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杂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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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杂文集- 第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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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九六○年到一九六一年间,我做预备军官第八期排长,在野战部队中,见过成千上万李师科型的人物。他们省籍容有不同,性格自有各异,但在风沙里、在烈日里、在恶臭的营房里、在粗粝的伙食里、在昏暗的灯光里、在迷茫的回忆里,他们却有着共同的身世与凄凉。 

  他们绝大多数是中国农民,他们勤劳、朴实、忠厚、愚鲁,他们爱乡土、爱母亲、爱老婆,爱小孩小狗、爱成长中的稻田与麦穗。但是,当政府不再能保护他们,他们反倒被政府拉去,拉去保护那永远保护不完的政府。他们有的是上街买菜,就一去不回,有的是新婚之夜,就被从床上拉起。从此就远离了属于自己的一切,自己属于国家了! 

  自己属于国家了 

  唐诗里写古代拉夫的情形,写“暮投石壕村,有吏夜捉人”的凄惨,其实一千年后,还在中国变本加厉的重演着。据红十字会会长的调查,在贵阳的一个壮丁收容所里,就有这样的惨象: 

  我曾经和广州来的壮丁谈话,我问:“你们从哪里来的”’他们说:“广东曲江来的。”“你们一共有多少人?”他们说:“我们从曲江动身的时候有七百人,可是现在只剩下十七个人了!”我说:“怎会只剩了十七个人呢?是不是在路上逃跑了!”他们说:“先生,没有人逃跑啊!老实说能逃跑到哪里去呢?路上好多地方荒凉极了,不但没有东西吃,连水都没有的喝。我们沿途来,根本没有准备伙食,有的地方有得吃,吃一点,没有吃的,就只好挨饿。可是路却不能不走。而且好多地方的水啊,喝了之后,就拉肚子。拉肚子,患痢疾,又没有药,所以沿途大部分人都死了。’”听了这些话,我不禁为之悚然!当时那十七人中有几个病了,有几个仍患痢疾,我便找医生给他们诊治。照那情形看来,我相信他们的确没有逃跑,像那荒凉的地方,不但没有饭吃,喝的又是有传染病菌的溪水,能逃到哪里去呢! 

  我看到好多壮丁被绳子栓在营里,为的是怕他们逃跑.简直没有丝毫行动的自由,动一动就得挨打了,至于吃的东西,更是少而粗粝,仅是维持活命,不令他们饿死而已。在这种残酷的待遇下,好多壮丁还没有到达前线就死亡了。那侥幸未死的一些壮丁在兵营里受训练,大多数东倒西歪地站也站不稳。这是因为长途跋涉,累乏过度,饮食又粗劣而不洁,体力已感不支,又因西南地方恶性疟疾流行,因此,一般壮丁的健康情形都差极了! 

  押送壮丁的人,对于壮丁的死亡,似毫无同情心,可能因为看得太多,感觉也就麻木了。 

  我在湘西广西的路上,屡次看见野狗争食那些因死亡而被丢掉的壮丁尸体,它们常因抢夺一条新鲜的人腿,而红着眼睛厉声低吼,发出极其恐怖的叫声,令人毛骨惊然!有的地方,壮丁们被埋起来,但埋的太草率,往往露出一条腿或一只脚在地面上,有的似乎还在那边抽搐着,可能还没有完全死去,便给埋进去了! 

  在贵阳城外,有一块壮丁经过的地方,因为弃尸太多,空气里充满了浓烈的臭气,令人窒息欲呕。有一天晚上,贵州马场坪一个小市镇里,屋檐下的泥地上零零星星的躺着不少病倒的壮丁。我用手电筒向他们面部探照了一下,看见其中的一个奄奄一息。我问他怎么了?他的眼睛微微睁开,向电光注视片刻,只哼了一声,便又闭上,大概从此就长眠了。 

  在云南一平浪,我看见一班办兵役的人,正在赌博,因为通货膨胀的关系,输赢的数目很大,大堆的钞票放在桌上,大家赌的兴高采烈,根本不管那些已濒于死亡的壮丁。有一个垂死的壮丁在旁边,一再要求:“给我一点水喝,我口渴啊!” 办事人非但不理,反而怒声喝骂;“你滚开去,在这里闹什么了?” 

