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江不湖 作者:纯粹马甲(红袖12.10.22完结,江湖)》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不江不湖 作者:纯粹马甲(红袖12.10.22完结,江湖)- 第6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不吃人。”金翡翡摇头道。人肉好吃吗?听说发酸不好吃。

    “就……就我们俩。”林穹叹口气,与其金翡翡招,还不如他坦白从宽:“我们俩走哪儿吃哪儿,百里之内的野味都吃光了。所以就百里之内无活物了……”

    “什么?!”一屋子人差点跳了起来,知道林穹荒唐,知道金翡翡不着调,但没想到林穹+金翡翡能胡闹到这地步?!

    “‘百鸟朝鸿’旗,那就是东街买的。”金翡翡挠挠头:“那小姑娘自己带两个弟弟,还要侍奉奶奶。她做的手工实在太差,没人买她的手绢。我们俩看她可怜,把手绢都给买了。”

    从此,江湖多了个“百鸟朝鸿”旗。只因为有俩人觉得:干坏事得有招牌,何不装神弄鬼糊弄人?就这样,他们所到之处都留下“百鸟朝鸿”旗。一来二去竟然真搞出名堂,弄得全天下都惴惴不安。这俩活宝一见,哎嘿?!大家都怕这个?索性就把“百鸟朝鸿”旗发扬光大,去哪儿之前先丢面小旗子吓唬人。把群众都吓跑了,他们俩就可以光明正大去吃吃喝喝了。啊哈哈!啊哈哈!多聪明。啊哼。

    “那……那‘飞鸿踏雪’……为什么这么叫你们?”苏瑶瑶嘴角在抽奖,眼角在抽奖,她觉得自己的脑神经都在抽筋!“飞鸿踏雪”是江湖最隐秘的神话,没想到这神话竟如此不堪?!

    “哼。我们兄弟做事,当然是滴水不漏。”林穹说道此处竟然沾沾自喜:“吃完偷完,肯定把现场打扫干净,谁都别想抓到把柄。要是抓住了把柄,岂不是被债主找上门了。哼。”

    “有一次去东村偷苞米,不小心露出本少爷的剑,被人认出是‘鬼凤凰’。幸亏林兄弟聪明,拿出‘百鸟朝鸿’旗给他们吓跑了。”

    “那群无知妇孺就以为‘飞鸿踏雪’和‘鬼凤凰’有关系,从此传出去了。”林穹摇摇头:“他们舌头长,一传十十传百事情都传得没谱了。”

    “所以说……”王中和勉强捂着胸口,他觉得自己要吐血身亡:“所以说……‘飞鸿踏雪’根本就没有这个人?!”

    “当然没有啊!”林穹、金翡翡异口同声道,说完俩人还嘿嘿一乐:“少年无知的往事都被你们翻出来了。哎呀呀,真不想承认。”

    +++++++++++

    +++++++++++

    自动发表系统出了问题+晚上回家才发现预定的三更完全没发出去。⊙﹏⊙b汗。故事这次真的要走向尾声了,如果速度正常,大概在8月前完结。本来预计在三个月-四个月时间完结,因为各种事情,最后拖成快八个月了,噗。这样的话,每个月五万字,也算勤劳啦。

正文 第211章 翡翠双华篇 鸿飞打滚者(20)

    江湖是个生产流言蜚语,盛产传说神话的地方。

    也许你只是个卖豆腐的,今儿走了狗屎运打趴了一个地痞。明儿就成了“豆腐小哥内力深厚,两块豆腐智斗恶棍,豆腐一出,血溅三尺”。

    “飞鸿踏雪”也是这样一个传说,一个江湖人口耳相传,越发神话出来的神棍传说。

    从前京城里有那么几个祸害,其中两个是祸害里的祸害。一个叫金翡翡,一个就是我们熟知的林穹。三岁看到大,他们俩从三岁起就开始骗小姑娘糖葫芦,五岁就敢往人家糖水摊里偷放盐,到了十六七岁的时候更是混账到吃喝赌抽,荒唐到没事找事搞出“飞鸿踏雪”这么一个角色来。两个人骗吃骗喝乐得自在,完全不顾全江湖人闻风散胆。

