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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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机-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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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你们的家人一定都很担心吧。”

杨谋摇摇头安慰道:“你不是也一样吗?你现在想家吗?想爸爸妈妈吗?”

“我啊——从小就没有了父母。”

她刚刚说完这句话,飞驰的中巴车猛然抖了一下,钱莫争几乎撞到了挡风玻璃。童建国尴尬地说了声“对不起”,紧握方向盘放慢了车速。

玉灵顾影自怜地看着车窗,玻璃上的灰尘让她的脸异常模糊,就像那混沌不清的过去:“是村里的一个老人把我领养大的,他没有自己的田地,也没钱送我去上学。幸亏有个心地善良的老华侨,教我学会了中文。十八岁那年我到清迈打工,因为汉语说得很好,才被旅行社看中做了导游。”

“啊,真像《边城》里的翠翠。”

杨谋已经听得入了神,每个人都有各自不同的人生,却在这个特殊的时空相遇了。

“翠翠是谁?”

“对,你肯定没看过沈从文的小说。”

别说是远在泰国的玉灵,就连中国农村的孩子,能知道沈从文和翠翠的又有多少呢?杨谋不禁苦笑了一下,转过头却见到了成立的脸。

这张憔悴的脸令人恐惧,双眼无神地朝着车窗外,面色蜡黄嘴唇干裂,几乎要和童建国差不多老了。杨谋记得在浦东机场出发时,成立还是西装革履神采奕奕,一副春风得意的企业家形象,如今却简直是换了一个人。

车子已经开到街心花园了,右转向城市东北侧前进。突然,前方街道上蹿出一个黑色的家伙,童建国赶忙急刹车停下,钱莫争又差点撞中了脑袋。

包括失魂落魄的成立在内,车上的五个人都睁大了眼睛——在清冷无人的马路上,站着一条巨大的狼狗。

突如其来的德国黑背,体形矫健血统纯正,是最血气方刚的年龄,双目如炬在盯着中巴车,利齿间伸出血红的舌头。

狼狗镇定自若地站在马路最中间,它的双目对着车子正中,距离不会超过十米。

他们都是第一次见到这条狼狗,全被它的气势震慑住了,仿佛正面对一头威严的狮子。

车与狗,对峙了十秒钟后,它猛然高声吠了起来。

嚎叫声穿过寂静的街道,冲击波透过车窗玻璃,撞击着五个人的隔膜。童建国感到底盘和四个车轮都在颤抖,挡风玻璃几乎要震碎了,半个城市在狼狗脚下战栗!

“昨天半夜,在楼下狂叫的就是这条狗吧?”

杨谋不会忘记这让他后半夜失眠的犬吠声,断定就是眼前这条狗发出的。原来它昨晚就盯上他们了,是为了救那神秘女孩?还是旅行团入侵了它的领地?唯一能肯定的是,这条狼狗异常凶猛,绝对不能惹怒了它,否则小命难保。

“没错,就是它!”钱莫争拿出照相机来抓拍了几张,“开过去!”

“什么?”

童建国手心里全是汗,他在战场上杀过许多人,也对付过不少残忍的敌人,这次面对一条狗却害怕了。

“我说把车开过去。”

“那会撞到它的。”

“对,就从这条狼狗的身上开过去,撞死它!”钱莫争的眼睛也变得通红,心跳剧烈地加快,“你不明白吗?这条狗是我们的巨大威胁,现在正好是消灭它的机会,否则我们随时会遭遇危险!”

“你?”

钱莫争看着在车前的狼狗大吼道:“还磨蹭什么?是人命还是狗命重要?你以为我很残忍吗?我拍过很多野生动物,我为保护藏羚羊差点死在盗猎者枪下。我也非常喜欢德国黑背,但现在是关键时刻,必须要下定决心!”

狼狗的嚎叫已经停止,它收起两条后腿,居然就坐在马路中间。

童建国知道无法反驳钱莫争,但双脚不停地颤抖。他深呼吸了一口气,心底轻轻念了声:“对不起了黑背,等我们逃出去以后,再给你烧点纸钱纸骨头吧。”

终于,他踩下了油门。

中巴车轰鸣起来,缓缓向马路中间开去。童建国突然把头伸出车窗,对着狼狗大叫道:“你快点闪开啊!”

然而,它居然如雕塑般坐在原地,只有它强健胸膛的起伏,证明它是个活着的野兽。

车子离狼狗只有五米了,它依然丝毫都不惧怕,仍保持坐地姿势,冷酷地盯着驾驶座里的人。幸亏童建国曾身经百战,任何凶险的场面都见过,要换作普通人早被吓死了。

轮子又向前滚了两圈,车头几乎要压到狼狗了。中巴上所有人都捏紧了拳头,钱莫争把头伸出车窗看着,童建国额头满是冷汗,杨谋连DV都忘记开了,成立的牙齿也打着哆嗦。

唯独勇敢的狼狗岿然不动。

这时玉灵闭上眼睛,几乎流着眼泪哀求道:“不!请不要!”

