王的位置一直由世袭决定。艾尔西维斯的皇族将血脉的纯净看得比什麽都重要,他们说神的忠实仆人从身到心都必须是纯粹光明的、充满信仰的,身为和光明之神最接近的皇族,血脉绝对干净并毫无保留,於是民众就这麽信任著,仿佛那个血脉干净的国王在祈神台上闭著眼睛站一站,就真的能听到光明之神的传话似的。
他经受了十几年的血脉净化程序,那些玩意无聊透顶又莫名其妙,他的身体不知道为什麽总能很好地吸收那些看起来温柔无害的光明能量,於是他成为了毫无疑问的下一任国王,尽管身为兄长的那个人拥有一腔多麽热情的雄心壮志。
艾尔知道自己这一身对於魔物和某些邪恶的炼金术师来说充满多大的诱惑,但他身上有著大祭司做的迷惑魔法,那不是随便一个魔法学徒弄的,那可是大祭司啊!只有能力超过施法者很高的人,才能轻易看穿施法者的魔法,艾尔忽然意识到自己头一次离家出走就撞到大运,碰到了非同一般的雇主。
战斗型的牧师……这就和战斗型的吟游诗人一样稀少。
眼前的你追我赶的戏码多麽惹眼啊,这可是真正意义上的魔兽,蛮牛!有几个人在有生之年能见到暴怒的蛮牛的同时还能一边在旁边闲聊,就差没嗑瓜子的?这种经历说出去都不会有人相信,他有什麽理由不去关注那个风姿飒爽的暗精灵和雷系魔兽蛮牛之间的生死决斗,而去思考这些他明明不感兴趣的魔法?看那,蛮牛已经暴躁地失去了理智──虽然这种生物从来没什麽理智──它的皮肤上出现了闪电,暗精灵一个不小心就会被劈成焦炭!多麽激动人心的决斗场景啊──
他好像忘了自己跟随这两个精灵的目的是因为什麽,可在旁边有个静若处子的牧师浑身散发著“眼前只是一出很平常又无聊的戏码”气息的情况下,他怎麽好意思举著剑大呼小叫就冲到戏里头去,总得保持一点骑士的绅士风度吧,拒绝其他人参与自己的战斗什麽的……
说白了,眼前的壮观场景也只是一个暗精灵引著一头牛,让那头脑子小得可怜的牛不停地撞山、撞树,和释放闪电浪费体力,前方稍远的地方是一片树林,精灵在树林里活动占尽优势,那就更没什麽看头了。蛮牛的速度已经变慢了很多,对如此的庞然大物来说这样的体力似乎有些不对劲,估计是腿上那些白色的东西搞的鬼。
战斗型的牧师……能力甚至强过大祭司的战斗型牧师……






“能告诉我你的全名吗?”艾尔忍不住,问了出来。
他只见过……不,听说过一个能力这麽强的精灵战牧,圣奎灵娜精灵族引导者之子,当之无愧的血统纯正的精灵王子。艾尔是在史书看到的,这位精灵王子的嗜好是旅行,他走过千山万水,亲眼见到过世界每一个地方的美景和独特,对那些难得一见的稀世珍宝不为所动。他的心是一潭清水,安详、平静、如星空般深邃,经历过两百年前的光明守卫之战,见证过大陆三大王国的成立,了解数个世纪以来星辰的变化。
书上没有记录精灵王子的名字,都以“时间见证者”称呼他,或者“真神的侍奉者”,他不仅仅是精灵王子,还是圣奎灵娜精灵们的大贤者,并能将自身的光明力量转为带有攻击性的力量,守护自己的子民与土地。
他是圣奎灵娜、甚至整个大陆光明阵营的骄傲。
艾尔知道圣奎灵娜引导者的姓名,这在皇族中是必须知道的。身为一个皇族,你总得有点儿和其他种族的外交能力。虽然那位精灵引导者总是说他的儿子现在全心全意侍奉著真神,名字这种东西早已舍弃,但在平常的时候,那位精灵王子总不能用“真神的侍奉者”这称呼来自我介绍吧?
圣奎灵娜精灵的引导者──说白了就是族长──阿尔贝特先生,是位慈祥的老先生。
菲尼斯的回应很干脆,“不能。”
“唔……那能告诉我你几岁了吗?”精灵很长寿,据说圣奎灵娜引导者快一千五百岁了。
菲尼斯这次迟疑了很久,久到艾尔以为又将是一个干脆的“不能,”他才说:“我很老了。”老到他记不起准确的年数。
“具体是?”
“我记不清了。”精灵牧师说,“你会刻意去数自己已经度过了多少个年头吗?”他顿了一下,耸了耸肩,“我忘了人族的寿命很短暂,当相信当人族的平均寿命能到达一千岁,你也会不耐烦去记录这种无聊的事。”
“好吧。”这确实是个好理由。“我以为你们还很年轻,至少看起来是这样。”艾尔说。
“乔西还是个年轻人,你可以问他这些问题。”
“好的。”他很意外这对精灵帅哥其实是一老一少的组合。
乔西已经搞定了,蛮牛追著他践踏了树林里大半的树木,似乎最後终於累死了,这种容易暴躁的生物总是容易因为愤怒而不顾一切,下场显而易见。暗精灵拿著两个蛮牛的眼睛,他的双手和那一双眼珠子显然洗过,干干净净的。
“乔西,你多少岁了?”艾尔问,尽量避免让视线碰到那两个大眼睛。
“三百多岁,擦下脸好吗,你看起来真糟糕。”乔西看著人类的脸,做了个鼻子下面有东西的动作,“血液凝固就不好擦了。”
“啊?哦,抱歉。”艾尔不好意思地掏出手巾,他离家时忘记带钱了,这代表风度和整洁的玩意却带著。“好了吗?”他现在感到脸上到处都在火辣辣地痛,刚才想东想西真是个转移注意力的好办法。
菲尼斯一脸嫌弃地命令:“带他去洗把脸。”
乔西将蛮牛的眼睛放进了一个盒子里,一个铁质的盒子,上面画有奇怪却又暗含著规律的花纹,大概是什麽封印之类的咒语。在被带领往树林里的途中,艾尔决定然继续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乔西,菲尼斯有多少岁了?他说他老得自己都记不住日子了。”菲尼斯大概有个五百岁了,活到这个岁数,能力高过才一百来岁的大祭司没什麽可说的,可是五百岁对精灵来说只是中年而已。
“九百还是一千,我也不是太清楚。”乔西说。
艾尔瞪大了眼睛,这岁数放在人类身上,应该算是七老八十了,可菲尼斯明明表面上那麽年轻充满活力,那不是一个老人家该拥有的姿态。“不可能,他看起来那麽年轻,别告诉我精灵从成年後一直到死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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