    苏瑶瑶算明白了,所谓江湖还真是出奇葩聚集的戏。传闻中的大侠小侠神侠神棍大偷小贼,个个都让人汗颜无语。她看看林穹,又看看金翡翡,这两个活宝果然从小就这么混账。

    唐陆寻在旁边听着,忽然皱了皱小眉毛:“我还没见过‘百鸟朝鸿’旗呢。”

    苏瑶瑶从兜里掏出一条手绢,丢到唐陆寻鼻梁上:“就是这东西。”

    唐陆寻抓起手绢,定金一看,眼泪扑扑簌簌就落了下来。

    “你怎么了?”这刺绣的手艺确实太差,苏瑶瑶觉得自己都不至于绣这么差。唐陆寻是唐门大少爷,莫非觉得这刺绣烂到人神共愤?

    “这是……这是我姐姐绣的。呜呜。”唐陆寻擦了擦眼泪,冲着满屋人咧嘴巴:“我姐姐!我姐姐绣的。”

    “你有几个姐姐啊?”

    “就一个,唐潇。”

    “哎?!”苏瑶瑶扭头看着金翡翡、林穹:“你们……”

    “不说实话?啊,苏兄弟你去哪儿了?我去找你啊。”王中和整整衣衫,咳了几声,作势要走。

    “哎!别别……”金翡翡伸手拽着王中和,深情款款道:“卖我们手绢的姑娘,确实就是唐潇。准确说……我们就是那么认识的。”

    ++++++++

    唐潇号称“潇湘夜雨”,她也确实是个美得像夜雨,美得幽深清凉,让你看一眼就心动。尤其她哭起来的时候,那真叫一个梨花带雨,每滴泪都落进你心坎里。外表是种骗人的东西,唐潇长了张标志美人脸,除了打打架架杀人下毒,琴棋书画女红样样不通。

    唐家大小姐如此没女人味,实在不像话。唐潇没办法,只好被逼着学刺绣,从绣手帕绣鸳鸯做起。接过横竖学不会,绣的鸳鸯是个四不像。在被全家族吐槽了四、五年后,唐潇终于忍无可忍,收拾了包袱离家出走。她跑到京城,立誓要混出个名堂。混出个名堂需要时间需要银子,唐潇很快花光了银子,没办法只得蹲在街边摆摊卖刺绣。唐大小姐的刺绣,那可真是惨不忍睹。好不容易有几个登徒浪子,看她漂亮想调戏调戏占便宜。唐潇一个瞪眼,顺手几个暴雨梨花针,送了他们进医馆。从此,再没人敢来买刺绣。

    林穹和金翡翡属于哪儿热闹去哪儿,哪儿没人敢去就去哪儿。他们俩蹦蹦跳跳跑到刺绣摊边,一眼就看好了这歪歪曲曲的手绢。俩人咧嘴一乐:“全包了,以后还有都卖给我们。”

    唐潇一听是感激涕零。谁说我绣的鸳鸯不好看?!谁说我的手绢没人要?!她不知道,这俩人买手绢纯粹因为太难看了,而且难看的有特点,难看的天字独一号,打着灯笼都找不着。这种鬼画符似的刺绣太有艺术感了!这俩活宝是一见倾心。

    从此,唐潇成了他二人固定的“手绢供应商”。直到有一天,唐潇发现自己的绣花手绢成了“百鸟朝鸿”旗。林穹和金翡翡笑眯眯来进货,迎面就遇到唐潇撒出“暴雨梨花针”:“你们两个混蛋!”

