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l鸣)笑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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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鸣)笑忘书-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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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凌城北500里便是雪境,今年雪境可是有大灾!”嘿嘿一笑,犬冢牙忽然说起了雪境城的状况。  
哎?这雪境有灾与他们有什麽关系?愣愣的看著犬冢牙,鸣人佐助均不明白他现在忽然说这有何用意。  
“夏凌与雪境属同郡,这郡上知州前几日才发了公告,要求富户捐赠……”话说到此,犬冢牙便顿住了,露出一抹带点得意的笑,他依靠在椅子上,等待其他人的反应。  
捐赠?与佐助颇为古怪的对望了一眼,鸣人有点无奈道,“这……方法倒是不错,可是赚了银两不免都给了知州大人去啊。”  
梵天圣女听了忍不住笑道,“你这贼小子,莫不是赶路赶得傻了?”  
“哎?”抓抓头,再望望佐助,发现他也如自己般一头雾水,鸣人索性赖皮道,“这傻都傻了,好姐姐就莫要难为我们了吧?”  
早料得鸣人佐助弄不明白那衙门中事,这梵天圣女白了鸣人一眼又免费送了他二人一抹甜笑,就著犬冢牙之前的话,开始具体解释这换银子的方法。  
天差不多全暗下来时,鸣人才从床上爬起来,套上衣服又点了灯。之前的“换银子大会”结束後,圣女和犬冢牙赶著做好换钱准备都很快离去,他和佐助却因赶路劳累而在清远客栈选了房间倒头便睡,直到这刻才醒。  
然而稍微喝了水精神一下,鸣人却蓦地发现房间里和平时有些不同……倒也不是说他对这客栈有多熟悉,而是,这房中少了个人……“佐助?”四下里望望,发现这人确实不在,他不由得露出一丝惊讶,这惯了醒来就看见某人,现下突然失了目标,他竟有些不适应。  
四下张望了下,也没有什麽留言纸张,鸣人便当佐助只是稍微出去一会而已,然,过了差不多近半个时辰仍不见人回来时,他便有些等不住了,这家夥到底到哪里去了!在心底暗暗碎碎念了一句,他招来夥计询问,却发现也没有口信留下,而且那夥计甚至不知佐助出得门去,这可真是奇了。  
眼见再等下去时间越来越晚,快该到了自己该办事的时候,鸣人不禁心中暗想:算了吧,佐助功夫那麽厉害,想有人算计他也难,料想是有急事出去了。自己虽然没问过,但佐助显是出身高贵之人,和自己这山野小子不同,若他也像鹿丸那样,家族势力庞大,有个什麽分舵、生意的夏凌城也不是不可能,自己就这麽胡乱找他去,多是给他徒增麻烦。嘿,自己这当主人的,怎麽能这般不通情理,何况……若他真是名门大家,自己还可趁机多摸他点财宝来,哇哢哢,自己可真是聪明。  
想到这,鸣人很快心情大好,一边清点著自己呆会要用的行头,一边盘算著如何对佐助旁敲侧击,好找出他家“洗劫”一番。  
听著外面的更鼓声,再计算过自己的脚程,鸣人晓得出发的时间终於到了,将自己的看家宝贝之一小心的收到衣底,再贴上面具,将头包裹得只剩两眼,脱掉掩人耳目的外套,露出一身墨色夜行衣,才吹熄了蜡烛,开门的当儿,佐助回来了。  
乍开门时见到,不仅鸣人,连佐助都被吓了一跳,“你怎麽才回来。”一把扯了佐助进屋重又关上门,鸣人低声的怨道。  
动了动嘴唇,佐助居然没有回答出鸣人的问题。  
就著外面的星光月色,鸣人打量了佐助一番,发现他果然未受伤,心下对他可能与鹿丸差不多来头的推测更确定了几分,拉下面罩,他轻声笑道:“不便说就算了,反正来日方长,嘻~”语毕了,想到以前师傅安慰人的方式,他想了想,又在佐助脸上香了一口,感觉到那一瞬间佐助连身子都稍微颤了一下,他更是大觉有成就感。  
似乎不想与鸣人争辩,轻叹了一口气,佐助将他拉在怀里抱著,才问:“你几时醒的?”  
