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蜡香满园 作者:宝宝淳(起点2013-2-1完结,美食、米虫、种田、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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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蜡香满园 作者:宝宝淳(起点2013-2-1完结,美食、米虫、种田、空间)- 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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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弥陀佛,老天保佑,幸好她重生的这个女孩是一个天足!真是谢天谢地!

    王周氏正在揉着她那双小脚。见阿喜来了,便叫她:“把水放在床前,奶奶泡泡脚,舒服一些。”

    阿喜赶紧将盆端过去,王周氏将脚伸进热水里,舒服得眯上了眼。

    阿喜看着热水里的那双脚,那上面,有不少的血。就包括床上扔的那些布条,上面也有不少的血迹。

    到底是哪个祖宗啊。发明这样变态的审美,折磨了多少后人!也让后世中国人的体质越来越差!直到最后,成为“东亚病夫”!

    阿喜是学生物的,自然知道,母体的身体素质,对于后代的影响。可能一代人还不太明显,两代人也看不出来什么区别,可是若是一代代积累下来,几百年,上千年……那这样累积的效果就很惊人了。唐朝时期,波斯人到长安,惊吧唐人身高,波斯女人对高大健壮的唐人男子爱得不行,纷纷示爱,以求改善种族基因,据考证,汉人唐人,平均身高是现代尺寸的一米八左右。

    而到了乾隆年间,来中国传教的外国教士,在日记中写道:“这是一个矮小的民族,街上走的人矮小如同猴子。”而乾隆年间人们的平均身高,已经只有一米六了(指男人)。

    这里面的区别,当然也有营养的问题,但更大的方面,却是一千多年因母亲体质太弱,而一代一代积攒下来的效果,终于到了清朝,一举暴发了。

    革命后,革命党人们努力废除了小脚,女性的体质渐渐好转,再加上营养也有好转,到了阿喜穿越的那个年代,中国男人的平均身高,已经有一米六八接近一米七了。这离放脚,不过才一百年时间。

    所以,阿喜以一种很同情地眼光看着王周氏那畸形的小脚。可是,王周氏也用一种同情地目光,在看着阿喜的天足。

    还好,阿喜是农村姑娘,农村姑娘大脚也不怕。王周氏轻轻碰了碰脚,痛得呼出了声。

    “奶,我帮你洗。”阿喜赶紧说。她蹲下来,细心地帮着王周氏洗着她的脚。王周氏也坐正身子,享受着孙女的孝顺。

    “可惜了,可惜了。”王周氏说,“以前我都没时间顾上,现在也迟了。”

    “怎么了,奶?”阿喜奇怪地抬头问。

    “你的脚啊。”王周氏怜惜地看着阿喜那双大脚,“现在你年纪实在大了一点,如果再裹的话,受的罪太大了……倒是阿翠还来得及……”

    阿喜吓得寒毛都起来了。什么,奶要给阿翠裹小脚?那可不行!这样摧残人性、摧残女性身体的事情,她是绝对不会让它发生在她眼前的!

    “不!”阿喜尖叫起来。

    “裹脚是好事,女儿家裹一双好脚,才能嫁得好人家。”王周氏奇怪地看着阿喜说。她当然知道裹脚疼了,可是疼也得裹啊,若是城里人家,哪个当娘的心疼女儿,不舍得给女儿裹脚,会被骂“慈母多败儿”的。不过庄户人家,也是没有这么多讲究。可是现在王周氏的心越来越松动,她想,也许该狠狠心,给孩子裹上,让她们以后有个好前程。

    “裹脚不好,裹脚……”阿喜一肚子话,却不知道从何说起。后世批判小脚的那些言论,现在却是没有办法说的,否则一定会被视为大逆不道。她灵机一动,想了出来,“裹脚好臭!”

    “也不一定。”王周氏笑了,“只是懒婆娘的裹脚布才会臭的,那是因为她懒得换,懒得洗。像有些讲究的人家,一天一洗不说,裹脚的时候,还要往里面洒香料,又怎么会臭呢!

    难怪她看过的有些小说里,有些变态喜欢用妓女的鞋子盛酒喝,原来还是香的啊!

    可是即使天天洗,即使放了香料,那也是鞋子啊,那些变态佬就是变态佬!

    ”裹了脚走不了路,遇事干着急。走多了路还出血。“阿喜又想出来一点。

    “这倒是。”王周氏心有同感的点点头,“可是啊,这样的时候能有多少呢?大部分时候,都是普普通通,平平淡淡的。”

    阿喜轻轻将王周氏的小脚扳开,清洗着夹缝里面,突然想起,民国刚成立的时候,不是给很多小脚妇女放脚吗?也许奶奶也可以放脚?

    她试着将那已经变了形的脚慢慢扳回原来的样子。因为几十年了,这双脚从她几岁的时候,就被折成了这个样子,阿喜发现,要完全恢复脚原本的样子,已经是不可能的了,但是,扳开了,脚还是要大一些的,走起路来,也要轻松一些,再也不会因为,多走几步路,脚就累出血了。

    “你在干什么呢?”王周氏惊奇地看着正在给她洗脚的孙女,却将她的脚摊开了。

    “奶奶,你有没有想过放脚,不再裹小脚了?”阿喜问。

    这孩子,不但不肯裹小脚,还要将她的脚也放了?她这样大年纪了,还做这个干什么?

