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蜡香满园 作者:宝宝淳(起点2013-2-1完结,美食、米虫、种田、空间)》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重生之蜡香满园 作者:宝宝淳(起点2013-2-1完结,美食、米虫、种田、空间)- 第2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然四川人也就不知道世界上还有这样一种食物,会如此合契他们的胃口了。

    阿喜虽然知道,但是隔着宽广的太平洋,她也没什么办法。这个时候的哥伦布到了美洲没有?非历史出身的她一点头绪都没有。

    不过四川的老百姓虽然现在还无缘与辣椒相识,但这并不表示他们不吃辣。相反,四川人民吃辣的历史,是相当悠久的……他们吃的辣味食物,是茱萸。对,就是唐诗里“遍插茱萸少一人”的里面的那个茱萸。

    所以今天阿喜的这个“毛氏小炒肉”,就要用茱萸了。估计毛主席他老人家也没有吃过这个搭配。

    瞅瞅周围没人,阿喜赶紧进了戒指空间,将那小块肥肉埋在了那棵大树下。再看到旁边小池塘里那白花花的鱼,做一个酸菜鱼小火锅,洗些青菜准备在那,待鱼吃完了下青菜吃……非常美味!

    阿喜挑了一条看上去比较大的鱼出来——其实个头都差不多,主要是心理作用,不挑挑是不可能的,拨了根草串住鱼腮,一路提回了家。

    “你从哪里弄来这样大的一条鱼!”王泓宇刚好在院子里看到了,惊奇地大叫。

    “我在小河里捉到的。”阿喜一笑,赶紧进了厨房。还好家里附近有条河,要吃鱼时托它的福就可以了。可是,这鱼还真是从小河里来的啊,种是小河里的。

    江易晨看着阿喜全身上下一点湿印儿也没有,觉得有些疑惑,这个小女孩这样厉害,捉这样大的一条鱼,连衣服都不打湿?

    “这小丫头越来越厉害了。”王泓宇这个当大哥的当然不会多想,只是感叹妹妹成长得太快了,让他一时难以适应,“没想到现在河里还有这样大的鱼,走,我带你去河边转转。”

    阿喜将鱼扔给父亲——虽然她也会处理,可是两斤的鱼力气很大,每次处理,她总是累得一身是汗,不如让爹爹来弄,大人总是要容易一些。

    王世安惊奇地问阿喜这鱼从哪里来,阿喜仍然很淡定地回答,是她从河里捉的,王世安啧啧称奇,然后就去剖鱼去了。

    王张氏接过猪肉开始处理,看到全是瘦肉,虽然早有心理准备,却仍然有些失望,细细向阿喜问了一回,确认确实是王屠夫家里没有肥肉,而不是小孩子不喜欢吃肥肉而不买后,只好悻悻地切起来。

    王周氏也在厨房里忙碌着,看到阿喜又要出去,赶紧叫阿喜烧火。

    阿喜说要去菜园里拨菜,便出去了,王周氏便也不再说话。

    阿喜拨了一大把青青的蒜苗,割了一小把韭菜,几棵小白菜,掐了几根嫩嫩的空心菜,还有紫红色的苋菜……凑了十来样,才回到厨房,开始择菜。

    王张氏看她弄了那么些菜,但每种却都只有很少的一点点,非常奇怪,不知道这个女儿又有什么新花样。

    阿喜将所有的菜择好,洗净,然后分开装好,这才开始处理爹爹已经杀好的鱼。将鱼身上两边划上十字花刀,抹上盐腌一小会,又开始切蒜苗。

    王张氏看她忙个不停,不由得问:“今天阿喜是要做中饭么?”

