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柝声-隐藏的玛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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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柝声-隐藏的玛那- 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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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在一起”、“配在一起”,所以可以译作“交通”,意即“将属灵的事交通给属灵的人”。)
把这一段圣经读一下,我们就可以看出灵和圣经有什么关系。保罗在这里都是讲到圣灵启示的话、圣灵指教的话、圣灵智慧的话——不是人智慧的话。人智慧的话是什么呢?人眼睛所看见的,耳朵所听见的,心所想到的,这都是人的话。保罗在这里给我们看见,他的启示是从哪里来的呢?他的启示是从圣灵来的,因为只有圣灵知道神的事。这个圣灵的启示,人怎么能知道呢?他说,人必须有神的灵——像我们刚才在约翰福音所看见的一样一式。他说,除了神的灵,没有人知道神的事。所以没有神的灵,就不能知道这些事。他说:我们讲这些话,我们讲这些事,不是用高言大智,不是用人的智慧所指教的言语,乃是用圣灵指教的言语,将属灵的事交通与属灵的人。
保罗在这里是说属灵的事只能交通给属灵的人。有的人不能交通给他,不能调和到他身上去。十四节:“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属灵的事,属血气的人不只不领会,“反倒以为愚拙”,以为我们信耶稣的人笨得很;属血气的人不只不知道,“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这句话,已经爬到这一段圣经的高峰,它给我们看见:属灵的事,只有属灵的人能看透;属血气的人不只不能看透,并且不能知道。这不是花不花功夫的问题;他就是花了功夫,还是不知道,还是不能知道,因他缺少一个机构。“血气”这个词,按希腊文的意思是“魂”(“魂”字在中文里不容易懂,所以译“血气”也好)。属血气的人就是属魂的人。用科学上的说法,就是属乎心理的人,意思就是受心理支配的人。用属灵上的说法,就是没有得着重生的人。属血气的人,就是属魂的人,天然的人,没有重生的人,就像亚当那一个活的魂一样,这样的人里面没有神的灵,就没有法子知道神的事。
人作了基督徒之后,按规矩能知道属灵的事,但是有许多弟兄姊妹还是不能知道,这是什么缘故?这是因为他虽然有了重生的灵,但是他不一定作一个属灵的人。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二章和三章,不是注重“灵”,乃是注重“属灵”。约翰是注重“灵”,保罗是注重“属灵”。人不只要有这个灵而已,并且还要属这个灵。要有灵,没有灵没有办法。但是,如果不是服在这个灵的原则之下,不是活在灵里面,顺着灵而行,作一个属灵的人,就仍然没有用。
引一个比方:如果你带一个生来的瞎子到园子里去,对他说,在这里有一棵芒果树,这棵树结的果子是怎样怎样,你想这瞎子能够明白吗?即使他非常聪明,辨别力很强,听觉很灵敏,但你说
芒果树是这样怎样,他总不能领会。你告诉他什么叫做绿色,他也根本不知道。视的世界和听的世界不一样,视的世界和思想的世界也不一样。照样,必须用灵,才能知道什么叫做属灵的世界。但是,有眼睛的也不一定能看见。有了眼睛,还必须使用眼睛来看才行。一个瞎眼的人不能看见芒果,一个有眼睛的人也必须使用眼睛才能看得见芒果。瞎眼的人用耳朵听不出芒果来,明眼的人用耳朵也听不出芒果来。今天的难处是:瞎眼的人没有眼睛看芒果,明眼的人却用耳朵去听芒果。固然,属血气的人不能认识神,凭着血气的机构,没有一个人能认识神;但就是有重生的灵的人,凭着血气也不能认识神。不是有了灵就一定能认识神。即使神的灵进到人里面,他还可能不认识神。聪明长在外教人身上不能帮助他认识神,聪明长在基督徒身上也不能帮助他认识神。知识在外教人身上不能教他明白圣经,知识在基督徒身上也不能教他明白圣经。明白圣经的方法是要用灵。所以不只是有灵的问题,并且是属灵的问题。不是说我得着了灵却可以不顺着灵而行,还是用我本来的那一套。我从前没有这个灵,这些东西不能用;我今天有了这个灵,这些东西还是不能用。认识圣经的基本的路,是在灵里。所以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二章给我们看见,不只是有灵没有灵的问题,并且是属灵不属灵的问题。属灵的事只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
