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杂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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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杂文集-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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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那种场所标榜的“技艺训练”,是不受欢迎的。她们不想去,拒绝去,而违背教育基本原理,强迫她们去,自然不会有好效果可言。送她们到习艺所原是要救她们脱离火坑,可是她们主观上把习艺所看成更大的火坑,常集体脱逃,岂不是大笑话吗? 

  峰松在法院做观护人多年,但他却悲天悯人的,最后写下这样的话: 

  任何一个悲天悯人的人道主义者,面对着倩倩这位小女孩的遭遇,心情都会相当沉重的。每个人都会同情债情,悲悯她的家庭,也悲悯她所处的社会环境;会为她的无知、她的沉沦、她的自我糟蹋,感到惋惜与痛心;会想协助她、提携她,并期待她过着正常的少女有的——黄金般的、有梦的、骑丽的、圣洁而纯真的生活。可是,如果由您处在笔者——这样一个官方社会工作者的立场,也得承认会有一种无力感和倦怠感,要拯救倩倩这样的雏妓——她的躯体和灵魂,是需要多少条件来配合,而种种条件的成就,又是多么困难啊! 

  如果笔者逼得紧,倩倩要在鱼工厂和辅育院之间,做一选择,她会回鱼工厂的,但想象得到的,倩倩在满十八岁后,就可以正式领到“执照”,可以合法下海伴舞,可以合法下海执酒壶,也可以合法投身绿灯户,这样,笔者不过是刁难她,而多让她那白嫩的小手给鱼刺刺伤而已!如果笔者打马虎眼,她能在中山北路,从一段到七段,过着“志”趣所在的生活,以她的孝顺,能多给她母亲一点钱,假日回家时,弟妹们拿着她的大礼物,个个笑口常开,皆大欢喜。 

  笔者——一个曾经的观护人,为什么常要陷于矛盾、迷惑和痛苦呢?为什么当时不悄悄告诉她: 

  “倩倩:去吧!照你的意愿去做,想回头时再回头。记得常回家看你的娘,多塞给她钱;注意健康,小心怀孕;有空要上礼拜堂,愿上帝保佑你!” 

  读了峰松这几段动人的文字,对雏妓问题,我们怎能不用整个社会结构的观点去看呢?雏妓问题是复杂的社会问题的一个雏型,没有解决其他相关的问题,也单独解决不了雏妓的伺题。不认清这一点,光想从雏妓方面下功夫,不但无补实际,甚至对她们有害。国民党大官人,醒,醒,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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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的笔 胡适的痒

  李敖的骂人,有些我并不喜欢,以为狂放过度,有失平和之气。但后来读过几本他的书,觉得他也并非痞子之状,其实是很有几分学理在的。他对考据、推理,很有些修养,学问并不比同代的一些教授差;但又是个不喜欢被匠气包围的人,常常走出书斋,滚在平民世界里,那,就很有不凡之气了。

  前几年因写《鲁迅与胡适》一书,偶尔看到李敖的几篇谈论胡适的文章,颇为惊讶,觉得是个很解人意的人,观点集中,较有力度。后来又读到他的那本《胡适评传》,对其述学的功力颇为赞佩,我甚至感到了李敖古朴的一面。《胡适评传》中就有乾嘉学派的余影和胡适“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的学风。这一本书,让我看到了李敖的另一面。

  《胡适评传》并非诗化的。颇为好读的书,与大众的趣味也有一定的距离,它的意义恐怕更在方法论上。作者在《关于胡适评传》里有一句话,很有意思:

  十多年来,我遍读有关胡适的一切著作,深觉不过是两类而已:一类近于酷评的(diatribe);一类是过度颁扬的(eulogy)。两类共有的毛病,是不能用严格的方法训练去接触史料、解释史料。于是,旌旗开处,胡适一出场,喊打与叫好之声此起彼落,胡适一方面被骂得天诛地灭,一方面又被捧得缩地戡天。结果呢,双方的感情因素是满足了,可惜被搬弄的却不是真正的胡适之!

  李敖的这段话,写在1964年,距今已30余年矣,读来仍觉亲切,可谓中肯之谈。我由此也想起大陆50年来的文坛上,文人亦常犯上述的毛病,近来李氏的书风靡大陆,写传记的人,倘若看李敖的书,说不定会有所启示的。

  于史料的求真里见精神,并非一件易事,笨功夫、匠气固然不可缺少,灵魂的自审也是重要的吧。李敖搜集史料之多,让人感叹,其梳理历史的方法,也多有奇处。他的行文,处处有史料的支撑,几乎看不到随意点染的地方,但又无拘谨、枯瘦之感,常有灵气飞动,不为史料所累。这种史家的气魄,是让人佩服的。不知怎么,我感到了李敖是个深解胡适学术真髓的人。我们看一看胡适的《楞伽宗考》、《说儒》一类的文字,当可感到这二者之间的联系。

