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知,那不是我的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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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知,那不是我的温柔-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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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呸!什么好吃懒做!我那是别具一格”!

………

然后我再对上安娜娜的冷嘲热讽,我心态平和了,也不跟她争,完了我还会一脸真诚的对她说:“娜娜,辛苦你了!没有你就没有我此时此刻的安稳和前途”。虽然她会气得炸毛,像甩不掉的水蛭紧咬着我不放。

………

你看,如果我不说,谁不认为日子就是这么幸福美好。那个我抱着许清池痛哭失声的夜晚似乎是上辈子的事情。只是‘华南之星’的设计案刚步入尾声,京城就传出白家千金的定婚消息,不是我动作太慢,是他们的定婚期提前了,说过些时日天气太冷,新娘子的身体怕会出状况承受不了。

所有人都在羡慕这对金童玉女结合的时候,我心都凉了:白流欢,你就是想眼不见为净都不行。这次上天没有给我机会让我真的赶不上好让这场世纪婚礼延期。

会场就定在一所规模巨大豪华奢侈的酒店,自打消息放出去这里就有各家媒体记者站点,从动工到完成其败金以及梦幻布置均被狗仔不遗巨细的一一报道,引起全城轰动。

因为跑得太急,我弯着膝气喘吁吁的盯着这里的一切,明天就是婚礼进行时,灯光红毯白纱前所未有的细致精美;此刻冷清空无一人,但天一亮将会万众瞩目祝福他们花好月圆。

我呆呆的看了好久好久,眼睛有点酸,揉揉,然后踢掉高跟鞋,赤着脚,踩在鲜红如血的红毯上。脚底感受到柔软的触感,痒痒的,挠得心都酸起来。

抬头,闭眼。

一步…。两步…三步…

脚踩在上面一点声音也没有,我在想是不是就是这样,所以人们才会想用它来走过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刻,一点也容不得旁人打扰。

可惜,我走不出那所谓的幸福感。我是如此恶毒,一点也不想他们幸福。

所以,对不起。

我穿上高跟鞋,最后扫一眼满眼厌恶的红色,转身给安宸歌写了条短信:安哥哥,我有可能醉得赶不上你的婚礼了。

然后,飞奔而出,带着飞蛾扑火的意味。

积压了几天阴沉的北京城在华灯初上的那一刻终于淅淅沥沥,空气骤冷,路人陆陆续续穿起羽绒衣,细碎似雪花般的雨映在远处的灯火阑珊,竟有几分浪漫的味道。不过这惬意没坚持多久,远方闪过一道白光,后脚一声闷雷,豆粒般的大雨便失控般倒向路人一头一脸。

我奔跑在大雨里,踏过泥泞,满眼晶莹,觉得自己像浴血奋战的勇士。

‘梦之都’依然声色迷离浮光掠影,门里门外,仿若两个世界。照例的酒过三巡后,群魔乱舞中我第一次见到许清池狂放的一面,斯文白净的书生脸大汗淋漓,惹得一圈妖精前继后扑,许宁宁也争先狂飙惹来尖叫连连,我站在人群中,看了好一会,居然不识好歹的有点意兴阑珊。

肩膀忽然被人撞了一下,抬头又见到虞仲之的妹妹,音乐声太吵,小丫头对我挤眉弄眼好不热情;我摇头失笑:今天似乎是个集体狂欢的日子。

回到座位,包里的手机在嘶哑地震动,持续了很久,断了,又响。

最后,终于安静。

我缓缓吞下最后一口酒,心中有种报复的快感;将杯子推给酒保,抬头却见到虞仲之站在面前。

我看着他笑:“虞叔叔又来抓小姑子了?我刚看到她在舞池呢”。我一点也不以自己打小报告为耻,因为我听许宁宁说上次我喝醉还是他送我回家的,后来一直忙着合作案鲜少再见到他,也就忘了报答他的护送之恩。说起来我跟虞仲之的缘分跟这酒吧倒挺有渊源的。

虞仲之眉头郁结,下巴有淡淡的青色,让他看起来沧桑了一些,他目光沉静的看着我;我也不明所以的看着他,只是这里浮光掠影,我看不真切他的眼底。我靠近他一些,总算看清楚,原来,他在看我身后的杯子。

他说:“以后不要喝酒了”。

我记得他上次也说过这样的话,不由得发笑:“虞叔叔说教的样子比我爸还严肃”。可不是吗,我这辈子被训的时候不算少,安宸歌就从没少说;现在又多了一个虞仲之,他的眼神比任何一个都有杀伤力;我不禁摇头为他的女朋友感到不幸,想起上次绯闻事件见到灰姑娘哭哭啼啼的小媳妇模样,哎哎那小姑娘哪是他的对手。

“阿欢,以后不准喝酒了”。

“………”。

我愣了一下,他不是第一次叫我的名字,却是第一次叫得这么亲昵,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我抬头瞪他:“凭什么管我”?