  我沿途看见的,都是这些残酷悲惨令人愤慨的事。办兵役的人这样缺乏同情心,可以说到处可见。 

  有一天我看见几百个人,手与手用绳子穿成一串。他们在山上,我们的车子在山下驰过。他们正在集体小便,好像天下雨,从屋檐流下来的水一样;他们连大便也是集体行动。到时候如果大便不出,也非大便不可。若错过这个机会,再要大便,是不许可的。 

  有好多话都是壮丁亲口告诉我的。因为他们不防备我会报告政府,所以我到各兵营里去,那些办乓役的人、都不曾注意我。 

  以我当时估计,在八年抗战期内,未入军队而死亡的壮丁,其数不下一千四百万人。当然,曲江壮丁七百人死剩十七个人,只是一个特殊的例子,不可作为常例。当时我曾将估计的数字向军事高级长官们询问意见,他们异口同声的说;“只会多不会少。”可惜我把估计的方法忘记了。 

  一次又一次的劫后余生 

  在我接触过的和经年累月一起生活过的这些中国农民,他们当兵的前夜,都大同小异的历经过“挨打”、“少而粗粝”的食物、“拉肚子”、’‘集体大小便”、“奄奄一息”、“手与手用绳子穿成一串”等苦难,最看,他们劫后余生,正式编人了部队,又面临一次又一次的战场上饥饿与伤亡。在多年的“子弹没眼,上天有眼”以后,他们再劫后余生。固守在台澎金马,年复一年的升旗、点名、操练、换防。他们手下的充员士兵,在服役两三年后,可以退伍回家,但是他们却不准,他们无伍可退,无家可回,眼看着一批充员走了。一批充员又来,来去之间,又是两三年过去了。几次来去,一二十年就过去了。 

  当他们老了,当他们受伤难医、有病难治了,国家开始放走他们,让他们自由,由他们自力更生。但是,他们也知道他们跟社会脱节太久了,“以军为家”太久了。太久的单调军人生活,使他们除了放枪以外,什么都不行了。因此,回到社会,他们满怀欣喜,却也为之情怯。我排里的一位老兵,当他手提包袱,脚穿球鞋,泪流满面的接受我们欢送的时候,他突然坐在地上,不肯走了:“我为国家打了这么多年的仗,在我年轻时候把我抓来,不让我走;如今我老了,打不动了,又要赶我走。我到哪儿去啊!” 

  到哪儿去?去做蹩脚工人,去做瞥脚工友,去做瞥脚门房,去做蹩脚守卫,去做蹩脚司机,能找到这些差使的,还是他们之中的幸运者。等而之下的,就要去基隆海边做贫户,去屏东河床搬石头了。 

  他们老了,也需要亲情。大陆上的家,对他们已恍如隔世。在台湾成个家吧,那又谈何容易!只好“买”个残障女人、高年寡妇、或山地姑娘。有人真的“买”到了,那是靠他们多年累积的储蓄和不可思议的财源。有一次我看一个老兵摊出他的储蓄—— 一捆捆钞票 ——在数,数完一捆,朝床上一丢,说:“这搞可买条大腿!”又数一捆,又一丢,说:“这捆可买只胳臂!”有朝一日,整个的老婆,就在这样分解结合中凑成了。在他数钱的时候,面露得意之色;在旁围观的老兵们,面露羡慕之色,那种对比的神情,我至今感到心寒。 

  自己属于自己了 

  李师科是千千万万老兵中的一位,他退役时间在一九五九年,是因为病退下来的。退下来后,在兵工基地做工两年;再申请到巴西做工,可是不准出境。于是,他奔波谋生,“日子过得好苦。”到了一九六八年,才找到开计程车的职业,“车子是向车行租的,每天租金就要五百块,有时跑了一天车,还不够吃饭。” 

  不够吃饭还不够,还得应付警察找麻烦。李师科多次遭到交通警察不公平的开“红单”,要不断的缴罚金,使他非常怨恨。警察是国家权力的象证,他很上这种两脚会走的国家。 

  生活的困苦与对警察的怨恨,随着他的年纪,情况越来越深了。他戎马一生,到头来一无所有,他既不能养儿防老,又不能获得任何退休金,他的老境,是注定要堪怜的。现在的困苦,都没有人理他;将来的死活,又有谁理他呢?现在尚有能力谋生,都桔据如此;将来更老了,又怎么度余年呢?这种没有安全感,在他也是与日俱增。 

  要退伍不让退,要出境不让走,困苦、怨恨、没有安全感,每一项原因都是合理的、正常的,都构成一个老兵的抗议,都构成一个公民的抗议,都构成一个人的抗议。没有这种抗议,人还叫人么? 

  在另一方面,李师科没有家乡,也没有家庭。这种情况,是国家造成的。李师科的问题,实际是一种变相的“家庭破碎”(the broken home)问题,他在大陆的家庭,已因战乱而不能重建;他在台湾的家庭,也因战乱而不能新建。他的爱、他的感情,都没有归宿与寄托。他没办法“老吾老”,也没办法“幼吾幼”,最后“吾老矣”了,只好“幼人之幼”。他爱小孩子。更爱以前房东的一个两岁小女儿,他把自己的一无所有、自己的没有安全感,都投射在这两岁的小女儿身上,他希望这小女儿不要像他一生那样困苦失败、那样飘零而没保障。因此。他要想法子,想法子给这个小女儿美满安全的一生。 