    就这样,唐潇遇见她人生中最缺德最铁的两个哥们。

正文 第212章 翡翠双华篇 昔年风又起(21)

    三年前的旧账突然被翻,苏千安有点坐立不安。他火速带人来抓金家兄妹,却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逃跑。

    第一次见面,苏千安就不喜欢林穹,尤其看见他和苏瑶瑶站在一起。潜意识里,苏千安就觉得这小子是个祸害是个敌人。三年前的“吏部尚书灭门案”,全天下都知道苏千安破了这案子,抓了真凶。但苏千安根本没见过这场惨案的幸存者——林穹。

    他带着众捕快冲出六安客栈,指挥众手下四散抓捕,自己却静悄悄走到僻静角落。对着阴影里的巷道口,叫了声:“哥。”

    冯凉带着笑意,从巷子里走出。他的笑容和苏千安很像,软软的温温的,看着没刺儿和蔼,其实是只潜藏的刺猬。你若是接近,越是触碰越会被软肉下的刺扎到头破血流。冯家的人都这德行,吃喝拉撒在笑,到死那刻都会笑。因为他们没办法哭,尤其在被人冤枉全家惨死的时候。哭又何用?不如笑吧。头掉了碗大的疤,十八年后又是条好汉。冯家的人爱笑,做鬼了也要去你家门口笑上七七四十九天,直到黑白无常拘了他们的鬼魂去轮回投胎!

    ———————————

    苏瑶瑶忽然想起来什么:“我表哥没见过你?”

    “见过我,来客栈见过。”林穹觉得运气好好!苏瑶瑶听完一切居然没动手打她。林穹可不知道,苏瑶瑶那是强忍住恨意才没动手。不仅是苏瑶瑶,满屋子人都恨不能打他!顺儿没想动手,因为他被捆了手脚,不然他第一个想冲上去打死林穹。

    “三年前,他没见过你?”

    苏瑶瑶这么一问,王中和也想起什么似的:“三年前,苏千安负责侦破‘吏部尚书灭门案’,他应该会找你打听案情,指认凶手吧。”

    “没啊。三年前我根本没见过苏千安,凶手也不是我指认的,说了多少次,我什么都不知道。”林穹摇着脑袋,眼睛瞄着唐陆寻:“你姐姐的事跟我没关系,干嘛冤枉我。”

    不应该。林穹是当年惨案的唯一证人,为何表哥不找他指认凶手?莫非真凶不是唐潇,她真的是替死鬼?

    “我什么都不知道。”林穹楚楚可怜看着众人:“我听说有很多好吃的,还有金货可以看,因为好奇才过去。我到的时候,他们都死光了。”

    “对。”金翡翡脱口而出一个“对”字,王中和立刻接话道:“你怎么知道?我记得那天……是我们两家人聚会的日子。你每次聚会都去,就是为了来吐槽我。唯独那次没出现,听说是病了。后来我娘还逼着我去探病。我当时还说你生龙活虎,完全没病。难不成……你去了吏部尚书的府邸?”王中和话音未落,众人都暗暗点头瞅着他。王中和被这一道道鄙夷眼神看得胆寒:“我……你们看什么看。”

    “没有。本少爷就是生病在家,没出门。”金翡翡一扬脖子,大有“不信就砍死我啊,来啊来啊”的架势。

    金翠翠在旁边歪着脑袋,很认真地听着谈话,忽然吵嚷起来:“你居然连我都骗?!”

    “你说什么呢。”

    “原来你去了吏部尚书府,好啊。你居然骗我!”金翠翠发作起来还真是惊天动地:“我还央求你带我吏部尚书府看看,听说那天宴席还有西域女子作陪。我想看西域美女。你不让我看,说没什么可看的。想不到你一个人偷偷去看了!”

    “胡说!”

    “混蛋!”金翠翠一伸胳膊,迎面就是一巴掌,只听得一声凶残的“啪嚓”,金翡翡脑门上出现一个手掌印:“你这个骗子!果然男人没一个好东西!哥哥我居然相信了你这么多年!”