    阿喜道:“是啊,今天中午饭我做吧。”好不容易吃回肉,她还害怕被娘做坏了不好吃呢,再说她都打算好了要做什么菜了,当然要自己来了。

    不过她人小个矮,还是需要大人帮忙的。

 第30章 抢肉

    点点的系统总是如此让人头大……幸好发现了……改了六次了,希望能改过来……如果你看到的还是乱的,那是宝宝已经吐血昏迷……

    蒜苗切成段,茱萸磨成粉,生姜切成片,阿喜洗干净锅,开始做了。

    先做那个蒜苗炒肉。蒜苗炒肉是个家常菜,非常的容易,但是这样简单的菜,却不普通,蒜苗与肉混合在一起,散发出一种浓烈的香气,刺激人的食欲。

    关于今天做的这几个菜,阿喜也是经过仔细考虑的,都是一些很容易做的家常菜。毛氏小炒肉,虽然挂着毛主席他老人家最爱吃的菜这个噱头,可是说到底,也仍然只是一道家常菜,最多是比较合毛主席的口味罢了。

    到于贵客江易晨会不会爱吃,那就不在她了。到了农家,他还打算吃鱼刺燕窝吗?当然只有这些菜吃了。

    而那道鱼,还勉强算得上是个精致菜了,已经半脱离了农家菜的范畴了。这是专门为江易晨做的菜,够给他面子了。

    很快,带着异常扑鼻的香气,阿喜的蒜苗炒肉出锅了,王张氏与王周氏都是一脸欣喜。阿喜太小,还没有专门学过上灶,可是做出来的菜已经相当好味了,这天分真不错,以后能当一个好妻子的。

    如果阿喜知道娘与奶奶对她的评价,一定会吐血三升的。

    然后是那个改良版的明朝毛氏小炒肉。虽然完全是照着毛氏小炒肉的步骤来的,可是关键的辣椒换成了茱萸,阿喜猜测,如果这个样子端到毛主席的面前,不知道他会不会喜欢吃?

    阿喜尝了一口,味道竟然比她想象当中要好得多。因为用的是茱萸的缘故,这个小炒肉的辣味与以前吃过的略略有些不同,偏辛辣微微有苦味,还略有些冲鼻子。不过总算是有辣味了。本来阿喜还担心,不辣的小炒肉是个什么味,现在放心下来了。

    如果是本土人吃,可能更能适应这个味道,因为他们本来就是吃这个茱萸的。

    最后做那道酸菜鱼。鱼腌了这么久了,味道早已经入好,阿喜大大地舀了一勺菜籽油,待烧得去了腥气,小心地将鱼头放到热油里,慢慢滑下去,炸了起来,小小的油星四溅,吓得阿喜赶紧站远一点。

    过了一阵,阿喜估计这边炸得差不多焦了,小心地将鱼翻了过来。这一步很重要,要特别小心,如果翻的时候不注意,鱼皮粘在了锅上,就会将鱼弄破,那这道菜的卖相就要差很远了。

    以前阿喜在饭店吃这道菜时,这鱼都是剖开的,这样便不用翻边了。可是阿喜觉得完全剖开的鱼,做出来没有两面煎的好吃,所以自己做的时候,还是两面煎,只是稍微注意一点就好了。

    小心地将鱼翻过来,还好,这次没有弄破鱼皮。阿喜撒下蒜末、姜片,再煎一阵,就加了一大瓢水,将鱼完全盖住,盖上锅盖开始煮起来。

    煮鱼的时候,最要紧的一点是,在水开之前不能翻动,不然,鱼汤不但不鲜,还会有腥味,很不好吃。

    水开后,阿喜将切得碎碎的酸菜仍在了鱼汤里,然后继续煮。

    直煮得鱼汤呈现乳黄色的浓稠稠的样子,阿喜才让奶奶熄了火,将鱼全部盛到了一个瓦盆里,放在爹爹早已经擦干净里一个小炉子里,那是家里冬天吃火锅用的,小炉子里早已经夹了些没烧完的火炭,然后端到了桌上。