  李敖曾把胡适看成台湾民主的播种者。他的那篇《播种者胡适》,在我看来实在是篇名作。但胡适与李敖性格迥异:前者沉静、斯文,后者狂傲,激烈,色泽相差很大;但他们在几个方面却走到了一起:一、民主概念的相同;二、历史观的相近;三、治学方法的交叉。我读《胡适评传》深感作者与传主间的某种默契,但李敖又不以传主的是非为是非,文中常有奇崛之气,反观胡适的生活也并不温吞。如《竟业旬报》那一章,写胡适的“大团圆病”和“浅显的爱国论”,微辞里颇见风骨,读了让人心以为然。旧语云,治史者应注重 “史德”,李敖可说是个很有 “史德”的人。在历史的时空穿行,既有规而循又天马行空,我以为该书的分量,就在此处。

  我在研究胡适时,深觉旧学知识的欠缺,行文时捉襟见肘。

  胡适曾认为校勘、考订之功为朴学要义之一,这些他本人继承得很好,李敖也继承得很好。看了《胡适评传》,我觉得作者确是个有资格为胡适画像的人。李敖谈及此点,也并不谦虚,甚至有几分高傲,他说:作为一个对方法训练和史学训练稍有所知的人,作为一个对新时代空气稍曾呼吸的人,我现在自告奋勇地来做这件大工作。我的目的不仅是“画”胡适之的“像”,并且还要画这个时代的像,我要画出这个时代里的大舞台、画出它的喜剧和悲剧。画出剧里的主角和配角、画出它的场地的布景。画出布景后面的众生相,也画出戏台前面的千万只眼睛。

  作者在此说了大话,但却是心里的话。传记写作最不易把握的,是“史”与“诗”的关系:拘于前者,会流于枯涩;偏于后者,则易滥情。李敖自称是把“史”与“诗”结合起来的,本书对此也做到了一些,只是文字不太精到,似乎也被胡适的文体所传染,缺乏韵味。李敖与胡适,在文体上对白话文的贡献不可夸大,他们均难见周氏兄弟那样的气象。我读李敖的书,唯一感到不足的,说起来,也就在这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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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的人生阶段论

  人生可分为生、老、病、死等阶段 ; 也可分为幼年、少年、青年、中年、老年等阶段 ; 但这种分法 ; 太粗糙了 ; 是不好解读的。要解读 ; 必须分得更细 ; 或因人而细分 ; 或因事而细分 ; 或因什么什么而细分。比如说 ; 我的初恋 ; 与情人的悲欢离合 ; 就是一个阶段;比如说 ; 我的坐牢 ; 与敌人的长期周旋 ; 就是一个阶段。人生会同时有好多阶段平行存在着、交错着 ; 相互之间也许相关 ; 也许不相关 ;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 ; 我们自己必须察觉阶段发生或结束时 ; 得清楚承认现实 ; 明明该结束的 ; 让它告一段落 ; 休恋逝水;明明该面对的 ; 让它就此开始 ; 勇于面对。对告一段落的往事 ; 要能以不伤逝的潇洒去回首 ; 告诉自己 ; 那曾是我人生中的一段 ; 有许多是幸福的彩云。但彩云易散也是人生的过程与常理 ; 有开始必有结束 ; 一如不幸也会有始有终 ; 也是人生的过程与常理一样。就是这些一件件或幸福或不幸的阶段 ; 才累积成我的今生 ; 直到我最后一个阶段的到来 ; 或寿终正寝 ; 或死于非命。从这最后阶段往回数 ; 我一生中 ; 或因人而分 ; 或因事而分 ; 可能总结出几十个几百个阶段出来。在每个阶段来或去的当口 ; 有的反应会很不习惯、很强烈 ; 这时候 ; 要用整个一生做一把尺 ; 去量这一段 ; 告诉自己:它只是一个阶段而已 ; 它的来和去一定要潇洒的清楚承认 ; 不要退缩 ; 对智者达者仁者勇者而言 ; 也没有什么好退缩的。「用分阶段的眼光去划分自己的一生 ; 使自己清楚承认什么是山雨欲来、什么是彩云易散 ; 因而明确的划分出自己 ; 这是一种必须学会的本领。」

  又说:

  这本领就像打字、游泳、骑车一样 ; 它们不算是一种知识 ; 它们是一种习惯 ; 你要把「人生阶段论」当作一种习惯来运作 ; 才算成功 ; 才会立刻进入情况。比如说 ; 以我这种反派人物 ; 在我们中国 ; 一定会坐牢的。坐牢是我必经的阶段 ; 我不信宿命 ; 但我清楚知道我难逃牢狱之灾。所以 ; 一旦我坐了牢 ; 我立刻把我的「人生阶段论」端出来 ; 告诉自己「我的自由阶段过去了」 ; 「跟小情人的幸福生活阶段也过去了」 ; 我眼前处遇的 ; 是一种新阶段 ; 「是我的坐牢阶段」 ; 我就转化心情 ; 建立起新习惯来 ; 立刻展开我的新阶段。 

  又说:

  「人生阶段论」不该只是一种理论 ; 要理论以外 ; 有可行性才算。它是应该养成的习惯 ; 养成以后 ; 你对全面的人生 ; 会有分阶段的看法 ; 一个个自成单元的阶段 ; 尽入眼底 ; 一览无余之下 ; 你会把每一个阶段一一切割出它的位阶 ; 某年某月某一天 ; 或某几年某几月某几天。大体上说 ; 都是自成单元的过去式 ; 像一部电影一样 ; 演出过的画面都是过去式 ; 所有的过去画面最后结局于end ; 那就是人生的死亡 ; 寿终正寝也好 ; 死于非命也罢 ; 都是结局。人死了 ; 一如一部电影的静止 ; 电影底片的静止 ; 每一小格画面的静止。小格画面是自成单元的 ; 正如「人生阶段论」的每一阶段 ; 电影就是那样一小格一小格形成的 ; 人生也就是那样一阶段一阶段形成的。有了这种切割的习惯 ; 你最大的受益是你不会苦苦留恋过去的幸福 ; 也不会拒绝面对现实的不幸 ; 你会告诉自己 ; 是阶段转换的时候了 ; 立刻适应这种转换吧 ; 于是我会「欣然就道」 ; 像手握电视开关一样 ; 立刻转换新的频道。

  又说:

  转换的开始和结束 ; 也并非完全听其自然 ; 也有人为的部分。这是「有为主义」的人生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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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的中国民族观

  世界人类种族有三大类:黄种的蒙古利亚种、白种的高加索种、黑种的尼革罗种。中国人是黄种,其中又分了汉满蒙等大族。在大族中,汉族一直是中国土地上的老大,几千年历史中,中国土地上完全被其它种族统治的时期,只是十三世纪蒙族元朝,和十七世纪到今天的满族,加在一起,只有三百四十多年。蒙族人长得比较矮,眼珠黑,胡子少,但蒙族的祖先成吉思汗那一支,却灰眼珠,长得高,又有长胡子,可能混有满族的血液。十三世纪蒙族占据中国后,它把满族排名第三,叫满族做汉人,把汉族排名第四,叫南人;十六世纪满族占据中国,它同样把蒙族排在汉族之前,跟蒙族通婚,给蒙族和尚盖喇嘛庙,不许汉族种蒙族的地,也不许跟蒙族通婚,并且规定汉族在蒙族地方做生意,有一定居留期间。满族的用意很明显,他要联合蒙族,抵制汉族。

  满族为什么防范汉族?因为汉族在中国做老大太久了,根大深了,人大多了,文化又高,不能不约束它的影响力和同化力。满族南下的时候,自中国东北越过万里长城,正像征了汉族的失败万里长城挡不住汉族以外的种族了。当时守长城的汉族总司令是爱情至上的吴三桂将军,听说首都北京被流寇攻进,皇帝上吊死了,他按兵不动;但接着听说在北京等他的情人陈圆圆小姐也被抢走了,他就不再忍耐,于是他跟敌对的满族拉手,借满族的兵,去救他的陈圆圆。

  这一后果是可想而知的,满族进了北京,不再走了。他用最隆重的丧礼来为明朝的殉国皇帝发丧,同时把孤零零陪这个皇帝同死的一个太监,陪葬在这三十五岁就自杀了的皇帝身旁,他们又消灭了攻进北京的流寇,然后在北京出现了满族皇帝。

  满族对汉族说:'杀了我们皇帝的,是我们的仇人流寇;杀了我们仇人流寇的,是我们的皇帝。'这是一种巧妙的代换,把汉族的皇帝的底片,跟满族的皇帝的底片重折冲洗,'皇帝'这个名词没有变、这个象征没有变,但是照片上的相貌,却不同了。

  满族决定用一些具体而明显的方法来使汉族屈从,于是从头做起,先改变汉族的发型。用你肯不肯改发型,一望而知你肯不肯就范。汉族旧有的发型是留长头发,但是满族却是留辫子,留到今天,我们尽管恨满族,可是还是得跟着留辫子。

  不过,满族虽然被汉族所恨,汉族说满族是异族、是夷狄其实这是不对的。因为大家都是中国人。古代中国小,中原地区只是河南、山西这些地方,那时大家以为除了这地方的人,其它都是异族,其实都是老祖宗们的瞎扯淡!并且异族的范畴和定义,也因扯淡的扯法不同而一改再改。在当年陕西周朝的眼光中,山东殷朝之后的孔夫子,就是道道地地的异族;可是曾几何时,殷周不分了,变成了一家子人了;而周朝的晚期,山东帮和陕西帮,又把湖北帮看成异族,所谓荆楚之地,乃蛮貉之区,于是屈原又变成了异族;可是又曾几何时,湖北人也挤到山东、陕西人的屈股底下,也不是异族了;于是又手拉手起来,向南发展,把四川、贵州人看成异族,所谓'夜郎自大'等挖苦话,就是骂西南人的。

  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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