    “我不是去看西域美女的啊!”金翡翡慌了手脚,他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妹妹讨厌他。作为一个称职妹控,哪怕辜负全天下也万万不能惹妹妹不高兴。旁人看不明白这对兄妹闹哪出,王中和可一清二楚:金翠翠从小就讨厌男人,唯独和金翡翡亲密。金翡翡嘛,却是不像其他男人,喜欢喝酒喜欢美女喜欢讲粗口。男人这些普通爱好无法满足金翡翡。金翡翡只有两个爱好:吃、捉弄人。偏偏这两条都是金翠翠喜欢的。

    “骗了我这么多年!”金翠翠气得是声泪俱下。原以为哥哥好,原来所偶臭男人都乌鸦一般黑!抛弃自己,就是为了看西域美女!那些碧眼黄毛的妞儿有什么好!浑身毛茸茸,皮肤白惨惨。说起话来咕嘟咕嘟一串串的,听都听不懂。

    “我……我没去看美女!”金翡翡慌张之中难免口吐真言:“我跟人约好了。”

    “你跟人约好了去看美女?!”

    “我……我跟人约好了去……去打劫。”金翡翡叹气道:“这都是实话,我们是想劫走那批不义之财救济百姓。

正文 第213章 翡翠双华篇 金兰盟约日(22)

    当“鬼凤凰”、“火流星”、“催命判”、“潇湘雨”一见如故,决议组成团伙时。金翡翡也曾邀约过林穹:“兄弟,一起来吧。”这四个人坐在茶亭里面,一人面前一杯茶,苦思冥想自己未来的名头。混江湖要有个名号,名号够响亮才能被人记得。有些人的名号是别人送的,但是送的名号不一定好听。反正咱们未来也是当大侠的,何不给自己想个好听的名号,这就叫“师出有名”。金翡翡、唐潇倒是不怕人,光明磊落有什么怕的?金家有头有脸,唐门声名显赫,就算说他俩是土匪强盗也没人信。至于那两位可就畏首畏尾了,一个戴着斗笠,一个蒙着面罩,横竖不肯露出真面目。

    阎江,那时候还不叫“催命判”。只是半个算命神棍,面前摆着十本算命书,翻来覆去地在从里面扒拉好听的字儿。名号这种东西一定要响亮,要吓唬人,要故弄玄虚先声夺人。五月的天气可真热,阎江带了个斗笠汗流浃背也不肯摘。他倒不是怕被人看了嘴脸,只是觉得要神秘要够派头。事实证明,他的真面目直到最后金翡翡、唐潇都么见过。

    唐潇倒是很淡定,“潇湘雨”这三字儿她早就想好了。潇湘妃子哭起来好看,她唐潇哭起来也潇湘妃子还好看。至于冯凉,还不忘捧着四书五经看。马上就是科举年,他可不能放松了读书时间。再说了,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冯凉读书需要安静,他偏偏不得安静。这茶亭很简陋,郊外一个破茅草棚子。这四个人坐在里头,旁边一个店小二站得远远的倒是不吵人。只是头顶,太吵了。有人在屋顶“咯吱咯吱”啃芝麻烧饼,那芝麻小雨似的往下掉。

    冯凉没见到人,只听说是唐潇和金翡翡的朋友。

    “兄弟你不一起来吗?”金翡翡探出脑袋,不忘用手挡住从天而降的芝麻雨。

    “不来。不好玩。你们是坏人是贼。”

    “我们劫富济贫。”

    “那你们也是贼。”林穹一翻白眼,只顾躺在屋顶啃烧饼。什么正义啊,国家啊,这些大道理要饭的都会说,当贼谁不会?以贼治贼,到头来天下一窝子贼,何来的贼大贼小?这种话林穹当然不会想,他只是觉得麻烦。平时骗吃骗喝不挺好玩的嘛。装什么江湖大侠,几岁了还学女孩子玩过家家。

    冯凉觉得这声音有点耳熟,好像前两天那个连累自己打架的小王八蛋。没错,就是那个偷看姑娘洗澡,最后引火烧身害得自己去打架的小混蛋。不能吧。冯凉摇摇头,肯定是自己听错了。唐潇、金翡翡说了:我们这个朋友出身名门。哪个皇亲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