哥林多前书三章一节:“弟兄们,我从前对你们说话,不能把你们当作属灵的,只得把你们当作属肉体,在基督里为婴孩的。”在这里又有一个词:“属肉体”。哥林多的信徒在基督里是婴孩,他们是属肉体的人。所以二节就说:“我是用奶喂你们,没有用饭喂你们。”属灵的事,他们不是不能摸,但是只有最浅显的启示,他们摸得着,比较深的就摸不着。因为他们是属肉体的人,所以他们只能吃奶,不能吃饭。奶只是起头的时候吃的,那是指基督教最浅显的启示,饭是一生吃的,那是指高深的启示。人不是一直吃奶的,一生之中,只有几十分之一的时间吃奶。但是有一班人一直吃奶,像保罗所说的哥林多的信徒一样,“那时你们不能吃,就是如今还是不能。”
哥林多前书二、三章给我们看见有三种人:
第一,属血气的人。这种人只有属魂的一切,或可称为属心理的人。属血气的人没有重生,没有重生的灵,缺少明白神的话的机构,这一种人不能明白圣经。
第二,属肉体的人。这一种人有神的生命,有神的灵在他们里面,可是他们不顺着灵而行,反而顺着肉体而行。得着灵而没有用灵,得着灵而没有服在灵的权柄之下,得着灵而没有受灵的支配,得着灵而没有让灵管辖一切,这样的人,圣经称之为属肉体的人。这样的人所明白的圣经也十分有限。他们只能吃奶,不能吃饭。奶是经过母亲消化过的,所以不是指直接的启示,乃是指间接的启示。这样的人,在神面前不能直接得着启示,是别的属灵的人得着了启示,再把启示转到他身上。
第三,属灵的人。这种人得着了神的灵,并且活在灵的力量之下,顺着灵的原则而行。他们所得的启示,是没有限量的。神的话是说,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属灵的事。
我们读圣经,必须记得这个基本的条件:要属灵,要顺着灵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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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奉献
心要敞开
圣经是神的话,里面充满了神的光,但这光乃是照亮向祂敞开的人。哥林多后书三章十八节说:“我们众人既然敞着脸,得以看见主的荣光……”敞着脸来看主,乃是被荣光照亮的基本条件。人若蒙着脸来朝见主,荣光就不能照亮他。神的光只能照亮向祂敞开的人。人向神若不是敞开的,就没有法子得着神的光。有的人的难处,就是他在神面前是一个关闭的人。他的灵向着神是关闭的,他的心向着神是关闭的,他的意志向着神是关闭的,他的思想向着神是关闭的,所以,圣经的光就不能照亮他。这就像太阳原是充满了光来普照这一个世界的,可是,我们如果坐在房子里,把门窗全掩起来,光就不能进来照我们。难处不在光身上,难处是在人身。光只能照亮向它敞开的人。物质的光是如此,属灵的光也是如此。什么时候我们关闭起来,什么时候光就不能照亮我们。有的人在神面前是一个关闭的人,所以总是看不见神的光。我们不要光花功夫在诵读上,我们也要注意我们在神面前是不是一个敞开的人。人如果不敞着脸,主的荣光就不能照着他。人的心如果不向神敞开,神就不能给他看见光。
光有它一定的律。向着光敞开的人,光就照亮他;敞开有多少,光照也有多少。这是一定的律。我们即使在房间里把门窗全关了,但只要有一条缝,光还会射进来。所以得着光并不是困难的事,只要顺着这个律,就能得着光。反之,违反了光的律,就怎么也得不着光。一个向神关闭的人,即使他研究得很多,祷告得很多,却仍旧是一个不能读圣经的人。人向着神不敞开而盼望能得着光照,这就非常困难。神的光并不是无条件地赐给人的。人要得着神的光,必须履行得着光的条件。
虽然神的众儿女都有一本圣经,但是,各人从圣经中得着光照的情形并不相同,有的人对于圣经还是一窍不通似的,有的人读圣经稍为得着一点光,有的人读圣经充满了光。所以有不同,是因为读的人不一样。神的光是一样,但是人并不一样。有的人在神面前是敞开的人,所以他能读圣经。有的人在神面前是关闭的人,所以他不能读圣经。有的人的关闭是全部的,他的黑暗就也是全部的;有的人的关闭是局部的,他所得着的光就也是局部的。我们在神面前不管有何种程度的看不见,是重大的或者是微小的,是全部的或者是局部的,都证明在我们身上有黑暗。所以,千万不要以为读圣经读不好是小可的事。圣经读不好,就显明一个事实——这个人是住在黑暗里!人读神的话如果一直不懂,一直看不见亮光,那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