“傍晚就醒了。”  
“这麽早?”微微扬起了声调,佐助显然对此颇为吃惊。  
“哼!你也太小看我啦!只是些许劳累有什麽打紧?你还不是比我醒的更早。”  
“那怎相同……”话说了一半,佐助顿了顿,“是了,今晚的行动,我和你一起去。”  
“不必了,我只是去对那碧宇山庄老大使上……一手十八摸。”说著,鸣人已然笑开。  
“什麽十八摸!”对著鸣人脸颊拧了一把,佐助道,“满口污言秽语!”不过话虽如此,他却也禁不住轻轻发笑,其实,鸣人要做的事情自己去了也没什麽帮助,只是……不放心罢了,从怀里拿出一只烟火塞在鸣人手里,他又道,“若有意外,立刻放烟火,我马上去找你。”  
“嗯,知道了。”收好了烟火,鸣人再要出门,却被佐助一把拉住,温润的唇压下,直吻得鸣人晕头转向,才放了手,把他送出门去。  
一路无阻,鸣人很快到了庄门外,听得周围无人,他转眼已如灵猫没入了庄内。之前为救佐助和梵天圣女,他早进过一次碧宇山庄,那时他便把这偌大的个山庄摸了个清楚,为的是以後来慢慢算计宝贝,这刻再来自然是熟门熟路。  
经过上次自己的救人,这山庄里的护卫增加了不少,保护做得严了很多,当然了,这在鸣人看来,倒也不难,不过这碧宇山庄的排场可真不得了,比之日向家那次宝贝展,怕是也不遑多让。  
绕过几起侍卫,再七扭八拐一番,鸣人很快摸到了碧宇山庄庄主的寝室,借著手上的银丝,他倒钩在屋檐上,再取出一件壶形的小罐,将小罐上那条极细的管子顺著窗缝伸了进去,然後,他腾出一只手,微微用了一点暗劲拧动小罐底盘,原来竟一道机关。  
嘿,自己这看家宝贝最是无色无味,更妙的是就算那人武功极致,听得见自己的声音,闭住了呼吸,这东西也会顺著皮肤渗进去,管他多是高手,也照样要著了自己的道,任由自己给他来个十八摸。当然啦,出这种手段,总不是光彩的事,虽说贼本来就与什麽光明正大毛关系没有,但他要做的可是天下第一的贼,要不是这次事情确需做得巧妙,平日里他才不屑用这种手段哩!  
将小罐贴在窗上,鸣人坐到廊道的衡量上,悠闲得晃著双脚,只等著迷香效果却发挥出来。再等了一会,看著底下又走了两拨侍卫过去,却无一人往上看,鸣人不由得暗自好笑,心道,就你请的这群白痴侍卫也算看护院子?真是活该你被老子十八摸!  
计算著时间差不多了,鸣人翻身下去,用薄铁下了里面的门闩,轻手轻脚溜了进去。不敢开火折子,鸣人从怀里取出了几颗夜明珠,这珠子虽然光亮,但却颜色柔和浅淡,并不易被人发觉,走到床前,鸣人慢慢伸出手,向床上一探,竟抓了个空,他不由得微微惊讶,这房间竟是没人的?不可能啊,看守卫的布置,那庄主就是该在这处的。  
拿起珠子,往房间里环照一圈,再照到窗口时,鸣人登时惊出一身的冷汗,幸好自己使得是自家的看门宝贝,这,这劳什子碧宇山庄庄主实在可怕,看他软到的位置竟是窗下,想来,他已发觉了自己,只不过没料到自己天华山特产恁地的厉害,不然只怕自己现在就要反遭他算计了!  