虞仲之看着我,沉默一阵,然后像作出决定般:“其实我……”。

他后面的话我听不见,不是音乐声太震耳,也不是我故意忽略;而是我越过他身后看到了那个人;他在张牙舞爪的人群里皱着眉头张望,他捏着鼻子四周搜寻,他与这里污浊的环境格格不入。

我就在不远不近的地方,看着那个有着莲花生一般面貌的男子一点一点靠近,四目相对,温柔的脸上笑得如释重负。

他说:“阿欢,跟我回家”。

一贯亲昵带着恼怒的语气,是这些年我每每惹他急脸时的语气;尤其每次我喝得醉醺醺三更半夜回家,总少不了他用这样的语气教训。

我看着他,笑道:“这是你第几次来抓我了”?

第几次了呢?连我自己都不记得了,第一次叛逆时,我暗生闷气时,我第一次醉酒闹事时…我横扫京城夜场的丰功伟绩除了许宁宁许清池俩祸害,就他参与最多了。

我爸都不管我了,就他多事!安宸歌,你说说,你是不是故意的?

只是,后来就渐渐少了,他要照顾小瓷;再后来,就再也不会气急败坏来酒吧抓我回家了;那时,他已是小瓷的未婚夫。

安宸歌微微皱眉:“阿欢,听话”。

你看,他连生气时说的话,都这么动人心弦。我蓦地靠过去亲了一下他的唇,蜻蜓点水的。立即就有好事者口哨连连围圈怂恿等着看好戏,就连现场音乐也切成了节奏缓慢的情歌。

“阿欢,不要胡闹”。

“不要我闹就跟我走”!说完我就拉住他的手穿过包围圈奔出酒吧,融入漆黑的雨夜。

围观者失望的唏嘘之后又开始新一轮的狂欢,刚刚的缠绵情歌中场休息过后又是鼓噪人心的摇滚和激情。

虞仲之站在原地,面无表情看着两人离去背影,看着人群消散,看到妹妹乖乖站在面前,然后拉起她的手,淡淡只说了一句:“回家吧”。

雨势小了,深夜的路灯下,树荫旁的人行道,我的手换成安宸歌紧紧握着,我们飞快奔跑着穿过偶尔遇见的晚归的陌生人,往后推移的风景就像电影里浪漫的剪影,在路人眼中,我们多像一对私奔的恋人热热烈烈奔赴爱情的盛宴。

可内情是,我们不是名正言顺的恋人,是我拽着这个男人,我想带他去我的世界,酝酿一场非孽,一场拉他入局的悲哀。

等我们气喘吁吁的停下,我们早被淋成落汤鸡。安宸歌喘着气扯我衣袖,一路上他也试图这样,好像没把我拉住就会发生意想不到的意外似的,而那个意外是他无法抵挡的。

只是他才抬头,就愣住了,呆呆的看着面前的建筑物。

“宸歌,记得这里吗?你带我来的”。我微微笑着。

他沉默不语,第一次在我面前把眉头皱得苦大仇深;我蓦地有些想发笑,但到嘴角又实在笑不成形。

这里有一个规模不大的旱冰场,是他发现的,也不事先打探打探就把我带来见识;没想到吧,人前温文尔雅的安宸歌其实也有孩子气的一面,我深深记得那时他略带得意的笑容。

宸歌,我不信你不记得。

有年冬天我发高烧,执意要你带我去旱冰场,那天我们带同一款的毛线帽;穿差不多颜色的羽绒衣;手心捧一模一样的热咖啡;我们坐在长椅看着别人牵手滑冰,别人偷瞄对我嘘寒问暖的你。我们和别的情侣没什么两样,却又一点也不像。

我难得矫情说:“别人会误会的”。

你玩笑道:“误会就误会,从小到大这样也没差”。

安宸歌,你自己说说是不是故意的,少女这颗稚嫩的心,哪是经得起你这般诱huò的。

“阿欢,不要这样”!他似在抗拒什么,眉间郁结,连眼底都带上难言的痛楚。

“我不要你和她结婚”。

“阿欢不要闹;她是小瓷,你的妹妹”。

“小瓷小瓷!你一天到晚在我耳边念这个名字我都听烦了!她什么都有还不够连你也要了去,你明知我喜欢你,你还一天到晚跟我念她,你明知道我讨厌她,我讨厌白流瓷”!我想我是被逼疯了,此刻狰狞得恨不能将所有恶毒的话来诅咒她。

“阿欢就不能对小瓷好一点吗”?!

“我对她还不够好?我要是恶毒起来就该抓花她的脸,也好过天天看着你们恩爱的样子碍眼”!我自认不算好人,做不来对情敌笑容可掬,也做不来奉上祝福。

安宸歌微微垂下眼睑,他的轮廓在薄雾中,清新隽永,似精心勾勒的水墨画;淡色的唇瓣动了动,尔后滑出一声叹息。

他说:“阿欢,我们不要这样好不好”。

居然是带着乞求的意味。

“不好!我爱你,你也喜欢我,为什么不可以这样”?