那么,我们要问,怎样才是向神敞开?这一个敞开,必须从没有条件的、没有保留的奉献而来。向神敞开不是一时的态度,向神敞开乃是人在神面前的性情。敞开不是偶然一次的,敞开乃是继续不断的。人要向神敞开,只有从一个没有条件、没有保留的奉献而来。人向着神的奉献如果是完全的,是绝对的,自然而然他对于神的态度就没有保留,就没有一个地方是关闭的。任何的关闭都说明奉献的不完全。所有的黑暗是因着关闭,所有的关闭是因着没有奉献。什么地方人没有奉献,就在那一个地方他要保留。什么地方人在神面前服不下来,就在那一个地方他要为自己辩护,也就在那个地方他没有法子明白圣经的真理,一碰到那一件事情,他就绕圈子。所以,黑暗是由于关闭,关闭是由于不奉献。一切的黑暗,都是因着关闭;一切的关闭,都是因着在神面前有不奉献的地方,有服不下来的地方。
眼睛要纯一
圣经里有许多处很明显地说到光。在马太福音六章,主耶稣说到心里的光的问题,主说:“眼睛就是身上的灯。”(22节)注意,主在这里不是说眼睛就是身上的光,乃是说眼睛就是身上的灯。光是神的,灯是我们的。光在神的话里,灯在我们身上。灯乃是我们得着光的地方。换句话说,灯是神摆光的地方,灯是我们接受光的地方,灯也是我们释放光的地方。要神的话在我们身上光照,那就必须在我们身上有灯。这个灯是我们的眼睛。“你的眼睛若纯一(‘瞭亮’照原文可译作‘纯一’),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恶(‘昏花’照原文可译作‘恶’或‘坏’),全身就黑暗。”(22…23节)如果我们要全身都亮,都充满光,主告诉我们有一个条件,就是我们的眼睛必须纯一。
什么叫做眼睛纯一呢?我们的眼睛虽然有两个,但是焦点只有一个,两个眼睛同时只看一件东西。假使人的眼睛有病,不纯一,两个眼睛就有两个焦点,同时看见了两件东西,看得都不清楚。眼睛要看得准,就只可有一个焦点,不可有两个焦点。我们要得着光,有没有光是一个问题,眼睛看得见看不见也是一个问题。我们如果没有蒙恩典,没有蒙怜悯,光就不在我们身上;我们已经蒙
了恩典,已经蒙了怜悯,光就已经在我们身上。所以我们现在的难处不是在光上,乃是在眼睛上。眼睛不纯一,光就不能彰显。许多人眼睛不纯一,不是看见一件东西,而是看见两件东西,或者把一件东西看成两件东西,所以光在他们身上是不清楚的,甚至于是完全黑暗的。
主说:“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重这个轻那个;你们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玛门。”(24节)许多人所以不能看见光,是因为眼睛不纯一;眼睛所以不纯一,是因为他们在神面前没有奉献。什么叫做奉献?奉献的意思是我单单要事奉耶和华。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他不是重这个,就是轻那个;不是恶这个,就是爱那个;不能两个都事奉得好,总没有法子维持平均。谁也不能一面事奉主,一面事奉玛门。所有事奉两个主的人,迟早会发现:到结果必定是爱一个,恶一个。若不是彻底奉献给主,就是完全事奉玛门。主说,眼睛要纯一,意思就是事奉要纯一,奉献要纯一。人的眼睛的纯一,就是表明人的奉献的纯一。
求神给我们看见这个基本的原则:我们如果要读圣经,要明白圣经的教训,要得着圣经里面的启示,我们在主面前就有一个责任,就是绝对完全地奉献给主。这样,我们才能看见圣经里面的光。我们的奉献一出事情,我们的看见就出事情。我们的看见如果出问题,我们的奉献必定出了问题。我们必须彻底地认识: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
这另外一个主的名字是叫做玛门。玛门所代表的,就是财利。多少圣经的光,受了玛门的亏;多少人因着玛门而看不见圣经的光。有些人所以看不见圣经的真理,乃是因为在神之外有一个财利的问题,乃是因为不肯放弃自己对于财利的追求,乃是因为真理与个人的利益发生了冲突。人若能把个人的得失放在一边,不顾及代价,只要真理,自然而然圣经就很清楚了。不少人因为玛门的问题没有解决,就委屈了圣经的教训。基督徒如果都能根本解决玛门的问题,就顺服神的人不知道要增加多少。所以我们要在神面前受警告,什么时候一不小心,只要稍为顾一点自己的私利,神的光就立刻会被蒙蔽。要看见光,就不可事奉玛门。我们不能有两个利益:不能有神的利益,又有个人的利益。我们只能考虑一个利益,只能顾到神的利益。我们个人的利益一摆进去,就变作两个主,眼睛就不纯一。三心二意的人不能读圣经,要保留什么个人利益的人不能读圣经。眼睛纯一的人才能读圣经。
眼睛怎样能纯一呢?主说:“你的财宝在那里,你的心也在那里。”(21节)有一件事非常希奇,如果我们支配玛门,那就玛门不只不能害我们,反而能帮助我们。我们的心本来是爱玛门的,本来是贪恋财利的,要我们的心倾向神是非常困难的,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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