再不敢多耽误,按照之前的定计,将那碧宇山庄庄主,全身上下摸遍,又再仔细记清了他手脸的细节。鸣人才打扫战场溜出房间,拔了迷香,由碧宇山庄潜走。  
初(上)──《笑忘书》番外(角飞)  
角都一直自认记忆不太坏,所以,当年的事,他亦非是忘记,只是甚少忆起而已。  
“哟,想杀我啊?那你杀啊你杀啊!”那摸走了他钱袋的小鬼,约略只有十二三岁,却那般狂妄的扬著下巴,任由他把锋利的兵器在自己身上反复刺了又刺,然後一脸若无其事的继续啃著那用他银子买来的鲜肉包子。  
被他刺了那麽多致命伤仍不死……“玥隐一族的?”他皱皱眉,真麻烦,那一族的人可不是好相与的。  
“谁是那种妖怪啊?我乃邪仙门徒,阎王老子玉皇大帝也得让我三分!”说著全不著边际的话,那一瞬间,少年似乎连他那一头古怪的银发都跟著散发出了,在角都看来傻里傻气的得意。  
“嘁!”算了,反正他才赚了大把的银票当赏金,今日心情尚好,倒也不多在乎之前口袋里那几两碎银子,只不过……倏地以一个少年无法跟上的手法夺回了钱袋,他习惯性地掂了掂银子的重量。。全给了这个小子,还真是相当舍不得!没办法,谁叫这天下间,他千不爱,万不爱,唯独爱钱来哉?  
“啊?被抢回去了。”撇了眼钱袋,少年挑挑眉,也不见有多失望,“大叔,再帮我买三个肉包子,我还没吃饱。”  
……如此大言不惭的言语,他竟也说得天经地义,倒活像他欠了他的,“我迟早杀了你!”一把揪住少年的衣领,角都冷冷的视线直接落在少年脸上──细看之下,这小鬼长得似乎还不坏。  
“那你便继续杀,莫要客气。”任由角都抓著衣领,少年撇撇嘴,全不在意。  
哼,他倒会利用自己不死的天赋本钱,只可惜小鬼到底是小鬼……猜不到他对能赚钱的东西,绝无忍心毁去的道理。勾起一抹冷笑,角都意外大方的买了十个鲜肉包子给少年。却只换得少年颇为不屑的一句,“我就要三个,若吃得太饱便是违背了邪仙的养生之道!而且……”  
大把碎碎念的话还在继续,直烦得角都想干脆把他剁了,也好让自己看看,成了肉酱,这小鬼还怎生活法!然,这也不过是随便动动的念头,只要想到把这小鬼拿去换钱肯定不少赚,角都所有的火气都难以烧得旺盛,“爱吃不吃。”丢了一句话过去,他把包子塞给少年,顺手捉了少年的後衣领,拖著便走。  
“他妈的,快放手,老子透不过气了,哎哟哟,老子的鞋子啊……混蛋,王八蛋,老子……”  
一回手,他点在那少年哑穴上,看来,这想天下太平,在他来说倒也不难。任凭少年恁地挣扎,他偏是不放手,兴高采烈,仿佛得了什麽宝贝似的,一边想著如何处理手中小鬼的伤势,一边想著该把他如何卖了出去。说到底,能赚银子的事,他做得不少,可这贩卖人口,却仍是头一遭。  
晚些时候,角都把少年带回自己暂时落脚的住处。也不理少年那毫无威力的拳打脚踢,他直接把他扔进了後院的水塘。  
“洗净了再上来。”  
那水塘著实不小,差不多占满了整个後院,内里是依泉眼而建的活水,水质虽清,却冷得紧。即便是夏日里,以此洗澡也凉了些,何况此时已至秋初,水又更了冷几分。所以,乍一进去,那少年立时激灵灵打了个寒战,开口想骂,却发现自己仍出不得声。怒瞪著岸上对他发号施令的角都,他直恨得七窍生烟,却是无可奈何──技不如人,他怨得谁来。  