童建国打了个冷战,双手似乎已不受大脑控制,下意识地转动了方向盘。

就在狼狗跟前不到一米处,车头已转换方向。

但车子的距离实在太近了,右前灯从它左边肩膀擦身而过——几根狗毛被擦了下来,狼狗幸运地安然无恙。

中巴车已从它身边开过了,童建国的后背心已完全湿透。反光镜里那条狗依然坐着,似乎屁股已在地上生根。

玉灵重新睁开眼睛,回头看到了那条狼狗,终于长出了一口气,念了几句泰国话的经文,这是她从小跟村寨的和尚学的。

钱莫争面色铁青地呆坐道:“也许,它命不该绝吧。”

杨谋这才想到DV拍摄,当他把头探出车窗,将镜头对准车后的狼狗时,却发现这家伙已站了起来,向中巴车方向狂奔而来。

“它来了!”

随着这一声惊呼,童建国也从反光镜里看到了,那狼狗奔起来快得惊人,眼看就要追上他们了。

钱莫争也大叫起来:“快!快点开!”

童建国猛踩油门要加快车速,发动机却传来一阵怪叫,车子居然就此熄火了。他又手忙脚乱地重新发动,但火却再也点不起来。中巴停在原地不动,而狼狗已经要扑上来了。

糟糕!这破车早不坏晚不坏,偏偏在这要命的关头坏了!

再回头看那条狼狗,竟已扑在了中巴车门上。粗大的爪子打向玻璃,很快打开几道裂缝。

车上的五个人都惊惶失措,仿佛整个车厢都随狼狗而晃动。钱莫争愤怒地喊道:“后悔了吧?刚才要是撞死这畜牲就好了!”

童建国无暇和他争吵,回头对大家说:“不要惊慌,保持镇定,它不会冲上来的。”

话音未落,车门的玻璃已经粉碎了,狼狗脑袋钻了进来,眼看就要冲上车来。

玉灵已吓得哭喊起来,杨谋的DV差点掉在地上,就连钱莫争都束手无策了。

冷静……冷静……童建国不断在心里告诫着自己,一车人的性命都掌握在他手上,万一有个疏忽就全都完蛋了。

突然,他打开驾驶座的车门,跳下车绕到狼狗身后,大喝一声道:“喂,有种就冲我来!”

狼狗仿佛能听懂人话,兀地从车里钻出来,转身狠狠地盯着童建国。

车里的人们这才明白,童建国是以自己作为诱饵,来转移狼狗的注意力,以便大家趁机逃生。

钱莫争对后面的三个人说:“赶快从驾驶座车门下去,逃得越远越好!”

成立第一个跳下了车,随即是杨谋和玉灵,三个人发疯似的冲过马路,跑进对面一条深深的小巷。

最后一个下车的是钱莫争,但他并未随前面三个人逃跑,而是回到了童建国身边。

“混蛋,你怎么还没走!”

童建国猛推了钱莫争一把,钱莫争毫不示弱地回答:“让你一个人留下来,那我还是男人吗?”

“白痴!”童建国又骂了他一句,此刻狼狗的注意力全在他身上,其他三人早就逃得无影无踪了,“你以为我真想和这家伙拼命吗?现在我数三下——”

“干什么?”

“一……二……三……快跑!”

童建国扭头钻进路边另一条小巷,亏得钱莫争反应机敏,数三下时已有了心理准备,也紧跟他钻了进去。

狼狗似乎还没反应过来,转眼间五个人已跑得精光。但钱莫争留下的味道最重,狼狗循着他的脚步,飞快地追赶上来。

钱莫争长发披散,双腿飞奔着追上童建国。身后响起狼狗的狂吠声,估计不会超过十米远。

一个五十七岁,一个四十岁,两个男人毕竟不是年轻小伙子了。当他们冲出小巷时,狼狗的脚步已越来越近。

他们慌不择路地穿过一条狭窄街道,跑进对面一幢未完工的楼房。看起来已结构封顶了,但裸露的钢筋与灰灰的水泥,以及满地的建筑材料,都让人望而却步。

童建国和钱莫争跑上没有栏杆的楼梯,没想到狼狗也跟着爬楼梯上来了。两人只能继续往上爬,直逃到大楼的最顶层——四楼。

到处都是水泥和灰尘,整层楼面是个空旷的大厅,只有承重墙和柱子竖立着。狼狗冲上四楼时,身上的黑毛已变成了灰色,但双目仍犀利有神。

童建国和钱莫争屏住呼吸,缓缓倒退几步,到最外面的阳台上,身后就是水泥栏杆——他们已无路可退。

钱莫争回头看了看下面,四楼跳下去有八九米高,不是终生残疾就是粉碎性骨折。

那灰色的巨大怪物,正对着他们两人虎视眈眈。

它一步步在靠近,舌头伸出了牙齿间——童建国的手指是按在裤兜上,用食指和中指反复敲打,居然还有如鼓点般的节奏。

“怎么办?”

钱莫争也束手无策了,刚才他让童建国开车去撞狼狗,或许已经被狼狗听到了,现在它是要来报复了吧?