    本来王张氏还觉得这么多人吃饭,又有贵客,只有三个菜实在不像样子,谁知道阿喜像变戏法一样,将她首先准备的那些小碟子全部拿了出来,结果桌子竟然还摆不下。

    虽然家里冬天也吃火锅,但一般都只准备一样两样菜,只要分量够多就行了。可是没想到女儿准备种类一多后,产生了完全不一样的效果,只有三样热菜,倒显出一种很丰富的感觉来。

    阿喜从现代来,自然知道,人少的时候吃火锅麻烦,可是人多的时候,吃火锅划算。现在家里人这么多,要是弄炒菜,得炒多少个菜才够?不如弄个火锅,多多准备一些生菜,又轻松又客气。

    然后阿喜又从奶奶这段时间来做的各种泡菜坛子里每样挟上一点,摆在桌子边角上,供吃火锅腻了味的人换嘴。

    总之,当江易晨随王世安回来时,看到这满满一桌的菜,只觉得太丰盛了。

    而且这菜也很好吃,蒜苗炒肉他也是常吃的,是他蛮喜欢的一道菜,那个炒肉他到是第一回吃,只觉得味道相当不错,很耐吃,又香又辣,非常下饭。就这一个菜,他就吃完了一碗大白米饭。

    因为今天家中有贵客,自然不能再煮地瓜饭了,今天煮的是大白米饭,让很久没有吃过纯白米饭的阿喜狠狠吃了一回,只觉得原来大米饭是如此的香,不用菜,她也能吃上两大碗。

    更别说那个鱼了,江易晨吃得简直连舌头都要吞下去了。这鱼的鲜香味与酸菜的酸味,奇妙地配合在一起,产生了一种神奇的反应,让那味道在口腔里经过时,产生了无比美味的感觉,真是回味无穷啊……

    一屋人正吃得喷香,这时候却有一个人直接推开篱笆,就闯进屋来。

    “哎呀呀,可真是发财了啊,瞧这一桌子菜!真是香得……”一个打扮得有些花哨的女人靠着门槛站着,夸张地说着。可看她身上穿的虽然是花布衣裳,可一看便知是便宜料子。

    这是谁啊?阿喜皱起了眉头,村里面的女人她也见了不少,一般都是很朴素的,就像是村中的几家稍微富裕的人家,家里女人也从来没有打扮得这样花哨过。

    而且这样大刺刺地站在人家门口,也太不礼貌了吧?

    王世安也皱起了眉头,这个秦氏是越来越不像话了,也不看看人家家里现在有客人,她把他家当成哪里了?

    王周氏眼皮子也不抬地继续吃她的饭。这样的女人,她觉得与她说话都是丢了自己的份。

    只有王张氏站了起来,走到那秦氏跟前,问:“秦嫂子可是有事找我?”

    秦氏挥了挥她手中那块劣质手绢,尖声说:“我是听世文说啊,他二哥发了财,这才来看看的,这一来,果真是啊……”

    她提到世文,让王世安的眉头皱得更深了。

    阿喜感觉莫名其妙,世文,好像是三叔的名字,这女人到底是谁啊,为什么会突然提三叔,她难道是三叔的媳妇?不可能,如果真是三婶,父母与奶奶不会这态度的,这完全像是看到了坨狗屎的反应。

    “哎呀,难道戏里面都说这人不能发财,一发财就变了啊……二哥啊,你们这一家人坐在这里吃鱼吃肉的,可是你侄子侄女,已经半个月没闻到肉的香气啦!要不,我就不客气啦!”她说着,就走了过来,直接端上那盘小炒肉,准备走人。

    阿喜惊得眼睛瞪得大大的,这到底是什么人啊,怎么脸皮会这样厚!万里长城都自愧不如啊!

    王世安惊呆了,他根本没有想到过,这个秦氏竟然能做出这样的事来——直接端走人家饭桌上的菜!他不理她,因为这女人不值得他理会,他瞧不起她,可是他她也不能太过分了,桌上还有客人,她就想抢菜!