他蓦地抬头看我,表情似是我说了多么惊世骇俗的话;我突然很想揍这个男人一拳!于是我就真扑过去了,只是没舍得出手,而是主动吻上他。

【调查一下,亲们是稀饭安哥哥多些还是虞叔叔多些呢~~今天偶要乖乖码字,然后就不会有人说我更得慢了哈哈】,我又不是迟钝的蜗牛能丝毫感觉不出来么。

趁他没来得及推开我,我在他耳边轻轻说了一句:“我喜欢你这件事你不早就知道了么”?这么多年的相依相伴,那么多暧昧错觉;安宸歌,我喜欢你这件事,你敢说你不知情?!

安宸歌双手顿在空中,迟迟没落下,鼻息间是熟悉的体香,是他守护多年的人儿,他该推开她,该对她声色俱厉,却发现此刻的她异常执拗,她的直截了当生生让他落于下风。

“阿欢…”。

语气竟是挫败又懊恼。

看着他被我咬出血丝又红又肿的下唇,我笑得有些恶作剧:“安哥哥,这下你应该没法参加婚礼了呢”。

说完我抬头看向发白的天际,不知何时雨已过天已晴,白雾散尽,属于东方的方向隐隐有抹金黄,只稍半响便露出它温暖湿热的面貌;即便深秋的太阳太短命,也抹不去时至响午的事实。

婚礼,就算赶得上,怕也不美好。

我此刻笑得像个打了场胜仗的女将军,更像个使了阴谋诡计得逞的卑鄙小人;但无妨,得尝所愿的喜悦是如此的令人心醉神迷;为此,很久很久以后,每每想起,即便那时我茕茕孑立,无所依傍,亦不曾后悔过。

两家婚礼取消意料中引起媒体报纸的猜测与窥视,可是,风言风语都是外面的,在白家依旧是风平浪静一切未变;我不知道宸歌说了个什么理由,不知道他如何安抚白流瓷,不知道他到底给了所有人一个怎样的交代,我也不想知道。

我只是笑,我笑那个从来不说谎的男人,因为我,撒了个弥天大谎;笑他看着白流瓷闪躲的眼神,笑他像藏了个大秘密般时而心虚的眼神。

还笑他和我独处时,开始不自然的肢体动作。

只是每每我取笑他,安宸歌便会板起脸,故作恼怒的训我,这个男人大概永远也学不会真正的威严,训人的台词总是那么一两句;一般,他总是说:阿欢,不要胡闹!

胡闹,我开始喜欢这个的字眼;以前我只觉他演着兄长的角色,每每这样说我都不以为然据力以争;现在却觉得他说得像在训着自己的女朋友,怕轻了不听,重了我会哭。

他也开始不太在我面前谈白流瓷,即便说,也会记得看我脸色;,有时我故意黑着脸吓他,他便讪讪的自动转了话题,然后别扭的学着讲一些好听的话,虽然以甜言蜜语的标准来说还不及格,但假以时日定能骗得倒无知小女生。

有次我实在忍不住将这话说了出来,他果然红了脸,开始训人,说以后坚决不准我去酒吧,也不准我喝酒。如果我不答应他有可能近期内不会跟我说话,也不会主动搭理我。

我笑着点头,说好。

他却又愣住了,估计是以前又念又骂的也没见我有所收敛,现在我这么爽快就答应,倒不太真实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不太情愿的点头:好吧,那我就收回刚才说的话。他不知道的是,女孩子一旦喜欢上一个人,如果那个人刚好也喜欢她,很多不可以都会变成可以;喜欢时,是一种心情;爱时,是另一种感情。

……

和美亚合作的案子完成的得很漂亮,不仅安娜娜消停了,连爸爸都破天荒给我来个爱的E-mail,虽然只是整篇下来最后顺便提的勉强的几个字,但丝毫不影响我欢快的心情;给许宁宁打电话的时候我忍不住小小得瑟了一下,却换来她‘小人一朝得志’的评价。

我狠狠呸了她一口:“有本事你也给我小人得志一次试试看”?!

她咯咯笑了半天才心不甘情不愿的问:“那出来喝酒呗,我请客”!

我毫不犹豫的挥手回绝:“许小宁好心发慈悲定是天降红雷没好事!免了”!

电话刚挂走进电梯,就接到个眼熟的来电号码,我看着它歪头想了好一会才想起好像是虞仲之的,因极少和他电话来往以至于我都没存他的名字。

我顺手点了一下保存,然后接起:“有事”?我非常有自知之明没事这大忙人估计不会想起我。

“聚餐一事你知道的吧”?

“知道”。我点头。

“不要迟到了”。

什么呀这男人真记仇到现在还记得我迟到的事情!我立马厉声回绝:“聚餐我肯定不会去的,您尽管放心好了”!

电梯里信号估计不太好,那边寂静了好一会才听到他问:“是有急事吗”?

“没有!是我记得虞叔叔教训过说不准女孩子喝酒,所以我就不凑热闹了”。说完我挂了,喉咙狠狠吞了一下唾沫。不厚道!个个都拿酒来诱huò我!

经过超市我进去凭直觉搜刮了一遍然后满载而归。回到家看到安宸歌在客厅泡茶,白色的瓷杯在他指尖上下翻飞染上一室的茶香,他的侧脸温雅宁静有说不出的温柔别致,我多看一眼心就多沉沦一分。我给陈嫂使个眼色便偷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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