不过这冷也冷了,冻也冻了,除去那碍眼的混蛋,虽说这季节不对,但来个温度高点的冬泳也还不错,小孩子心性没许多计算,索性脱掉衣服,少年很快在池塘里玩了个不亦乐乎。  
直到那岸上的人等得不耐烦了,直接丢了干净衣服在岸边的石桌上,吼他“小鬼,上来!”他才不甘不愿的爬上岸,并忽地一拳招呼过去,“什麽小鬼小鬼的?老子叫飞段!”没想到这话真说出来了,他微微惊讶又旋即释然,哑穴开了,嘿!还是能说话好啊。抱著好不容易砸著角都的拳头,他咧嘴笑得拽七拽八。  
他管他叫什麽呢!卖了还不都一样是银子?连眉毛都没动一下,角都看著少年光裸的上身,确定著他的伤势……难怪这小鬼全不在乎的任他杀来砍去,那一身的愈合速度实在惊人,只是两个多时辰,自己给他的那贯穿伤,便已不再淌血了。这倒省了他的金创药钱,指指衣物,他道:“换上。”  
初(中)──《笑忘书》番外(角飞)  
撇撇嘴,这次少年倒也没抱怨什麽,乖乖的套了衣服。想来,那麽光溜溜的站著,到底是有些凉的。不过,只片刻,角都便不那麽确定这原因了。  
那自称是飞段的少年,衣服确是穿了,无错,却穿得极草,尚算勉强能看的长裤,也只是随便卡在腰胯处,上身更是连亵衣也未著,便挂了外套,末了竟还只绑了个松散得极不像话的衣带,任凭那胸口的雪白混著淡淡的刀剑红印延伸到腰身……  
这小鬼,根本天生是该被卖去烟花地的命吧?!瞅著刚才还对自己粗口连篇的少年,此刻却一脸享受,肢体放荡的依在石桌椅子上,角都不由得扬了眉──省钱之余还能省去口舌之灾,这趟生意值了!  
安安稳稳的给了少年晚饭和住处,在少年仿佛忽然看见大好人的眼睛里看到自己的影子,他居然也不能免俗的有那麽一点得意──赚钱的生意做久了,人头也卖得多了,偶然享受了次卖活物的乐趣,却被商品感激了一把,真是新鲜体验,看来再多骗几次人也不打紧。  
第二天,角都直接带著少年去妓院的贩卖口。见了里面的老鸨,也不避讳,他瞥了眼身边仍在喝茶的飞段,开口便问:“这小鬼什麽价钱?”  
那鸨母,看了眼角都,只听他问话,便知是个新手。心中不免有些得意,这压低价格看来定是没问题啦!然而,当她转了视线看清楚飞段的一刻,却是大惊,“哎呦喂!我的爷啊!他竟是个杂种?”  
这算怎的说话?!拧了拧眉,角都眸子立刻透出一道凌厉的森寒。  
“妈的,杂种怎了?老子不知活得比你们这些短命鬼洒脱多少!”说著,少年瞪著老鸨,又习惯的仰起了下巴,狂妄得什麽似的,一派目中无人。  
“哎哟!您看我这嘴,一见到贵客就不好用了。”赔了个笑脸给角都,那老鸨却对少年的话仿若未闻,商品就是商品,管他说得什麽来,“不过,您这货确是身份特殊,这等白发和眉眼色彩,分明是外族和中原人诞下的小孩,我那小店是万万不敢买的!”  
“为何?”占了快半条街的妓院也敢说小店?她倒来说说如何才算大了吧?  
“看这爷,也是道上混的,我也不瞒您,混族身价在黑市上甚高,就算把小店卖了,我亦出不起价钱!何况,要把混族收入园子,没点背景和实力出不了几天便得遭洗劫,所以,便是再中意的货色,我也不敢买呀!”  
嘁!拿著宝贝偏是不能出手,等若不是宝贝!远不及卖人头来得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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