    “没有想过。”王周氏摇摇头,“你啊,整天想着些什么啊,奶都裹了几十年了的脚了,再放着,倒不得劲了。”

    阿喜轻轻叹气。慢慢地吧,她一定要劝得奶奶将脚放了。她一直就觉得小脚不好,今天看到奶奶走路走得出了血,就更加坚定了她的看法。

    脚洗完了,阿喜拿出一块干布,小心地将上面的水珠都吸干,王周氏又翻出一个小小的布包,层层打开来,里面包着的,是一些白色的粉末。

    王周氏捏了一些这种粉末,洒到脚的各个夹缝,再将脚一点一点叠好,又用布紧紧裹上。

    “奶,这就是香料吗?”阿喜闻着这种粉末,有一种淡淡的香味,还蛮好闻的。

    “不,这是最普通的香脚粉。要经常擦这个,脚才不会臭。”王周氏嘴上说着,手上也没有停。

    “奶,你看小脚多麻烦。大脚洗起来容易,不用洒这种粉末,还不用缠这样半天。”阿喜也帮着王周氏的忙,颇有感触地说。

    王周氏一愣,笑了。唉,孙女不想裹脚,算了,不强求。她年纪确实太了,强裹,也怕出事。

    “阿喜啊,奶奶要跟你说个事。”王周氏思量了一番,开口道。

    什么事?阿喜很警觉地抬起头,奶奶不会还想给她裹脚吧?

    “你这出去一趟,多少人家都会好奇,你出去到底做什么了,所以怎么也是要挨一顿打的,这有这样,你爹娘在外面说的那些借口,才可能让人相信。”王周氏慢慢地说。

    阿喜怕打啊!刚才那副样子,她都看见了,可是,如果小孩跑出去这么久不挨顿打,是怎么也说不过去的。所以这顿打,阿喜是逃不掉了。(未完待续)

 第51章 好酒

    阿喜苦起了脸,皱起了眉头。不是吧,还是得挨打啊?

    王世安与王张氏商量了很久的说法是,阿喜因为听她爹说城里蟋蟀能卖钱,就跑去捉蟋蟀,一时得了意,忘了形,结果越走越山里面,迷了路,好不容易才走出来的。

    这个时节,确实是捉蟋蟀最好的时候,如果运气好,捉几个黑背、大牙、大将军什么的,可是比养蜡虫强多了。不过那玩意可遇不可求,所以王家村人也没有打过它的心思。倒是现在王世安拿出这个说法来,倒真是触动了一些人的心思。加上现在,地里的活基本都忙完了,于是每天晚饭后,还真有不少人,拿着竹筒,打着灯笼,去山林里捉蟋蟀去了。

    也真有人的运气好,捉到一只相当威猛的大蟋蟀,第二天一大早,就拿到镇里去卖。镇里的价钱虽然没有县城里高,但路近,又安全。不像去县城,水路也得快一天,要是遇上水匪,命都没有了,再多钱也享受不了。

    结果那天傍晚那人回来时,带回了整整一两银子!整个王家村都轰动了:原来捉蟋蟀这样好挣钱!于是掀起了一阵捉蟋蟀的热潮。

    好在每年能捉蟋蟀的时间,就在中秋后,一共也就十几天。本来捉的时机就晚了,所以没几天,天就凉了,蟋蟀都冻死了,外面,再也听不到蟋蟀的鸣叫起,自然王家村的人也歇了下来。

    阿喜则是好好地挨了顿打。第二天来她家吃饭的人中。女人都跑到房中,见到了阿喜躺在床上哼哼叽叽的惨样。一个个安慰几句,又都跑出去了。

    待他们终于开吃。再也没有人进来打搅阿喜,阿喜长长松口气,当大熊猫也不是一件容易事啊,特别是一个屁股受伤的熊猫。她闪进了空间里面,寻思着找些那个小光点来疗伤,她记得那个小光点碰到伤口。会让伤口非常舒服,并加快愈合。

    可是现在还是大白天,难道要等到晚上?屁股火辣辣的疼,她是一刻也忍不住了。

    这苦肉计真是太厉害了!以后轻易不要再使。

    阿喜想起每当月光照进这个空间时。那些小光点,大部分都被吸收进了树叶子里……那树叶里是有那些小光点喽?阿喜撅着屁股挪到大树前,摘下一片叶子。那断口处,便流出了亮银色的液体,还散发出点点的银光。

    果然,这叶子里面有!阿喜赶紧将叶子搓碎,然后贴到屁股上。那些叶子接触到的地方,发出一阵清凉的气息,那火辣辣的感觉,一下子便减轻了不少。

    阿喜换了几次叶子。到了第二天,屁股就不疼了。这东西,果然好用得很。

    接下来几天,阿喜则在那里向家人示范她的那个半调子“仙术”。因为阿喜自己也弄不太清楚,到底什么东西能变什么东西不能变,有没有什么规律,于是,每天王家人都会找出各种各样千奇百怪的东西来给阿喜试。

