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超级雇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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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超级雇佣军-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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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克斯!”
一声怒吼,一只小心翼翼从身边经过的寄居蟹也吓翻了个儿。
千。安格斯,一个没有名字的名字,自己,一个没有国籍的中国人。
……
又是如此吗?又是一个冬天?巴特说,自己是在一年中最冷的时候出生的,可再冷的温度,也冻结不了回忆。
不想提起,真的不想提起,背负算什么,毁誉算什么,忘记了曾经,不过就是一个只看得到现在,没有明天的人!
雇佣军的哲学,不就是那信仰绝对利益的马基雅维利主义么?有什么了不起的,无所谓了,千这样的人,应该不会留恋过去。
可现在——
在这陌生的海岸上,千愤怒到了极点,即使是被出卖,也无法抑制的浑身颤抖!虽然在滚滚的金钱背后,A就是一群高级亡命徒!
自己也曾是那支机密特种部队的枪王,也曾无数次违反纪律而被处分,就是那样的性格,没办法。那个时候的千,从未想过离开,也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会成为雇佣军,两年多了,在A的日子,其实让他更清楚的认识到了自己的本性。
原来,自己真的是一个天生就喜欢刺激的人,原来那个寒冷的布拉格的冬天,那一次的任务因为自己而失败,最好的朋友死在自己面前,选择离开的理由难道不是因为愧疚?
是不是雇佣军比特种兵更刺激?是不是老子生下来就是他妈的天煞孤星?巴特,你不是喜欢占星吗,你说过老子的命星是贪狼独座,还真准!
可惜你死了,和他一样,那时我救不了他,现在也救不了你,我以为我会再一次的愧疚,可现在为什么脑子里只想着活下去?
变了,我真的变了,变成了彻头彻尾的雇佣军,变成了一个真正的亡命之徒!
可那恨是从哪里来的?我这样的人居然也在回忆?回忆有什么用?我那时不就什么都不顾的逃避了么?连名字都改了,连根在哪都忘了,手上沾的血早就把心洗的无比狠硬了,还有什么放不下的?笑话……
脑子很乱,还很晕,也许是爆炸的余威影响,也许是心里还藏着不愿提起的过去,反正,就是一锅粥,还呈癫狂状态。
良久,千叹息一声,打开了背囊的纳米碳化物活扣,这个背囊是一种新型的化纤材料做成,在强爆炸的破坏力下也能保存,是美国军方最新的科技成果,A也是通过特殊渠道搞到的。
KRISSSuperV全自动微型冲锋枪,G22阻击枪,红外线瞄准器,几百发冲锋枪子弹,十多发狙击枪子弹。枪都是没组装的,和枪的零部件放在一起的,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
没有手持火箭炮之类的重武器,那都是巴特负责的。
想起巴特,千心里又是一阵难过。
这时,千看到了背囊里一抹黄金色,眼中稍微好过了一点,伸手从背囊中拿出了一把镀金的大手枪,坐在沙滩上熟练的拆卸起来。
沙漠之鹰86镀金版,千的收藏。
A被称为全世界最神秘最有威慑力的雇佣军,装备都是非常先进的,也是经过改装的,就算型号一样,威力和内部结构却大不相同,而且为了方便行动,基本上都可拆装。
可千就是喜欢沙漠之鹰,他认为这样两公斤重的家伙,才是男人用的玩意。不过也仅是爱好,千也知道沙漠之鹰的弱点,所以这把镀金的沙漠之鹰,是他从一个武器收藏家那里软磨硬泡买来的。
咔,千顶上了弹匣,猛地起身,朝海面连续扣了7下扳机。
一连串的枪响,威力巨大的马格南左轮手枪弹溅起了一串水花,然后,一条死鱼浮了上来。
千看着死鱼的血在海水中渐渐散开,牙齿咬的声响。
……
夕阳余晖落在海面上,也落在了这个无人的小岛上。
千背着背囊,在岛上走着,他已经把这个小岛逛了个遍,这小岛还真是小,也就是十多平方公里。
一片低矮的树林中,千举起沙漠之鹰,打死了一只鹿,他是A最好的狙击手,就算是发射力量难以掌控的沙漠之鹰,也不会浪费子弹。
一把明光锃亮的刀握在千手中,砍树刮鹿都靠它,一盏太阳能蓄电池的灯放在身边,用于照明。
斯特赖德战斗刀和休费尔战术灯。虽然千平时觉得带这两样东西很麻烦,但现在也是心存感激,不然就要用手撕鹿肉了。
生铁色的兹宝打火机的盖子一甩,篝火燃了起来,斯特赖德战斗刀穿着一块鹿肉,在火苗上翻转着……
吃了一顿烤鹿肉,千心里平静下来了,每个人心底都有故事,千也不例外,但他这种人绝不会纠结。他十分清楚,A这样的雇佣军,绝对是一群追逐利益的亡命徒,随时有可能玩完,也许下次就是自己。
不,本来这次自己就该死的,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还活着。
千靠在树干上,深深呼吸着。
记得5岁那年被人从孤儿院领出来,和一群跟自己差不多的孩子一起,接受各种严酷的训练,直至成为了那支专门执行绝密任务的部队中最优秀的一员……
千甩开兹宝打火机的盖子,点燃了一支烟。
很多人被淘汰了,不断有人来,不断有人走,优胜劣汰,自己却始终留下了,如果不是两年前的那一次任务失败,也许自己现在还在那支人数很少却全是精英中的精英的部队里,继续违反纪律,继续让他们头疼。也许再干个几年,自己会得到一份薪水优渥的工作,在中国某个城市安逸的生活……
千嘴角露出一丝微笑,如果到了那个时候,自己有没有办法接受那样平静的生活?从小就待在那支部队里,周围的环境造成了自己渴望战斗、渴望胜利的意识,这东西已经根深蒂固,怎么改变?