童建国却面无表情,他在裤兜里摸了好一会儿,手臂似乎僵硬住了。

狼狗距离他们不到两米了,只要跳起来就能咬到喉咙。

“妈的!你在干什么啊?”

当钱莫争陷于绝望之时,童建国突然将手从口袋掏出,手掌里多了个黑色的家伙。

一把手枪。

黑色的枪管发出金属的光泽,手指已经搭在了扳机上,枪口正对着身前的狼狗。

“你?”

钱莫争完全没有料到,童建国居然掏出了一把手枪!

十秒钟后,他打开了手枪的保险。

第十章 南明武士



下午,一点半。

当童建国的枪口对准狼狗时,叶萧和他的第二小组,正在南明城的另一端遛达。

依然是上午走过的路,但不再从城市西南缘上山了。四人穿过荼蘼花园的街道,继续向城市深处探索,一路都留下了标记。孙子楚照例和两个女生吹牛——从湄公河的内陆考古探险,到外星人创造了古印度文明……

叶萧从出发就心事重重。半小时前离开大本营时,他关照顶顶带着“无名女孩”回五楼去。沉默半天的女孩却突然说:“不,我不想去五楼。”

“不要任性!”

顶顶像姐姐教训妹妹似的,搂着女孩的肩膀就往外走。而这二十岁的柔弱女孩,竟大力反抗起来,几乎将顶顶推倒在地。

“你怎么了?”叶萧牢牢抓住她的手,让女孩一时动弹不得,又轻声在她耳边说,“听我的话,跟她上去吧。”

女孩蹙着娥眉摇头,眼神里写满幽怨,仿佛刚被人欺负过。她看了看屋里的黄宛然母女,低声说:“不,我就想留在这里,有许多人可以陪着我。”

顶顶叹了一声:“别说傻话了,在楼上更安全,而且我也一样陪着你。”

“等一等——”叶萧打断了顶顶的话,他看着女孩的眼睛问,“你想让更多的人陪你?”

女孩楚楚动人地点了点头:“是的。”

“因为你很孤独?是吗?”

她不得不再次点头。

“你对孤独感到恐惧?”叶萧不依不饶地逼问,“而你已孤独太久,所以也恐惧我们?”

女孩第三次点头:“是的。”

这眼神这声音都让叶萧难以说“不”,尽管知道该让她去五楼,但他的心肠终究太软,缓缓后退了半步说:“好吧,你留在二楼。”

“不行!”顶顶仍坚持已见,“在这里不安全,她必须跟我上五楼。”

“算了,她不过是个弱女子,你也可以留在这看守她。”

叶萧不想再和顶顶争论,孙子楚、林君如和伊莲娜都在楼下等他。他快步跑出房门,将“无名女孩”留给了大本营。

不知此刻她在干什么?和其他人说了些什么?也许晚上会问出更多的线索。

这时走到一条大路上,几乎是全城最宽的街道,两边种植着高大的树木,后面多是深宅大院。有块路牌标着“朱雀大街”,孙子楚翻出南明地图,仔细对照地图上的路名,果然地城市中心发现了这条路。

地图显示这条大路从西向东,几乎横穿了南明市中心。此刻他们在路的西段,折向东走便是全城中心点。

“朱雀大街——是唐朝京城长安最有名的一条大路,也是当时全世界最著名的街道。不过,长安城的朱雀大街是南北方向的,但这条街却是东西方向。”

伊莲娜打断了孙子楚的啰嗦:“管他东西南北,只要找到路就行了!”

“对,我们已经来这里两天了,还没到过这城市的心脏呢!”孙子楚收起地图,跃跃欲试地跑到马路中间,向身后的林君如喊道:“快点啊!”

“真像凯达格兰大道啊。”

林君如怔怔地看着四周,就连围绕城市的山峦也酷似台北。

倒是伊莲娜快跑到了前头,显然她的好奇心更为急切。叶萧也走到大道中央,往日脚下应该车流如织,根本容不得行人吧。

四人往前走了数百米,前方左侧出现大片空地,右侧全是绿色树木,大路从空地与树木之间穿过。

“GOD,是个广场!”

伊莲娜第一个叫起来,在一排高大的行道树后,是个能容纳上万人的广场。

没错!一个宽阔的广场在他们面前展开。

仿佛天空也高了许多,乌云即将从头顶散去。进入空城的这两天来,到处都是密集的街道和小巷,让人感觉压抑,突然来到这巨大的广场,心情都豁然开朗了许多。

然而,当他们看到广场的正面时,四个人的心都被震住了。

几百米开外的正面,是一座中国式庑殿顶的建筑——竟有几分像北京故宫的太和殿,特别是那雄伟的金色屋顶。大殿建在两排高高的台阶上,站在广场只能吃力地抬头仰望,仿佛古代臣子跪在太和门内,等待至高无上的皇帝的召见。

叶萧又向前跨了一步,才确认脚下不是故宫的石板,而是沥青铺成的广场。

广场西侧是栋现代化楼房,用玻璃幕墙包裹起来。它坐落在宫殿内侧,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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