    王周氏首先试的是一双鞋垫。她天天绣鞋垫,如果阿喜能多变些出来。那她以后就轻松了。

    阿喜接过鞋垫,鞋垫就不见了,她慢慢运功,一会儿摇摇头,将那双鞋垫又拿了出来。

    唉,看来点石成金也没有办法投机取巧啊。王周氏有些失望。

    王张氏本来准备有一双鞋子的。婆婆年纪太大,已经纳不了鞋底,眼看冬天近了,给一家人纳鞋底都是她的事情,可是她还真有点怵这个事情,如果能变出来一堆鞋子,那可就舒服了。

    可是看到婆婆的鞋垫变不成,王张氏便知道,自己的鞋子也是没有办法了,便将鞋子收起,又找出来一枝蜡烛。如果蜡烛能变很多出来,那阿宇就再也不用舍不得点蜡啦!

    阿喜试了试,仍然失败。

    王世安拿出了一小坛珍藏的酒。这可是他的宝贝,不到过节,是绝对舍不得喝的,每次喝,也只舍得喝上小小的一口——生怕喝多了,下次就没得喝了。如果女儿能变出来,那他下次渴酒岂不是能尽兴?

    阿喜将这坛子酒带进空间,埋在树下。其实这酒只是最普通的酒罢了。可是对于家境不怎么样又非常节俭的王世安来说,这已经是难得奢侈的享受了。

    过了一会儿,阿喜再将刚才埋坛子的地方挖开,很让她失望的是,坛子还在。揭开坛子上盖着的沙袋,再看看,里面的液体也还在。

    唉,失败了!阿喜正这样想着,突然闻到一阵浓郁的酒香。这酒香味并不是从她手中的坛子里发出来的。恰恰相反,阿喜将鼻子凑到坛子口,也闻不到任何酒香味。用手指头蘸着一点试了试,那坛子里已经成了一坛清水。

    真奇怪!阿喜抬头,看向那棵树,树上已经开满了透明的小花,那酒香味,就是从这些小花里传出来的。阿喜便摘下一朵来泡在那坛清水里,这朵小花遇上迅速化开,整坛水又变成了酒 ,而且香气比以前,还好闻了很多。

    阿喜不太懂酒,这世不懂,前世也不懂。她虽然工作了几年,但却是当老师,应酬是很少的,偶尔也几个家长非要请客,也不会强迫女老师喝酒——这是来巴结老师的,要是真把人家灌醉了,倒是成了得罪了。

    所以阿喜也就最多闻着觉得香味纯正了一些,到底酒也没有变好,她也不知道,干脆抱出来,让爹爹品尝。

    王世安将女儿突然出现,非常紧张,非常期待女儿答案。

    阿喜轻轻冲王世安点点头,然后将那小罐酒交给他。王世安激动地接过酒,揭开那个盖在上面的沙袋,深深地闻上一口——好,好香啊!

    他急吼吼地找到一只碗,就倒了一碗酒,然后细细一品,高兴地大声喊:“好酒!好酒!”

    看来酒是可能变出来的。王世安别提多高兴了。王周氏与王张氏就有些悻悻了,那个神仙果然是男的,教的仙术,女人的东西变不出来,但酒却一变就出来了!

    王世安捧着那小坛子酒喝个不停,一会儿工夫,就喝得成了个底朝天。阿喜吓了一跳,王张氏却安慰她道:“放心,你阿爹的酒量好得很。以前他是舍不得,所以从来没有过瘾过,现在,让他过过瘾吧。”

    王世安将那那小坛酒喝完,抹了抹嘴,咂巴咂吧嘴,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用期待的眼神看着阿喜。

    阿喜让他看得心一软,便让阿爹又去打了一坛子清水。她自己也是想试试,这些酒花,是不是真的能将水花成酒。

    就这一会儿功夫,本来还是花骨朵的酒花都开了,透明的小花,散发出更浓烈的酒香味。

    王世安已经捧着一坛子水过来了。他不知道女儿为什么让他打一坛水,但还是照做了。

    阿喜摘了一朵酒花,将它扔进了那坛清水里。小花迅速溶化,然后发出强烈的酒香味。

    王世安又喝了一口,摇头道:“香味是香了些,可是味道反而不如刚才的好。”

    难道是因为花开过了的原因?阿喜琢磨着。

    王世安将酒盖好,存了起来。大白天的,他当然不能喝醉了。既然女儿能便酒出来,那他以后再也不用担心没酒喝了!

    还只是一朵小花,就可以将小坛水变成酒,阿喜对最后的酒果实期待起来。一颗成熟的酒果能变成多少酒呢?一大桶?还是一大缸?

    后来阿喜又尝试了很多的东西,基本证实了她的猜想:有生命的物质,那棵树是能吸收、开花、结果的,可是若是没有生命的东西,那这棵树根本就不认识。在阿 父母与奶奶看来,那就是,她变的东西都是生的东西,能用来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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