改不了的,千笑着摇摇头。悄悄离开都两年多了,其实说不上离开,任务失败后就根本没有回去,说不定他们已经删除了自己的档案,就跟格式化硬盘似的,这个人早就不存在了,千知道那样的部队保密性有多强。
还好那时候遇上了巴特,跟他在酒吧里干了一架,虽然打输了,却赢得了那个A里格斗第一的黑大个的尊重,机缘巧合的进了A,说实话,两年多的雇佣军生涯,还真的很对自己胃口,和以前的生活相比,A的生活更刺激。
不能怪他们,他们没有对不起我,是我对不起他们,从小就培养了我,那时候三天一大过两天一小过也容忍了我,算了,不管为了什么,你们就把我当成一个可耻的逃兵吧,怎么做都行……千吐出一口烟圈,自嘲的笑笑,这是他妈的什么鬼地方,环顾着四周,怎么和没开发过的原始岛屿一样,现在这个时代,还有这种地方?
风景的确很美,如果开发出来,就是一个度假胜地。
不过也当不了几年胜地,现代人就像蝗虫,到哪里,哪里的自然景色就被啃噬干净。
千一边不屑的笑,一边抽完了烟,手指一弹,烟头飞进了篝火,千看着还剩下一半的万宝路香烟,撇撇嘴。
得省着抽啊……
这家伙放浪不羁,烟酒不忌,五毒俱全,一夜情是家常便饭,风月场合是熟面孔,甚至大麻都尝试过,但也仅仅一两次,不是不敢,而是觉得那味道很臭,不如自己喜爱的万宝路。
什么刺激干什么,一分钟的快乐比一分钟的痛苦好,这就是千的马基雅维利式的雇佣军处世哲学,人生不过百年,青春就像一阵短暂的风,等到老得连假牙都要崩掉时,回头一看,发现睡过的女人一只手就数得过来,那岂不是太亏了?
千也有原则,而且这种浪荡子讲起心里少得可怜的原则时,异常坚持。
三点,一绝不霸王硬上弓,二绝不把肉体感情升华,三绝不碰毒品。
动了动身体,肩头传来了一阵疼痛,是弹片,还嵌在肌肉里,还好没伤到骨头,不然这条手臂就废了。
千扯掉了自己的背心,咬在口里,将斯特赖德战斗刀的刃口在火苗上反复烤焙了一会后,割开了肩头的皮肉。
疼痛钻心,千冷汗直冒……
弹片取出来了。
千吐出了嘴里的布条,扔掉了刀,用背囊里带着消炎药剂的绷带包扎起了伤口。
这些包扎求生的本事,身为A,千熟的不能再熟了。包扎完伤口,千长长出了口气,流了很多血,他也有些疲惫,很快便沉沉睡去。
……
一个月了。
千困在这孤岛上已经差不多一个月了。
兹宝打火机已经没有油,万宝路只剩下空烟盒,休费尔战斗灯也成了摆设,千只能小心的留着火种,不然就只有钻木取火或者吃生鱼片了。
就算他是A,也抵抗不了大自然的生存法则,唯一好转的情况,就是身上的伤渐渐痊愈。
吃的喝的不是问题,这岛上鹿很多,椰子树也不少,饿了有鹿肉,渴了有椰子,有鹿血。
鹿肉好吃,鹿血也很补,对伤口都有好处,但鹿肉吃多了,鹿血喝多了,总是有另一个反应的……
千光着膀子躺在沙滩上,只穿着一条裤衩,此时的他,甚至开始想念那拿枪指着自己逼婚让人蛋疼的蒂娜小姐。
不过这浪荡子也很会生活,居然在海滩搭了个原木帐篷,相当生态。
就他妈的当度假了,千扶了扶鼻梁上的墨镜,晒着太阳。
阳光是很热乎,不一会儿,大帐篷边,有了一个“小帐篷”……
老子以玛利亚耶稣阿拉释迦奥特曼擎天柱的名义发誓,以后绝不喝鹿血!