  道德问题 

  当他看到国家银行千千万万的钞票放给特权、成为呆帐的时候,当他看到他牺牲青春、牺牲自己与家庭来捍卫的国家竟这样对待他的时候,当他看到这个国家如此缺乏公平与正义、公理与正道的时候,他涌起抢劫银行的念头,他终于在五十六岁的年纪,完成了这一任务。这样高龄又没有前科的银行劫犯,在犯罪学上,都是古今罕有的奇例。这种奇例,我们无法从犯罪学中的“体形学派”(typological school)来解释,也无法从“精神病理学派”(psychiatric school)来解释,甚至无法从蛋头们的学理研究来解释。这种奇例,只有从几十年来,一个老兵,他的生与死,他的爱与恨,他的委曲与耿直,他的汗斑与泪痕来解释。我们才能恍悟事实的真相。 

  李师科在抢劫前对朋友说:“要抢也不要抢老百姓辛苦赚来的钱,如果是我就抢政府的钱”;在抢劫时对银行职员说:“大家不要动——钱是国家的,命是自己的!”这些表现,充足证明了他是道德性极高的。他显然认为抢这种国家这种银行的钱绝非不义之财。抢钱,是为了补偿“他爱国家、国家不爱他”的代价;抢钱,是为了向贫富不均的社会抗议;抢钱,是为了给警察好看、给穷人出气;抢钱,是为了给自己养老、给两岁小女儿念大学!……他每一个抢钱的动机都是罗宾汉式的、廖添丁式的、“打渔杀家”萧恩式的,从道德观点看,李师科实在是一位非常高段的人。国民党官方和国民党舆论丑化他的道德,这是十分不道德的。李师科的道德之高,实在超出一般人的想象: 

  记者问:你抢劫银行的动机何在? 

  李师科答:我看不惯社会上许多暴发户,经济犯罪一再发生,所以我早就想抢银行。 

  问:那天如果银行警卫在场,你会下手抢劫吗? 

  答:不一定,也许会把警卫打死。不过,我曾考虑到警卫薪水没多少,他们的妻儿可怜,所以我问明警卫不在才下手。 

  由此可见,李师科是恩怨分明的人。这种分明,在目前这种浑浊的社会里,只有在道德极高的人身上,才能显示出来,而老兵李师科,就是这样动人的一位。 

  问题道德 

  更动人的是,李师科把抢到的钱五分之四——四百万;都包在一起,送给那两岁小女儿。据小女儿的母亲回忆: 

  那天下午大概五点多,我先生不在,李师科拿了一包东西来说要寄放我家,因为他从来没有到过我家,而我们跟他多少还有点距离,所以当时我就觉得很奇怪。我问他里面是什么东西,他只简单地说了声:“钱”,然后又说:“没有什么关系的,有事我负责!”我觉得更怪,再问他:“这个钱是要做什么的?”他只是摇了摇头,眼泪突然落下来,便什么话也没有说地走了。 

  当记者追问这位母亲:李师科说他只打算留一百多万花用,放在你家的四百万是留给你的小孩作教育津贴的,你知道吗?这位母亲“黯然无语,只是低着头。” 

  合理的研判是:李师科知道这种行为又被小女儿父母告密的可能,但是他还是做了。告密的奖金是赃款的一半,小女儿的父母告了密,至少还可合法拿到两百万。两百万留给小女儿,那也差强人意了。 

  就这样的,在小女儿父母告密以后,几乎不可能破的抢案,等于由李师科自己给破了。——李师科求仁得仁,李师科盗亦有道,李师科甘愿自我牺牲,李师科不惜从容一死。 

  美国文学家休伍德(Robert Emmet Sherwood)写《化石森林》(Th Petraified Forest)写那个穷苦文人斯魁尔(Alan Squrier),甘愿请强盗杀死他,为了死后可领五千保险金,送给他心爱的女孩,帮她离开沙漠,去过好日子;法国文学家雨果(Vuctor Mrie Hugo)与《悲惨世界》(Les Miserables),写那个砍树枝的穷苦工人尚万近(Jean Vlean),甘愿坐长年大牢,为了养育他姐姐的七个小孩,而偷一个面包,这些动人的故事,告诉我们,穷苦的人有他们的价值观念与正义。国民党的下三滥报纸《民族晚报》,联不知耻的以“重振社会公义精神”为社论,满纸“人心大快,社会公义得到伸张。”“秘密证人制度的弹性运用,实际上也是公义精神的高度发挥。”这真是颠倒是非的谬论。因为真正的“社会公义”,是抑强扶弱,而不是欺负穷人;是衷矜勿喜,而不是人心大快;是鼓励行侠仗义,而不是收买卖友求荣。国民党《中国时报》说告密者“以无比的道德勇气,出面向警方举发”,“道德勇气,发挥淋漓尽致”,也是谬论。告密者“淋漓尽致” 的,可以是恐惧,可以是勇气,但绝非道德。古往今来的道德里,从来没有把卖友求荣当道德的,国民党把卖友求荣与运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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