    王世安便要起身,可想到家里还有客人,与个女流之辈计较恐不好看,又有点迟疑。

    王张氏也张口结舌的,说不出话来。

    王周氏气得浑身直发抖。家门不幸啊家门不幸!这丢人丢大了!

    而王泓宇到底是个男孩子,又是读书人,不能跟个女流之辈这样计较,话说对付这样脸皮厚之人,除了直接的办法,还能有什么办法?反正她的脸皮,关公也是捅不穿的。

    而江易晨则像在看场大戏。他长这样大,还没见过这样的人呢,所以他的脸上,更多的是觉得有趣。

    阿喜看了家中人一眼,个个都被秦氏吓着了一般,没有反应,阿翠与阿辉更是太小,做不了什么,所以,能出面的只有她了。

    “放下!”阿喜赶紧丢下筷子就追了上去,“你是哪个村的啊,怎么我家还没吃完的菜你就来倒?”

    村里人家办喜事时,会有很多乞丐闻声而来,这种时候,主人家也不好赶人,后来慢慢地就约定俗成地有了一个规定,乞丐可以吃,但要等这桌的客人吃完下桌后,剩下的菜可以给他们。

    而那些没有用完没来得及上桌的菜,乞丐是不能倒的,那是主人家的。只有吃剩下的,才是乞丐的。

    阿喜这样说,即是意指秦氏是个乞丐。

    果然秦氏不肯依,大声尖叫起来:“你这孩子好没有教养,见到我,连声婶子也不叫一声,还敢污我是乞丐,打量我是不敢打你是不是?”

    婶子?阿喜到现在,还没有见过婶子呢,所以也有些搞不定,转回头去看王泓宇,王泓宇轻轻摇了摇头。

    她撒谎!她不是!阿喜有了底气,大声说:“大娘你到底是谁啊,我婶子好好在家里呆着呢!你是谁的婶子你找谁去啊!”

    秦氏又气又急。这个小姑娘怎么这样难缠,她今天听说王老二家大女儿到王屠夫家里称了两斤肉,自己家却是很长时间没有吃肉了,想肉吃,便估好了时间,跑上门来抢肉。

    结果真让她抢到了,王老二与老二媳妇都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让她得了个便宜,眼见马上都要得手了,没想到这个小姑娘却跑了出来,要将肉碗夺回去。

 第31章 传说中的三叔

    谢谢各位书友的支持,蜡香现在已经到了新书榜的第8名了,大家真给力!新的一周马上就来了,请大家继续拿票砸宝宝吧!

    =

    今天不管怎么说,这碗肉她一定要带回去!

    王世文屁用没有,她跟着他,什么好吃的也混不上,白白糟蹋了她这样好的一副身子。如果今天连碗肉也弄不走,她就要跟他分手!瞧你们家都是些什么人,小气成这样子!

    阿喜用力往回夺碗,秦氏却牢牢把住不松手,王世安与王张氏面面相觑,没想到女儿这样厉害,才几岁一个人,就敢跟这个村中著名的荡妇较量。

    可是阿喜毕竟是个小姑娘,这件事真要传出去了,对她名誉还是很不好的,虽然她还很小,但也怕对她将来谈亲事会有影响。

    一想到这里,王张氏便急了,赶忙上前来,将阿喜推到后面去。

    阿喜看到娘终于出面了,长长松了口气。她家吃顿肉也不容易的说!爹爹跑了县里一趟,不过才得了25两银子,这是全年全家的收入啊!好不容易吃回肉,就让这女人抢走一碗……那还得了?

    阿喜可是非常护食的一个人。

    爱吃的人都善做饭,又因为生活的艰辛也都护食。因为他们更能体会出食物的好与艰难来。

    “还是张婶子你讲道理,给小侄子侄女分点肉,还是吃剩下的,不是很应当的吗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