千一个鲤鱼打挺站起身,冲进了他的“度假屋”——那个简陋的原木帐篷。
就算是浪荡子,也是个有风度的浪荡子,和阿珠阿花的故事,还是不能露天席地的讲啊……
又过了一个月。
千快崩溃了……
他现在看到鹿肉就想吐,甚至开始无比想念从来不吃的麦当劳肯德基。
他现在看到椰子就难受,甚至开始无比想念那些冒着气泡的碳酸饮料。
他现在看到阳光就痛苦,甚至开始无比想念自己肌肤胜雪的时候。
他现在看到自己的双手就犯愁,甚至开始无比想念那每一个夜晚过后天明时分甚至连脸都记不清楚的女人。
可怜的手啊,都磨出茧子了……
除了阿花阿珠外,千在这破岛上还有另外两个娱乐活动,一是不停的拆装那几杆枪,二是每天晚上站在海边扯着嗓子唱歌。
这就是堂堂的A第一狙击手,出名上完就跑的浪荡子,让女人又爱又恨的混球?
不清不楚,不明不白,只知道,每天星光落在海面的时候,那疯狂的歌声会传得很远很远……
转眼间,又是几个月。
浪荡子疯了。
……
“阿爹,那是啥声音?”黑夜的海上,一个明眸皓齿的少女打了个哆嗦。
“啥?”一个穿着土布褂子的老渔民从渔船篷子里出来,竖起耳朵听。
“洋文呐?好凄厉的声音,怕不是水鬼?”少女脸都吓白了,连忙缩到阿爹身边,脚下拌蒜,差点摔在湿漉漉的木船板上。
“傻闺女,哪有什么水鬼,要真有鬼,也是那些红毛绿眼的毛子!”老渔民眯起眼睛,“这声音够怪的,还有调子,是有人困在那无名岛上了,在呼救呐,嗯,叽里呱啦的,和荷兰毛子的话怪像的,估计也是个洋鬼子!”
“那……阿爹,我们救他是不救?”少女勇敢了一点,抬起头问道。
“不救!”老渔民恨恨的道,“如果不是洋鬼子,咱们又怎么会躲躲藏藏的讨生活,一艘大铁船停在那里,这海就怎么成他们的了!”
“可是……”少女毕竟心软,那歌声又传来了,换个调子,只是更加凄厉了。
“哼。”老渔民铁青着脸,“咱们同归村世世代代都靠着那海讨生活,这荷兰鬼子一来,就断了咱们的生路,知道你毛二叔吧,前几天想摸黑去出海捞点鱼苗子,结果大铁船一个炮子儿打来,现在还说不了话!”
少女就像没听见阿爹说话似的,呆呆的念着:“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
“啥?”老渔民愣了。
“那吓人的歌声变了……”少女脸色有点白,“是词儿,村里老学究就喜欢念这个。”
“莫不是个读书人?”老渔民眼中一闪,“又会说洋话,是留洋的读书人,不会是……”
“是啥?”少女抱起手,似乎那越来越凄厉的歌声让海风变得冷了起来。
“嗯,珍珠,把帆子扯起来,架大桨,这人,咱们得救。”老渔民从船篷子里出来了。
……
与此同时,另一片海面上,一艘小船在还有一千多米靠岸时,被一艘小型战舰拦住了,哗啦啦,一排枪架了起来。
轰!
战舰开炮了,小船随之沉没。
砰砰砰!
枪口喷火,乱枪打向小船沉没的海面。
持续了几分钟,枪口的火蛇熄灭了,一个军官模样的人站在甲板上,望了海面一眼,挥挥手,战舰调转了航向,驶向了一片漆黑的远方。




第三章 1895年的南海之滨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千是瞪着眼睛唱完这首歌的。
这首歌是一个已故的华人女歌手唱的,千很喜欢。
A的人虽说没有国籍,但也是来自各国,欧美亚非都有,浪荡子原本就会说好几国语言,进了A以后,更是杂七杂八的话都会说一点,特别是那句“我爱你”可以用五十多国语言说……
百无聊赖地摆弄着那支沙漠之鹰86镀金版,英俊的脸轮廓宛如刀削。“唉。”长叹一声,用斯特赖德战斗刀刮起了胡子,这刀现在是他的宝贝,一刀多用,浪荡子现在已经能深刻体会冷兵器时代的优越性。
他是A,A的训练非常全面,也不是没想过自己造一个木筏,以他的经验,这里到可以依稀看到轮廓的陆地只有几十海里,水也不深。
可当他开始造木筏,并且把唯一的破多包迷彩裤割成了一条条,准备扎木头时,才发现,岛上的树都是浮水力很差的木头……
这样的木筏就算做出来,在海上也走不了多久,何况没有帆,毕竟几十海里的距离,一个浪头打来,可能就要到海底数珊瑚玩了。
于是,木筏没有成,裤子没了。
千仰天倒下,直勾勾的望着天空,浪花一波波的从腿上经过,凉飕飕的。
蓦地,浪花的节奏似乎有点变化,像是什么东西阻挡住了它们……
难不成是船?
浪荡子一下就跳了起来,也不顾白色的裤衩已经被浪花浸透。
是船!是船!一艘古董渔船!
妈的,到底是哪个西亚有钱人用这种价值千金的船来航海!卖石油的就是有钱!
千认为,自己应该还在中东,这里是波斯湾的某片海域上的某个小岛。
“啊!”
一声尖叫传来。
千愣了一下,看到船板上一个苗条的人影捂着脸就跑进了船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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